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作者:青涩春天      更新:2024-03-30 10:46      字数:4737
  于是,我胃里的酸水不住地向上飙升着,瞄了身后一眼,我恶向胆边生:“怎么?这边又是那里奉上来的供品?”声音的确是恶意的,我有太多讥讽他的理由,包括他扬言要请我吃早餐时为我带来的心理不平衡。
  “什么?”他似乎根本没听懂我的意思,聪明人连装蒜的本领也高人一等!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那端坐在省政府办公厅的老妈可以为此做出详细的解释——大抵凡是需要他母亲签字画押的工程项目,或多或少的,完工的项目里总会为那位能干的夫人保留些慰问品吧!收现金是犯法的,坐在办公室里运筹帷幄的高层人士多半懂得这个道理!
  “没什么!”我眉头一轩,虎虎地转过身,脚下的新鞋鞋跟蹬得啪啪作响。我也不知道我在生什么气,大概是腹中空虚引发血糖过低吧?于是,我好死不死地补了一句:“有那样的母亲真是人生一大幸运,连城公子比我们至少要少奋斗三十年!”
  我的话,大概是伤到他了!虽然我知道他大抵属于百毒不侵一类,但我想,我是伤害到他了!连城拥有比普通人更高调的自尊心,被一个同龄的女子取笑为失匙夹万的纨绔子弟,可能是他最不能忍受的羞辱!他的眉头瞬间扭曲,锋利的眼角线条狠狠地颤抖了一下,我甚至听到了他那重重的呼吸声!
  我闭嘴了,自知复仇也无需以这种低下的方式。
  那一瞬间,我以为他可能会打我一拳,因为他的双手用力地握成拳头!但我却失算了,他似乎发现了我一刹那间的畏缩,于是默默地把双手背在了身后,僵持了半晌,才缓缓地开口:“不是的。”
  要他开口好好说完一句话可能很难吧,因为他似乎对每一句说出口的话都要思考很久!我听到他慢慢地吐出一字一句:“是我自己买的,不关别人的事。”
  有那么多房子干吗还自己买?我没有把这话问出口。他越过我,走到前面,用后背对着我说道:“走吧,你不是饿了吗?”
  摸摸鼻子,我只好跟上他的脚步,毕竟这附近,他是熟地头。
  我想,我终究还是不够了解连城——虽然我自诩了解他,已进入到了研究阶段。但事实上,我终究没有窥视到他内心哪怕是十分之一!在我的感觉里,连城是高调的,他适合坐在最高级的地方,做着最高雅的动作。但当他带领我七转八拐地越过华丽的大饭店,穿进一条小路时,我发觉我之前对他的印象土崩瓦解!
  “这个地方的老板很会做油条,我吃过几次,觉得很好吃。”他转过头来,对着我理直气壮地介绍着他‘认为很好吃’的早餐去处——一间又老又破旧的豆浆店!
  “你在唬弄我啊……?”我咬牙切齿地攒紧双手——老天!成年以后,我还没碰到哪个男的胆敢这样对待我!他八成以为,他能够几次三番地光顾的店,一定会是所有人都喜欢的地方!他的思维意识根本和普通老百姓不靠谱!
  看到我的横眉立目,他似乎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蠢事,露出略微疑惑的表情:“你不喜欢吃油条豆浆?”
  我的肾上腺素……可能已经超标了!“不是这个问题!”我愤怒地大吼,丝毫没注意到我们站在人家的店门口大呼小叫。我喜欢吃豆浆油条,可是……可是……我认识的连城到哪里去了?!
  还是我从来没有好好认识过他?
  我们之间,真正有交集的日子,实在太短暂,所以,我并不是真的了解他?
  “你不是应该……”我的怒吼倏然止住,因为我看到他的嘴角悄悄地弯起来了!像是恶作剧成功的小孩,又像是看破我心理的狡猾观察者!
  “哦?宿醉的人还想到酒店里去吃早饭?那里的东西吃了不消化哦。”他静静地笑着,露出一点犬齿的形貌。
  “才怪!本小姐喜欢吃豆浆油条!”我狼狈地撂下一句,气冲冲地大步走进店里,幸好这个小店在繁华高尚的地段生存不容易,客人并不多,我找到张空桌子,一屁股用力地坐下去。他慢悠悠地跟在后面,道:“放心吧,我说好吃就是好吃,等你身体好了,想到哪里吃都可以带你去。”
  还想有下次?我努力地瞪着还有些浮肿的眼睛,想把自己武装得更凶狠一点,至少不要泄露出心底的动摇!
  两份早点端了上来,我忙着掩饰自己的慌乱,干脆丢弃作为女人的自尊,狼吞虎咽地海吃起来。故意把喝豆浆的声音弄得很响,那呼噜呼噜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着,掩盖了小店里过分的宁静。
  “看到你很有精神,我已经放心了。”
  那淡淡的声音,轻飘飘地传来,像片柔软的羽毛,细细地刷过我的耳朵。我想装作什么也没听见,但那热腾腾的豆浆实在可恶,蒸腾的热气不断地熏着我的双眼。已经浮肿的眼皮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摧残,我的眼泪不知为了什么而不断往下掉着,一颗接着一颗,坠落到那乳白色的豆浆里,被混合、被同化,被我慢慢地一口一口咽进嘴里——不知道是甜的,还是苦的……
  不要原谅他!不要原谅他……
  我听见我的心,是这样不断嘶吼着的。但是,那眼泪又是怎么回事?我茫然地端着空碗,迟迟无法放下。我希望那只碗能挡住他的视线,挡住我的脆弱,在这样的时候,我怎么也不能接受他用这种方式来瓦解我对他的怨恨——太狡猾了……太狡猾……了……
  这顿早点,我花了比平常多两倍的时间来应付,等到餐点被消耗殆尽时,我仿佛是得了一场大病,累得气喘吁吁。借着擦拭汗水,我抹了抹眼睛,才重整旗鼓地站起来,对他道:“好了,早点也吃过了,我要回学校。”
  今天好像是周五,有我的必修课。
  “我送你。”他也跟着站了起来,我向后一退:“免了!我自己有手有脚,自己会走!”我大步走出小店,朝街上走去。
  “这个区离你们学校不止五公里。”他在我的后面慢悠悠地打击着我的自信。
  “我自己会叫车!”我哼了一声,在手袋里摸索着钱包,可不足一分钟后,我的自尊心被残酷的现实击溃!我的钱包,从昨天就好像一直呆在予晴的口袋里,也就是说,我现在身无分文!
  连城默默地站在我旁边,既不说话也不离开,仿佛专为了欣赏我那尴尬的表情!我恨恨地把手袋一挎,负气地大声吼起来:“了不起?!我自己会走回去!”细细的鞋跟在我脚下摇曳,我说走就走!
  “怎么来怎么回去吗?”那家伙在我身后恶毒地笑着,我置若罔闻。女人就是要有志气,不然会被男人看扁!——这是予晴的名言,没想到今天用在我身上正合适!
  五公里以上!哦——想到就觉得可怕!平时逛街都没什么高的记录!走到学校时我搞不好已经气绝身亡,而我的必修课早宣告结束,被当成为铁定的事实!
  一想到接下来的后果,我就有种想哭的冲动,为什么我要撞到连城的身上呕吐?!为什么我不更醉一点,醉得干脆人事不省,倒在那里死了算了?!
  “你真的确定不要我帮忙?”不知走了多久,我身后传来的声音才告诉我一个事实,他居然会一直跟在我后面?!我猛然转身,有些难以置信。看着他的身影,落在我后面大约十步的地方,双手抄在裤子的口袋里,闲散的样子就如同在自家院子里散步,与我的焦躁狼狈截然相反。
  “你干吗跟着我?讨厌,不要跟着我!”我大声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怒吼,而路人却似乎很感兴趣地不住朝我们观望。也许,在旁人眼里,会认为我们是情侣在争吵吧?对情人而言,争吵和怄气,就像每日三餐一样必备,却全然不是我们的问题!我们之间,还没有那样的回忆可供参考。
  我气煞地扭过头,干脆当他隐形!反正他跟累了,自然也会放弃的!这样想着,我反而有了继续走下去的动力,看着路上的方向指示牌,我卯足了劲朝学校的方向走去……
  第 16 章
  走到学校门口时,我看了看手表,两个小时又四十六分钟,我算是走得很有效率了!虽然脚底很疼,估计是昨晚赤足奔跑破了些皮。但我反倒感觉一阵前所未有的轻松,看到青葱翠绿的校园,我觉得松了一口气。
  一路上,我没有再回过头。因为不想去看,也不想知道结果。他是否还在我身后?他是否就在我后面十步的地方?他是否会默默地在后头看着我?我都不想知道!所以,我深呼吸,朝前走。
  “夏……”
  我的脚步迈出去了,但他的声音也在同时响起。他在后面。跟着我,没有出声,一路上,和我一起走了五公里……
  所以我更不能回头了!回应他,代表原谅。
  他似乎没有靠近我的打算,也没有强求我要看着他。寂寞的声音,在我的耳朵后轻轻地回荡:“你进去吧。我会再来看你。”
  “这里不欢迎你,去欢迎你的地方!”我冷硬地击破他的妄想。
  “不,我会来。直到你愿意回答我,你为什么会消失为止。”声音远去了,淡淡地消弭在空气里,正午的阳光在我的头顶吹响嘹亮的号角,我知道我错过了那堂原本想上的课。
  既然来了,不如到图书馆坐坐,正好可以看看书平静一下。这样想着,我迈着步子向学校图书馆的方向走去。直到此刻,我才发觉脚步异常沉重,拖泥带水,黏腻拖沓,鞋底擦在地面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又是夏天,夏天总是和我结缘。没有一个是痛快淋漓的记忆,全都是蒙着灰色的影子,飞扬着厚厚的尘埃,在我的脑海里,就像老旧的图书馆里总有一大堆老旧的破书……
  还没走到图书馆,前方就有个声音朝我传来,声音里带着些兴奋,我看见一个火红的衣影向我飞来。
  定睛一看,是同班的女生小潭,她与我并不相熟,只是在学生会的事务里,她属于予晴的副手。
  “啊,你好!”我点头,见面三分熟。
  “这两天都没见你和予晴来上课,怎么了吗?”她热情有余地挽起我的手臂,关怀的样子倍加可疑。活了这么久,我早信奉一个真理:无事献殷勤,非奸及盗!
  我看着她的眼睛道:“这两天都比较忙,我们在大扫除。”我说的是大实话,我正忙着清理尘封的记忆,也忙着清理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
  似乎在我这里找不到她想要的八卦资料,我看出她失望之情溢于言表。“怎么,上午教授有点名吗?”
  “倒还没有,这个学期他的课还有很多,只是说想要补学分的人就非得到他那里拿考题。”小潭道。
  “那倒好。”我笑了笑,见小潭没发觉,便径自朝图书馆方向移动着。
  “哎,好羡慕你们这些美女,生活多姿多彩,像我就平乏多了,除了准点到教室报到,根本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小潭挽着我的手不住长吁短叹,看她的样子,似乎真的很难过的样子。
  看到她,我就想起过去遇到过的一种人,他们不一定是坏人或恶人,但事实上他们做着比罪犯更坏的事!他们总是在出卖情报的日子中逍遥,把泄露别人的秘密当成乐趣,生活就是在不断重复猎犬的生存模式,发现目标、散播谣言,看着当事人为谣言所困,烦躁不安的样子,他们就躲在一旁偷着乐——这样的生活,应该不算平乏吧?
  于是我笑,轻柔地,淡然地,“怎么会?你念书的成绩很令人羡慕的。”
  “我是没有外在美,只有不断挖掘内在美喽!”她似乎很泄气地叹息着,一副和我很熟的架势,然后眼珠一转,话头也跟着转了个圈——
  “夏夏,你听说了吗?”声音低沉,目光闪烁,很有戏剧天赋,她开始上演告密的戏码了!
  “哦,什么?”我只得应付着答腔,直接得罪这种人最是愚蠢,因为你如果表现出对她的话没兴趣,那么,下一个谣言的主题,就是你!
  “美术系的那个林小雨,出事了!”果然,危言耸听的声音来了!刻意把声线压低,制造着神秘的效果,小潭不住观察着我的反应,似要从我脸上找出些许蛛丝马迹。
  林小雨,美术系出名的才女,美人名气大,但与我无关。
  “你知道的吧?每个周末都有豪华轿车来接她,原来她傍大款!”
  这种事不算奇闻了,小潭以为自己挖到了内幕,殊不知这是众所周知的路边消息!傍大款也需要有实力,同是女人,没必要有这种职业歧视。
  老是评价这种事的女子,多半对自己没有足够信心,说得难听些,大抵是酸葡萄心理——这是予晴对这种人的评价。
  见我无动于衷,小潭便下起猛药来:“咳,这是前提!她那个了!”
  “什么啊?”我皱眉,已经开始失去耐心。
  “就是那个嘛!还没到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