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9 节
作者:敏儿不觉      更新:2024-04-11 10:51      字数:4775
  我看着他,忍住心中最后一丝不舍,低声道:“皇上,臣走了。皇上您……自己珍重……”
  眼泪夺眶,我赶紧转身要离开,小皇帝突然从后头一把抱住我的腰,我僵住了。
  小皇帝抱住我的腰,从小到大不知有多少次,但是最近两年已经绝迹。
  他长高了,嘴唇已经可以碰到我的脖子。
  包裹住我的,已经不是孩童的气息。
  他似乎哭了,声音嘶哑难辨:“张……爱卿……朕……朕……”
  我一时心里慌乱,便挣扎起来,但小皇帝勤于练武,一双手臂竟像铁铸般难以挣脱,我促声打断他:“皇上,请放臣走……”
  小皇帝脸伏到我背上,声音模糊:“张爱卿,再让朕抱一会……”
  我安静下来,轻拍他手背:“皇上,已是别时,莫再留恋。”声音也哽咽了。
  他平静了片刻,终于放开我,低着头说:“罢了,朕放你走……”
  我没再回头,转身走了出去,黑压压的禁宫,楼宇歌台被我一步步甩到了身后,我在这里耗掉了六年时光,但是终于要告别这里,告别京师,告别我的张学士府。
  月光似乎也一点点明亮澄澈起来,帮助我驱散背后黑影庞大的威压。
  等到我看到等待的马车,明澈的锦梓和他手里始终温暖的一盏灯笼,终于从宫殿的阴影里迈出了最后一步,朝锦梓展开笑容。
  庙堂风波尽,江湖潮正涨。
  有了锦梓,天涯虽远,尽是我家。
  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贴结局了,除了这章,还有三篇尾声,虽然只三篇,字数却有将近2万哟,这两天都会贴完。
  尾声一 江湖之远
  江南曲家豪富,名声甚大,虽不为宦,姻亲中多的是王公贵胄,士族大臣,比如说如今名重朝野的大学士周紫竹就是一表的至亲。这几年,还接了皇商的差事,更是日进斗金,说“珍珠如土金如铁”也是毫不夸张。
  曲家的继承人曲白风是个潇洒不羁的人,无心进学为官,只好四处游历经商,他外豪内细,见多识广,这十年来,倒也没出过什么岔子。
  这一遭,曲白风从浙江运一批丝绸茶叶去大食,要走陕西关外,途经西域的丝绸之路,一路商队要走一年,这条路既远且险,虽说是几百人的大商队,运货量也比不上一艘巨船,只不过船儿行不远,只到南洋,到不得大食这般遥远的所在,所以曲家也没有放弃。陆路艰辛,通常还是交给信得过的大伙计,老管家去做,富甲一方的东家鲜少亲自去,曲白风这样好游历的,也不过第二次走。
  先到京城,曲白风曾经救过当今皇帝,如今又是皇商的身份,到处都很是吃得开,关文路引根本不在话下。不过京中好友世交贵戚众多,自然要备上丰厚礼品,多作盘衡。的1ff8a7b5dc
  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的表兄周紫竹是第一个要拜访的,周学士一来自家也富贵,二来他本人清介,所以自不能送金银珠玉之流的,曲白风给他的礼单是一幅前朝珍品的字画,两块好墨,三斤上好的明前龙井,以及送他夫人薛氏的二十匹上用苏绣。
  周紫竹和他夫人甚是恩爱,至今不曾纳妾,他夫人做姑娘时泼剌闻名京师,也是个英气勃勃,胜过须眉的巾帼女豪,曲白风素来敬重得很。
  周紫竹也对这表弟素来亲厚,见到很高兴,接到府里住下,问长问短,谈起旧事新交,竟似有说不完的话:
  “这都三年不曾相见了罢,三年也不见你老啊,还是风流倜傥模样。”
  “哪里,江湖风霜,比不得表兄养贵庙堂。”
  “白风,去年添了个千金的是你家三房?如今膝下有几个子女了?”
  “正是。如今有两儿三女。”
  曲白风不欲多说,周紫竹的夫人薛氏只生了个女儿,又不许相公纳妾,如今周紫竹已经三十七岁,却只有一个八岁的独生女儿。
  周紫竹倒也没什么介意的模样,说话间薛氏带着女儿在一堆丫环婆子簇拥下过来了。曲白风虽说是男客,毕竟是至亲,所以薛咏瑶也出来相见。
  小姑娘生得粉妆玉琢,极似她母亲,但眉眼却像周紫竹,将来必也是不俗的美人胚子。曲白风见她腰间挂的一块碧玺,上红下绿,光泽透亮,依着天然颜色雕作荷花形状,绿的做叶子,红的雕成花,浑然天成,却是见过的。
  这是一个山西富商从他家珠宝店花了九千两银子的高价买走的,这块碧玺原料是他家商队从南洋带回来的,家里的老玉匠师傅花了两个月才做好,品相极是不俗,本欲放在家中自己把玩,后来放到一处新开的玉石铺子压店,许多人问价都不肯卖,这个山西富商认得他父亲,就卖给了他。
  想不到辗转却到了表兄家。曲白风知道这些事不好说,微笑不语。
  周紫竹见他看自己女儿的碧玺荷花,便道:“这是她满月时张青莲大人送的。”
  曲白风恍然大悟:难怪定要买,原来是为了暗合张青莲的名字。想是送给张青莲的礼物。张青莲又转送给了自己这侄女儿当满月礼。
  “张大人这一走三四年,也没有半分消息么?”
  周紫竹摇头,脸上露出怅然的神色。
  曲白风想起当年张青莲的言笑殷殷,姚锦梓的英姿勃勃,也不禁微微惘然。
  薛咏瑶也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张大人走了,这几年朝廷上表兄独力支撑,想来十分劳累。”
  周紫竹摇手示意他噤声,“当今圣上年少有为,圣躬独断,我们为人臣子的,不过是皇上吩咐什么,就去做而已,并没有什么劳累可言。”
  曲白风知道自己失言,换了话题,叙了会家常,告辞出来。
  回去的时候路过以前张青莲的公爵府,依然是琉璃瓦,青砖墙,园中柳树杏花都纷纷探出来,朱门紧锁,却没什么破败景象,据说皇上不但没有把这府收回转赐他人,还令人依旧日常维护。所以朝野盛传皇上还在等着张大人回心转意,重新回来。
  曲白风却是感慨万千,想起当年在酒楼初遇此人的情形,八九年快十年前的事情了,自己当初还是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不想时间竟飞逝得如此之快……
  他下了马车,绕着张府走了一圈,不料转角却撞到一个人,那人见了,却十分客气,朝他一个长揖。曲白风很是惊讶,定睛一看,只见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年轻后生,长得唇红齿白,十分俊俏,穿着工部主事的六品官服,眉眼却是陌生。
  “这位大人,恕在下眼拙……”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所以富贵入曲白风也是对人很客气。
  那年轻官员露齿而笑。
  “曲公子,不记得我了,我是张大人的书童小绿,以前您去见我们大人时我曾在旁服侍过。”
  曲白风恍然,也隐隐有印象张青莲身边是一度有过这么一个清秀乖巧的小书童,只不过他素来对下人并不留意,不料一个小小书童,如今也如此出息了,见他并不在意自己出身卑下,样子也不像轻狂尖刻势利之辈,便坦然笑道:“岁月催人老,不料你也这么大了,还如此出息。”
  小绿本姓李,如今大名叫做绿辰,微笑道:“我家大人一走数年,我时常怀念,总回来走走。”
  曲白风见他不忘本,对他很有好感,再加上他官衔虽不高,工部总还是有和他家生意往来的时候,便盛情邀请他去吃饭,当下自有一番盘衡不提。
  在京中逗留几天,便带着商队西行,这一路风光便与京师大不同了,乡村野店,风餐露宿,好在曲白风走惯了的,并不认为苦不堪言。
  越往西行,人烟越是稀少,这一天,就走到了沙漠边缘。
  曲家商队规模很大,穿越沙漠的经验丰富,又有自己的武装,有很多小股的旅客和小商队请求和他们搭伴走。穿行沙漠,危险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就十分渺小,同伴越多自然胆子越壮,通常只要看上去不像沙盗的内线,是不会有人拒绝的。
  曲白风在监督伙计装饮用水的时候,大伙计来报告说有人想跟他们一起走,曲白风不以为意,挥手让他自己处理,那个搭伴的旅人却从伙计身后绕出来,跟他见礼。
  曲白风抬头一看,却愣了一下:眼前是个三十左右的男子,穿了一身褐色的衣服,头上戴着防沙的斗笠,眉目俊美异常,一双眼睛不笑也含情,穿得虽不显眼,却煞是气宇不凡。
  曲白风这一愣,固然是因为这男子外貌实在不凡,但他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要说容貌气宇,当年张青莲姚锦梓都说得上令人叹为观止,丝毫不比眼前这人差,实是因他这一看之下,觉得有几分眼熟,却左思右想,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按理说这般出色人品,见了就很难忘,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那男子笑道:“有劳公子了。”
  曲白风也说些客套虚词,但心中却依旧纳闷。
  之后忙于各项准备,也就忽略了。
  终于进入沙漠,此时是春天,正午却已热得如火如荼,汗都流不出来,早晚又冷得裹着被子还哆嗦。曲白风不是第一次经历,并不以为意,他家老伙计们也是经惯的,有些第一次走的新手伙计却有点受不了。
  好在商队规模大,路途熟悉,准备充分,不虞食水。
  那个神秘男子曲白风留意了几次,神色从容,似乎是对一切安之如素,看来对于沙漠也是老手了。
  穿行了十多天,路算是走了一多半,经过了三处绿洲,沙漠渐渐有点向戈壁过渡,沙子不再那么细,嶙峋怪石慢慢多起来。
  领队的老伙计神色开始警惕起来,曲白风一问,才知道此处正是沙盗出没最多的所在,便吩咐大家小心戒备。
  这次商队除了带了自家护院武师十人,还高价请了镇威镖局的副总镖头和一位高级镖师,这两位并不曾走过这条路,当下笑道:“曲公子和老掌柜放心,这等地方,左右不过是些流匪,有我二人在,定能保得大家周全。”
  那个副总镖头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身形彪悍,却空着双手,显是练内家功夫的;镖师年轻些,三十五六岁样子,使一对金刀,拍着腰间金刀,豪气道:“若要来了,须得问问我这一对宝刀!”
  那个神秘旅客当时正站在曲白风身边,旁人都没留意到,曲白风却见他嘴角微哂。
  到了快入晚,果然有了动静,忽听鸣镝呼哨声,曲白风呼喝一声:“大家保护货物!”
  曲家商队训练有素,伙计们大都身强体壮,久经阵仗,当下也不慌乱,有武器的撤出武器,没有的也纷纷操起木棒等物,把商队的马车,骆驼围在中间,镖师和武师站到外围,曲白风的身边。
  曲白风心里也有点慌,但他也见过几次危险时候,所以还能镇定。的cb70ab37566257
  盗匪们骑着马围过来,曲白风数了一下,大约有六七十人,自己这边虽然要多处三四倍,却并不像对方惯于刀头舔血。
  商人以和为贵,一旦动起手来,必有损失,货物不说,自己这边的人倘有伤亡,抚恤金也是不小的开支,所以,能不动手一般都不想动手。
  他刚想说几句好话,送个两三百两银子,身边的镖师就大喝一声,手持金刀跳出来,大叫:“兔崽子,跟爷爷来比试比试。”
  对方跑出来一个匪首,身材很是瘦弱,还有点佝偻,三十多岁,脸色蜡黄,手里拿着一杆烟枪。
  镖师大笑:“就你这样还干出来做强盗!快回去养病去罢!”
  那匪首笑嘻嘻道:“灵不灵,一试就知道。”
  两人战在一处,曲白风心里暗暗叫苦,这请的镖师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草包:江湖上混,最怕遇到女人和这样看着有些奇怪的人,只因他们看上去不大厉害,敢出来闯荡,必有过人之处。
  果然,一出手就看出来,这金刀镖师看上去两把金刀使得虎虎生威,却怎也砍不到对方,而那烟鬼左闪右挪,看上去狼狈,实是游刃有余。
  那镖头也看出手下不好,竟然招呼大家说:“大家并肩子上啊!咱们人多,不用怕他!”
  曲家的人倒是训练有素,都拿眼看着曲白风,等他令下,曲白风急得流汗。
  这当口,那烟枪已是一下敲在金刀镖师的头上,那金刀镖师两眼一番,软倒下去,盗匪们齐声大笑。
  眼看局面难以收拾,自己这边凶多吉少。曲白风急得无可奈何。
  谁料转机突生,忽听得一声轻笑,声音极轻,却盖过了这么多盗匪的齐声大笑。
  强盗们都停下来,那烟枪面色凝重,眼睛四处搜寻:“是哪位高人?”
  又是一声笑,只见那搭伴的神秘男子从一辆马车后徐徐走出,将防沙斗笠缓缓取下。
  所有人都望着他。
  斗笠一拿下来,玉面丹唇便含笑而露。
  突然,盗匪中有一人惊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