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辛苦      更新:2024-04-18 10:51      字数:4759
  接驳筋脉乃是天下至痛之事,饶是我极能忍痛,又用了麻药,处理完时也已痛得满身虚汗,四肢绵软,只有任由唐梦将手臂缠成棉花包,狼狈不堪地吊在脖子上。
  唐梦看看自己的大作,不好意思之余又有些好笑,脸上升起两片淡淡红云,明艳动人之极。我倚在床边,不由想起过去种种:“唐梦,你真的变漂亮了。我记得你小时侯白白嫩嫩鼓鼓的,唐斐都怎麽说你来着?唐梦唐梦,该当如歌如梦才是,怎麽会和白馒头扯上关系的,不如改名叫唐馍算了。”
  唐梦温柔如水的神色忽然微微一僵,随即不怀好意地朝我一笑:“秋哥你这个样子,才称得上我见犹怜呢,唐梦哪里比得上?”我自知不该提起唐斐,心下不由歉然。
  四目交视,一时间相对无语。从彼此眼中看到的,是淡淡的沧桑,所有的情绪都藏在沧桑后面。遥忆当年,唐斐、唐悠和唐梦,他最大,她最小,我夹在中间。三个人虽都姓唐,却没多少血缘关系,只是喜欢混在一起,慢慢长大。三小无猜的日子,是何时一去不复返的?唐梦,至少在三年前,我知道,是爱着唐斐的,而今,她若非在这里做了唐门的暗探,也早已被唐斐送入花轿,成了门派笼络中一颗美丽的棋子。而今,我的心灰意冷,她的满腔幽怨,唐斐,可曾换来你的志得意满?窗外明月在天,清清冷冷,全天下正抬头望月的人中,是否也包括了唐门现任的年轻掌门?
  许多东西,去了就不再回来,所以我们已经一无所有。
  什麽也没有,也没有可以归去的地方。
  良久,唐梦低低地问我:“秋哥,你为什麽不早点来找我呢?你其实不敢信我的,是不是?”
  我撑起身子,轻轻为她把一绺青丝拨到脑后:“我从来都没有不信你,我是怕连累了你。若不是山穷水尽,我不会来找你。”
  漆黑的长发,丝丝缕缕,唐梦,虽然答得有点心虚,但我是真的盼你幸福。
  “我们尽量少见面,有了消息就找个隐蔽的法子告诉我,我不担心左回风,我担心的是唐斐。”
  唐梦抬起头来,眼睛里已射出了锐利的光芒:“你放心好了,在我这里,谁也动不得你。我会照你说的办。”她忽然露出担忧之色:“你确定要这麽还债?十万两对我来说不算什麽的。”
  我笑了:“潦倒到要用苦肉计换得一点时间的人,是不该有能随随便便拿出十万两的朋友的,你说对不对?”
  夜凉如水,寒意沁人,从温暖的房间里走出来,象是刚刚回到了现实中的世界,身后透出柔柔灯光的房间则象是我的一个梦境,踏入复又踏出的梦境;已经往去,却因为一起长大的唐梦而突然浮现的,再也不愿回首的,梦境。
  唐梦,对不起,有些事,我还是瞒了你。不让你知道,也不会让任何人知道……
  第三章淡妆封神
  住进天香楼前,我一直靠行医为生,于是某人一声令下,楼内各色人等都知道天香楼专门请了一位大夫以候不时之需。这不过是小事一桩,很快就湮没在大宗八卦之下。
  略略出乎我意料的是,需要诊视的病人居然不少,除了楼里千娇百媚的姑娘外,争风吃醋受伤者有之,酒后好勇斗狠受伤者有之,二者兼具者更有之。我开始怀疑唐梦非要我住进来的原因或许是天香楼原本真的打算请个大夫。可怜我拖着一手乌七八糟的绷带,忙得连脑子也连带乌七八糟起来,好在总算尚余一点清明,想起了左大庄主“好意”借给我的帮手还在一边凉快,于是权宁只有不情不愿担起所有包扎、按摩的工作。
  权宁其实很好相处,性情直爽却不浮躁,纯真但决不天真,和我很快也就相处融洽,甚至对医学开始有点兴趣了。虽然心中牵挂,但身边暴躁而衰弱的母亲换成了权宁,我其实得到了喘息的机会,心情似乎也不似以前压抑。我偶尔会隐隐感觉到,左回风把他放在我身边,说不定真的有一点点好意的成分在里面,当然,只是一点点的一点点。我摸不透他在想什麽,老实说,也不关心。现在的我,并没有什麽可以利用的价值,也没有想做的事情,只要留在左家庄的病人过得安稳,我愿意随他去玩。我有时觉得内心深处的自己已化一为二,一半在沉睡;另一半也混混沌沌的,只知道日子会一天一天过去,太阳会升起落下而已,其他的,什麽也不会想。
  住进天香楼的第十天晚上,当我和权宁坐在一起吃晚饭时,我面前的青瓷碗下压了一张折成飞燕形的小纸条。我不动声色地端起饭碗,顺势将纸条笼入了袖中。
  匆匆饭毕,我回到房中,把纸条在灯下展开,入目赫然是唐梦秀丽的字迹:
  方天培,别号月飞蝶,32岁,白面凤眼,善易容、药物,长于轻功,随身携人形判官笔,辨穴极准;常出没于湘鄂一带,采花无数,官府发榜全国,悬赏一万两缉拿;此人明晚将化身江州府尹赵越之子赵青卓,拜会天香。
  唐梦的消息网当真灵通之极,能将通缉要犯的行踪查得如此详细实属不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明晚的会面应当是她暗中设法安排的:在青楼中擒拿采花恶贼,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无论如何,我对纸微微一笑,第一笔生意上门了。
  第二天早晨,我神色郁郁,满脸写着心事重重,早饭也只吃了两口。权宁果然马上关心地问我:“出了什麽事吗?”
  我沉默了一会儿,答道:“我挂念我母亲,这麽久没见,不知她怎样了。”
  “……飞鸽传信不是每天都报平安了吗?”
  “又不是她的亲笔。”
  “……”
  “我昨晚……梦见她了……”
  “好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权宁弃械投降,“我现在就动身回庄一趟,帮你看看你娘好了。”
  “你从出来到现在,一直都没回去过,也该回去吃顿饭,见见你……表哥了。”
  “真的呢!”
  权宁说走就走,大概是想家了,那就多待些时候再回来吧,最好是明天早上。我有一点点内疚,因为刚才收拾走的餐具里,也夹了一张小纸条。
  我看着权宁出了门,跟着就躲回了自己的房间。
  翻开衣箱,最底层压着一套白色的纱衣,是女装。我对自己苦笑了一下,迅速地把它换上,似乎变得宽松了些。我坐在铜镜前,把眉目略作修饰,打散长发却不会梳,先任由它披在肩后。镜子里的人依旧眉目如画,活似曾经看见的画像里的母亲;唉,当年逃命用的招数想不到还有用上的时候。肤白如玉,眼若秋水,顾盼神飞……恶,好想吐!不是觉得,是真的很想吐,我跌跌撞撞地从镜前逃开,到院子里芭蕉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总算才平静了下来。如果右手完好,就不必受这份活罪了。
  当唐梦终于认出这个直闯她香闺的白衣“女郎”是谁时,她清灵美目瞪得圆圆的,可爱的樱桃小口也张得圆圆的,不折不扣的目瞪口呆,白白糟蹋了一张花容月貌。她花了一刻钟发呆,一刻钟尖叫:“秋哥,早知道你长得好,没想到好到这个地步,小妹不仅今晚愿退位让贤,今后天香之位不如也请你代劳吧!”
  我频频拭汗,幸亏此刻没有旁人在侧,否则兄妹二人的形象怕是毁了个干净。
  “秋哥,女子打扮可是一门学问,从发到趾,从头到脚,连指甲在内都是有讲究的,你若不认真修饰,那个久经风月的采花贼肯定一眼就看穿了,我来帮你再弄一下!”
  “……”
  当晚夜黑风高,无月无星,天香待客的小厅里沉香袅袅,丝幔低垂,瑶琴在案,青箫在墙。我头别玉簪,耳悬明珠,腰藏暗器,指扣毒粉,全副武装,端坐帘后,静待猎物上门。
  不多时,门外莺声呖呖:“小姐,赵公子到!”我轻轻一笑,来了!
  唐梦的两个贴身侍女前面引路,一左一右启开厅门,微风寻隙而入,拂动我面前的细细珠帘,轻轻相击,清脆入骨。会走路的一万两银票于是在悦耳的“叮叮”声中翩翩而入。隔帘看去,此人白面无须,肩宽腿长,若非一双眼睛转动太过迅速显得轻浮,倒也算得十分俊俏风流。我藉着灯光细细打量,他脸上果然是一张极其精致的人皮面具。
  我微微颔首,轻轻道:“久仰公子大名,不胜向往之,奈何缘吝一面,今日得见,果然不凡。”
  方天培两眼放光,紧紧盯着珠帘,口中答道:“多蒙小姐垂青,赵某受宠若惊,得闻仙音,虽已如登太虚,却仍心有所憾,若再得睹小姐真颜,便只一眼也不枉此生了。”
  晕。我现在才知道唐梦的不易,晚晚打扮得倾国倾城,坐在如此雅致柔和的房间里,然后对着如是人物如是说话,简直外耗气力,内损真元。如此日复一日,坐看长夜漫漫,白日悠悠,如花年华似水东流,其中滋味,难与他人道。
  努力忍住自己一身鸡皮疙瘩,我柔声答道:“既蒙公子不弃,敢不从命。不知公子可愿与天香对弈一局,只要胜得半子,自然卷帘相迎,如君所愿。”
  对面的男人连连称好,喜不自胜,看来对棋之一道颇有把握。于是无须我出声招呼,两个侍女已捧棋上前。这两个少女是唐梦离开唐门后收的心腹,取名镶珠嵌碧,皆是容颜俏丽,行事乖巧,摆好之后就自自然然地退了出去,还轻轻地掩上了门。
  棋盘是一只大理石面的杨木小几,玉制的棋子颗颗莹润,剔透玲珑。互道了一声“请”字,我执黑先行。只从帘后伸出食中两指,拈起一枚棋子,清清脆脆放在棋盘上。方天培紧紧盯住我的手指,一副色授魂予的样子,跟着也拿起一颗白玉棋子放在几上。
  你来我往,以快对快,落子之声高高低低,衬着一室宁静错落有致地响着,恁是清音也动人。外面的风从略开一丝的窗缝里飞进来,淡绿丝幔柔柔荡漾,如碧草清波,幽思无限。
  此情此景,想不春心荡漾,怕也难吧。
  方天培似是有些醉了,面前无酒,他醉在一室的风流里。
  我微微蹙起了眉,柔柔雅雅的空气里,似乎有一丝不寻常的紧绷正一点一滴地渗透着,是我的错觉吗?再看眼前的男人,仍是一脸桃花,两眼迷离。
  方天培的棋艺确实不差,布局落子间俨然有几分大家风范,若非事先知底,装一个诗书传家,心怀锦绣的官家子弟也算似模似样了。我一直认为要入棋之一道,既须心思谨密,深谋远虑;也须虚怀若谷,不计胜负;方天培的棋路虽然有条不紊,却太贪太死,当断不断,当舍不舍,终究是落了下乘。
  一个对时悄悄过去,局终,和。
  一时无语。我垂首不语,自帘外看来仿佛娇羞不胜。
  水晶灯盏里的火苗轻轻跳动一下,“剥”的一声爆开一朵灯花,我心头刚刚一震,方天培果然已长身而起,直向帘内欺了过来。一伸手已握住了我的左手:“如此良辰美景,小姐何苦做那不解风情之人,看在在下一片痴心的份上,还请赐见一面罢!”另一只手已朝珠帘掀了过来。他的手冰冰冷冷,力量竟大得异乎寻常,我把手轻轻一抖,整只手登时化做了滑溜游鱼,轻轻巧巧脱出他的掌握,食中两指顺势堪堪划过他的腕脉,浅浅划出一道口子。
  我指甲里藏的粉末是一种见效极快,但能令人毫无痛苦地毙命的毒,是我早年的成功之作,中者只要见血便绝无生理。我不喜欢血肉横飞的场面,更不喜欢同门们津津乐道的令人肠穿骨蚀却偏不立即致死的药物;总觉得即使杀人,对自己的同类、对生命至少应当给予几分尊重,于是就作出了这种毒,我为它起名:封神。
  同是惯用药物的江湖人,察觉手腕上一阵酥麻,方天培面色立时惨变,改掀为击,一掌挟劲风而下,直奔我的天灵盖。我飘身而退,将这掌让了开去,耳边“玎玎”声不绝,珠帘受不住掌风,纷纷坠地。
  面对面,眼前人脸上满满的惊怒突然凝滞了一下,先细细地打量我,才连点了自己几处穴道,口中叹道:“果然绝色无双,不枉我煞费苦心求此一见。”
  我不动声色地瞧着他:“阁下煞费苦心,所谋又岂只一见。”
  方天培一声长笑,和身急扑,摒掌如刀直上直下切了过来,招数凌厉无比,室内顿时掌风大作,灯火飘摇。我只是展开轻功闪避。受了毒伤的人,愈是全力施为,毒发便愈快,方天培或许不怕一般毒药,却绝对压制不住极少在江湖中露面的封神。
  方天培越打越快,用的尽是两败俱伤的招数,步履间虽已开始有些不稳,闪避他的杀招却越来越不易,我暗暗提上了小心。他猛一下倒纵而起,似是脚尖一滑勾下了一片丝幔,飘飘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