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作者:恐龙王      更新:2024-04-11 10:51      字数:4978
  今天早上醒来,秦霜枕头上的水迹已经干了,感冒冲剂还在原处,旁边多了一把钥匙,贮藏室少
  了一只158型旅行箱。
  我意识到什么,惊惶失措地满屋乱窜,却找不到他半个影子。家中成对的事物只剩下一半,一只
  漱口杯,一支牙刷,一把剃须刀,一个人。
  我呆愣愣的站在屋中央,攥着那把钥匙。攥到手心出汗,钥匙发粘。
  “滚吧,永远别回来!”我咒骂着,把钥匙从窗口抛了出去。
  从17层飞下的钥匙,不等落地便脱离了视线。
  7点30分,我冲出了家门。否则定要被指挥的口水淹死。
  没吃早饭,排练时肚子偶尔咕咕叫两声,奇怪的是居然一点都不觉得饿。
  我整天都在想,他会不会真的一气之下再不回来。突然的心慌气短,就像高原反应。
  我试图安慰自己:他会回来,他收拾东西离开只是一时之气。
  甚至回想起许多他好脾气的事例来说服自己不要慌。
  有一次,在家里和他一起练《霍拉舞曲》。
  他用连顿弓在第七把位走句时,连续几次在同一个音符打磕绊。
  我绕到他身后,去抓他摆弓的右臂,却碰翻了谱架。他弯腰去扶,很平常的动作,却是不一般的
  诱惑。
  我吸气,忍住笑,贴上他的后背,猛然把他压倒。他很尖锐的叫,挣扎着说等等,我不理会。我
  有的是办法让他安静下来。
  事后才知道,压在他身下的铁质谱架把他硌伤了。一条细长的压痕横贯左胸,直角处渗出了血。
  上药的时候,两个人低头相对,四只眼睛都盯着我手里沾了双氧水的棉签。刚碰触到伤口,他“
  嘶”的吸冷气,我拿着棉签的手听到号令般迅速举到半空。
  他抬头看我,骂了一声“禽兽”,就此笑开。
  他的脾气,真的很好。这次,但愿不会例外。
  这样想,我似乎有些放心,却多了内疚。为什么要猜忌他?
  也许,因为我曾经偷偷的喜欢他将近四年,等到真的在一起了,反倒有种做梦般的不真实感。于
  是,就怀疑来怀疑去。
  居然暗恋了他四年,有时自己都不敢相信,大学时光,竟会这样渡过。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我承认,第一次见到他,好感就油然而生。
  那是我搬进学生公寓的第一天,9月10日,教师节。
  我看寝室没人,想起那把新配的苏木弓还没开,就随便拉了一首曲子。拉到尾声时,他推门进来
  。似乎对我不去琴房练琴感到有些诧异,就一直盯着我的琴看,听了我的解释,他粲然一笑,开
  始找自己的铺位。
  “上铺?”他很小声的嘟囔,手指划过贴在上铺床栏的秦霜两个字。他的手很漂亮,手指白皙修
  长,手背隐隐透出蓝色的血管。
  我觉出他对铺位不满意,问他要不要和我换。他微笑着道谢,轻巧的攀到上铺。
  印象最深的,是他有一张与冰冷的名字截然相反的灿烂笑脸。
  第一把火是他点起来的。
  半夜,我被重物坠地的声音惊醒,睁眼就看到他仰躺在我床前的地板上,仅着一条线条毕露的白
  色内裤,被子压在身下,裸露的皮肤在月光下闪着银光。
  我愣了几秒钟,很快明白是怎么回事,猛的坐起来,想查看他有没有受伤。听说有人曾这样摔断
  过脖子。
  他却先笑了,坦然的提出要和我换床。
  我拉他起来,他迅速爬到我的床上。可能有轻微的跌伤,躺下时他低低的呻吟了一声,随即不好
  意思的一笑。我呆立在床边,仿佛被电击到一样从头顶麻到脚跟。
  他无所谓的笑着,手臂伸向地面的棉被,对我说着什么。
  我什么也听不见了,就像暂时性失聪。各种色情画面几乎在一秒钟之内充斥我的大脑。
  理智告诉我,我必须,马上,逃离他的视线。
  我拎起地上的棉被,故作镇定的抖了抖,放在他身上。然后,匆忙转身走进浴室。有一滴汗,从
  鬓角悄悄滑落。
  黑暗中,我靠着浴室的墙壁,随着手上的动作急促的喘息。白色的瓷砖,冰凉,光滑,吸附着我
  的后背。
  之后,我仔细的洗手,心里很平静。
  紧张,慌乱,无措,在初二那年的游泳课上,已经都经历过了。当年那个在英东游泳馆的厕格里
  瑟瑟发抖的少年已经重生。
  用一年的时间,我了解自己,也重新认识身边的世界,迅速的成熟。发誓要永远保守那个秘密,
  要做优秀的小提琴手,一个在台上台下都无可指责的男人。
  我依然开朗,依然笑闹,偶尔打架,偶尔说脏话,与以往的卓越没什么不同,只是练琴更加玩命
  。每首小提琴练习曲后面的记录数字,都在飞速增加。从两位数到三位数,再到四位数。我也从
  初中到高中,再到音乐学院。一切都沿着既定的轨道运行。
  也有生理需要,我的解决途径与洁身自好并不矛盾。
  现在的我,对同性产生好感或是欲望,已经能冷静的处理。
  秘密,还是秘密,一直都是。
  每当他勾着我的脖子说:“走啊!上琴房‘杀鸡’去”;或是塞给我一张歌剧《唐璜》的唱片,
  得意的说:“斯德哥尔摩宫廷乐团的录音,绝对珍藏版,传男不传女,”我就忍不住要做白日梦
  。
  直到看着他像个面首一样在女孩子堆里打转,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我不再对现实中的秦霜抱
  有任何幻想,却在幻想中对他为所欲为。
  他的第一任女朋友是在开学第二周的新生汇演时认识的。钢琴系的同级生,小巧玲珑的乖乖女。
  他仍旧拉我一起去琴房,只是路程缩短。两个人说笑着,走到女生公寓门口,那个钢琴系女生迎
  上来,挽起他的手臂。我就变成空气,走在他们身后。
  那段时间,对他后脑勺的发型变化特别清楚。有时候发现他的头发长了,过了发界,有几绺伸进
  衣领里。周末回来已经打理清爽。然后,再看着它一点点变长,渐渐又长到发界。
  他们相处了半年左右,第二年5月中分手。
  当时学校在搞一个慈善义演义卖活动,所有演出费和小商品销售的收入会在六一那天捐给儿童福
  利院。也许是希望小学。具体哪一个我忘了。
  那个钢琴系的乖乖女穿着一件印有红色桃心的纯棉圆领衫,把手上的另一件塞给秦霜。
  “捐钱就是了,干嘛非要穿情侣装?”秦霜把钱放在衣服上,又推回给她。红色的百元钞票映衬
  着透明塑料袋里的鲜红桃心。
  我坐在附近的桌子上,喝着一杯义卖的橙汁,看着他们拉锯。他们头顶的横幅迎风招展,红色的
  大字鲜艳如血:One Love One World。
  女孩儿扭头跑开,没开封的衣服丢在地上。秦霜走到我身边,夺走我手里的纸杯。
  “怎么样了?”我问。
  他说:“分手了。”
  “就因为那件情侣衫?”
  “无聊!幼稚!”他大口喝我的橙汁。
  “没这么严重吧?不觉得自己小题大作?”我说的是真心话。
  他直愣愣的看着我,忽然捏住我的下巴:“张嘴!让我看看!”
  我打开他的手:“有病!”
  他笑着吐了吐舌头:“是不是变成桔黄色了?你也一样!”
  义卖的橙汁,水和色素调出来的假象。
  “她喜欢时不时撒个娇,任性一下。我偏偏最不会哄人。我们并不合适。”后来他这样跟我说,
  “那件情侣衫也许只是个分手的契机。”
  之后,他又交过几个女朋友,分手的原因各异,有时是他提出来的,有时是对方。分手后他也很
  看得开,没怎么表示遗憾。只有一次,他承认他失恋了,那个女孩儿去了维也纳。他喝了点酒,
  但没喝醉,烟倒抽了不少。
  秦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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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2月27日
  正式加入大马管弦乐团的第二天。一切还好。白天排练,晚上是音乐会,跟在北京时没什么两样
  。
  只是天气很热,室内空调很劲。总是感到口渴,一休息就拼命喝水。肚子就那么大,灌个水饱后
  根本吃不下东西。基本上一天只吃一顿饭。
  如果不是排练结束后要和团里人一起去餐厅,这唯一的一顿也可以省。
  今天在KLCC尝试了Nasi Lemak。不难吃,但也算不上美味。
  指挥是华人,会说英文和马来文,闽南话和粤语,就是不会讲普通话。这里叫华文。
  为了照顾团里的外国乐手,他大多数时候说英文。
  我的英语水平有限,要借助一部好易通电子辞典。
  那玩意儿是我大一时买的,因为一位用英文讲课的演奏老师。
  他是印尼归侨。70年代初,家人全部死于印尼反华风暴。据说他目睹了父母兄妹惨死的全过程。
  中国政府无条件接收印尼华人时,他来到北京,又被公费送到前苏联和英国留学,主修小提琴。
  才华横溢。
  他在我们管弦系以折磨人著称。满意了要继续,不满意要重来。无休止的拖堂,加课,错过吃饭
  时间。
  我们猜测,童年那段可怕记忆一定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不然他不会那么没人性。有人说他收集
  了很多印尼人杀害华人的资料,闲来无事就要重温。
  小提琴专业的人私下里叫他变态杀手。因为我们把拉小提琴叫杀鸡。
  3月中,暖气刚停,倒春寒,教室里冷得象冰窖。
  应该5点钟结束的演奏课拖延到7点,“变态杀手”还在喋喋不休的用英文讲述着如何把32个快
  节奏的16分音符一弓拉完。
  我摆弄着新买的好易通,偶尔查几个单词。饥寒交迫的境况,估计和卖火柴的小女孩有一拼。
  眼角扫向右手边的卓越,他正用铅笔在乐谱的空白处勾勒着一把小提琴。
  我一把抢过来,三下两下把小提琴改成一个细腰丰臀的抽象派裸女。
  卓越看了一眼我的杰作,皱着眉拿走我桌上的电子辞典。
  “这个键怎么按不动?”他指着发音键问我。我忽略了他脸上诡异的笑。
  “不可能!”我食指一动,电子辞典发出标准的伦敦音:“Shit!”
  “变态杀手”噤声了数秒,大声质问是谁。
  我想起身,卓越按住我的肩站了起来。教室里死一般寂静。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沉默之后的“变态杀手”以平时数倍的语速和音量开始对卓越进行声讨。
  他口中那些英文我大部分都听不懂,却捕捉到最关键的一个词Out!
  卓越Out了,表情好像很沉痛。
  “变态杀手”也有些心灰意懒,半小时之后宣布下课。
  这时,我收到卓越的手机短信:东直门小木屋的水煮鱼不见不散。
  那年北京流行川菜,小木屋的水煮鱼生意特别火,每次去都要派号坐在外面等。那是我第一次进
  门就有座位,坐下就有鱼吃。
  在又冷又饿的时候,和最好的哥们儿聊着天,吃着热气腾腾、香辣无比的美食,真乃人生一大乐
  事。
  透过水煮鱼锅子上的白色雾气,我看着卓越浓黑的眉和闪亮的眼,心里漾满快乐和满足。
  那时候,我的女友是个娇小可爱型的美女,撒娇、发嗲、黏人,各项功夫全能。我知道,很多男
  人都吃这一套。
  可我却不胜其烦。大概我没有哄女孩子的耐心。
  与约会相比,我似乎更乐于享受和卓越在一起时的随意和自在。曾一度认为女朋友可有可无。
  两个月之后,和她分手。卓越说我无理取闹。我不否认,但也不想挽回。
  之后又换过几个女朋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分手。也没觉得难过,也没死缠烂打过。以为这辈
  子不会体验到失恋的痛苦。
  还跟卓越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这话有些道理。”
  大二开学不久,我又交了新女朋友。比我高一年级的同专业师姐。人很红,学校的网页和宣传册
  上都有她的照片和简介。
  和她的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是在学院音乐厅。她从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International
  Violin Concours Nicol Paganin)载誉归来,给同专业的同学讲述获奖经过和练琴心得。最后
  演奏获奖曲目时,我借给她一只别乐谱的透明夹子。
  没什么企图,只因为我坐在第一排,离她的谱架最近。
  一来二去,就认识了。常聚在一起聊BARIOLAGE(色彩奏法)和RICOCHET(抛弓),聊米沙·埃
  尔曼和帕格尼尼,聊福斯特的那首被译为《苏三不要哭》的小提琴名曲《Susanna》,也聊崔健
  和ADO还有地下摇滚。
  她漂亮,独立,有个性,永远的大方得体。有人打量她时,习惯迎上别人的目光。
  一个夕阳西沉的傍晚,在新琴房楼的楼后,她闭上眼睛要我吻她。我照做了,眼前一片红彤彤的
  落日余辉。
  我们相处的很好,大多数时候温馨甜蜜,即使争执也不急痴白脸。
  和我那些喜欢天天腻在一起的前女友们不同,她并不要求我早请示晚汇报,连练琴时间也不刻意
  调成一致。
  于是,我沿袭了和卓越一起去琴房的老习惯。有时在路上碰到,和我说话之前她会很大方的跟卓
  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