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4 节
作者:
敏儿不觉 更新:2024-04-11 10:51 字数:4843
站在那里半天,脸红了又红,最后把药放在他枕边。
突然发现他带来的丝棉小枕头已经塌了,薄薄垫着头,似乎不大舒服。
走出营帐,骑上马,往旁边的荒山上去,此时天边才有一丝微光。
要快一点,赶在大队伍吃完早餐开拔之前回去。
进山放着马儿小跑不到一里地,突然勒住,对身后冷冷说:“出来。”
身后面跃出个人影,跪在面前地上。
“焦诚,你老是跟着我干吗?”
这家伙自从自己去西南时遇到并收服之后,就忠心耿耿,走一步跟一步。
娃娃脸抬起来,笑容反射出灿烂阳光:“大人,身为大人的亲卫队长,随身保护大人是我的职责。”
这家伙其实也很奇怪,不过轻功好得出奇,身世一直不明。
自己和某人不一样,某人待人亲切和善,软硬得宜,很容易就能得人心,自己并不喜欢和人交际,也不喜欢屁股后面跟一帮人。
这个焦诚,真是异数。
有的人会崇拜强者,崇拜到为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地步,很多开国之君身边都有这样一批人。
这些人都很固执。
不过,这样的人也未尝不可爱。
转过马,不置可否,继续前行。
焦诚果然固执地跟过来。
在一柱香时间里,打到两只草狐。
拎着两只狐狸的尸体,毛茸茸的尾巴晃啊晃,看了半天,微微皱起眉来,对旁边的娃娃脸护卫说:“你会针线活吗?”
娃娃脸上也露出诧异神色:“这个,嗯,那个……”
“要做别人的亲卫至少也该会点针线活吧?”把两只狐狸扔给他,“你把狐狸皮做成一个枕头。”
不待他推脱就走人。
希望比上次的褥子作得精致点,某人似乎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奇怪地认真,不要伤害到他所谓的什么“审美坚持”比较好一些。
大队开拔。
然后是持续不断的枯燥行军,某人坚持一定要骑马走在自己身边,劝之再三,无效。于是对心有灵犀的皇帝使了个眼色,皇上会意,扯着某人衣角说:“张……叔叔,我累了,你陪我去车里。”
果然有效,某人乖乖同皇上去马车里。
一出玉门关,风沙已经漫天。
要不了多久就要到了。
要不了几天。
手不知不觉摸到腰间的剑柄。
现在有骑兵十万人,步兵三十五万人,说是倾国之战,并不为过。
匈奴人数不过二十万,但全是骑兵,且占地利。
目光环顾到前面绝对算得上整齐,不见头尾的长阵。
自己训练的阵形能起效果吗?
自己能胜过那个应该算是师兄的男人吗?
太阳又一次落下,又要扎营了。
天边红霞满天,映着这无数远道的征人。
马蹄踏踏,脚下渐显黄沙。
回到营中,一灯如豆,挑灯看剑的滋味,一如往昔。
今宵无事,便拿出含章细细擦试。
突然帘晃灯摇,闪出某个俏生生的人来,此人一反常态,似乎心情还很好,颇有点丹唇未启笑先闻的样子。
自从出征以来,某人第一次主动找到自己这里来。
“锦梓,快到地方了,我想和你商量下去和谈的事情。”
再来一篇番外,做到对锦梓同学的公正。
终于开始谈公事了
“但是我也没打算一直这么过下去。”
锦梓这么说的时候,我突然心中一阵无由的欢喜。
心情好起来了。
锦梓这么说的意思,是不是不会一直这样下去,不会一路觅着封王封侯,把心思和朝夕都费在庙堂朝政,明波暗潮之中,不会让他明亮清冷的双眼被这些东西所玷污,到有朝一日青丝换了白发,变成一个脸上每个皱纹里都堆着老谋深算的权臣。
我喜欢意气飞扬的锦梓,不喜欢像我一样深谙人间无奈的锦梓。
我不喜欢他被什么东西绑住。
也不喜欢他日渐强横,日渐大男子主义,把我当成一个女人,尤其是那个时代的女人看待。
不过,我也没问锦梓他的打算,是不是打算以后一起退隐,泛舟五湖。
但是我的心情好了,仿佛一直在猜测情人心思的少女,突然得到了一句明确的暗示。
虽然不至于说整个世界都明亮了那么夸张的感觉,但确实很多阴影都一扫而空。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好,甚至傻乎乎地设想了很多以后的生活,还梦到锦梓偷偷来找我。
第二天晚上,我决定可以暂时把感情问题放一放了。
快要到地头了,公务将是最重要的问题,毕竟是国家生死存亡的事情。
所以,晚上我主动去找锦梓。
锦梓的帅营也很朴素,比我的大,也比我的冷。
我跟他说我来找他商量公事。
锦梓似乎有点惊讶,而且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我。
小皇帝在旁边打坐。
这孩子最近跟锦梓走得很近。
“明后天就到了。”我说。
“嗯。”
“锦梓你有什么打算?”
“你不用担心。”
“不是担不担心的问题,你有什么打算我们也好商量一下。”
“因地制宜,一边谈判,一边准备偷袭。”
我吃了一惊,锦梓还真彪悍,原来他根本就不打算和谈,而是打算动手。
“如果和谈能成功呢?你先动手岂不致国家于险境?”
我不是反对锦梓的决定,但是也不能忽略各种可能性。
小皇帝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一言不发听我们俩说着。
“我国刚刚发生了内乱,邵青也战死了,实力大减,对方士气正盛,统率是有名的左贤王沮渠摩纳,据说素来善战,决不会轻易罢手,说不定打着跟我一样的主意。就算肯休兵,定是要我们割地纳贡和亲,这些条件,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我是没法子接受的。即便我肯接受,你回到京中,别人会怎么说你?民间会不会说你是国贼?大臣会不会攻击你?百年以后,史书上要怎么写你?”
“就算你不在乎,愿意担着骂名,每年纳贡的玉帛金银必不会少,这么重负担,国家如何卧薪尝胆?你以后天天要如何操劳费心?我不想看到这种情形。”
我怔住了,望着他。
锦梓很少一气说这么多话,我几乎第一次听到他这么说,把他的心说得清清楚楚。
他的话很合理,有为公,有更多为我着想的私心。
我在担心这担心那的时候,锦梓也在暗暗担心着吧?为我操着心。
而且,他也同样不希望国家社稷公事占着我大部分心思吧?
我突然觉得自己一向太自私。
我对锦梓不公平。
回头来想锦梓的决定,虽然太过锋锐太过冒险,却可能真的是目前最好的法子。
我的为人,其实很多时候是宁可退让一步的,尤其是不止关系到我自己的时候。我想过即使对方要求多,只要不是超过我的底线,先求和,图缓一口气,再慢慢积蓄力量复仇。这是我的风格。
锦梓同我是不一样的。
他掌中剑比我锋利,他比我年少。还有,他是彻底的男人,不像我有模糊可悲的性别。
当然,真正要决断大事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哪种才是对的。如果我的法子成功了,我就是勾践一样的人物;如果锦梓冒险打赢了,他就是民族英雄。
反之,如果我没成功,我就是卖国求安的国贼;锦梓如果战败,他就是置国家于险境的莽夫。
我们没有可以看到未来的眼睛,只能豪赌。
赌的不止是自己的命,爱人的命,还有一个国家和万千百姓生死。
责任压到肩上,竟是沉重如斯。
我此刻很羡慕那些穿越到真实历史上的,知道下一步会怎么样,好像先知。他们会多么气定神闲,早已知道国家兴衰,人物生死。
可是现在,即使难,也要作选择的。
我倾向于同意锦梓。
也许我也觉得自己的路虽然貌似安全,其实更艰险;也许仅仅是直觉;抑或不过是不愿意在这时候和锦梓持不同意见。
于是我点头:“就照你说的做,到了你开始布置,我去和谈,为你争取时间,咱们就分头行事。”
不料锦梓竟断然说:“不行。”
我愕然。
“太危险了,叫别人去。”
锦梓又露出他一贯的别人生死与他无关的嘴脸了。
我倒也觉得和别人比起来,确实自己,尤其是自己的爱人重要些,但也不能这么理直气壮吧。
“开玩笑,怎么可以?我才是和谈使。你这是教唆我渎职。”
锦梓不管听懂没,就是一副冷然表情,表示你说你的,我不听。
“此事我决不同意。”我也跟他拗上了。
“你去也可以,我陪你去。”
“不行,三军统帅,私离其位,成何体统?何况你人都跟我去了,要如何指挥,拔人家营?”
“我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赴险?”
我无奈,望着小皇帝,压低声音:“皇上还在这里呢,皇上,您说句公道话。”
小皇帝眼睛里隐藏着很兴奋的情绪,好像打算学飞的小鹰,他正色说:“师父,不,姚爱卿留下指挥大局,我跟张爱卿去。”
“什么?”我一个头两个大,连锦梓都郁闷了。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何况您呢?一旦有事我还要分心照顾,万万不可以。”
小皇帝一挺胸:“我最近厉害多了,不信问师父!”
我才不要问。
“我扮成你的书童。”
才不要。
不过小皇帝的话倒是提醒了我,我就再三对锦梓晓以大义,一来要指挥三军,二来要保护皇上,三来我又有急智又讨人喜欢,匈奴虽然是番邦蛮夷,两国交战不斩来使还是知道的,也从没有违规的恶名,难道非要砍了我?
最后锦梓勉强被我说服,不过他叫出一个人来,就是那天那个姓焦的年轻护卫。
“焦诚,你陪张大人去。如果张大人有什么万一,你就不要回来见我。”锦梓声音和表情都带着一种冷酷的威严,和他年少的气质不太符合。
说起来,封建社会的贵族们还是有点奴隶主们罔顾人命的架势的。
锦梓同学也不例外啊。
“是。”那个娃娃脸侍卫脸上闪着坚贞,“卑职一定誓死保护大人,如有差错,卑职自己了断。”
敌营
邵青战败之后,他的副将罗蒙带领残部退守到一个叫做“龙峡”的关,这是圭国北部一个十分重要的关隘,因为占地理之便,两边都是崇山峻岭,确实有点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象。
所以,虽然罗蒙手下已经只剩下六七万人,还是可以据守此关,把匈奴二十万铁骑拒于门外。
但是龙峡关外的大片土地,现在已经被匈奴占了。
朝中主降派的意思是这片土地本来位于两国之间,经常被匈奴骚扰,居民不多,类似于无人区,放弃也不要紧。主战派自然认为寸土不可让人。
我想的倒不是这些,而是匈奴的野心止于哪里。
龙峡关是军事关隘,周围没什么大城镇,临时调粮很不方便,我们的大队伍到的时候,守军已经断粮两三天了。即使没断粮之前,也不知多少顿没吃饱过了。
军人们个个面有菜色,衣着蔽旧,形销骨立,罗蒙跟他们没什么两样。
罗蒙和罗蔚兄弟俩见面自有一番欢喜,提到邵青,不免掉眼泪。我约略问了一下,大致也是中了奇袭,邵青因为得知朝中有变,自己中了调虎离山之计,急于班师回去平乱,最后布置也太过勉强,关心则乱,乱的代价却太惨烈了。
用兵如神,不过是个传说。在战场上,偶然性实在太大了。谁都会犯错,有的没关系,有的兵败如山倒,到最后,除了常识,除了谨慎,很多竟是看运气。
所以才说“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
两个时辰后,军需队也到了,连忙把粮食发过去,火头军终于在闲置几天后又有事可干,四处冒起冉冉炊烟,有的年轻士兵竟忍不住哭了。
守军几天来终于吃上一顿好饭。
罗蒙也是狼吞虎咽,他弟弟比他年轻,不如他坚忍,在旁边看着他和几个军官吃饭,眼圈都红了。罗蒙把他弟弟给训了,他说:“这算什么!前朝还有过一个城孤守十年,把树皮草根啃干净了,牲畜,猫啊狗啊老鼠啊都吃了,然后把老幼妇孺,凡是打仗用不到的人都吃了,连那个守将的老婆爱妾都首先宰了!我这是没到那份上,要到了那份上我也学着这么干!也算不辜负邵将军了……”说着自己眼圈也红了。
在座人都唏嘘起来。
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