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幽雨      更新:2024-04-09 19:57      字数:4809
  一
  我们抵达海德公园的早晨,风和日丽,一点没有不祥的预兆。
  十六岁的女儿盼妮跟我说:“我们运气好,这般天气。伦敦一年不会超过五十天。”
  她刚学会骑马,坚决要到海德公园一试身手。
  上马的时候她嘲笑说:“英国人真滑稽,骑马也得全套制服,人家一看就知道我是美国人。”她只穿着牛仔裤与毛衣。
  盼妮潇洒的跨上马。
  我与小女儿盼眯坐在长凳上。
  “爹,你也骑一下好不好?又不是老头子。”
  终于我找到了一匹温驯的马,把小女儿放在身前,抱着她,慢慢在软沙上踱步。
  那日是个大清早,盼妮勒住马,跟七岁的妹妹打招呼:“咪咪,咪咪——”
  咪咪偷偷的笑,把脸藏在我怀里。
  盼妮的马不住在我们身边转。
  我说:“你别淘气,自顾自去玩,当心吓着妹妹。”
  盼妮一笑,纵马向前,我看着她的马往前奔去,马蹄踢起柔软的沙土,我后悔没带照相机来。
  我跟着她那匹马轻轻的追上,—切都很正常。
  我深深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忽然之间怀中的盼咪指向前,“看,爹爹。看!”
  我看见盼妮的马立起来。
  “盼妮!”我叫。
  “爹!爹!”她的声音远远传来,惊恐万分。
  那匹马跳跃数次,忽然发狂的发力急奔。
  盼妮尖叫着,我带着盼眯,不顾一切向前边去。
  我一直急叫,“盼妮!别怕,拉紧——”我自己的手足冰冷。
  我的女儿!
  盼妮已经不敢发声,马奔离沙地向树林跑去。
  我发狂地叫:“救命:救命:“
  两匹栗色马自我身边擦过追上去。
  “救命!——”我叫。
  第三匹停在我身边,马上的男人说:“你停在这里不要动,把小孩先交给我。”他伸出双手,我发觉他也是东方人。
  我服从地把盼眯抱离马鞍交给他。盼咪吓得脸色紫僵,哭也哭不出来。
  前头的两匹马直向盼妮追去,盼妮低着头拼死抱着马的脖子,那两匹马越追越近,我把一颗心又捺入胸腔中。
  那个陌生人淡淡用英语说:“没事了。”他把盼咪交还给我。
  我下马,把盼咪抱在手中,充满感激。
  就在那个时候,追上去的其中一匹马挡住盼妮,另一个骑师想去拉马,可是盼妮的马忽然挣扎着转身,后腿把挡路的骑师踢了下来。
  我只看到那个人倒地,盼妮的马静止。
  身边的陌生人低叫:“老天。”他发狂地策鞭追过去。
  我心中乱如一片,只弄清了两件事。
  第一:盼妮的马出了毛病。
  第二:有人因救我的女儿而受了伤。
  这时身边已有围观的途人,我把盼眯塞在一女士手中,“对不起,请你照顾一下,我要过去看看,那是我女儿。”
  盼眯在陌生人怀中抽泣。
  我上马奔到出事的丛林边。
  “爹!”盼妮紧紧的抱住我。
  蹲在地上的是两个年轻男人,都是黄皮肤,其中一个我适才见过,倒在地上的却是一个女人。
  她脸向下,伏在地上动都不动。
  我急着向前走一步,“怎么了?”
  事先见过的那个陌生人拦住我,仍然用平淡的声音说:“不碍事。”
  另外一个根本像没察觉我的存在,一直蹲着守护伤者。
  我搂着盼妮站在一边,心中不禁佩服那两个男子的镇静。
  “爹,血!”盼妮惊骇的告诉我。
  伤者伏在地面,身上渗出血来。
  我急问:“我们快叫救护车吧?”
  海德公园四周的游人已浙渐向我们这一角聚来。
  就在这时候,一辆黑色的旅行车以极高的速度,不顾一切的铲上草地停下来,驾驶位上跳下另一个年轻男人。
  他们三个人以最敏捷的手法用一张毛毯里起地上的伤者,轻轻的把她放在担架上,推进旅行车内,然后他们跳上车,预备走了。
  我拦住他们,“兄弟,且慢,这个大恩先搁下不说,你们的姓名总得告诉我一声。”
  可是他们已经发动车子引擎,守在伤者身边的那一位,也就是最先跟我交谈过的那人,以他一贯的平静声音说:“小事何足挂齿。”
  接着车子平稳地开走了。
  盼妮急说:“爹,他们实在是救了我一命。”
  我点点头。
  这时警车也赶到了,警号呜呜的叫着。
  草地树丛边有一摊血渍。
  盼妮忽然蹲下,拾起一样东西:“爹,你看。”
  我拿在手中,那是一只耳环。一颗圆型钻石配着粒眼泪型的珍珠,我放入口袋中。
  盼眯这时由警察交回我手中。我们到警局去录口供。
  盼妮跟警方说:“我们是美国公民,我父亲是一个作家。是。他就是ST季,季少堂。你看过他的《长江与我》吗?太好了,我们到伦敦是度假来的。”
  “不。我们不认识那三男一女,从来没见过面。不错,他们也是东方人。”
  “其中一位跟我说过话,他们三人长得很相像,—般浓眉大眼。伤者是女性,我没有看到她的脸,她骑术非常好,穿黑色的衣服,头发上有发网。一切发生得太快,我记不了那么多。”
  “大概是二十多岁吧。可能三十、四十岁,看不清楚。”
  “既然没事,我们要走了。”
  我们回到旅馆第一件事便是订机票回纽约。盼咪受了惊吓。她需要看医生。
  盼妮说:“但是我们必须要找出那家人是谁,为什么那么神秘。”
  “怎么找?”我反问,“人家已经受了伤,我们拿什么去补偿?”
  我取出那只耳环,细细观察。
  盼妮说:“这是一只铁芬尼耳环。”
  “你怎么知道?”我诧异。
  “妈妈有一只戒子是铁芬尼买的,招牌印子一模—样。”
  “嗯。”我把那只耳环慎密的藏好。
  傍晚警方通知我们,说一丝消息都没有,整件事只好不了了之,他们查过各间医院,都没收录此类病人。
  为什么他们救了盼妮而不肯留下姓名?
  为什么他们不待警方来到而马上离开现场?
  可是我们总得有点表示,至少得写封信去感激一番,到底人家为盼妮受了伤,轻重尚不知。性命攸关。
  到现在或者我应该说一说我个人的故事。
  我是一个职业写稿人,靠说故事为生。
  写小说对我来说,是很自然的事。
  我毕业于美国中部一间州立大学,拿的是“文艺创作”系博士。在读书当儿曾用英语投稿到数间杂志,也获得刊登。我一早搞通了思想,既然身为中国人,就算入了美国籍,若要在长毛堆中出人头地,混出名堂,必先要把洋人唬得一愣一愣。我的稿件中充满禅、阴阳、易经、八卦、军阀、白牡丹、蛊、男人的辫子、女人的小脚,诸如此类。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我写的短篇之中、稿费最高的
  一篇叫“东方人与性”,投到妇女杂志上,几乎没名扬四海。
  毕业后我开始写小说——
  长短适中的口袋书,宜在火车与地下铁路上随着车子震荡的节奏阅读。我的书本是纯商业性的,我的经理人常常提醒我:“孔夫子说:无竹令人俗,无肉令人瘦——”
  我老是改正他:“不是孔夫子,中国人讲的话不全部是孔夫子说的,那个人是苏轼苏东坡。上帝。”
  我的经理人还说:“孔子活在今天,也会叫你写多点畅销书,我担保诺贝尔奖金不会落在你头上,可是你现在的生活有什么遗憾?”
  我的生活是出版《长江与我》一书之后才改善的,之前两袖清风,老婆都养不起。
  幸亏老婆不需要我养,我岳父又是香港数一数二的富豪,家中且不是做小生意发的财,鲍家世代造船。首屈—指。岳父五个女儿,每人分得的嫁妆丰富得足以安乐的过一辈子,是以我可以在开头的十年埋头写稿,做其穷书生。
  我“成名”还是最近五年的事,现在提起“季少堂”三个字。也有人会颔首侧目了。在美国,只要抖得起来,文章是有价的。
  《长江与我》是六七年最佳畅销书之一。
  经理人事前拍着桌子说:“ST!你一定要写一本长江的书!扬子江!”
  我泄气的说:“但是我从来没到过长江,除了在地图上看过它以外,我发誓我不知道长江是什么。”
  “你岂不是中国人?”他瞪着眼干着急。
  “老兄!我是香港出世的华人,拔萃男校毕业。十七岁到美国。上帝!”
  “这件事告诉我不要紧,别告诉人。”经理人急出汗来。
  我喃喃自语:“扬子江。老天。”
  “去做研究!到图书馆多看几本书,谁是天才呢?如果你可以写论文,你也就可以写《长江与我》。”
  “吸血鬼。”我说。
  “老友,我只抽百分之十五佣金,你别过分,而且我对市场深有研究,孔夫子说——”
  孔夫子他的鬼。
  可是书终于写成功了,销掉二十多万本。我们一家子前往欧洲度假——第一次由我付帐——同时在纽约第五街租下一层豪华公寓,开始过堂堂正正的生活。
  当时妻的置评是:“长江?你知道什么长江?”
  我指着她的鼻子说:“季鲍氏,你说话当心点。”
  可是我的声音很弱。
  《长江与我》之后又写了三五本类似的畅销书,我竟然可以拒绝岳父的救济而好好的话下去,真是天下一大乐事,原以为凭“才气”吃软饭可以吃一辈子,现在居然始料未及的翻了身,也属异数。
  更奇的是岳父在这么多女婿中,最喜欢我。
  鲍老先生是宁波人,有两个女儿嫁了洋人,认为奇耻大辱,遗产只打算分三份,洋女婿为投其所好,痛苦地学国语,结结巴巴的拍伊马屁,伊却板着面孔讲:“我勿会讲国语,我只会讲宁波闲话。”
  哈哈哈,笑得我。
  我老婆认识我那年年纪很轻,在威尔斯理念书,我并不知道她有没有钞票,我喜欢她的白皮肤,人也温柔大方,具幽默感,我与她约会着,有时乘半日火车周末到她家,只够钱请她吃热狗。
  到结婚时才知道她父亲是亿万富豪。
  鲍老先生亲自到纽约来主持婚礼。
  我们之间有缘,他马上赞我有书卷气。
  后来老婆与我争吵,他老是帮我:“少堂是读书人,阿因偌勿要同其吵。”
  等我发了点横财,他更得意,写字楼里放着一整套我的畅销书,到处问生意上的拍档:“我女婿——”
  我觉得岳父是个老好人,他造船是一流,对于文学,就不甚了了,他不知道我写的书是混饭吃的,算不得数,真是汗颜。
  我惟一值得骄傲的地方,也许是我的嗜好:研究celts少数民族的历史略有成绩,进入国家地理杂志会做一名会员。
  盼妮说得好:“爹呢,一写稿便皱起眉头,一到地理杂志开会便眉飞色舞。”
  我指着盼妮说:“你呀,你应该知足,你看你的遗传多优秀,外祖父有的是钱,父亲有的是才。
  老婆说:“你算了吧——《长江与我》。”她笑。
  我说:“那本书今年快要第七版了,你或者不感兴趣,可是连泰晤时早报都评道:作者写作的技巧是一流的——”
  老婆似笑非笑白我一眼。
  我软下来,“季鲍瑞芳,”我说,“如果没有你,我这个大作家或许得沦落在某政府机关做工,一辈子出不了头,”我拧拧她的脸颊,“一切都归功于你。”
  “去你的!”她拍掉我的手。
  我说:“季鲍瑞芳,为什么你都三十岁了,尚这般貌美如花?”
  “你少跟我来这一套。”她说。
  我们的生活优哉悠哉,直到小女儿盼眯出生。
  大女儿盼妮养下来的时候,我口袋里真是一便士都没有,于是叫她盼妮——希望经济情况有改善。
  我记得老婆还说:“为什么不叫‘常满’?”
  取盼咪这名字则为了顺耳。两姊妹年纪相差十年。
  盼咪到三岁的时候,我们才发觉她有点迟钝;认不清颜色,不能够自己穿衣服,不会用筷子,智力与一岁多的儿童无异,更不用说是好好的讲话了。我很震惊,马上请医生研究,结论是盼咪比同年龄孩子低能,需要特别护理。
  老婆因此郁郁不乐。
  我很生气,我说:“盼咪有她自己的世界,人生在世,各有命运不同,人人像你这么懂得养生之道——老子是鲍某,老公是季某,你若嫌盼咪,我就带她离开你!”
  她大哭一顿,之后反而安乐了。其实心底下她怕我嫌盼咪。
  到现在,不但我们三口子对盼咪宠爱有加,连她外祖父都受感动而钟爱她。
  鲍老先生直说:“我们对季家不住,少堂只得两个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