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节
作者:男孩不逛街      更新:2024-04-07 21:05      字数:4817
  浅离只看我一眼,眼神里流露着许多情绪。我笑了笑,就当回答他的疑惑。
  放心,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知道该怎么做的,人生在世,最要紧的自然是自己的性命,对不对?我会妥善处理的。
  门关上,来人把他的随从也留在了外面。然后恭身行礼。
  对他的大礼视而不见,我只坐着,告诉他,我不卖身的。
  他微笑,笑脸比他给人的印象更年轻些。他道:“在下也不敢要求此事啊。”
  “阁下的名帖,我是看了,因为种种原因,我不能接受阁下的邀请,还请阁下见谅。”
  “在下不敢强迫您。不过,您的确认真看了名帖吗?那上面的字,并非全是在下的手笔啊。”
  “你指的是什么?”拿起一个小茶杯把玩,我没给他斟茶,他也一直站着,无形中,形成一种奇特的气氛。
  “事实上,真正要请您的人,并非在下,这一点,您应该也是心知肚明的。今日在下前来,也不过是奉命行事。”
  “奉命?”
  “是的,相信您也知道在下来自何处。”
  我看着杯子在指尖滴溜溜地转,冷冷的温度将指尖浸染。不知道是杯子的温度冰冷了我,还是我的温度温热了杯子。我冷冷地笑,告诉他:
  “我不知道。我不管你奉了谁的命,我的回答还是一样的,您请回。”
  “您确定如此?”
  我点头,再不言语。
  “在下真的无法强求您……那么,在下告退。”
  他很潇洒地带上门,只留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冲着自己苦笑。
  我并非为他的离开,而是为他方才的那一番话。
  细细咀嚼后,我可以听出一些东西。
  那个人,岂会做那么关山飞度几万里只为让我去见他的事?要找人也不会选在夜幕降临后,夜色中隐藏着太多的危险,聪明人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虽然我不认识那个造访的男人,但我能嗅出他身上的味道。很淡的狂放无拘的草原戈壁烈日狂沙的气息,还有一点点肆无忌惮的目中无人。如果这个叫陆贺的人果真是他身边的部下,那我不得不说,他们主仆,真的很象。他把自己的手下都调教出了同一个味道。
  当年,用身体了结了与他的恩怨,那个时候我才恍然发觉,男人的肉体其实可以把情和欲分割得清清楚楚。我与他之间,梗着那么多恩恩怨怨,竟然还能享受鱼水之欢。
  可笑!实在可笑!!!那么之前在心里信誓旦旦的爱的语言又是什么?我凭什么在最后告诉他爱与忠诚的区别?而这一点,偏偏是造成这样下场的重要的原因。我想澄清却无能为力。一夜缠绵后,看着人去楼空的情景,我也只能鸵鸟地告诉自己,一切真的都结束了。
  可是,我信么?他信么?,莫非此刻他重新出现,竟是在那问题上,重又纠缠不休么?
  我长叹一口气,脑子里的思考不知不觉地滑向危险的方向,很多被努力尘封的过往,渐渐在眼前清晰起来。
  舞月光十一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多大?七岁还是八岁?
  在汗王的大帐里,碰到那对令汗王引以为傲的王子,就如同草原上的幼狼,看到了自己的同类。在汗王和父帅的眼前勉强还能保持点正经的模样,可是一旦获准出了帐篷,三个人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滚在一起大打一场。
  没办法,就是看彼此不顺眼嘛。生为王子又怎么样?难道我还怕了他们不成?更不可饶恕的是,那个明显比我高不到哪里去的小家伙,居然叫我“矮子”!当下,怒火狂飙。
  他以为他比我高多少啊?二话没说就开扁。等到大人们发觉赶来劝架时,三个人已经在草地上滚得不成样子了。兼且下手毫不留情造成的一头一脸青青紫紫,简直是不成|人样。
  大人们叹笑,用了很大力气才把三个人分开。彼此恶狠狠地怒瞪了半晌,才甩下恨恨的哼声甩头离开。从那个时候起,彼此都知道,命运这玩意,已经把三个人捏成一个整体了。只是当时很不甘心,凭什么要和那些个相看两讨厌的家伙混在一起?
  从此以后一起读书一起学武。不知不觉中成了兄弟,也不知不觉中,感情发生了变化。
  毕竟还是孩子,很容易生气也很容易和好。就算经常为大大小小的事情一言不发大打出手,但是致命的倒没有过。
  青梅竹马果然容易出问题啊。一次目的单纯的出游,突然出现的毒蛇居然就成了感情变化的契机。
  事实上,小王子约我出去是为了打架。其实最容易与我发生争执的人就是他。他的哥哥也许年纪都比我们大,所以渐渐地不再参与到我们无聊的争吵当中了。
  因为我前一天在汗王面前辩倒了他令他非常没面子,于是他很正式地把我约到了四下无人僻静处——也就是离大帐很远的大人不常经过的地方。
  打的正兴起的时候,我看到草丛中有一个微微晃动的细长的影子,我纯粹下意识地推了他一把,他是躲过了蛇吻,我的手臂上却被深深地扎进了蛇牙的痕迹。毒液很快进入体内,令我在不久之后陷入昏迷。昏迷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早知道这蛇这么毒,我不推开他就好了。
  醒来的时候在牧人的帐篷里,右手麻麻的,身边是他焦虑的脸。他的嘴唇异常地肿大。听牧人说,他替我把毒药吸了出来,可是因为没有药,我还是得躺着休息一段时间。
  ——一定很痛!否则他不会露出那个苦样。相比来说,我麻麻的手臂比他的嘴唇感觉好多了。
  看着他在火光下扭成一团几乎快要哭出来的样子,我得意地笑。能让这个任性傲慢的小王子吃鳖是一件多么难得的事情啊,更少见的是他居然还肯低眉顺眼乖乖低头守在我身边,想不得意都很难。
  他含怨看我笑,突然伸出手捏住我的鼻子。
  我岔了气,狼狈地咳嗽。他在一边嘿嘿地奸笑。
  心下一恼,强撑着身子扑了过去,趁他措手不及整个人把他压在地上,然后全身没力了。伤员,就是这么不方便。
  他要推开我,却有顾忌我的身体,只好硬板板地躺在地上当我的垫子。
  我的头正好摆在他的耳边,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正好看到他的那只小耳朵。
  圆圆的,软软的。上面覆盖着一层细细的软毛,在火光下似乎还在微微颤动的感觉令我想到了我最喜欢吃的冰雪莲花瓣,看起来非常可口的样子。
  我的肚子似乎有点饿,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张开嘴,咬住了他的耳朵。
  用舌头沿着耳廓转了一圈,感觉细嫩的皮肤在嘴里迅速热了起来,被唾液润湿的细毛被逆向舔舐的时候会有微微的抵抗,舌头会因此感受到麻麻的刺激;用牙齿轻轻啃咬的时候几乎可以听到脆弱的软骨发出的喀啦喀啦移动的声音,清脆而且勾动食欲。
  恩,口感不错,就是味道淡了点。我模模糊糊地想,牙齿也不自觉地用力,然后一不小心,咬破了他的耳垂。
  “哇”地一声他跳了起来,掀翻他身上的我。他捂着耳朵涨红了脸怒视我片刻,冲出了帐篷。
  我大笑出口。原来那个坏小孩也有这样可爱的表情呐。真是害人心里痒痒啊。要不是真的没力气,我准保会再追上去好好捉弄他一番。可惜先全身没力,加上被他猛地掀倒在地,不久之后我的笑声变成了呻吟。
  好痛好痛好痛!我还是伤兵呐,真敢放着我不管的话回头我好了一定叫他好看——痛得快受不了的时候,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没想到这愿望很久以后才能实现。
  草原上的蛇毒,无名,却极烈。虽然他算是比较及时地将毒液吸了出来,多拖了一晚,却害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父帅没责备我,只告诉我以后要小心一点,而我伤心的是,好不容易练出来的一点肌肉又渐渐没了。长年坚持晒太阳好辛苦才能晒黑的肤色又渐渐恢复本来的白皙。
  呜呜呜,虽说是继承了早逝的母亲容颜是本来的肤色。我还不不太乐意白得象一团白面。那个混蛋小王子嘲笑我的理由之一就是这一身晒不黑的皮肤。说实话有的时候我其实有点羡慕他那身漂亮的小麦色。可是我绝对不会告诉他。
  在我养伤期间,混蛋小王子一次也没出现过。难怪世界清净了许多。倒是深受汗王器重的大王子常常来探望我。
  与他弟弟的任性不同,他是真正的王子,有着承袭自汗王的气度和英雄豪情,以及令人衷心臣服的力量胆识。客观地衡量,他是大草原中唯一一个令我佩服的领袖,他和我谈过以后,我的心底燃烧起强烈的渴望,日后我若能象父帅一样成为一方大将,那么我要跟随的汗王,只有他。
  这是一个男人的目标。父帅很早就告诉我,一个男人要有长远的眼光,看中了目标,就要干干脆脆义无返顾地走到底,别再回头。
  我把决定告诉了父帅,父帅微笑着摸摸我的头,赞许而无言。那个时候,我十二岁。
  伤痊愈再次出现在练武场的时候,小王子也在。他看到我时脸上的表情非常的别扭。师傅要他上前与我试试身手时,他明显犹豫着,我自然不会放过这嘲笑他的机会,三两句奚落后,他终于忍不住出手了,然后我被他摔在地上。
  他的力量明显弱了不少。小看人是不是?我虽然养伤花了一点时间,也还不至于从英雄变成狗熊。被他手下留情还真是没面子。我从地上跳起来,扑上去就是一阵扭打。他有点退让,等到他被我摔得五体投地以后,终于动了真火。于是我被他狠狠地撂倒了思念次,直到一身骨头几乎快散架才结束战斗。
  男人身上有伤一点也不希奇,伤疤是男子汉的勋章么。看其他人一身黑黑红红的皮肤就算青肿一大块也不怎么显眼,偏生我皮肤白皙,淤血起来就青紫得很吓人。为了不让府里的侍女又有机会唠叨什么“糟蹋了夫人留下的容貌”等等,我偷偷摸了一瓶药膏躲在房间里自己擦。
  脸上手上是好处理,背上就难咯。摸了半天也涂不到地方。正当我满头大汗忙着的时候,小王子居然冒了出来,一把抢过药膏替我涂上。
  这小子转性了?什么时候懂得关照人呐?
  他的脸板得死死的,手下的力道却控制得恰到好处。淤血被大力揉开,感觉舒服了很多。果然一天的疲惫之后还是要来一场按摩比较好啊。
  他的技术还算可以吧,虽然部位生疏了点,好在力量充足。我晕晕欲睡,突然听到近乎喃喃自语的声音。
  他问我,为什么要救他。
  本能,纯属本能。我眯着眼睛回答。我不是故意的,他不高兴我也没办法。
  他鼓起脸颊,带点不甘心地说,我要是真的很讨厌他,就别做让人误会的事情。
  谁讨厌谁啊?还有,我做了什么让谁误会的事情?真奇怪。
  他不答,只说这件事情他记下了,这恩情,他日后会还。
  什么意思?我看着他,他却不说话,不久之后他就走了。
  舞月光十二
  日子还是慢慢地过。变故的发生总叫人措手不及又追悔不已。
  在一次战争中,父帅遇伏身亡。他的首级被人割下带走,我红着眼带着三百人的精锐追踪了三天三夜,狂飙八百里经历大小十一战后,才把首级抢了回来。
  那是我的父亲,我心目中的英雄。身为他的儿子,我岂能让他死后再被人羞辱?
  带着头颅回家的路异常的辛劳。心在狠狠地痛,长刀战甲上敌人已经干燥变色的血迹散发着腥臭,怀中用披风包裹着的头颅,重逾墙斤。
  远远的看到部落的营帐。一步一步走过去,看到猎猎战旗下伫立着等待着的两位王子,我的眼圈立刻就红了。身体里涌出深沉的痛楚,肩膀大腿上受伤的部位也选在这个时候发作,我晃了晃,在他们面前一头栽下战马,栽进一个宽厚的怀抱总……
  气血攻心,我在床上躺了一天。然后主持父帅的丧礼。在仪式上,大汗来了,亲自来送别他的战友、兄弟。然后,他将族长的战刀交到了我手上。
  从这一刻起,我便继承父帅的位置,成为这一族之长。于是,我的背上纹是了象征族长的烈火狮子,这一年,我十四岁。
  再后来,我就成为了真正的大将,用手中的长刀在千军万马中砍出胜利。一身浴血却嘴角含笑,那时候的形象,类似于地狱恶鬼。
  西域第一武将的名头,够重,也够张狂。它足以令背是的烈火狮子,愈发地激烈。
  汗王渐渐地老了。众望所归的继承人是大王子。在那之前,他大婚。
  看着他和草原上最美丽的公主携手进入大帐,我有一点感叹。我的爱情会在哪里?
  穿过围绕着篝火歌唱舞蹈的众人,提着一罐酒来到比较僻静的吾人的地方。
  明月当空,夜风怡人,吹得人心情舒畅。我脚下一个踉跄,顺势倒在了草地上。
  正是七月盛夏抢草最肥美的时节,厚密的牧草在月光下散发着淡淡的草香。我陶醉地闭上眼睛,静静地享受,直到一个属于男人的气息侵入我的警戒范围之内。
  睁开眼,不远处站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