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节
作者:指环王      更新:2024-04-29 10:47      字数:4882
  “你背负这三个人的人生,书歌,你要好好活著,快乐活著,珍惜你自己……”承颀抬起头来,一双眼被水冲过,有著奇异的光亮,“否则,就是死去的人,也会不安心的。”
  “我……”书歌开口,似是要反驳。承颀伸手,从他发间穿过,将他头抬起。然後闭上眼,吻上他的唇。
  分他的神,不要让他胡思乱想。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让书歌先平静下来,不然越想越极端,书歌那性子,肯定会走到死角上去。
  拼命施展吻技。两人在一起两年半,对彼此的身体都熟悉得很,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能激发身体的感觉,竟然都是情动。
  承颀沈醉著,直到书歌呼吸不畅,推了推他他才醒过神来,然後暗叫糟糕。
  欲望已经生出,在这种情况下居然也能泛滥,硬到承颀想欺骗自己说书歌没察觉都不行。他不由暗暗骂自己,居然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生出歪念头来,简直是无耻到了极点。
  但是身体的本能反应,又怎是他能阻止的。越是让自己平静,越是忍受不住。尤其身下的书歌也有反应,大概是刚刚情绪太激动,此刻书歌脸色绯红,在承颀看来,自然是格外动人。
  不行,再这麽下去就麻烦了!承颀一咬牙,强让自己起身,一溜小跑到卫生间──总裁室内的休息室是个小套间,里面卫浴设置全面。
  其实真的很想扑上去,抱著他疼爱他。
  可是,怀里是空的。
  已经习惯了这样自己慰藉,承颀的动作很熟练,很快解决──书歌那状态,他也实在不放心,自然没有什麽心思去做这种事。
  人就在门外的床上,却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解决欲望。承颀苦苦笑了笑,洗手,走出去。
  以後也会这麽下去吧,和右手或者左手为伴,在内心卑鄙地想著那个人,然後兴奋。
  他回到床边,掩饰了下自己身上的情欲味道,不想让书歌更加厌恶自己,然後看向床上。
  他目光忽然冻结,身体滞住。
  床上被子平平扁扁,里面竟然,没有人!
  “书歌!”承颀大喊一声,心下瞬时闪过几个念头,吓得他站都站不稳。极速冲到房门,握住把手旋转──打不开。
  这门他反锁之後上了锁,没有钥匙是出不去的。想到这一点,承颀稍微平静了下,四下看了看,发现浴室亮著灯。他放下心来,走过去提高声音:“书歌,你在里面吗?”
  没有回音。承颀本已放下的心又不安起来,尤其他知道书歌其实是怕水的,住的地方都以淋浴为主,偏偏这里是浴缸。承颀只觉心跳得厉害,隐隐感觉不对劲,终於忍不住伸手推门。
  门一推就开,竟然没有插上。承颀一边叫著书歌,一边缓缓走进去。
  毕竟是办公区内的休息室,浴室并不是很大,一眼就能看到书歌躺在浴缸里。承颀见到他人,才稍微放下心,但是仔细看去,又是一惊。
  书歌根本没有脱衣服,穿著衬衫裤子躺在浴缸里,水喷洒在他身上,将衣服打得全湿,紧紧贴在他身上。他仰头接受著细细的水流,双目紧闭,好像睡著了一样。
  “书歌?”承颀慢慢走过去,生怕惊扰了他一般。
  是累了麽?也是,刚才受了那麽大冲击,情绪又那麽激动,累了也正常吧。只是怎麽衣服都不脱就洗澡?
  ──承颀这个疑问,是绝对没有邪念在其中的……大概没有……
  被水湮湿的衣服根本起不到遮挡的作用,反而在半遮半掩中达到更煽情的效果。承颀吞了口口水,觉得口干舌燥。刚刚在卫生间用手解决的时候,脑子里想的,不也就是这样一副场景?
  能看到衣料下的肌肤,承颀向移开眼光,视线却怎麽也停不了,在书歌身体上来来回回。伸出手去,却凝滞在半空,不敢近前。
  生生强迫自己停止,承颀狠狠咬了下嘴唇,把绮念驱走。绮念稍退,另一个念头忽然闯进来:水……没有热气?
  承颀只觉全身血液都凝固了一般,只是一瞬间,脑中不知过了多少念头。身体却比脑子反应快上一分,马上上前,伸手把书歌抱出来。
  手触到的地方都是冷的,书歌身体像是没有温度一样,冷得吓人。承颀却比他还冷一些,甚至有些不敢伸手去试书歌的呼吸,生怕他……
  还好怀中的身体很快动了一下,宣告了活著的事实。承颀在这一瞬间所受的惊吓和惊喜已经超出正常人心理承受范围,他长出了口气,只觉全身冷汗,腿脚都在发软。
  书歌好像真的睡著了,乖乖任他抱回房。承颀拿浴巾包好他,却不敢直接放在床上,怕冷水让他生病。他先把人放到沙发上,把他身上湿衣服扒下来,然後用浴巾紧紧裹住书歌,再把他抱到床上。
  这一切动作都是用最快速度完成的,心中全是对书歌的担心,身体却和脑袋形成了两极分化。沾著水滴的小麦色肌肤给他的视觉冲击极为强烈,尤其手指触到他湿滑而冰冷的身体时,想抱紧他温暖他的欲望如此强烈,以至於全身发热,几乎无法自我控制。
  不能再碰他。他已经不是自己的恋人,而且也永远不可能再成为。即使欲望已经强烈到要爆炸的程度,也不能碰他不能有不良的念头……
  生生忍下欲望真的很难,好像在要饿死的人面前放上山珍海味,就算里面下毒,那人也一定是要扑上去的。饮鸩止渴,人类本就是欲望的动物。
  但是不能碰。如果连这点欲望都忍不下去,又怎能在以後的岁月控制住自己?求而不得,如果有了欲望就扑上去,那还算什麽惩罚?
  正当承颀拼命控制自己,甚至把手放到嘴边咬,用疼痛来呼唤理智的时候,书歌缓缓一个翻身,被子掉到一边。
  承颀赶快拿起被子给他盖上,生怕他著凉──虽然休息室温度适宜,毕竟书歌刚刚泡了冷水,身上温度太低。如果不缓过来,以书歌那身体底子,病一场是绝对免不了的。
  但他这边盖著,那厢的书歌却不安分起来,左右乱动挣扎著,竟然是死活不让他给自己盖被。书歌身上只有一条浴巾,这麽一挣扎全散开来,全身裸露在承颀眼下。
  承颀从来都不是圣人。他再忍,忍得眼都泛红,身体开始颤抖。手伸出去,在触到书歌肌肤那一瞬,眼前忽然浮现他推书歌的场景,伸出的手停在书歌肩头,然後缓慢地、一点一点地,向後缩。
  就在这时,书歌的眼睛忽然睁开,直视著承颀。
  承颀一直在想,只要书歌厌恶自己憎恨自己,他就会更容易忘记自己,过上新的生活。所以他有时甚至是特意让书歌讨厌,可……
  可这时,他有些退缩了。
  他怕在书歌眼中看到鄙视看到冷漠看到疏离看到憎恨,他知道自己无法陪在书歌身边,可是……他不希望在书歌心中,他是无耻到这种程度的人……
  两人视线相接,书歌眸光清澈,没有半点鄙夷或者厌恶的颜色。他静静看著承颀,只是看著,并不言语。
  承颀有些痴了,只是呆呆看著书歌的眼。他看不到恨意,看不到憎恶,他只看到了深深的自责,和孤单。
  低下头,承颀靠著床沿,吻落在书歌双眼。
  他想温暖他的眼,让他眼中不再有那麽深的痛苦和寂寞。
  他愿意付出一切让他幸福,他不能准许他露出这样的眼神,不能!
  承颀的唇只是在书歌眼上来回,脑中尚有一丝神智,记得书歌现在身无片缕。手向下去,想抓住被子给他盖上。
  触手所及是一片平滑,略有些冰冷,却是人体温度。承颀这时哪里还能抵抗,只想著要温暖这人,忍不住就抱下去。
  然後就放不开了。
  纠缠之中衣服一件件脱下来,两人身体重叠一起,气息混成一团,赤裸的肌肤相贴,冷的被火热温暖,渐渐有了温度。
  承颀一心一意地挑动书歌,让他眼中孤单一点点换成欲望。
  不管谁欠谁,无论配不配。能够相拥,总好过一个人孤寂。
  两人都激动起来,身体磨蹭著纠缠,好像只有触到对方,才能证明是真实的。甚至是彼此啃咬,承颀是像吻著一样地轻轻啃噬,书歌却有些没轻没重。
  承颀哪里顾得上这些细微疼痛,人在他怀里,可以再一次抱紧。即使是美梦都不敢这麽幸福,心里涨得满,几乎要从眼里溢出来。
  上了瘾,哪里是那麽容易戒得掉的?即使明知道这一抱下去就更难以离开,最多不过是十八层地狱再打下去一层,没有本质差异。
  贪婪吞噬书歌每一寸肌肤,真想把这人啃干净吃进去,这样就不会失去了吧。或者被他吞进去,这样就不用离开,不用痛苦……
  脑中闪过这念头,承颀忽然想到,现在这样怎麽看也是乘人之危,但如果是书歌抱自己的话……
  只是不可能。书歌被暖和过来的身体微微颤抖,纠缠的动作很明显,神情都乱了。但他一直在啃咬,没有半点进攻迹象,像是要借用承颀身体来取暖,用他身体来宣泄,但绝不是主动的欲望。
  而且书歌一直没有发出声音,半点都没有。
  尽管如此,身体这样交缠,书歌的欲望也坚硬起来。承颀更是早就控制不住自己,硬涨的部位在书歌下身磨蹭,手探下去,将两人欲望一齐握住,火热和光滑的表面互相摩挲著。
  两人都是数年没有真正做过的人,对著熟悉得不能再熟的身体,哪里还能忍得住,很快就都射了出来。但是射出来不代表欲望结束,相反的,身体更加敏感,欲望也更加持久。书歌忍不住开始低声喘息,承颀更是激动万分。
  狠狠吻著书歌,一只手伸向後面,另只手在他身上挑逗。书歌好像有些难以承受这样的快感,要推拒却又无力,被承颀抓住他的手。
  承颀虽已极力温柔,但欲望本就不是太温柔的事物,更像是征伐对峙和掠夺。承颀握住书歌手腕,忽然感觉到手中什麽硬硬的,分一点注意力看过去,却是一只笨重的手表。
  这种时候,身上所有的装饰物都是多余。承颀用单手解开表扣,顺手把这表带比表盘还大一圈的手表扔到床下。
  手继续抓著书歌手腕,有些古怪的触感让他不经意看了一眼,然後──
  承颀呆住了。
  常年戴著手表的皮肤极白,在这白色上面,有一条──或者说一道,甚至一块──暗褐色的疤,狰狞地盘踞在本是手表的位置上。
  一般人割腕的话,会选用水果刀之类的刀具,因此割口都是平整的,愈合也是形状规则的一条。但是书歌这伤不是,像是专门在静脉上面撕了个大口子,疤痕的形状可怖而古怪。
  承颀这一刻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和欲望。覆在书歌身上,他只觉万念俱灰。
  他怎麽还有胆量去碰书歌?怎麽还敢在书歌面前出现?怎麽还能以“让书歌幸福”为借口干扰他的生活?怎麽还有脸隐隐希望书歌能回到他身边?
  移开身体,不敢再碰触书歌,却把唇贴上那伤疤,湿湿咸咸的,却是他自己的泪水。
  连泪水都显得虚伪。
  其实心里也知道吧,书歌根本不会报复自己。“送上门给他报复”这理由,其实只不过是想接近书歌的潜意识硬是找出来的。总觉得只要自己一无所有只要自己受尽了苦,书歌就可能同情自己甚至回到自己身边。
  所谓的放手,如果是真心的,就没有必要接近。对书歌而言,自己不出现,才是最好的吧。
  想到这里,承颀只觉得全身冰冷。
  连最後一丝遮掩都被他自己揭开,自欺也不再可能,那麽就该是远离了……可是真的不再跟书歌有牵扯,完全消失在他的世界里……怎麽可能做得到?
  吻著那伤疤,承颀一遍遍告诉他自己:这才是你应得的,有什麽好犹豫的?你做出那样的事情,还能指望……最後竟然会有一个幸福结局麽?
  下床,穿衣,离开。把一切安排好,再也不出现在书歌面前。什麽远远看著不去打扰,其实是潜意识里还是希望被书歌发现,然後得到他的原谅吧。
  其实书歌何尝恨过自己……如果恨也许好些,因为恨也是一种执念,就像是承颀自己,恨了书歌十年,十年里,心中只有书歌一人。
  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在恨,先是恨书歌,再是恨自己。
  来,起身,下床……这里已经不是你该停留的地方了,消失在书歌眼前吧……
  承颀心里这麽告诉自己,但是身体还是僵著不动。
  不舍得,明意识也好潜意识也好,留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