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节
作者:溜溜      更新:2024-04-21 18:23      字数:5028
  第一次,便觉得有什么东西生长在我身体里面了,像血液一样。
  So在酒吧的地下影厅里搞到一张DVD ,《失调257 》,好几个不认识的人和我挤在一张沙发上看着,并不时听到后面有人在骂粗口,有些做爱的人把床板弄得很响。艺术系学生认为电影故事里发生的一切还不及生活的一半,迷乱貌似合理,但实际上荒诞不经。
  我不懂艺术是怎么回事,忧心地问So:你们乐队那个鼓手,那个叫云贝的孩子不会是半夜想杀人吧。
  So:哈哈哈,云贝呀,他比谁都乖,每天给老婆买饼干呢。
  So:他的神情很像是要去杀人吧,哈哈哈。
  那我是被他的形象误导了。
  云贝的头发染着不少于六种颜色,曾经有人去数过,大约是八种,或者更多,估计发型设计师刚和老婆吵过架,给这孩子的头发不小心就做成一个五颜六色的爆炸式。
  他每一根头发都好像在准备战斗,摩拳擦掌,精力十足又充满愤怒。
  有一次我在乐队的楼梯上听他打电话说:“老婆,今晚我可以出去杀人吗?”因此才总是担心他会半夜想不通,去杀掉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
  So说:愤怒青年是假象,若是你看见过他在女人身边安静又乖巧的样子,就知道他是多么孩子气了。他想要的,不过是一个不会跟别人跑的女人而已,而且他还想要儿子。
  和云贝单独接触,有过两次。
  第一次是在他们的排练室,他说他想抽烟,我下楼去买了一包Hilton。回来之后就与他共享了共产主义的理想情节,政府从官本位(国人价值观)向商本位(欧美价值观)转移,可是我们什么都迷失了,从官本位的迷失到商本位的迷失。二度迷失在这种不解渴的文化里,我们快要腐烂了。
  “不解渴的文化。”
  “毫无疑问它本身是美好而纯洁的。”
  再继续,就快到解体的苏联和“要嫁就嫁普京这样的人”了。我们彼此都尴尬地打住这个话题,转为谈论女人。
  云贝的女人虽然比他大六岁。但云贝说生活因为有了她才发现原来世界不是全部都灰暗。穷,但是有点共产主义。有些简单的向往,并且铆足了劲在努力。
  有时候,努力只不过是因为要有个努力的样子。
  说着“努力”就变成努力的样子,那包Hilton一个小时不到就空了。他接着练习打鼓。
  第二次看见云贝,连同他的女人。
  在他们租来的一室一厅里,东墙上写了两排很丑的字,估计是小时候没有练过书法的孩子写的。字迹太潦草,不容易辨认——我没抛弃什么,也没得到什么,我忽然害怕人们眼中的互相捉摸,我很难再洒脱地表达出我的生活,是难挨的寂寞,是难解的困惑,我走进那茫茫人海,寻找着追求。
  我看了很久,又想了很久,才问:“云贝,这是你写的?”
  云贝:谁知道是哪个鸟儿写到这破墙上的,反正这歌词当初是崔健唱出来的。
  云贝的女人抽着烟,插话道:他不过是个有思想有感情的人。
  我:你是说谁?
  云贝的女人:崔健呀,还能有谁?
  我:好像没人再听到他的音乐了。
  云贝:是,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吧,他的时代早过去了。
  云贝:世贸加入了,申奥成功了,足球出线了,可是我呢?一个暖场五十块都赚不到。
  我:……
  云贝的女人:天哪,这么些年来你净是干些不来钱的事儿,你还不明白?崔健八六年在香港红吼《一无所有》的时候,你云贝还在穿开裆裤呢。
  现在知道为什么女人表面上看起来都比较傻了,原来是她们心里雪一样的明亮。聪明的目的就是为了看起来很傻。
  而云贝这孩子,显然不是那种懂得如何才能补贴家用的人。
  云贝:八六年,我五岁,我五岁就知道天上飞的,除了飞机,就是鸟儿了。
  云贝:事情就明摆着的,但我知道我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我知道我不是赚钱,可我真他妈的是要去赚钱的。干脆你来说我是去干吗的吧!
  我:你怎么喜欢摇滚了?
  云贝:开始听阿里斯、佐田雅治。一路听来,乡村、蓝调、雷格泰姆到JAZZ,又直到约翰? 列侬在纽约被枪杀了,我在电台里听到有人说,那是“金属摇滚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天”。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也要死了。
  说罢,他竟然舞着双手,边跳边唱起“精灵纳卡西,精灵纳卡西”。
  云贝的女人:云贝!你忘记那天巷子口卖香烟的阿婆死在屋子了?!
  云贝突然垂下手来,像中弹的士兵,全身僵硬。但是很快的,他又恢复到那铁打一样的神情上来。
  “噢,谁都会死的。”他说着,又甩了一下头。似乎可以甩掉一些琐碎的无关紧要的事。
  接着又转身向着我。“啊,她,对了,很好玩的  ……”
  云贝要故意提起某个老太婆来,他说:“阿婆的眼睛很钝,又总是走神,不注意就以为她睡着了。要命的是,哈哈哈,要命的是她总看不清钱币的面额或是真假,有好些次,她都收到大面额的假币。
  “但她仍要以此经营为生。
  “有一次,我以为她睡着了,走到她面前大声叫她,她拍了一下我的衣角说,小贝儿,你叫那么大声干什么,我看着你呢。
  “哈哈哈!”
  这时候,云贝的女人已经满脸不屑,我非常认真地问云贝:佐田雅治?那该是三十五岁以上的人听过的吧?
  云贝:是呀。在我家的抽屉里翻出来的老式卡带,可能是我妈妈的情人留下的,在我还不存在的时候,就在那个抽屉里了。但佐田雅治的声音好像就是留给我听的。第一次看到,便觉得有什么东西生长在我身体里面了,像血液一样。
  我:嗯,那么,需要摇滚来拯救吗?
  云贝:有种味道就像是死亡,但也像是重生。总之,它使人活下来。我活下来了!
  说着他就伸出食指和中指,佯装成夹住了一根香烟,轻轻放到嘴边吸一口。接着就调皮地笑了。
  我:那么,是不喜欢中国的民乐了。惟独没有中国民乐了。
  云贝似乎无法再谈论这个话题,他说我不在乎那个。他的笑,展开来,仍是一张孩子单纯的脸,夹着些莫名的忧伤。让人看了心里生疼。
  而云贝的女人,这时却向他投去厌恶的一眼。
  “你不用问他了,他已经全盘西化了。”这话似乎是对我说的,“你看他放弃争取社会承认的努力,转而走向自我封闭的地下状态。我不认为他能拯球什么,他能拯救个屁!”
  我说,最近听过仓木麻衣,只是随便听听。
  他像猴子一样再次转身过来微笑,“哎,那个天蝎座女生。对了,辛迦南,你说,西化有什么不好吗?”
  他迅速地面向着女人,带着一丝挑衅意味地说,“林海云,你是不是他妈的看不起艺术?!”
  原来他不是要我回答他的问题,也许他根本不在乎西化不西化的问题。
  “哈哈,艺术!我听过太多的公式和瞎扯了。去他妈的艺术。我只想过繁华的日子。”
  我不明白这样两个人,观点明显相左,却又纠缠在一起。
  So后来告诉我,原来这个叫林海云的女人,以前是中央美术学院的,学版画,后来爱上摄影。当她与云贝在北京一家酒吧认识时,她说到晚上大声放着齐柏林飞船乐团的乐曲。当时,震耳欲聋。
  摇滚的圈子很小,全国很多二线城市的年轻人才听得到摇滚的声音,而且大家转来转去都是网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在广州很小的很小的摇滚音乐圈子里,稍微一打听就知道,云贝是个只听国外音乐的孩子,一打听就会知道他从前是北京外语学院德语系的小混混。
  So说云贝永远都没有融进德意志那股硬朗的风格,他是个地道的中国孩子。一见到成熟的女人,就当是妈。
  德国人一丝不苟,难以交往又冷峻;中国人是中庸的,阴柔,不彻底。
  云贝的妈在他未断奶时,就不辞而别了。
  人们都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传说有很多种,可没有哪一种被证实过,也许证实真与假都没什么必要了。除了夕阳下三姑六婆偶尔可怜这孩子时提起她来,他那位风流的爸爸恐怕早已忘记这个儿子是谁生出来的了。
  在爷爷奶奶家里长大的孩子,从小就开始瘦。这种身体似乎是一直就该瘦的身体。有些人的身材天生是“风一吹,就瘦”。
  云贝眼神里闪过的阴郁,在我几次和乐队的人擦肩而过时,从他仿佛氤氲着水气的眼睛里瞥到过,好似在控诉着一切,除了他所爱的音乐和女人。
  酒吧的音乐倒像是强奸了云贝,把他弄得瘦骨嶙峋;是女人强奸了他,把他弄得像只小老鼠。
  叶斯他们还有一把日本的电吉他,一个不黑的夜晚,还是在蚂蚁堡,云贝亲手把它砸烂了,因为它“Made In Japan ”。
  那次,我和艾米丽在一起,坐在离So最远的位置上,两个人都喝得半醉。
  酒香隔着潮湿的空气,肮脏的室内地毯隔着这些光阴,我眼前浮现出了那个阳光并不灿烂的中午,田小美那时是个横着擦鼻涕的小姑娘。她长得像只小鸭子。当她第一次站在我身边哭了的那一件事,令人沮丧。
  那是许多年前,一个军人的儿子叫乔为,稍微比我年长,头上有三个旋儿,是打架不要命的那种调皮男孩,那天中午,他仗着身材强壮,对我实施了抢劫。在午后的时间里,军属大院赭色的墙壁使人显得困乏,我疏于防范,他用肥胖的小手抢走了我的水枪。那支红色的水枪令我终身难忘,是六岁生日礼物。
  最要命的是,田小美当时就跟在我屁股后面,她左手提着一只脏兮兮的兔子耳朵,右手捏着一块玫瑰蛋糕,嘴角还沾着几颗芝麻。我感到我那些从一岁到六岁的光辉形象都毁于这个其貌不扬的中午。我其实是不明白她为什么哭的,而且偏偏在我感到尴尬的时候。女人的眼泪,很让人不安。我应付不来,掩盖不来。继而心里被填满愤慨、羞愧和怒火,就在看到田小美掉下眼泪的那一刻,我感到脑袋里的血都在热烈地奔跑,如一个很傻的要去追赶太阳的人,他又累又渴,热热的血液从液体突然变成气体。因为我无论如何都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件事。那把水枪成为我的耻辱。我渴望这时间自己可以一下子就能跑得无影无踪,消失在这两个人面前,或是幻想突然变成一棵看不懂人类表情的植物。这两个站在我面前的小人儿在一秒钟内都变成世界上最讨厌的两个人,一个爱抢东西,一个爱哭。
  我当时想着,如果没有了我之后,那我的血就可以被骄傲的阳光蒸发干,不管它留不留下什么颜色!
  当那些事都过去了,我仍只是一个局外人。
  “就算是走投无路吧。”云贝从台上跳下来,不知他是对谁说了那句话,然后问我有没有烟抽。艾米丽白了他一眼,说最讨厌八○后没心没肺的样子。
  在中国做摇滚只有两个地方的土壤最肥沃,北京和西安。叶斯嘲笑云贝一提到做爱就口吃的毛病。这是传说中云贝的缺点。他可能正因此而抬不起头来。他才二十二。相信这是由心理障碍造成的,也许是因为他爸爸的女人过多,而要报应在他身上,让他女人过少。虽然是不公平的,但谁要是ED了,一定被人瞧不起。而Reggae、Fanky 、Blues 、Jazz都是音乐,皆与他发生关系,就像与他最爱的女人发生关系一样。
  他说。摇滚就是他骨子里那种爱和被爱的关系。
  他是个需要爱和被爱的孩子。不过恰好与摇滚发生了关系,便在摇滚中与摇滚翻云覆雨了。
  如果,什么和什么发生了关系,算不算局外?
  定义,其实可能毫无意义。
  叶斯说,广东的女孩子基本都是忍气吞声型,为何云贝会遇到这样一位广东版的野蛮女人,真是不得而知。
  大约,一个人的习性,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养成的。
  So再一次站在楼梯上,宽容地解释这种不合常理的事情: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吧。你看,广州的空气里有很多灰尘呢。就在So说“空气里有很多灰尘”的那晚,我终于认识了郝东,So的巡警男友,长得却很清秀。
  “辛迦南,So说你会玩飞车送人呢。”
  我转头面向So,疑问地望着她,不知道她是如何介绍我的。
  So朝着郝东说“他是恶作剧”。我不清楚这是什么台词。
  在“半个点”乐队的沙发上,横躺着的郝东完全不像是受过训练的人,倒很似一只懒惰的虫。
  他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