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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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巴士 更新:2024-04-21 18:19 字数:4794
富弼资料不似范仲淹那般丰富,尤其勾连晏氏家族,文献更为偏僻。
她不禁掩了掩嘴巴,感觉心里有股暖暖的东西,四下流窜。
'注1':晏殊长女嫁予富弼,范仲淹乃是牵线之人。另外就是,范仲淹是晏殊的门生,而富弼则为范仲淹的门生,范、富二人关系匪浅,为宋廷美谈。
☆、3…10 爱上林书琛10
3…10爱上林书琛10
或许是得到了李藻的启发,秦颂之决定从富弼生平着手,作为论文的切入点。
富弼这个名字,对从事宋史研究的人来讲并不陌生,且不说他身为一代名相,流芳千古,单就历经四帝、仕三朝,始终克己奉公,为官清正的好名声,已使人敬佩不已。就连范仲淹,也是赏识富弼的好人品,才会向恩师晏殊举荐富弼,称“必求国仕,无如富某者”(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九),赞其“王佐之才”。
所以说,范仲淹之于富弼,不仅有师恩,亦包含重重知遇之恩。
可是秦颂之重阅《长编》和《全宋文》,却发现富弼竟然全无赋作,诗词也不足二十篇,这在富弼悠悠八十几载的一生里,不得不说是片空白和遗憾。何况宋廷科举主以赋、诗取士,富弼初试便落榜,又是什么原因使他在“与士大夫治天下”的宋朝,屡屡右迁,官至宰相?
秦颂之觉得,自己还是火候不够,想要一气呵成,似乎有些困难。
不过巧的是,富弼落榜那一年的状元正是王拱辰,秦颂之想到就来乐,再见到薛盈盈的时候,狠狠开了那位王师兄一个玩笑,说他若在宋朝,可是比宰相还有学识的人。
薛盈盈笑她古灵精怪:“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你没来的时候,咱们几个就经常拿他取乐,不过这家伙最近跟得了抑郁症似的,谁都爱答不理的。你也少去跟他扯近乎,没准儿就给你一个悠悠的眼神——得,晚饭都没心情吃了。”
秦颂之亦是呵呵傻笑几声,然后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吃饭了。
一出大门,看见林书琛正靠在车门上摆弄手机,因为这几天倒春寒,他穿了一件深色的风衣,侧身修长,面部轮廓分明,远看颇有几分小说中“月下银松”“长身如玉”的感觉。
想到他放在她桌上的那本书,她心里又是一暖,缓步走到他面前,有些腼腆地将双手背在身后,欲言又止。
林书琛也瞧见她,微笑道:“一起吃晚饭。”
秦颂之受宠若惊,钻进车子里才笑眯眯地问:“去哪儿吃呀?”
“荷香园。”林书琛淡淡道,“我已经提前定好了位子,不用排队。”
其实这个荷香园,她只来过一次,还是家人送她入学的那天,说要尝尝A市最有名的荷香园烤鸭,于是一家三口,浩荡而去。结果浩浩荡荡地去了,吃完又心头滴血地走了。
用赵丽蓉老师的话讲,就一个字,黑;俩字,真黑!
那一盘小凉菜,不过是胡萝卜、木耳和青瓜,花生都没放一个,可加了荷香园几个字,就变成了“宫廷小凉菜”,一盘八十八啊!秦妈妈作为家里最挑食的一位,也不得不替自己做的决定买单,愣是“咯咯”地嚼了半盘胡萝卜。
也是从那天起,秦颂之决定必须好好读书,至少以后再带爸爸妈妈来荷香园的时候,能免去义愤填膺,好好地吃一顿。
所以,当林书琛说要带她来荷香园的时候,她心里莫名地疼了一下。
她就是那种,有一颗糖果,如果自己偷偷吃了没去问姐姐,都会内疚很久的人。不管这次谁来请客,边吃边自责,也不叫约会啊。
“那个,能不能不去荷香园?”她咬了咬嘴唇,终于开口。
林书琛挑了挑眉,问她为什么。
她低低地叹息一声:“因为我曾经暗暗发誓,下一次踏进荷香园,绝对是我赚钱了,请家里人一起吃饭。不然平白无故地就去那种地方消费,我心里不好受。”
林书琛表情一滞,然后淡淡地说了一个“好”。
秦颂之怕他生气,试探地问他:“要不去我家吃吧,我们去超市买点菜就行了。你……你别这样看着我啊,我烧菜虽然不怎么好吃,也不至于毒死人的。”
林书琛确实有些讶异,但还是笑了笑说:“改天吧,今晚我有点事情。”
秦颂之“哦”了一声,不再说话。
“是家里的事,原本不打算去的,实在脱不开身。”他解释道。
“那要不……你还是先回家吧,放我在家乐福门口就行了,我买了菜自己回去。”自从“避孕套”事件之后,秦颂之已经不在小区超市购物了。
“不,只是吃个饭。”他迟疑了一下,又道,“而且,我想你陪我一起吃。”
他们去了城东的一家餐厅,名气在本城颇旺,连外地人都曾慕名而来。
林书琛将外套交予服务生,寄放在衣帽间,彼时望过去,才发现他还穿了一件银灰色的小马甲。秦颂之记得一位女作家说过,男人穿西装和小马甲,一定不要把最后一颗纽扣系上。究竟是为了保持那股“少爷气”,还是有其他的习俗,她不知道,只是下意识地就想去瞄他几眼。
服务生送来菜单,林书琛示意他将菜单交给秦颂之,一面说:“想吃些什么,随便点吧。”
秦颂之这方把目光收回,转而看向菜单,点了两道招牌菜,一盅汤。服务生说了句“稍等”,也就退下了。
“你刚才一直在看我。”林书琛看着她,慢悠悠道。
“啊?”她有些不好意思,“我……我是觉得你今天穿的这件衣服很好看。”
林书琛笑了下,说:“你也是。”她听完,觉得更加不好意思了。早知道林书琛会约她出来吃晚饭,她一早就不会穿这么厚的大毛衣出来了,而且林书琛太高,又瘦,她不过一米六的个子,是时候该预备一双高跟鞋了。
她正襟危坐,决定用气质来补上着装丢掉的分数。
这时,餐厅里传来一阵欢呼,是一群人在聚餐碰杯。她随意地瞥了一眼,隔着珠帘水柱,看得并不清晰,大概是混迹职场的年轻人,衣着光鲜,笑声灿烂。
她不忍微笑,似乎在幻想自己赚钱养家的那天。
可是爸妈还希望她读博啊,她看了看林书琛,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听薛师姐说,孟老师今年有两名学生毕业,你以后准备留校么?”
林书琛不置可否,只说:“看情况。”
“这样啊。”她若有所思,“孟老师是你的姑父,你要是想留校,应该容易得多。”
林书琛仍是那副表情,似乎对留校的事情不愿多提:“说了,看情况。”
正巧服务生来上菜,话题也就戛然而止。
林书琛绅士地替她舀了汤,她尝了一口,眼睛一眯,嘻嘻笑道:“味道真不错,有点鲜,还有点香。”
谁知话才说完,身体便被人撞了一下,半碗汤全洒在了地上。秦颂之有些埋怨地回过头,发现正是那桌年轻人中的一个,许是喝醉了,身子摇摇晃晃地撞在了她的椅子上。
林书琛扯来纸巾递给她,问她被烫到没有。
她低声说没事,忽然又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一眼望去,竟也是在那桌聚餐的人。
“妹妹,真是巧啊。”徐朗缓步走过来,面露笑容。
☆、3…11 爱上林书琛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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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这东西说来真是奇怪,有时候,一个向左一个向右,还有遇见的可能;有时却是衣服都擦破了,也没能擦出半个火花来。而她与徐朗,恰属于前者。她在内厅,他在外厅,隔了一层喷泉水帘,还能叫他认出来——所以说,这就是缘分呐。
秦颂之连忙站起来,冲徐朗笑道:“是啊好巧,徐大哥。”
徐朗已经跟身后同事打过招呼,然后朝她走来,饶有兴致地看了林书琛一眼:“今晚部门有聚餐,就出来吃一顿……这位是?”
秦颂之“哦”了一声,说:“这是我师兄,林书琛,历史博士。”
“徐朗,颂之的老大哥,在飞腾软件策划部工作。”徐朗冲林书琛伸出右手,自我介绍。
林书琛面无表情,眼镜上扫过一道银光,极为凛冽,但好在有家教,还是站起身来,伸手与之相握:“你好,徐先生。”
两手相握那一刻,秦颂之忽然觉得周身一冷。
很快她便发现叫她发冷的根源在哪了,于是尴尬地对徐朗笑了笑,说:“徐大哥,你别光顾着招呼我们,冷落了你那些同事。”
“行,以后有事,或者想出来玩了,记得打我电话。”
徐朗为表“关照”,临行前还拍了拍她的肩膀。秦颂之偷偷瞄了林书琛一眼,发现这厮仍旧面无表情,加之隔着镜片,看不清他的喜怒,她心里便愈发没底:“那个……我也不知道今天怎么会碰见徐朗。”
林书琛看着她,不说话。
“你别这样看着我,”她将头压得更低了,“弄得我好像很有负罪感似的。”
林书琛缓缓垂下双眸,不说话。
坦白说,秦颂之觉得这样的相处模式很累,似乎永远是她在仰望他,迁就他,心中所幻想的那种被宠溺,被放纵的感觉,却少有出现。而他如影随来的沉默,又总会带给她更多的忐忑。
她突然觉得有点委屈,甚至想哭:“我……我不想吃了,我先回家。”
云嘉曾经教过她,如果以后拿一个男人没辙,不如装装委屈,掉两滴泪,男人都有怜香惜玉的本性,再生气再难搞,也会束手就擒。
她觉得有道理,索性偷偷掐了自己一把,想要挤出几滴眼泪。
没想到林书琛竟然瞥了她一眼,沉声说:“既然不想吃,那就走吧。”
秦颂之突然就崩溃了,几乎是马上起身,朝餐厅外走去。一路步伐极快,像是在逃离一个极为恐怖的地方。有服务生迎面走过来,她都不知道去躲,只顾木然地走,幸好那服务生及时闪开,才没有撞到她。
到了餐厅门口,一阵冷风迎面扑来。
原来穿了这么多,在早春的夜里,还是这样冷的。
她抱紧双臂,对着空气吸了吸鼻子,忽的身上一沉,是一件风衣披在了她的身上,她错愕了一下,扭过头,看到那张熟悉的面孔。
来不及多想,脸颊便被他捧住,温暖的气流将她包围,是他忽然低下头,吻住了她。
不同于第一次的缠绵,他吻得疯狂,甚至野蛮,带着一丝愠怒,仿佛只为掠夺。而她被紧紧箍住,丝毫动弹不得,感觉唇齿正在被他用舌撬开,探入,灵活地将她缠绕。她提不起抵抗地力气,只能被动地回吻他,口中发出断断续续地呢喃。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书琛终于放开她。
秦颂之捂住发烫的两颊,狂吸几口久违的空气,林书琛淡淡地看着她,终于还是笑了:“我说的走,是我们一起走。”
“你……没有生气?”她仰起脸,问他。
刚才那一吻,几乎被他拖起来的感觉确实不咋样,秦颂之目测了一下两人的身高差距,决定改天约云嘉出去逛街,买双高跟鞋撑门面。
林书琛想了想,双手覆在她的手背上,再次将她脸颊捧住:“记住,你是女朋友,就不许再跟别的男人有交往,不然……我会吃醋的。”
一字一句,表情认真。
秦颂之心里“咚”的一声,一句话入耳,却在心口融化。
☆、3…12 爱上林书琛12
3…12爱上林书琛12
感动过后,还要面对现实。
秦颂之认为自己最大的优点就是宜室宜家,懂得节俭,所以小脾气闹够了,还是得好好过日子的。想起方才那汤,那菜,那珍珠一样的白米饭,她犹豫了下,对林书琛说:“要不我们回去吧,菜都上了,不吃多可惜。”
林书琛将她的手带下去,握在掌心里:“不了,我们去超市买菜。”
她“啊”了一声,有些惊讶:“你刚才不是说,今晚家里有事情么?”
“没关系,”他牵着她的手,朝停车位走去,“反正这样的事情,一年无数次,如果照单全收,恐怕永远没有清闲的时候。”
秦颂之听得一头雾水,揉了揉额角说:“虽然不是很明白,但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将网络上看到的新词汇“不明觉厉”活学活用,可日剧女主角的可爱没学来,反倒加了几分笨拙。
林书琛略感无奈地摇了摇头,像是在笑她呆萌。
她跟在他身旁,矮了整整一个脑袋,身上又披了他的风衣,松垮摇摆,像是个淘气的小孩子;就连笑起来,也是眼睛弯弯的,说不上来地富有朝气。
说她呆萌,倒有些言过其实了。
他将车门打开,送她入座后,才折过去,坐进驾驶席,发动车子。
一条长街,连锁超市就有好几家,他们最终把车停在街尾,就近选在旁边的超市买菜。秦颂之一边低眉挑选,一边问他:“你喜欢吃什么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