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绝对601      更新:2024-04-21 18:13      字数:4813
  “从来没人说我不帅,你是第一个。”放学以后,我们在车站再次碰面。
  我笑了笑:“慢慢习惯就好了。”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不过在我和他同桌以后,我被他狠狠教育了一顿,原来他小学和中学都和我一个学校,他认识我,而我,从没注意到他。“只能说明,我太有名气了。”我对他说。他再次做吐血状,这是他的招牌动作。
  后来,打听了以前的同学,才发现,方中宇在小学和中学的时候,要比我出名的多。我不认识他也是当然的,我从来上学上课,放学去体校游泳,没参加过什么课外活动小组,没参加过年级的集体活动。
  “你太伤心我了。”方中宇再次提醒我,“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们一起参加过学校的地理竞赛选拔小组。”
  参加地理竞赛选拔小组的事我记得,可我想不起来当时都有谁参加。当时一个班是两个人参加,九个班,十八个人,就后选三个人参与市里的小学地理知识竞赛。我们班的另一个男生在第一轮就淘汰出局,所以以后的课程都是我一个人在听,为了这个竞赛,我放弃了校区的摄影小组。在那里我只记得一个人,高翔,那个人最后当了我初中的第一任同桌,和我一起坐了一年半。
  “我真想不起来了。”我实话实说,“你是不是第一轮就被刷掉了?”
  方中宇再次吐血,“最后定三个比赛的,还有一个后补的都是谁?”这种提示够了吧,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这种信息。
  “我,”数着手指头,“高翔”这个我记得清,“一个九班的,还有一个是七班的。”我只能记得这么多了。因为后来种种原因,比赛没比成,我们就都各回原位。不记得他也不稀奇,因为在上初中时,高翔也没记住我的名字,只知道曾在一起上过课。
  方中宇有杀了我而后快的冲动,咬着牙接着问:“你对九班的那个人还有什么印象?”
  “想不起来了,好象脸挺大的吧。”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是不是这样啊?”他拿下眼镜,把脸伸到我面前。“你就只记得高翔。”
  如果有地缝,我真想钻进去,这下丢人丢大发了。后来我又知道,初中的时候,我们两个班就在对门,他们班的前门,对着我们班的后门,我就坐在后门边上,却想不起来看见过他。我倒是记得我一小学的哥们在对面班。
  “你认识杨旭吗?”我硬着头皮问他。
  “看来你还有点印象”,他嘿嘿一笑,“杨旭是我同桌,你平时到我们班找他,坐的都是我的位置。”
  我想我当时肯定已经满头黑线了。后来混得熟了,才知道他家离我家不远,走路十分钟就可以到。有了这个发现,不管上学,放学都一块走,混了两年,成了朋友。
  他现在就读复旦,修他的硕士研究生学业。
  “还行,我还以为你早把我忘了呢?”听到他的声音,就知道他是谁了。能从我爸妈手里要到我的新手机号的,没有几个人了。
  “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啊。忘记你的后果太可怕了。”整整被教育了两年,有空就拿出来给大家说说,好象是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似的。弄得整个班里没人不知道的。
  有朋自远方来
  和方中宇约在南京路见面。根本不用刻意去找,他一米八四的个头加上他的一身打扮就够显眼的了,一个大男人,特别爱穿白色的衣服,在我身边可不多见。
  “听说你被甩了。”方中宇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的人。
  要不是多年交情,我想要不甩他一耳光都难。“自从你换了眼镜以后,变得会说话了。”
  “哈哈哈哈!”他笑得一点气质都没有。他就是这样一个人。高中的时候,一幅黑宽边眼镜,要多土有多土,可人家就好这口。高三那年不知道起什么邪性,有天打电话,让我去家附近的小学打篮球,当他从楼上下来,一身清清爽爽的白色篮球服,一个金丝边眼镜,差点让我认不出来。
  后来才知道,这身行头是专为泡MM而购置的。他一定是不甘心中午的时候,有那么多闪光灯从楼上楼下猛拍,照的都是足球场地吧。
  “行啊,你小子,都混到复旦了。”对我们来说,那所学校根本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混得一般,混得一般。”他的笑容和他的口气明显成反比,他向来运气很好,高考随随便便考个师大,考研又是一次考个复旦。不过还好,他没多问我和林枫为什么分手的事情,让我很感谢他。要是问起来,我还真不知道应当怎么说,对我来说,这件事情是非常非常丢人的。在我的新环境中,不想任何一个人知道。
  我们就算接上头了,分手的时候,方中宇约我有空去他们学校玩一玩。把他的死党们介绍我认识。我也希望能在上海见到以前的朋友,这样感觉不会孤独。
  “对了,”临走的时候方中宇忽然想起来一件事:“高翔也在上海。”
  ……
  自从我开始相信命运后,好象一切都变得顺利,我从后勤调到事业部,还从事我的老本行,管理公司的贸易系统中资源的调配。这个工作很清闲,但是准确度却要求非常的高,对数据的计算要求必须是相应的精细,不能有断货和调不到货的情况发生。路晓也一同调了上来,我们现在在三十楼,她成了事业部的文员,工作性质和下面大同小异。不过吃点亏,要专门照顾这些事业部的大爷,冲茶,倒咖啡的事情都归她管,加班的时候还得负责给这些人打饭,送到嘴巴下面。
  “这哪里是文员,分明就是保姆。”路晓在没人的时候,会和我抱怨几句。不过看她还是很开心,因为和张志伟相处在同一个办公室,有机会增进办公室恋情的发生。
  还有一个好消息让我很振奋,苏眉已经签了上海的一家网站,做编辑,下星期就可以过来。我一下子感觉很幸福,果真有上天吗?让我不用在上海是一个人孤单,把我的几个朋友一个一个送到我身边来。
  “帮我租房子”。苏眉和我脾气有一点相象,就是喜欢有自己的空间。两个好朋友在一起,也要保持一定距离,否则一定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闹。
  她的公司在人民广场,住在我这边,坐公车四站或五站路,于是我打算一个星期后让她变成我的邻居,正好房东在三楼还有一个单居室没有租出去。
  在苏眉到上海的前一天,我已经把房间收拾完毕,东西备齐,只等它的新主人到来了。
  苏眉是坐火车过来的。从沈阳到上海,三十个小时,当我看到她的时候,满脸的疲惫。“姐姐。”苏眉张开了她的怀抱,这是我们标准的打招呼方式。“我想死你了。”
  “我也想死你了。姐姐。”我跟她抱一抱,“好了,不要再恶心别人了。”
  “哈哈哈哈。”我们一起大笑起来,引来许人行人侧目。
  “欢迎来到上海。准网络编辑同志。”
  苏眉
  “我爱死你了。姐姐。”当苏眉看到我为她布置的房间里,不由得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我使劲地擦了擦脸,推开她,“打住,打住。我还没打算改变我的性取向。”
  我刚说完,就被苏眉从后面踢了一脚,踢在屁股上。“怎么说话呢?我也没想变,就算是想变,也要那些男人死光了再说。”
  您一定会说,这个人是我在上面写的淑女吗?还真是她,如假包换。淑女并不时二十四小时值班,偶尔也得换换班是不是?您再向下看,保证你会认为她是绝对的淑女了。
  晚上,我请了方中宇一起过来聚聚,顺便介绍个美女给他,方中宇说那他不能单独来,一会儿非带个猛男不可。我和苏眉相视而笑,这下有的玩了。
  苏眉和方中宇是头一次见面,以前还真没提过他。不过我刻意不告诉,而是那时候赵枫占据了我整个心灵,别人都得让位了。和苏眉说得最多的也是赵枫,别人,可能都忘记了。
  方中宇带了一个同学过来,叫朴永明,一听就是朝鲜族的,长春人,算是半个老乡。外滩那片东北餐馆特少,我们又都不喜欢吃上海菜,就在人民广场附近找了一家重庆火锅店,钻了进去。
  夏天吃火锅在我们家乡可是一大特色,但在上海可不尽然。人很少,冷气倒是开得挺足。上海的消费和我们那没法比,通常四个人吃火锅,连吃带喝有个一百块就足够了。在上海,东西是不贵,可是盘子特精致,一盘牛肉八块钱,看上去也就有三四两肉,不比我们那里,十二块钱,一斤装的大盘子。
  “该吃吃,别为了省钱啊。这顿我请。”看他们下手点菜都十分小心,我忍不住开口。起码在这里,现在就我一个人上班,而且我挣的钱,在这里吃顿火锅还是很宽余的。
  “怎么能让你请呢?”方中宇向来是那种特男人的人,对他来说,让女生请客太丢人。
  朴永明笑着说:“我来请吧。”后来知道,他爸在长春倒汽车的,特有钱,我们这点小钱在他眼里根本不算什么。
  “算了,你们还上学。以后工作了,有你们请的,还怕我们不吃穷你啊。”苏眉也帮我腔。在我们看来,吃饭付钱是对我们女人的一种肯定。女人就应该自立,自主,自强。
  这顿饭吃下来,感觉还不错,全是东北人,可以无所故忌。吃完了,方中宇自已点上根烟,朴永明是不吸烟的,又象征性的递了递我和苏眉。苏眉冲他笑笑,“我抽自己的。”一句话,又让我看到方中宇久违的吐血状姿势。
  苏眉从包里摸出一包女士ESSE,分我一支,女人吸烟本不足为奇,但也可以让男人弄得措手不及。
  最后,方中宇终于看出来,我根本不会吸烟,只是摆个姿势罢了,烟不会吸到肺里,只是过一下口。他们管这个叫“耍烟”。
  “浪费,不会抽就别装样子。”方中宇对我嘲笑道。我们很没形象的笑了起来,引来了服务员的侧目。
  “走吧。泡吧去。”朴永明建议,在吃饭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把朴永明三个字省略,用我们自定义的名字命名:小朴。
  就在出门的时候,遇到了一对男女迎面进来,走在前面的方中宇很大声的叫道:“高翔?!”
  看来这个世界还真小。
  记忆之恋
  上面介绍过了,高翔是我初中时的同桌,也算是铁哥们儿,我一直以为自已不会违反人生的信条:不跟好朋友喜欢同一个男人;不跟哥们儿发生爱情;不介入别人的感情。可我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上了高翔。
  我本是一介凡夫俗子,所有人会犯的错误我也会犯,我只是不知道应该如何觉悟。高翔感受得到我们俩之情的友谊起了变化,可谁也没说破,我们俩也许是属于同类型的人,所以都选择了逃避,而且不再联系。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碰到,实属我意料之外。
  和高翔在一起的,是他的女朋友,小我们两岁,典型的南方女孩,听说和他在一个公司上班。我们站立着说了会儿话,互相介绍了一下,互留了电话,然后分手。我们都没说什么,就象是普通朋友见面,打个招呼,然后离去。
  和我们平时的风格还真是很不相符。
  心情忽然沉闷下来。去了“1931‘S PUB”,喝红酒。我少了言语,头脑里一直在回想当时的情形。
  升入高中后,便和高翔不在同一所高中,偶尔在放学时公车上会碰到,他比我早上站下车。交谈不多,最多的还是写信,在信中,我们可以什么都谈,谈生活,谈学习,也谈成长中的烦恼。这样一直坚持到大学,他考到南方一所著名大学学设计,我留在东北的一所大学,离家近,因为我恋家。
  他只能一年回家两次,寒假一次、暑假一次。我们也只能在这两个季节见面。在上大二的那年冬天,寒假很短,他回来以后我们一直也没机会见面。总算约上一次,便和我大学同学的聚会碰到一天。
  “跟我一起去吧,我们同学都很好相处的。”站在雪地里,我和他商量,此时我已经晚了我的同学聚会。
  “不太好吧!”他个性内向,不太喜欢和不熟的人接触。“我和他们又不熟。”
  “去吧。”我拉着他的胳膊,求他。我不想错过和他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