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曾氏六合网      更新:2024-03-24 15:47      字数: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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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嚣张恶女王》(不爱我走着瞧之七)作者:米璐璐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5日
  【内容简介】
  天啊!她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摆脱那个无耻大淫贼?
  三年前的一夜情纯属意外,被他吃干抹净只能自认倒霉
  没想到她逃得不够远,竟然又与他狭路相逢
  这回他虽然意外的救了她一命,却带来一连串麻烦
  尤其是他勾勾缠的鸭霸行径,和自以为是的执着
  都让她反常得连连吃败仗,甚至避之唯恐不及
  深怕一时意气用事,换来更多意想不到的“错误”……
  呿!他果然是披着羊皮的大坏狼
  表面上温和无害,其实拥有不为人知的魅力
  用尽心机想要追求她,蚕食鲸吞的侵占她的生活
  等她察觉不对劲时,再也无法像以前那般潇洒
  好吧!他能够跟她过招这么久,肯定有过人之处
  她决定顺其自然留住他,并好好的将他认识个透彻…
  楔子
  人生最大的意外,就是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全身脱光光,与一名男人睡在一起。只是,年轻貌美的女子没有尖叫,反而蹙着眉头,仔细的回想,自己为什么会光裸的与这个男人睡在一起?
  想了很久,她得到一个万年老梗:喝醉,失身。
  因为昨天毕业,护理系的同学们吆喝一声,决定与医学系的同学们联谊。
  原本她只想回家打包行李,无奈男友正好是医学系的学生,为了看顾男友,避免他与其它女生联谊,她只好硬着头皮去参加。
  可是喝完第一摊,她就挂了,而男友想要与同学们续摊,还嫌她太杀风景,要她先回家。马的!她都走不动了,是要叫她用爬的吗?最后,男友还算有良心,拜托他的同学当她的护花使者,而他则与一群人嬉闹着离开。
  然后……然后她就胡里胡涂的失身了。
  可恶!她的初夜、她的处女膜……一低头,就化成床上那一摊血渍。
  而始作俑者就是躺在她身边的男人,他正呼噜呼噜的熟睡。
  同学的女朋友,他也敢上?他到底有没有朋友道义啊?
  她虽然很想赏他一巴掌,但还是忍住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谁教她喝得烂醉,直到现在,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她都不知道。
  她嘟嘟嚷嚷几句,最后捡起散落地上的衣物,一语不发的穿戴整齐,然后拿起外套,便想要离开。可是走到门口时,她又十分不爽,心里有股亟欲发泄的怒气。环顾周遭,她看到电视机旁有一枝油性奇异笔,上前拿了起来,打开笔盖,走到床畔。
  趁着那男人还在熟睡,她在他的脸上写下五个大字。
  无耻大淫贼。
  这是给他一个教训,警告他以后不要乱睡别人的女朋友。
  哼!
  虽然一时之间无法完全平息怒气,不过总算有种报了老鼠冤的快感,嚣张的转身离开。
  而她回家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不负责任的男友分手。
  这一夜,也是她人生中最大的污点!
  第一章
  他的行李只有眼前这一些。一手拉着行李箱,另一手提着行李袋,轻便得像是要来旅行的旅人,斯文俊秀的脸庞还挂着微笑。
  八月,午后的阳光依然灿烂刺眼,洒落在他晒得很均匀的小麦色肌肤上。
  一八五的身高,白色背心紧贴着厚实的胸膛,背心外面搭了一件黑白色格子衬衫,但还是掩不住肌肉分明的双臂。
  他不瘦也不胖,是中等的结实身材,灰黑色的牛仔裤贴着他的长腿,从大腿至脚踝,都是笔挺而完美的线条。
  而他的五官十分深邃,像是出于上帝的完美之手,刻出了高挺的鼻子,以及有棱有角的唇瓣。墨镜后方是有着双眼皮的灰蓝色眸子,笑的时候,眼角彷佛带着勾人的桃花,而粗浓的剑眉削弱了桃花眼的阴柔。
  他的头发浓密又短,发尾微譬,为他增添了一抹略微不羁的味道。
  看似平易近人,但又有着神祇一般天生的冷静与自负,全都掩藏在他的眼下。
  他搭公交车经过滨海公路,来到最后一站的城镇时,双手提着行李,走在午后的马路上。
  当他正准备穿越马路到对面时,一道拔尖的声音自左手边响起,还伴随着清脆的铃声。
  “让开、让开……”
  他转头看向左边,一名女子骑着一辆淑女脚踏车,自一旁的斜坡暴冲而下。
  “不想死,就滚开,啊……”她的声音惊慌,那双美眸写满了惊恐。在这短短的几秒,男子一动也不动的站在原地,墨镜后方的灰蓝色眸子微玻Вㄗ⒌目醋潘?br />
  她穿着粉红色连身短裙、白色包鞋,一头长发随风起舞,彷佛是误闯凡间的精灵。
  不过,精灵此时却狼狈又慌张,一双长腿悬在半空中,双手紧抓着脚踏车的龙头,拚命控制着往下暴冲的脚踏车。
  马的,早知道就不要去向敖旭邦这个衰人借脚踏车,她才骑不到五分钟,就发生如此诡异的衰事。
  当她觉得不对劲,想要煞车时,却听见煞车线断成两截的声音。
  所以现在她是骑着一辆煞车失灵的脚踏车,虽然双脚很想代替煞车,但是速度出乎意料的快,只能想办法先滑下斜坡,再慢慢停下脚踏车。
  只是,好死不死的,有个人傻不愣登的站在前方的马路中央,闪都不闪。
  “闪开啦!你若是被脚踏车撞到,我可是不会付你任何医药费,啊……”呼啸而过的风灌进她的嘴里。男子依然像座雕像,稳稳的立在原地,似乎等着她投怀送抱。
  尽管她的身子摇摇欲坠,却不想因为他而转向,因为一转向,她肯定会摔得鼻青脸肿,干脆心一横,直直冲向男子。
  有人想死,她没办法阻止,不过可以选择一个尽量不让自己受重伤的方法。
  那就是,将对方当成肉垫。
  脚踏车持续往下冲,男人离她愈来愈近,他的长相也愈来愈清晰。
  好吧!既然对方不闪开,她就直接撞下去,身下这辆不听话的脚踏车也会停止狂飙。
  于是,她抱持着必摔的决心,闭上双眼,等待疼痛的降临。
  下一刻,她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空中翻了一圈,然后终于与脚踏车分开。不过这没有什么好高兴的,因为在下一秒,一阵刺痛自她的右脚踝蔓延开来。是的,身体基于本能,为了维持平衡,她的右脚稍稍使力,以至于脚踝扭伤了。
  泪水马上盈满眼眶,而她知道还没有结束,等着接下来的一连串擦伤,就算没有摔得鼻青脸肿,手脚肯定也会布满青淤红紫。
  但是,下一瞬间,她整个人摔进一个结实的怀抱中,然后坚强有力的双臂紧紧的拥住她。
  落入凡间的精灵,就这样结结实实的摔进他的怀里,也让他的双手真实的抓住了她!
  “噢!噢……”袁无双睁开紧闭的双眸,以为接踵而来的会是一阵令她龇牙咧嘴的疼痛,没想到除了右脚麻痛,其它地方都完好无缺。她漂亮的脸蛋因为这场惊吓而泛红,惊魂未定的看了看四周,发现失控的脚踏车倒在一旁。
  由于冲击过大,她跨坐在不明物体的上面,短裙裙襬撩高,露出白嫩匀称的大腿。
  而她的双手也放在物体的上方,随之起伏。
  她低下头,一张很有个性的俊颜映入眼里,额头上出现红色液体,像是被尖锐的物品划伤。
  啊!是她左手腕上的手表干的好事。
  “你……”她微皱眉头。
  对方的鼻子很挺,嘴唇不厚不薄,唇角微微勾起,不过戴着墨镜,她看不见他是怎样的情绪。她的眼光再往下移动,他的肌肤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颈子下的锁骨很性感,白色背心紧贴着宽厚的胸膛。这男人又高又壮,一只有力的大手放在她的腰际,另一手则摸着她挺翘的圆臀。
  照理说,他算是她的救命恩人,至少很成功的当了她的肉垫,没让她摔得鼻青脸肿。
  不过……他在她臀部上来回游移的手掌是怎么回事?是手抽筋,还是中风的前兆?
  她绝不是忍气吞声的人,直接的反应就是赏他一巴掌。
  “你摸够了吗?”
  她皮笑肉不笑的瞪着这该死的男人,虽然他舍身救了她,但是不代表他可以在她身上索取代价。
  他逸出低哑的笑声,完全不在意被她打,缓缓坐起身。他与她十分贴近,虽然饱满的额头受了点擦伤,但是一点也不在意,反而透过墨镜望着眼前的女子。“我救了妳,取点酬劳也不成吗?”他的声音醇厚,还带着迷人的沙哑。
  “可以。”她瞪他一眼,很不客气的说:“如果你嫌『锅贴』吃不够,我还可以再赏你两个『黑轮』。”
  她倏地伸出手,摘下他的墨镜,瞧见一双灰蓝色的眸子,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深邃的眼窝为他加了不少分。
  老实说,他是个帅到让女人迷恋的男人,不过他出现的时机不太对,最近幸福里太常出现帅哥,她几乎麻痹了。
  因为帅哥出现在这种乡下地方,不是来找前女友,就是来找老婆,要不然就是有孽障没还,前来寻亲报恩。
  帅哥?目前对她而言,只能看,不能吃。
  她骄傲的轻嗤一声,没有流露出迷恋的眸光。
  “妳这么认真的瞧着我,瞧出什么端倪了吗?”他笑弯了电人的桃花眼。早在她扑向他的怀里的那一刻,他就认出她了。袁无双,当年两人胡里胡涂的上了床,发生一夜情之后,他隔天一早醒来,枕边早已没有她的存在。
  无耻大淫贼……她只留下这句话给他,还是以油性奇异笔写在他的脸上。
  原本只是单纯的一夜情,却意外的令他印象深刻,他后来去找她要与她谈一谈,却发现她已经毕业,当天就搬离宿舍,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命运就是这么奇妙,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又将两人兜在一块。
  “你有什么好瞧的?不就是个人吗?”她冷怯一声,原本尖锐的话语因为他额头的伤口而吞回肚子里。
  严格来说,他称得上是她的救命恩人,只要他的双手不要乱摸就好。
  “妳认不出我是谁?”他双眼微玻В俑淮位帷?br />
  “你是谁?”袁无双挑了挑细弯的眉头,语带讽刺的说:“总统?英国王子?非洲酋长?还是哪家集团的总裁?”
  见她一副不曾见过他的样子,他的笑脸僵住,清楚的明白,她不认识他。很好,没想到这女人竟然将初夜的对象忘了,而且是彻底的忘记。
  “关彻。”他很大方的提点她。
  关彻?
  她下意识的侧着脸,不解的望着他。
  敢情他是在自我介绍?
  他的名字很陌生,不过他的长相……她怎么愈看愈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
  “袁无双,妳真的想不起我?”他的眉头蹙起。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她的眉头蹙得更紧,先低头望向自己的胸前,明明没有别上医院的名牌,这男人怎么会知道她的名字?
  “三年前,妳和我有过几面之缘。”她那张吃惊的小脸,确实是让他的男性自尊微微受伤了。
  “你……”关彻?她再度默念他的名字,却发现自己还是毫无记忆。
  “你到底是谁?”
  “妳真是伤我的心呀!”他的双手攀上她的腰际,凭感觉猜测这小蛮腰只有二十三吋。“当年妳闷不吭声的离去,还真的是将我吃干抹净了。”他特别加重“吃”这个字。
  吃?她吃他?她完全不记得有这种事?
  袁无双,这女人果真会让男人吃尽苦头啊!
  不过他不在意,遇上她之后,他明白女人都不是好惹的,而且也知道一个定理,那就是好事多磨。
  “我,是妳的第一个男人。”他说得好含蓄,如果她再想不起来,就不要怪他下猛药了。
  咦?袁无双的心跳莫名的快了一拍,脑子则像当机的计算机,在几秒之内无法正常运作。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这“第一个”包含很多意义,像是……初恋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