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着凉      更新:2024-03-24 15:46      字数:4746
  此刻那种失落和恐惧终于再次来袭。就像妈妈说的那样,他们会长大,会有新的烦恼,也会有新的伙伴,一旦错过,就再不能从来。而沈修,是她在成长路上最不想失去的同伴,如果有一天必须失去……
  她趴回课桌,喃喃地说:“原来伤心也是成长的附属品啊。”
  “什么?”孟溪头也不抬地问。
  季离夏偏过头来,瞅见她脸上有一长条红色的水彩笔痕迹,当即笑出来:“你要把自己画成花猫吗?”
  “啊?”孟溪疑惑,离夏指指她的脸,她立马扔了手中的水彩笔拿镜子来看,边擦边说:“都是叶小川和你害的!黑板报不应该是你们俩负责吗?为啥要我来设计框架啊?”咪咪电子书屋:wap。wapmimi
  “别找我……找宣传委员去……”话音刚落,她口中的宣传委员从她身后冒出来嘿嘿说:“帮帮忙帮帮忙……我现在要忙着宣传其他事呢!”
  季离夏吓得拍胸口,朝仍旧说得热火朝天的各个分舵扬扬下巴,调侃道:“忙着宣传北约的不要脸?”
  “正是正是!”说完又闪人了,孟溪垂头叹气:“我的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说完又投入地乱涂乱画去了。
  经过这么一闹,季离夏心中的郁结好像少了些,看着窗外树叶间星星点点的日光没头没脑地说:“夏天来了……”
  “所以呢……”孟溪无聊地接嘴。
  “所以……冬天也快了。”
  “切……”
  那封信季离夏是到了家门口才拿出来给沈修的,沈修疑惑地接过后看了看,便有些明白了,竟也没有太意外,看来不是第一次接到。他小心地看看她,问道:“你……要不要先看?”
  “别人给你的,我看什么!”季离夏扭过头掏钥匙,边努力对锁孔边说:“我再帮忙,可是要邮费的!”
  这个夏天似乎过得特别快,五月六月如沙漏来回一晃就更替完毕,经由她之手送到沈修面前的信也随着日子在增加,不知道这些情窦初开的小女生是在什么时候知道了沈修的存在而后纯真地陷入的。
  某天季离夏终于爆发向孟溪诉苦,表示自己不想做免费邮递员,孟溪笑着说:“谁让你一直强调你是沈修最好的朋友呢?”
  是了,以前也有人开她和沈修的玩笑,她总是一掌拍过去说她和沈修是最好的朋友,不准亵渎他们纯洁的友情。于是在许多对沈修有好感的女孩子眼里,季离夏这个名字唯一的定语就是“沈修的好朋友”,也成了可以信任的送信对象。
  那么多信送过去,沈修却一个没回,也没听说他悄悄和谁好上了。每天靠着冰淇淋和西瓜度过暑假之后,他们终于进入了初二。
  七月时离夏和孟溪一起混在B市,经常见面并不觉出对方有什么变化,八月份孟溪回老家避暑,一个月不见,季离夏才发觉孟溪长高了一大截。孟溪的五官本就好看,柔和的轮廓长开后多了几分清纯,当天穿着普通的素色连衣裙进教室,引来好几声口哨。
  还没来得及调侃她,孟溪就拽着她的胳膊东看西看,意味深长地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我差点认不出你了。”
  她有很明显的变化吗?季离夏揉揉自己的脸,没多少肉了,她不过是在这个暑假迅速地清瘦下来而已。虽说瘦下来人是好看一些,爸妈却担心她身体变虚弱了,还不放心地拉她去做了全身检查。
  初二新增了物理课,老师是初中部颇为出名的潘越杰,上课风格自成一家,很爱说段子,却从不跑题,季离夏几乎是第一节就爱上了这门课,上物理课从来不说话。
  这样的认真让勤奋的周远都自愧不如,问她是不是要做居里第二,她赶紧很有自知之明地申明没有那么伟大的想法,声情并茂地进行了自我心理剖析表示自己在过去一年只顾着玩耍荒废了学业,现在决定洗心革面。
  “你都叫荒废了我叫什么?”叶小川在后面没好气地搭话,父母以前对他的学习要求不那么严格,觉得尽力就好,然而现在连瞎子都能看出来他根本没尽力,父母也开始苛责起来,好像他期中若考不进班级前十名就要和他断绝关系似的。
  不管众人怎样猜测她的意图,季离夏对物理的热情经过一个月的洗礼有增无减,国庆长假她拉着沈修买参考书时,沈修不怀好意地说:“何必这么辛苦,听说女孩子到了高中理科就会退化,你以后还是安心读文科吧……”
  她抱着书瞪他:“你在侮辱我的智商还是你自己的智商?”
  “我在拯救你的零花钱。”他意有所指,就怕她花钱买些书回去当摆设。
  “放心!我一定会物尽其用的!”她豪气地把书摆上收银台,挤开他掏钱包。
  可惜她还来不及将她的课余时间全奉献给物理,吴老师就扔给她一个新任务。
  谁家少年足风流 2
  因为今年是五十年国庆,澳门也将在十二月回归,全国上下都在进行爱国教育和红歌会,学校系统自然更不例外。国庆节后,吴老师就说12月初学校将举行歌咏比赛,每个班必须参加,而一切组织训练活动无疑就是文娱委员,也就是季离夏的责任了。
  通知下达的当天,她拖着长长的备选歌单欲哭无泪,自习课上冲上讲台征求大家意见,也只是做了一回无用功,所得到的信息无非是要选好听的好唱的,其他班又很少选的……
  她哪里知道其他班要选什么歌啊!愁眉苦脸时,孟溪献上“良策”:“你让叶小川或者沈修去打听呗,他们不是有熟人就是有仰慕者,还怕打听不到内部消息?交歌单要先下手为强啊,太雷同了也不好吧?”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美男计?”季离夏无语,脑中构想说出这个想法时那两人的表情,她打了个冷战,拽紧手中的歌单……她还是……自己选吧。
  最后定下的两首曲目很大众化,绝对有气势的《保卫黄河》和切合澳门回归主题的《七子之歌》,虽然还有其他班选了相同的歌,但大家都表示有信心拿到初二年级组冠军。
  季离夏是当仁不让的伴奏人选,但因为周遥要领唱《七子之歌》,她极力游说周远来做伴奏,毕竟他们是姐弟,配合起来应该更默契。周远开始并不乐意,两人在班会课上你来我往争论了半天,一直笑眯眯看着的吴老师最后说:“干脆你们俩一起伴奏吧,正好也是我们班的一个宣传点。”
  “……”
  “好啊。”
  这下周远很痛快地答应下来,季离夏斜他一眼,刚才怎么死活不愿意?而且两个人一起伴奏也需要时间练习的,多浪费。干脆他一个人做不就好了?然而吴老师的话就是圣旨,谁敢驳回?
  伴奏定下来后开始选指挥,吴老师让季离夏推荐人选时,她迟疑地扫视全教室,目光所及处,人人低下了头,一圈后,她习惯性地将目光停驻在某一点,诡笑起来,随后响亮地说:“老师,就让沈修做吧!他很擅长的!”
  “是吗?沈修?”吴老师不确定地问,让沈修去也是可以的,至少也是个形象大使嘛。
  沈修盯着她,眼神凶狠得让她相信要是没人在他绝对会扑过来揪住她暴打,但现在她最大……她冲他笑得无邪,用力点头:“是啊是啊,老师,我最了解他的实力了!小学时就做过的!”
  鬼才做过!
  沈修开口想拒绝,吴老师金口已开:“那就这样!大家都要加油!不能只做学习上的第一名啊!”
  木已成舟,沈修更加不爽笑得欢乐的某人,心想古人说得对极了,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他不就是昨天一起做功课时让她自己揣摩某道物理题吗?
  **
  歌咏比赛说起来只是唱歌,真正进展开来却还是有麻烦之处。首先排练时间就很难调和,他们自习课时音乐教室要么有人上课,要么就已经被其他班占领了。最后只能先分开练,自习课可以在教室练唱歌,季离夏和周远各自练好伴奏,11月再一起排。
  两首歌是截然不同的风格,《保卫黄河》轮唱起来气势磅礴,能让人感觉到革命先辈的热血,却很难唱出那种感觉;《七子之歌》却柔和感人,诉说的是对祖国母亲的想念之情,较之前者要稍微容易点。
  日子哗啦啦地过,还没什么建树,11月就迎面而来,周末季离夏托爸爸的朋友借了少年宫的音乐教室请同学去合练。第一次合练的效果,只能用一个差字来形容。最后一个音刚落,季离夏就无力地趴在钢琴上,灰心地说:“我们不要上台了,自动弃权吧。”
  虽然没有听过其他班的合练效果,但就刚才他们这一遍实在是差到极点,明明是熟悉不过的歌,仍旧有人走调抢拍,更严重的是大家根本没有配合的意思,各唱各的,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和周远的配合也不能说好,所以么,吴老师完全不必要把两个人弄上去伴奏啊,搞不好噱头反倒成了败笔。
  唯一表现正常的是领唱的周遥和沈修,周遥的声音甜美清脆,唱《七子之歌》游刃有余,赶鸭子上架的沈修私底下想来也是花了功夫,指挥起来有模有样,再和大家磨合磨合肯定就很棒了!
  大家对缺点心知肚明,一时都安静地垂头,歌咏比赛虽然没有艺术节或者运动会那么受欢迎,但至少也是一次重要的集体活动,当然都希望做到最好。
  “也不用这么丧气吧,这才第一次合练呢。”叶小川终于接话,站出来调节气氛,东看西看地说:“这少年宫的音乐教室就是比我们学校的好啊!好不容易来到这里,不要辜负这次机会,把我们最自信最好的歌声留在这里吧!”
  有人轻笑出来,季离夏看着他猴子似的满场乱窜也轻松了许多。对呢,才第一次合练,效果不好多练练不就行了。中途休息时,周远拿着曲谱和她讨论,沈修靠在钢琴旁喝水,一侧头就能看见他们认真的侧脸。
  作为歌咏比赛负责人的离夏,此次呈现给出来的是另一种风貌。她也不是没有这样认真过,但以前大多是个人的事情,就算认真也带着几分无所谓,这次因为关系到集体荣誉,必须认真之外还多了份责任感。而这样认真负责的、也因为带着压力而经常皱眉的离夏,挺有魅力的。
  “小茶喝水……”刚被保安室叫出去接电话的孟溪谄媚地递过水杯,离夏奇怪地看她一眼,她才吞吞吐吐地说出缘由:“我爸爸刚辗转打电话到这里,说家里来了客人,让我现在回去。”
  “有急事就先走呗,还鬼鬼祟祟的……”季离夏哭笑不得,难道她今天真的太凶了吗?连孟溪都得这样来讨好她。
  “嘿嘿。”孟溪笑,“我是看你辛苦,走之前帮你接杯水而已……那我先走了啊。”
  “快走快走,回家别忘了自己对着伴奏带练习!”季离夏挥苍蝇似得挥走她,又扭头推推好像一直在神游的沈修。
  “阿修,你能过来一起听吗?毕竟那里该加重,哪里该舒缓,他们还得由你的手势来看。”他嗯了声放下水杯,立马就位。
  后面排练的氛围不错,季翔的朋友是这里的音乐老师,结束工作后来旁观,顺便提了些宝贵的意见。成群结队走出少年宫时,天色已经暗下来,11月初,气温却已经逼近个位数,从温暖的室内过渡到室外,大家都瑟缩着脖子嚷着又冷又饿。
  叶小川建议大家一起吃晚饭,但这么大一群人,思来想去也找不到合适的地方,便只能嘻嘻哈哈地道别各自回家。
  排练了一下午,季离夏早就饿了,跳上沈修的自行车就开始催促他快点快点,周远跑过来嘲笑她:“你还没学会骑自行车呢?”
  季离夏不以为然,拍拍沈修的背得意地说:“学来做什么?我有免费车夫呢!”
  “鉴于你说我是车夫,我要考虑根据行情收钱了。”沈修不满地说,跟在后面的周遥哈哈笑起来:“离夏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周遥你真是太好了!”沈修感激地说,周遥冲他微笑不说话。因为他们俩还站在这儿,肚子呱呱叫的季离夏也不好立马走人,随意说了会儿话后,周远才正了神色建议道:“我们俩什么时候多练几遍伴奏吧,时间也不多了,平时要上课作业也多。”
  “好啊好啊……”季离夏开心地应下来,她也正有此意呢。
  她的钢琴因为不想走专业路线已经荒废了不少,虽然伴奏绰绰有余的,但歌咏比赛不是个人炫技大赛,团队的默契合拍才是最重要的。
  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周遥周远收了话题让他们先走,季离夏驾马一样吆喝一声,沈修脚一蹬,自行车就往霓虹初亮的街头而去。又冷又饿的季离夏没有什么精神和他调侃,昏沉沉地想睡觉,到了门口才想起表扬他今天的表现。
  “你是不是偷偷学了些皮毛啊?”
  沈修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