第 75 节
作者:吹嘻      更新:2024-04-29 11:06      字数:5059
  无论怎样我都要谢谢你。你让我感受到了爱情,让我有了为一个人付出爱情的决心。
  “晚安宝贝……”
  他的唇落上她光洁的额。拧身,伸手熄掉了床头柜上的小台灯。
  222 为你而生
  更新时间:2012…10…15 0:46:47 本章字数:2253
  简慈一觉睡到中午,伸了个大懒腰要翻身起床,才动了一下就给疼得嘶一声复躺了下去,腰两侧也疼,胸口也疼,最疼的还是最脆弱柔软的那个核心部分。她这才想起昨天凌晨时分那场不知道持续了多久的欢爱。她回想起半醉的自己被他抱进浴室,他说是要给她洗澡,却是一次也没好好洗过,尽去做那些他爱做的事了……
  他极尽温柔却也极尽疯狂……似乎想借由一场欢爱将欲。望散尽。
  她脸上热烫,瞥了眼自己身上干净的睡裙,除了浑身酸疼之外,倒是一身干爽,舒舒服服的。
  单铺床,她的身体在靠墙的那一半。偏过头一看,外边那侧的床畔边,居然放了两张椅子给挡着,椅子上还放了两床叠好的被子。
  “噗哧”一声,她不禁笑了出来。这人,是担心他不在外边拦着,她就会滚下床去么?要知道这床她睡了好几年了,除了刚刚开始那阵不习惯,还有一次发烧之外,她再也没有从上面滚下床的记录了悛。
  有点呆,却是很暖心的举动——就像四年前一样,他将她捧在手心里疼爱呵护着。
  经过昨夜的一场疯狂的温存,她确认了一个更有力证据。说来,这是她决定与他第一次亲密的时候脑海里就有的念头,虽然有些冒险,但她顾不得那么多,凭着当时的一股孤勇与对自己感觉的笃定,她就那么做了。
  抱着他的时候,她的心狂颤不已,直到有机会摸到他的背脊,万分忐忑地找到那个属于他身体的小秘密,她才放了心,任自己被他带入灭顶的欢爱里。
  昨夜,她酒醉心明,第二次对他的身体进行了确认。真好,那个小秘密,还在那里。
  人体上的某些特征是无法改变也无法乔装的。比如,他脊梁骨节间那块肉眼看不出差别、只有仔细用手去摸才能发现的隐蔽——那里有一块拇指大小的肌肉,比其他地方都要硬一点。
  从前一起欢爱时,她就发现了这个,问他,他竟然不知晓自己身后有这样一块古怪的肌肉,就更不清楚是怎么产生的了加。
  她却觉得有意思,每每亲密时都用手去摸它,也明明知道他不知这块小肌肉产生的原因,还是要去问他。
  后来他被问得多了,干脆告诉她——这就是为你而生的,叫你不用看我的脸,光用摸的就能认出我来。
  她心里一甜,却是红着脸嗤之以鼻——之前几个和你有过床第之欢的女人也都知道吧,干嘛说得那么好听,还“为你而生”呢。
  他无奈又好笑地告诉她——除了你,谁会这么认真地研究我的身体?与以前的女朋友亲密的时候从没有过,而且即使是她们想研究,我也不会让,在她们面前我可是个强势的大男人。而你面前,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我只要做个让你舒服的大男人就行。
  他说着暧昧地笑,让她娇嗔不已地躲开他的搂抱。他又贴上来,圈着她的腰接着说——从前没有,今后就更不会有了。你要乖乖地相信,这真的是为你而生的记号。
  她这才绷不住脸,转过身主动吻他好看的唇。
  可是……
  回忆到这里戛然而止,她一脸娇羞蜜色逐渐暗淡下来。
  可是他为什么不认识她呢?
  是有苦难言么?
  时隔四年与他再次相遇,初见时他的陌生绝对不是假的。而与他相处这么几个月下来,她不止百次地观察他。她能肯定,此前他是真的不认识她。
  难道是失忆?
  这种可能性最大,在她刚刚怀疑他是阿来的时候她就产生了这个想法。只是怎么也解释不过去呀?
  一来,他从提过自己有失忆的经历给她听,他们这般亲密,前前后后他也给她讲过不少他自己的过往,如果有失忆事件,他不可能只字不提;
  二来,如果是失忆,他身边那些熟人朋友为什么他都能记得,甚至包括青梅竹马二十几年的莫海芽?还有他与阿来天差地别的童年……?
  第三,在他们重逢的最初,他曾到N市沈家拜访过,他长得那么像阿来,金姨和沈航却都没有把他错认成阿来。这说明这两人的气质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还有一点,他十分认真地告诉过她两次——阿来,他得了一场重病,正一个遥远的地方接受康复治疗。
  这又是怎么回事?
  这段时间与他相处,致使她渐渐认定面前的人就是阿来,几乎忘了那一说。现在想起,她的心倏然锐痛起来,本来十分确定的情绪在这一刻似乎又变得不堪一击。
  如果……
  真的是她弄错了。
  如果……
  阿来真的受了一场严重的伤,正躺在她不知道的远方孤独地接受治疗……
  那她这样与沈临风亲密又怎么对得起阿来?
  ……
  头好疼!
  千万不要是那样!
  千万不要!
  她拉起被子猛地蒙住脑袋,用力地深喘了几个来回平复自己的心。
  要相信自己呵简慈!你的直觉一向灵敏!你对阿来的感觉不会错!关键事实都被你发现了……这些,比你不确定的那些因素更能说明问题不是么?
  给自己正面的情绪和能量,事情会朝着你想要它去的地方去的!
  她终于平静了些。
  不管怎么样,这条路怎么走,她已经选定了并且迈出步子了,即便停下不往前也无济于事了。那么接下来要做的是发现更多有说服力的关键才对。
  还有……她得了解这四年间,在阿来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手机轻响,是短信。
  郝仁说:“慈,你回青溪了?”
  223 三生三世
  更新时间:2012…10…16 0:39:17 本章字数:3377
  简慈的心霍然一跳。自己昨天上午还在为郝仁那通短信闷闷不乐,甚至喝酒喝高了,可是酒醒后居然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她对这男人“没心没肺”的程度再三让自己汗颜。
  尽管她主观上并没有过错,也从不因怜悯与感激给郝仁错觉,但是郝仁喜欢她喜欢到不管不顾、执迷不悟,她又岂能真的将自己全然脱了干系、做到将他的感情视若无睹的地步呢?
  她曾经告诉过郝仁,在找到沈卿来之前她不会接受另一个男人和另一段感情,哪怕是与沈卿来长得一模一样的沈临风。这既是她的真心话,也曾用作拒绝郝仁感情的托辞。
  然而她现在却和沈临风在一起,这消息会带给郝仁多大的冲击她想象不到,却很有些担心。如果可以,她宁愿郝仁伤害她,也不想让他因为自己受到伤害。
  只是她总得跟郝仁说明,并且是由她自己说明。这是对郝的尊重,也是她作为朋友的责任悛。
  可是该怎么跟郝仁解释——她认为沈临风十之有九就是沈卿来?即使与他再熟络、再亲近,她也无法给他描述她与沈卿来之间亲密无间的过往……
  。
  手机屏幕上那简单的几个字简慈反复看了好几次,终是模糊其辞地回复慎:
  ——有些私事要处理,过一阵就回W市。
  郝仁一条短信转眼间就过来了:
  ——慈,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
  简慈莫明其妙皱眉,一会儿才想到郝仁指的是昨天那条短信。这一提醒还真叫她忧郁之余愈发窒闷起来。
  郝仁是个简单无害的美国大男孩儿,而穆芳菲的别有用心与她的惺惺作态一样旺盛且源源不绝。如果穆芳菲真要设计郝仁,她作为郝仁的朋友一定不会坐视不理,可是郝仁自己对穆芳菲却似乎没有产生任何戒备心……
  她希望郝仁好。
  在对穆芳菲的态度上,她倒真宁愿自己是“小人之心”。
  ……
  “小懒虫起来了?”
  清朗的男声带着宠溺的笑意,沈临风一脸神清气爽地出现在卧室门口,手里拎着两个装有早餐的食品袋。一身白色运动套装衬脱得他更加俊逸非凡。
  简慈陡然抬眼,一脸的复杂情绪未及收敛就被他晃花了眼睛。
  沈临风笑意凝了凝,将早餐放到床头柜上,挪开椅子坐在床畔问:
  “刚起床就失魂落魄的模样,难道是给饿的?”
  简慈迎上他淬满秋阳的眼眸,忽然间觉得有些不真实的恍惚。
  这个让她心心念念惦了四年却求而不得的人,居然在一个晴好的秋日在她的老家与她同榻醒来,还从外面给她买回了早餐。
  这再普通不过的生活场景是她认为最简单的幸福,而曾经一度,她以为再也无法与他共渡了……
  沈临风凝着面前这小女人略显呆滞又饱含深意的目光,挑挑眉,视线落到她手里捏着的手机。那屏幕已经暗下去了——她失神的原因多半与那里的内容有关。
  只是她不主动提及,他也就不去追问。他们说好了这三天里不让任何人、任何事情来扫兴。
  “饿不饿?”他柔声问:“要不要先漱个口,在床上把早餐吃完再洗漱?”说着抬手抚她凌乱的发。
  简慈回过神来,眼里有闪亮的水雾,嘴角却是扬起明媚。将手机扔到一边,搓搓手,一幅准备大快朵颐的模样,“好哇!先让我看看你都买了些什么呢?”
  沈临风兴致盎然,献宝似的将两个袋子提到她面前,勾唇一笑可迷人,
  “这些,姑姑你可满意?”
  “满!满极了!快拿来!”
  简慈已经嗅到了她热爱的气味,眼睛幽亮,咧开嘴露出饕餮之徒的本色,伸手就去抢,却被沈临风拦住。她不悦,竖起眉眼瞪他。
  沈临风宠溺地刮了刮她的鼻头,“说好先漱口啊?又脏又馋……”说着起身去浴室拿漱口水。
  视线追随着他的背影,她看不够似地眼睛一下也不眨,心里头甜如浸蜜。
  。
  沈临风买来的是牛肉米粉和酒酿,说是早餐,却因为简慈一场长眠成了她的午餐。这两样小食是青溪的特色,镇上很多店都有卖,简慈最喜欢的那两家店一个在街口,一个在街尾,中间隔着好些距离。可是沈临风买来的恰好出自那两家。
  吃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简慈用手对着口里扇风解辣,舌头都麻了还不忘夸赞沈临风真懂事儿,怎么随便一买就买到了她的最爱呢!
  沈临风拄腮一笑很倾城,
  “可不是随便一买,我是打听过的。”
  简慈的嘴也愣了,大眼睛扑闪着疑问,沈临风凑脸过去咬断她唇边挂着的一截粉条吞进自己肚里才说:
  “我向邻居打听,还有我们昨天遇到的那些孩子,问他们同样的问题——你平时都爱去哪里吃早餐。我以为我至少要买五种以上的东西带回来,哪知道他们给我的答案很简单,也都一样。丫头,”他的声音越来越柔,抬起手将她耳边的发拨到耳后,“你不贪嘴并且喜好专一。”
  简慈辣红的小嘴又开始动,低头继续扒拉米粉,声音闷闷的:
  “你这么问人家没觉得你神经病啊?”
  沈临风不以为然,
  “我这么好看的神经病人家也乐意搭理。”
  “自恋狂。”
  沈临风一笑,
  “他们只是奇怪,问我干嘛打听这个。我说简慈刚答应做我女朋友了,我都还不知道她爱吃什么。所以想趁她在睡懒觉的时候买回她最爱的早餐给她个惊喜,好叫她多爱我一点。”
  简慈的表情不知该挂在哪个档上,一张脸闷在碗里半天才抬起来。扯过两张男人手里早就备好的纸巾,一张擦嘴,一张抹眼。心里又暖又恨:还说不是?还说你不是?!不是你是谁?!这世上除了沈卿来,谁能对沈醉这么好!?
  却是马上敛了情绪,把筷子往桌上一搁,一只手替给沈临风,
  “走,姑姑带你逛街去!”
  。
  简慈带着沈临风在青溪镇各处玩儿,走走停停,见桥就上,两人一起并肩跑过去。到小长假最后一天,他们跑遍了青溪镇所有的桥。
  简慈并没有告诉沈临风,她这么做只因那个传说——与相爱的人携手走遍这里所有的桥,他们就能一生一世、白首到老。她一直拉着他的手。大秋天里,俩人手心里都攥出汗来。
  走完最后一座桥的时候,沈临风执起她的手放在胸口,问:
  “我们一共走过了72座桥,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她微讶。一向对数字不敏感,也从没想过去数一共有多少桥。这些桥他们分了几天跑玩,他居然都在心里都默记下来了。
  她摇摇头。
  “一天多少个小时?”他问她。
  “24个呀。”她眨眼睛,不明白他想说什么。
  “那两天呢?”他拨一拨她额前挡着眼睛的碎发。
  她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