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节
作者:丁格      更新:2024-04-29 10:34      字数:4927
  “有道理,所以你据此推断,死者这么布置现场的目的,是让人初看以为不是自杀,但细察的话还是能判断出死者是自杀。”柳丁认同了我的观点。
  “不仅仅是如此。”我继续解说着:“先前我指出,死者屋外门铃上留有死者的指纹,是件不合理的事,但你想过没有,门铃上为什么会留有死者的指纹呢?”
  “对啊,你刚才也说这是本案的一个疑点。”
  “其实,只要联想到屋内的门铃被人为破坏了,而且破坏痕迹是新的,就不难明白死者为什么会在门铃上留下指纹了。”
  “你是说,破坏门铃的就是死者本人。而且,在她破坏门铃后,为了试一下是不是真的将门铃破坏了,就试着按了下屋外的门铃听听有没有铃声,所以才会在按钮上留下指纹?”经过我的提醒,柳丁已经有些明白了。
  “对,我也认为这才是死者在门铃上留下指纹的合理解释。也许死者先前在屋里清理指纹等痕迹时忽略了屋外,也许死者就是故意要在门铃上留下自己的指纹。反正,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样的布置完全可以达到初看以为是外人所为,但想深一点还是能明白是出于死者之手这样的目的。”我继续做着补充。
  “这么说来,删除电话记录也应该就是死者本人了,而且还特意将电话上的指纹都擦掉,其目的也是一样了。反正就算这个电话上的拨出记录被删掉了,报警中心的电话记录却依然留着,警方迟早能察觉这个疑点。”现在,柳丁的思维角度已经转换过来了,也渐渐的接近了真相。
  “既然这些不合理的地方,只有出自于死者的布置才能合理的解释,那么死者就应该是自杀了。如此一来,林忠信的证词就比较可信了。死者应该是趁林忠信昏睡的时候躲了起来,等林忠信醒来找不到她离开后,再从容布置了现场,饮下了毒酒自杀。这样一来,等到按约定时间上门来维修管道的张放鹤等人发现后报警,林忠信就很可能被警方当做谋杀的犯罪嫌疑人。只不过,我现在还不明白死者为什么要这么做,更何况她还明显的留下诸多疑点,让案件的真相还是归结到自杀上。”我有些不解的道。
  “难道是为了殉情?”柳丁发表自己的意见。
  “如果是殉情,那么死者为什么不想办法让林忠信和自己一起中毒身亡?她这么做的目的,好像是故意要把林忠信拖入这个案件中来,但又不想真正的伤害到他。”
  “那死者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柳丁满是疑惑的望着我,还是希望我能解答。
  我无可奈何的两手一摊,表示真的并不知情。开玩笑,柳丁什么时候开始认为我是无所不知了?我又没有未卜先知的神仙本事,那可能什么内情都能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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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缘公寓杀人事件 第十六章 投毒的方法
  柳丁咬着嘴唇又想了半天,带着一个疑问向我问道:“有一点我想不明白,死者在布置这一切时,怎么有把握把时机掌控的那么好?刚好让林忠信昏睡一小段时间,并且在他刚要昏睡前提出分手,让林忠信醒来后以为死者已经离开了520房间,从而离开爱缘公寓?如果林忠信昏睡的时间再长一些,到了一点钟张放鹤等上楼来时,不是会和林忠信撞车?”
  “这确实是个问题。”我肯定着柳丁的判断,继续深入道:“就算林忠信没到一点钟就提前离开,只是多昏睡个几十分钟,恐怕也没多少时间留给阮梅从容的布置现场了。所以,阮梅是先前通知林忠信中午十二点要准时到,然后利用特定的方法让他昏睡,但同时又保证他会在十二点半之前醒来离开。”
  “真有这种方法?既然你这么说了,那你肯定知道是什么方法,快说!”柳丁边说边兴奋的拉住了我的手。
  多年来我极少于女性接触,只习惯和大老爷们勾肩搭背,还真的从来没试过有这样的一位美女与我如此之近的双手紧握。
  这是我第一次和柳丁有了身体上的接触,只觉得的她的手很滑嫩、很柔软,握着的感觉很舒服,颇有些不想放开,这样的想法让我有点怪不好意思的。不过看柳丁一脸专注的样子,显然她是完全沉浸到了对案子的分析中去,全然没有我这样杂七杂八的想法,不由让我觉得有些惭愧。
  于是我定定神,平复了一下呼吸道:“这个方法,除了基于死者与林忠信是多年的恋人,对他的一切习惯都相当了解外,还有两个要素。一是死者据有在医药方面的专业知识,二就是死者用来投毒的方法了。”
  “投毒的方法?你能不能详细的解释一下?”柳丁水灵灵的眼睛紧盯着我。
  对着这双美丽的眼睛,我觉得有点眩晕,连忙干咳一声道:“其实说来并不复杂,这种方法在现实中,以及在众多的影视、小说作品中,已经被用过多次了,那就是冰块藏毒!”
  “冰块藏毒?”柳丁的眼神中闪过丝丝疑问。
  “既然我判断死者是自杀,林忠信只是由于死者的设计而被卷入其中,那么林忠信的证词在可信程度上就十分大了。你注意到没有,林忠信在提供证词时,曾提到一点,由于他觉得屋中有点热,而死者阮梅又适时的提议红酒加冰效果会更好,他就在冰箱中拿出些冰块加到了红酒中。”我向柳丁解释着。
  “你是说,巨毒就藏在这冰块中?”
  “不,实际情况可能更复杂一些。据我推想,当时的冰块中应该藏的是哥罗芳类的麻醉剂。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也许应该是这样:
  阮梅拿定主义想自杀后,出于某种目的考虑,想将林忠信卷入到这次事件中来。于是,她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收集到了麻醉剂与氰化钾这些药品。阮梅将这些药品分别冰冻到冰块中,然后将麻醉类的与巨毒类的冰块分开收藏到冰箱的冷冻室中,以免混淆。
  阮梅事先利用家里下水管道被堵这件事,约好张放鹤与木工刘标在中午一点钟前来修理,好适时的成为案件发现者。然后,她又以生日为名,约林忠信中午十二点到爱缘公寓。并且,她要求林忠信必须捧着大把鲜花和拿一瓶红酒过来。林忠信一来是要给她庆祝生日,二来有为吵嘴而赔罪的打算,对于这样的要求自然是一口答应。
  这样一来,阮梅实施自己计划的道剧与相关的人员,就都已安排齐全了。中午整十二点的时候,林忠信准时到达后,肯定会和阮梅通电话联系一下,说明自己就快到了。与林忠信通完话后,阮梅马上给110报警台打了那个报警电话,然后故作支唔的匆匆挂断,留下疑点。等林忠信上到五楼时,阮梅已经挂好电话站在门口等林忠信的到来了,这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那样,林忠信应该对阮梅拨过这样的一个报警电话毫不知情。
  阮梅与林忠信是多年的恋人,相互之间的习惯应该是很了解了,林忠信怕热她自然是知道,所以在事先就将屋内空调的温度打的并不高。等到林忠信喝酒之后觉得热了,她就适时的提议加冰,林忠信自然而然就到冰箱中拿出冰块。阮梅应该是将冰藏了麻醉剂的冰块放在冰箱冷冻室中最显眼的位置上,也不用担心林忠信会拿错。
  毫不知情的林忠信将这些冰块加在了红酒中,他绝不会想到这些冰块中会含有麻醉剂。阮梅是专业的护士,对于麻醉剂的效果掌握应该是极为熟练的,冰块中的麻醉剂含量绝不会太高,只要能保证在极短的时间内使人神智不清就行。阮梅并没有喝这混入麻醉剂的红酒,她只是仔细的观察着林忠信,看他药效将要发作时,忽然开口提出要分手,而林忠信在还没弄清状况时,就药效发作昏睡了过去。
  借此机会,阮梅离开屋内,可能是到天台上暂时藏了起来。没多久时间林忠信醒了过来,发现阮梅已不在屋内,失望之余只好离开。阮梅等林忠信离开后返回屋内,将含有麻醉剂的红酒倒掉,杯子清洗干净后重新倒上红酒,然后将藏在冰箱中的含有巨毒的冰块拿出,加在红酒中。在红酒没溶化前,阮梅借机布置了现场,诸如破坏门铃,清除所有指纹后又留下自己的指纹,删除电话中的记录等。
  完成这一切后,阮梅饮下了含有巨毒的红酒,静静的躺在那里迎接死亡。到了一点钟,张放鹤与刘标如约前来时,发现现场并报了警。这一切,就如同按照阮梅精心所设计的一个剧本一样,一步一步的上演了。”
  “你说这件事就像是按着一个剧本在进行一样?”柳丁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我。
  “是啊,包括我们所有人几乎都成了这个剧本中的演员。”我苦笑着点点头:“甚至我认为包括有人推理出整个案件的发生过程,也是在死者所精心编织的剧本之内!”
  “你不觉得这样说让人感觉很荒唐吗?而且你的那个推论,也存在好些不合理之处,并非天衣无缝啊。”
  “这本就是一个故意设计成天衣有缝的剧本啊。”我叹着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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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缘公寓杀人事件 第十七章 天衣有缝
  柳丁歪着脑袋想了想,还是发表了自己的疑问:“我总觉得你的那个推论既然有几个不合理的地方,就总让我有种这不应该是事实真相的感觉。”
  “我能明白你的感觉,但我的推论只是这次事件剧本的一个大纲,真正使这个剧本实行的还是要靠本次事件的导演兼编剧——死者阮梅!”
  柳丁有些似懂非懂的看着我,我微微闭了下眼,将事件的整个信息又回想了一遍,继续解说着:
  “你认为我推论不合理的地方,我想无外乎这样几个地方。其中之一肯定是如何控制麻醉剂的份量,刚好只让人昏睡片刻?就算阮梅真的精通药性,也能保证每块冰中麻醉剂的含量准确无误,但拿冰块的人是林忠信,如何控制他放入多少冰块来达到控制药量的目的?”
  “只靠推论的我无法叙述当时的详细情景,但我想做为当事人的阮梅总会有办法,比如说她会故意说放三块冰味道最好或是事先就知道林忠信有放几块冰的习惯,这点相信很容易向林忠信求证。更何况,阮梅并不一定要将剂量控制的分毫不差,毕竟她的目的不是要精确的迷晕林忠信几分几秒,只是要能让他昏迷一小段时间就行了,从而保证在他没有知觉的时候自己能离开520室。这个时间可以是一分钟,也可以是十分钟,只要不是太长就行。打个比方,一个冰块中的麻醉剂如果足以让人昏迷一分钟,那么加入的冰块到底是三块还是五块就并不重要了,因为不论是昏迷三分钟还是五分钟,都在阮梅的可控时间内。而且,也不用担心麻醉剂的药量过多使林忠信昏睡太长时间,毕竟一次性的加入几十块冰块是不可能的。相信这样的模糊剂量并不是太难控制吧?”
  “这就如同红酒中的巨毒含量一样,只要达到足以致死的程度就达到目的了,浓度再高效果也是一样。更何况,红酒中含毒浓度不一样,很可能就是阮梅故意为之。因为如果真的是阮梅投毒的话,她想让两杯含有巨毒的红酒一模一样,可用的方法太多了。”
  柳丁边听边点着头,虽然我的叙说只是对可能的猜测,但毕竟有其道理。而我则继续道:
  “还有个问题就是阮梅布置现场所耗费的时间。从张放鹤的证词来看,林忠信离开的时间大概在中午十二点半左右,而科学签定的结果也显示阮梅的死亡时间在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如果按我的推理,扣除掉这个时间上‘左右’一词所代表的数分钟误差,从林忠信离开到阮梅死亡,这中间最大的间隔时间不应该超过十分钟。如果现场真的是阮梅布置的,这十分钟的时间,她能做多少事情?”
  “至少,清除屋内其他人的痕迹,只留下自己的指纹这项工作可并不轻松啊。然后包括破坏门铃、清洗酒杯、准备毒酒、在电话上动手脚这一连串的事件,真的能在几分钟内完成?”
  “不过我认为这些事情虽然复杂,但还是有办法在短时间内完成的。因为,并不一定所有的准备工作都要在林忠信走后才能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