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节
作者:打死也不说      更新:2024-04-09 19:57      字数:4768
  孟金刚垂头丧气地盯着转成了一道银波的钢笔,似乎有点晕,脸色很不好看。
  “我想想。”
  孟薇挽了挽头发,啪地一声把支票簿合上。
  “嗯。”她难得地和颜悦色,“五叔,你憔悴了。要好好保重身体啊。”
  孟金刚狠狠地搓着手,不过三个月,他比婚礼那时候瘦多了,眼窝深深地陷了下去,头发油腻,一点也不像当年那个流连花都的翩翩公子哥儿了。
  “十五万现金。再开一张三十万的支票。”
  竟然狮子大开口——孟薇爽快地填了张支票,撕下来交给孟金刚。孟金刚看上面的数额填的是四十万,嘴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
  “孟薇,我写张借条给你。”
  “这么客气!”孟薇笑着将钢笔旋紧,“将来小堂弟能念着我的好就行。”
  孟金刚一面坚持,一面来拿她手里的钢笔:“人情归人情,数目要分明。有白纸吗?”
  “真不必了。”
  正僵持中两人均听见楼下有开门声,大厅里此起彼落地唤着“七少”,定是孟觉回来了。少顷,已有管家上来通报:“五少,薇小姐,七少回来了。”
  孟国泰用的人都是从江阴老家带来的,一口糯细的吴侬软语,喊七少如同喊自己的小毛头一般亲热喜爱,又急急地向书房去通知老爷和大少。
  孟金刚就不再提写借据的事儿,三步并做两步急匆匆地下楼,孟薇摇摇晃晃地跟在他身后,拨通了许达的电话。
  “从保险箱里拿十五万现金到老爷子这里来。带部点钞机。”
  她挂了电话,站在楼梯上俯瞰整个宽敞的客厅:佣人们正在来回忙碌着,绞了热腾腾的毛巾让孟觉擦脸,捧一盅虫草黄芪炖山甲过来,又急急地去拿刚洗净的樱桃。
  “这倒奇了,怎么进了门才听见动静。司机呢?”孟金刚亲热地挨着孟觉坐下,搭着他的肩膀,“晚上和谁吃的饭?”
  “宋宋。怎么没人送李编辑?”
  孟薇听他口中说出宋宋的名字时,那语气是颇不一般的,就像听见他说“我的”一模一样语气,不由得心里一惊;孟金刚有些讽刺地说:“人是你二哥请来的,当然由他接送。怎么?心疼了?这小姑娘清高得很,倒是见了你还会红一红脸。”
  他们常是这样,认得了稍微出众一些的女孩子,就要拿来调侃孟觉,若在平时,孟觉也就一笑置之了,但今天开始他要堂堂正正地守身如玉,于是正色道:“别乱讲。我见她一个人往公车站走,就让司机送她回去了。平时二哥并不是这样小家子气。”
  “吵得沸反盈天,谁还顾得上。”孟薇懒懒地往孟觉对面沙发上一倒,暗笑孟金刚的不识趣,又拈了颗樱桃来吃,“老爷子已经入了魔,该说的,不该说的,一股脑地倒给外人听。我爸今天把李编辑的录音笔给砸了。”
  她讲起来眉飞色舞,仿佛这事情倒是有意思的紧。
  “我可没见过我爸发那么大的脾气。是真怒,眼睛都红了,谁也劝不住。二叔吓的,竟没来得及安排李编辑。”
  “那你爸呢?”
  “在楼上挨训。我妈也来了。”
  孟薇懒懒地盘起修长的双腿。大概是因为快做新娘,气色大好,头发染成了栗色,衬的一张俏脸是白里透红,吹弹可破。指甲是新染的樱桃色,又拈着樱桃在吃,簇在鲜艳欲滴的唇边,迷了人眼。
  孟觉不由得出声逗她。
  “小心把手指头也吃下去。”
  孟薇嘁一声,又挽了挽头发。她的美人尖仿佛乌鸦的喙,叫孟觉想起了远在北京的苏玛丽——现在正是樱桃上市的季节,不知道她有没有得吃。
  “玛丽近况如何?”
  “她每个星期都打电话来。”孟金刚撒起谎来面不改色,“交了许多新朋友,老师们很是喜欢她,成绩也进步了。”
  孟觉也不点破,只是努一努嘴。
  “真的?我们认识的怕不是同一个人吧。”
  孟薇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外头大门的门铃骤响,少顷,许达拎了个密码箱走了进来。
  他本也是个浓眉大眼,意气风发的人物,偏偏今天穿了件polo衫,显得老气横秋。
  “孟觉,好久不见。”
  “嗯。”孟觉放下盅盏,唤过佣人来,“端一盅糖水给许先生。”
  许达常有不真实感,竟能鱼跃龙门,成为孟家的一份子,是他并没有想过的人生轨迹。
  他第一次到孟家,看见孟觉泰然自若地享受着鲜衣怒马,锦衣鼎食,钱对他来说只是个数字,把虫草燕窝当普通糖水吃,仿佛那是最稀松平常的生活方式;不由得想起在学校时,孟觉和其他同学没什么两样——吃四块五的份饭,篮球赛后,脱了臭烘烘的T恤,在公共澡堂里两三个人共一个莲蓬头冲凉。
  最毛骨悚然的是,孟觉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中切换,过的很享受,很舒适。
  有些人,你永远不知道他的原则在哪里。但恰恰又是这些人,最有智慧,最能坚持。
  孟薇收起嘻嘻哈哈的面孔,正正经经地一扬脸:“许达,把五叔的钱点一下。”
  许达应了一声,孟金刚还要推辞:“哪里会错呢。”
  孟薇一颗接一颗地吃着樱桃:“五叔你不知道,现在外头打牌的人,很有些不三不四。赢回来的钱里头总夹几张假钞——不能叫五叔你吃了亏呀。”
  孟薇看许达和孟金刚远远地在饭厅坐下,摆出点钞机来,才冷哼了一声:“净身出户!真是便宜了苏云!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要多少男人都可以了。”
  孟觉看了看表,已经九点一刻,他还要赶报告。看孟觉对自己的话没反应,孟薇扔了颗核过去,因为两人年龄相仿,所以她对孟觉从来没大没小惯了。
  “想什么呢。”
  “没什么。”孟觉看看饭厅那边,孟金刚正对着光仔细验明一张钞票,想是孟薇的话诈到他了,“看来你还不知道:苏云已经把钱用完了。”
  “哦?她倒挺能花的。”
  孟觉淡淡地说:“她把所有的积蓄和明丰的股份都捐给了日本四国的一间寺院,要求全体僧侣日以继夜地诅咒孟家所有人长命百岁,生不如死。”
  多么令人哭笑不得!
  有钱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点迷信,但是连苏云这么脱俗的女人,竟然也会借助鬼神的力量来报复,可见绝望到了什么地步:“孟家对不起她的,只有一个孟金刚。我们可是无辜的。真是晦气!”
  孟觉依旧是那百毒不侵的语气:“满天神佛,信则有,不信则无。”
  孟薇一双媚眼生的不像孟金贵,也不像她母亲,与生俱来蕴着一股妖冶气:“因为这件事情,孟金刚最近的日子才不好过的吧?自己的老婆发疯似地乱咬,他还有什么脸面找兄弟朋友借钱呢?”
  “他如果不是没有办法,也不会借到你头上来。看在他是长辈的份上,好歹要客气点。”
  “他找你借过没有?”
  孟觉点一点头。
  “多少?”
  孟觉的名下有百分之七的明丰股份和两笔据说是他母亲留给他的信托基金,但孟薇并不太清楚这位小叔叔的身家究竟有多少。因为他基本上不怎么爱花钱。而按孟金贵的说法,钱要花出去了才算自己的。
  “四块两毛七。”
  “四块两毛七……”孟薇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这是一周前明丰的股价——顿时又惊又怒,坐到了孟觉身边,压低了声音,“你为什么把明丰的股份转给他!”
  “我和他立了一份协议。生男孩,股份就是他的;生女孩,我就得到苏玛丽的监护权。”孟觉好声好气地解释,“我不愿意出钱养那帮强盗,更不希望苏玛丽将来在强盗窝里长大。”
  “你这不是输定了!谁都知道那是个儿子!否则他巴巴儿地和苏云离婚做什么?怪不得他口气大得很,要和我立借据。”
  孟薇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孟觉微微一挑眉,似笑非笑的样子——若是外人见了,定要说他像极了孟金贵——也正是应了坊间一些不入流的说法,孟觉是孟金贵的私生子,只不过孟金贵外家势力强大,所以寄在孟国泰名下养着。只有孟薇心知肚明,即使连自己的父亲,也不过和孟国泰的八九分相像,而这个小叔叔的一嗔一喜,一静一动,和黑白照片上二十来岁的爷爷一模一样。
  “输不起的,不是我。”
  孟薇觉得今天的孟觉有点陌生。不过她仔细想想,也是,生于孟家,长于孟家,又有孟国泰的万千宠爱,孟觉可以很阳光,很开朗,但绝对不能很简单。
  只怕在整个孟家的眼中,罗清平是个变态,罗宋宋是个残废,罗家万万配不上孟家。但孟薇也曾沧海,深深明白缘分这样东西,是说不清,也道不明的。她听孟觉喊罗宋宋的名字就知道,这个女人的存在,守护着他心底最后一块简单的净土。
  那边许达和孟金刚已经交付完毕。
  “我先回去了。”
  许达做派倒是十足,俯身亲了孟薇一下,又和孟觉打了个招呼,才踏着轻快的步子走了——反正快结婚了,又是讲明了入赘,他现在已经和准岳父岳母住在一起。
  孟金刚则没有和他们打招呼。不过出门的时候没忘了叫佣人把剩下的炖山甲盛了带走。
  这一切却被坐在沙发上的两人尽收眼底。孟薇只觉得嫌恶——孟金刚混成这样,简直令整个家族蒙羞。
  “在自家吃饭,还要打包,真是可笑。他只恨自己不是只塘鹅。”
  刚才孟觉以为是灯光的问题,现在再仔细看,孟薇的眼白竟然是有点泛黄。
  “你也太瘦了。要结婚的人,多休息,多吃饭,少点洋做派,我知道你的,把药当糖吃。”
  “你怎么和我爸说的一模一样?我年年都做体检的。最近有点贫血。”孟薇从口袋里拿出条用江米纸包着的阿胶糖在孟觉面前一晃,“你吃不吃呀?好吃着呢。”
  “拿开吧你。”
  孟金贵挽着妻子从楼上下来:“在说什么悄悄话呢?老七,心情不错啊。怎么还不回去写报告。”
  孟觉看了看表,已经十点差一刻。
  “局里果真有奸细。下午开的会,晚上就传到你的耳朵里。”
  孟金贵再不说什么。他今天也穿得很家常,一件驼色的开衫配一条软塌塌的休闲裤,实在像个住家好男人。
  倒是大嫂开了口:“老七,爸叫你上去。孟薇,回家了。”
  孟觉应了一声,又摸了摸孟薇的头发:“不要把苏云的事情放在心上。要知道孟家人不好过,明丰股价会跌。那些日本和尚并不会真心实意地咒我们出事,反而会祈祷我们身强体健,多福多寿。”
  往家走的路上,孟金贵始终没有开口和孟薇说话。孟薇知道为了今天的事情孟金贵心情相当不好,但是这把怒火要烧到她的头上?她才不信呢。
  有个上门姑爷真是好,许达已经把她的换洗衣服都准备得妥妥当当,她直接去洗了个热水澡,裹着浴巾出来。
  “许达,把衣服拿给我……“
  孟金贵坐在她的梳妆间里,妆台上立着五六瓶盘利度胺,都已经吃的见了底。
  她难以置信:“爸,你搜我的东西?!”
  许达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骇住了。
  孟金贵只有孟薇这么一个女儿,除了因为要继承明丰,所以在工作上对她严苛之外,生活上是对她很宠爱的。孟薇有着富家女的通病——骄纵任性,但这通病就好像美人嘴角的小黑痣,更添风情。
  倒是许达这位枕边人,不太懂自己的另一半。不知道她为何会吃抗抑郁药上瘾,不知道几时这美人痣变作了恶性色素瘤。
  孟金贵一挥手,将所有药瓶都扫到地上去。地上铺着长毛地毯,绿色的小胶囊滚得到处都是。
  他发起怒来,眉骨一跳一跳,半边脸纹丝不动,愈发显得凶恶。
  “叫你少吃,你不听。好!以后再叫我看见你吃这玩意儿,立刻从明丰滚出去!”
  第二十八章
  对于罗宋宋这种鲜少会有幸福感的人来说,一旦受到眷顾,却也拥有比别人更持久更激烈的心动。
  两人手心的温度还没有冷却,时间却不可能定格在牵手的那天晚上。
  罗宋宋浑然已经忘记了格陵爱乐的面试,专心于新的工作。在骨德这样一家揉合了多国文化的咖啡厅里伴奏并不轻松,也不是说你会弹两首伪古典的班德瑞就能唬住客人。相反,流行歌曲,经典旋律,久石让,昆西琼斯才有广泛的受众,静下心来听巴赫的卡农,李斯特的弄臣的客人真是少之又少。
  罗宋宋明白为什么她之前的那位学习古典音乐的大学生要辞职——伯牙路上没有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子期,只有市场的供求关系。
  当市场需求扼住了温饱的咽喉,罗宋宋很快就找到了出路。除了网上可以找到的钢琴谱之外,她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