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节
作者:博搏      更新:2024-04-18 10:51      字数:5027
  「你最後一个是听谁说的?」筱海一边快步走路还一边问小余。
  「面包店啊,李小姐很兴奋呐!」小余说。
  於是筱海领头直直冲往面包店。李小姐开的这家面包店是镇上唯一的一家,
  也是最好吃的一家面包店。装渍得很像欧洲小店的面包店,除了卖面包之外也
  卖咖啡,所以镇上的人偶尔会聚在这边聊聊天。
  现在就正好聚集著一小群人,她走过去拨开人群,发现居中拿著一杯咖啡
  倚著柜台谈笑风生的,居然就是几个小时前走出她家的原驭。
  「你在这里做什么?」筱海倒抽口气,一把将他拖出来。
  众人起了一阵欢呼跟鬼叫,原驭还回头朝大家挥了挥手。
  「记得发帖子给我们哪!」还有人朝他喊著。
  「好的,没问题,一定。」原驭用力地挥了挥手,比竞选的候选人还要尽
  责。
  筱海一路将他拖拖拖,拖到没人的角落,这才转身怒瞪著他。
  「造谣的人就是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知不知道他们都认识我?你
  造完谣拍拍屁股走人,我却要面对这些人耶!」筱海的眉毛都竖了起来。
  「那不是谣言,我真的想要娶你当老婆。」他正色地说,一把握住她的手,
  她想逃开,他却坚定地不肯放。「不要再逃避我了,筱海。当我今天早上将车
  子开到你心爱的那条马路去,当我去买你心爱的早餐时,我就忽然醒过来了。
  原来我已经爱上你了,而我这傻子一点也不知道。」
  襄筱海被他大胆的表白给吓到了,她从来不曾想过他会说他爱她。
  虽然稍早知道他後悔了,知道他想挽回,但是她还没完全气消,不确定是
  不是马上要原谅他,可是她从来不知道她会听到那三个字。
  「你……你说你爱我?」她不敢相信地问。
  「是的,我爱你。」他勾住她的腰将她纳进怀中。「我没办法过没有你的
  日子,所以你如果不答应嫁给我,我也会把你绑架起来,不让你离开我身边。」
  「我没想到你也会说甜言蜜语耶!」筱海霎时红了眼眶。
  「儍子,不要哭了,有我当儍子还不够吗?」他伸手拭去她眼角的泪痕。
  「以後我再也不让你掉泪了。」
  「原驭!」她哭著投向他的怀抱,感觉就像分开了好多年的情人一样。
  他紧紧地抱住了她,身子甚至轻轻地颤抖了起来。「答应我,不要再离开
  我了,我恐怕没那个心脏承受。」
  「那要不要打赌?」她从他怀中抬起头来。
  「还赌?你饶了我吧!」上次的赌注把她给赌跑了,他再也不敢跟她赌了。
  筱海哈哈大笑起来。
  他一把抓住她,用唇堵住了她放肆的笑声。
  这个可爱的精灵,这下子被他紧紧绑在身边,再也不能随意离开了。
  「全书完」
  后记大家看这本书之前,还记得襄筱海这号人物吗?
  就跟裴圣这个角色一样,筱海的人物设计老早就出现在我的电脑笔记中了,
  直到写《专业少爷》时,筱海这个角色才完全的鲜活起来。
  从当铺出发,襄筱海的祖传事业让她一开始就是个很有特色的女人。如无
  意外,接著要写的新书女主角则跟襄筱海有一些牵连,书名就叫做《爷儿》。
  写得正是当铺的创始人襄酒儿。
  所以让我喘息两天,马上就得回头跟襄酒儿奋战,跌入我一年没碰的古代
  世界中。希望这两本书在过年期间能给大家带来愉快的阅读经验。
  写稿的时候我常常喜欢做一件事,洗头护发,然後身体去角质後抹上我最
  喜欢的身体滋养霜。有一阵子我大力搜集各种好用的身体乳液跟护手乳,差点
  变成了乳液魔人。走火入魔的结果就是柜子里面堆满了一整年也用不完的乳液,
  然後天天拚命搽搽搽,好期待著开下一瓶,期待下一个不同的香味。
  小时候我因为羡慕男孩子可以站著尿尿,所以一直觉得当男生比较好。但
  是长大俊,我反而觉得当女人乐趣比较多。除了衣服配件等五花八门可以选择,
  另外连脸的保养、身体的保养都可以乐趣无穷。
  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发掘出那种便宜又好用的产品,到处推荐给朋友,自己
  还能高兴上半天。
  这阵子写稿,成天窝在家中面对电脑,唯一的乐趣就是吃饭时间出门压马
  路。
  随意散步著寻觅食物,一边脑海中转著情节,不时还会停下来幻想一下,
  等完稿我要去玩这个、看那个、吃这个。可是等到完稿,吃喝玩乐时间都不够,
  马上又要跌入下一个工作期。
  阿编大人老说我休息都没用,休息之後还是写很慢。可是我就说对我来说,
  想法跟筱海一样,工作是为了休息,而不是休息是为了工作。遇上我这等皮蛋,
  编辑大人也只能投降。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这阵
  子因为出版分级制的实施,让我整个心情出现一种低迷的状态。对於这种倒退
  二十年不止的政策,让我除了用瞠目结舌之外,没有其他词汇可以形容。
  长久以来都看我书的读者或许会发现,有时候总是会提到一些古老的摇滚
  歌曲。是的,曾经我是一个热爱摇滚乐的少女(这个也是曾经),所以难免到
  现在还记得这些古老的作品。
  我最喜欢摇滚精神中的一个信念,那就是——即使我不赞同你的想法,我
  也要用生命去捍卫你表达想法的自由。
  我们可以不喜欢很多种出版品,可以不欣赏很多不同的创作,但是老实说,
  我们无权去阻止别人发表他自己的东西。
  这也就是让我很郁闷的地方。
  所以不管如伺,事情已经发生,我会尽力做一些我所能做的,然後也会继
  续我的创作。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自己喜欢的作品,不管是我的或是其他作者
  的,好让这一片创作的天空能够继续保有。
  北妻北妻返回湛清
  夏严军这男人从见她的第一眼起,就毫不隐瞒对她的浓厚兴趣、欲望,他的
  追求很直接,占有她的方式很霸道,才约会几次就对她吃干抹净。
  这样的他却拒绝相信爱情,不愿被束缚、占有,也许她该先放手才能得到更
  多……
  他要的女人,绝对要乖、要听话、要给他最大的自由、要懂得不要逼他给承
  诺。
  邵余晞完全符合这个条件,她懂得分寸,妥贴地照顾他,跟她在一起舒服又
  自在。
  在一起两年多来,她就像只乖顺的猫咪,然而这只乖猫咪忽然毫无预警地离
  开了。
  她这一走,教他看见自己的爱情有多自私,没她陪伴有多煎熬,他不要这样
  ……
  第一章长长的红毯尾端连接着布置庄严却又浪漫的圣坛,光线从窗户穿进来,
  落在一对新人身上。
  尽管新娘的性子依然急躁,新郎的动作依然笨拙而腼腆,坐在观礼席的邵余
  晞还是偷偷湿了眼眶。
  光美平常做事情粗枝大叶,但是今天的她漂亮极了。
  身为新娘夏光美最要好的死党,邵余晞心里为她感到开心。
  订婚仪式简单而隆重,来观礼的都是亲近的亲戚跟朋友,真正的公开宴客一
  直要到下周才举行。所以订婚仪式才结束,众人在旁边的自助点心吧台用过点心,
  余晞就打算先行告辞。
  「余晞,妳要走了?夏严军呢?他怎么没陪妳来?」夏光美拉住她的手,虽
  然穿着新娘服,动作依然很大。
  邵余晞温柔一笑。「他本来要过来的,不过公司临时出了事,他现在可能正
  忙着。他说等喜宴时会包个大红包补偿妳。」
  夏严军是邵余晞的男友,光美见过几次。对于这个男人,光美的意见可多了,
  她总觉得余晞过于放纵夏严军,更不能明白,对感情一向很冷淡的邵余晞,为何
  要留在一个不懂得照顾珍惜她的男人身边。
  光美以前看余晞拒绝那么多男人,真怕她永远也交不到男朋友。但是见她现
  在的死心眼,却又怕她永远都会放不开这个男人。
  「谁稀罕红包,若不是妳的关系,我还懒得邀请他呢!」光美拉着邵余晞的
  手。「他还是没有表示?我本来想给他一点机会教育的,那个姓夏的家伙真是不
  知好歹,外面有多少男人巴不得把妳娶回家,他却一点动作都没有。两年了吧?
  真不知道妳为何总是这么纵容他!」
  邵余晞脸上浮现一抹淡淡的笑容,带着淡淡的忧愁。
  她怎么会不知道光美在想什么?只是她与夏严军之间,有太多割舍不下的情
  感纠葛了。她早看透了他想要的跟自己想要的永远不会相同,但是她还找不到勇
  气离开。
  「这不是纵容。他有他的想法,没人能勉强谁的。」尤其夏严军这个男人,
  更不是任何人可以勉强得了的,傻得不知道这道理的女人,通常会很迅速地得到
  惊人的回应。
  她见过夏严军处理过去感情纠葛的方式,总觉得有种说不出的痛楚。
  那个男人根本不要爱。她不明白自己心里的痛是因为他那悍然拒绝爱情的模
  样,还是因为意识到自己永远得不到自己的所爱。
  「既然如此,妳就不要跟这男人搅和了,好男人多得是。」光美看不过好友
  不被好好对待,对那位同姓夏的先生总是牙痒痒。
  「说不定我哪天就离开他了。」邵余晞一笑,那脸上的光彩又重新回来。
  光美翻了翻白眼,摆明了不相信。「妳要走了?他要来接妳?」
  「没有,妳知道我从来不给他接送的。」邵余晞独立惯了,她独自生活多年,
  靠男人接送也不是她的调调。
  再说,接送女人也不是夏严军的调调。
  「这不是那个问题,而是有时候女人需要一种被宠的感觉。就拿谢家齐来说,
  他这人傻不隆咚,就是这点没话说,我就算任性,他也只会由着我去。」
  余晞哈哈笑了出来。「那是妳胁迫他的吧?」
  光美瞪她,邵余晞还是哈哈笑出声。谢家齐跟夏光美,这两人简直是天生的
  一对!
  「不说了,改天等妳空一点再出来喝茶,我先走了。」余晞简单告别,戴上
  墨镜踏出教堂。
  因为是周六,夏严军也不在家,她不急着回去,于是沿着教堂外的马路往下
  走。早秋的天气已经变凉,拢了拢身上的薄外套,她忽然感觉一抹空虚直袭而上。
  今天光美站在圣坛前的模样感动了她,却也让她浮起了许久都不愿去想的问
  题。那被压抑在心里深处的遗憾感宛若被释放的幽魂,紧紧揪住了她。
  人人都知道邵余晞是个干练的女人,浑身满是都会女郎的特质,却没人知道
  她心底最深处的渴望。
  因为父母亲离异的关系,她打小就不断的转换着环境。她想要的正是安定的
  感觉,可是爱上了夏严军,她注定与安定无缘。
  嘴角浮现一抹苦涩的笑容,她踏过街角时心思依然停留在那个让她又爱又恨
  的男人身上,一个恍神让她反应不及,一辆转弯时没放慢速度的车子驶向她「嘎
  ──唧──」
  尖锐的煞车声响起,划破周围宁静的空气。
  邵余晞闪避不及,整个被撞倒,翻滚了出去。
  搞不清楚倒在地上的时间究竟是多长,她已昏头转向。邵余晞挣扎着想要爬
  起来,却发现身体一点都不灵活。
  「小姐,妳没事吧?」急促的脚步声来到她身边,肇事者将她扶起,忙检查
  着她。「不好,手流血了,我叫救护车……」
  「我没事……」邵余晞终于从这团混乱中清醒,缓缓地站了起来。「除了一
  点外伤,应该没啥大碍。」
  「小姐,还是上医院检查一下,至少手上的外伤也得包扎。」男人将她扶起
  来。「我看我送妳去医院比较快。」
  于是邵余晞被送到了医院,一路上看着对方一直跟她道歉,害得她都要不好
  意思起来。毕竟自己也有错,走路时想事情,心不在焉的。
  没多久,她已经坐在医院的诊疗台上,护士在帮她包扎手上的伤时,她这才
  懂得害怕,仿佛到了此刻才从车祸的惊吓中醒过来。她的心跳紊乱,手还微微颤
  抖着。
  「现在才知道要怕?正常的,有的人刚受伤时根本感觉不到痛,事后才觉得
  痛得要命。尤其妳是个漂亮的女人,手上这道伤口不小,可得要小心疤痕。好在
  医生技术不错,缝得很漂亮。」护士小姐安慰地说。
  邵余晞挤出一抹笑容,但那笑容却显得有点颤巍巍的。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居然现在才感受到惊吓。
  「要不要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