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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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 更新:2024-03-18 14:46 字数: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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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却也中过金圣叹的圈套,相信圣叹确有一种70回的“古本”,并多方面为圣叹假托的所谓“古本”辩护。⑧后来,鲁迅、俞平伯、李玄伯等人,都不赞成胡适的意见,论定金圣叹并没有什么“古本”,他只是依据百回本截去后30回,故70回本乃最晚出的本子。胡适倒还虚心,承认了假设有古本的错误,修正了自己的结论,⑨表现出一个学者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可贵品格。
① 金圣叹曾经评点并删改过《水浒传》和《西厢记》。本节对金批《水浒》,主要从胡适的评价来写,笔者也难免有所是非,但并非对金圣叹的小说理论作全面评价。
② 《水浒传考证》,见《胡适文存》,上海亚东图书馆1926年8月9版,卷三,第81至82页。本节下面凡引此文文字,皆不另注。
③ 鲁迅对金圣叹也有类似的批评。在《谈金圣叹》一文中,他说:“清中叶以后的他的名声,也有些冤枉。他抬起小说传奇来,和《左传》《杜诗》并列,实不过拾了袁宏道辈的唾余;而且经他一批,原作的诚实之处,往往化为笑谈,布局行文,也都被硬拖到八股的作法上。这余荫,就使有一批人,堕入了对于《红楼梦》之类,总在寻求伏线,挑剔破绽的泥塘。”(《鲁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卷第527页)与胡适的见解可说是不约而同。
④ 金圣叹的《读第五才子书法》里说:“《水浒传》有许多文法,非他书所曾有。”共列举了15种,其名目如次:倒插法,夹叙法,草蛇灰线法,大落墨法,绵针泥刺法,背面铺粉法,弄引法,獭尾法,正犯法,略犯法,极不省法,极省法,欲合故纵法,横云断山法,鸾胶续弦法。金氏于每法都有解说,并举例说明。这种种法,显然受当时八股文作法的影响;评点中也有不少形式主义的东西。
但金圣叹有较敏锐的艺术感受力,有时也不乏警策动人之处。
⑤ 见《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3月版,上册,第357页。
⑥ 金圣叹在所作《水浒传》的第二序里,以《春秋》的微言大义,说施耐庵题其书曰《水浒》,是对宋江等“恶之至,迸之至,不与同中国也”;因此,圣叹删去李贽所加的“忠义”二字,并说:
削忠义而仍水浒者,所以存耐庵之书其事小,所以存耐庵之志其事大。虽在稗官,有当世之忧焉。后世之恭慎君子,苟能明吾之志,庶几不易吾言矣哉。
⑦ 参看《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第70回总评,及最末一段正文及夹评。中州古籍版,下册,第1113页,第1123~1124页。
⑧ 参看《水浒传考证》及《水浒传后考》,见《胡适文存》卷三,第115~131页;第171~177页。
⑨ 参看《百二十回本忠义水浒传序》,见《胡适文存三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31年6月3版,卷五,第613~624页及654~657页。
第六部分:整理国故与考证小说开创“新红学”(1)
胡适的小说考证,对《红楼梦》用力最多,成绩最突出,影响也最大。①他由考证《红楼梦》而开创了一个“新红学”派。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从清朝乾隆中叶(18世纪60年代)《石头记》抄本问世开始,便有与曹雪芹同时的“脂砚斋”②评阅批点;到本世纪20年代初,约一百六七十年间,许多人喜爱评点和考证《红楼梦》,以致形成了一种专门的所谓“红学”,后来一般人称之为“旧红学”,以区别于胡适一派的“新红学”。这种旧红学,有的保存了著者曹雪芹及《红楼梦》创作情况的一些重要材料或线索,有的包含着很有见地的评论与赏析;但大多是主观的臆想与附会。例如,旧红学中影响很大的索隐派,以穿凿附会、烦琐考证的方法,探索《红楼梦》所“隐”的是何人何事:有的说是写清世祖与董鄂妃的故事;有的说是写纳兰成德家事;有的说是“康熙朝的政治小说”。虽然具体说法不一,却都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的迷宫。试以蔡元培先生的《石头记索隐》③为例,开卷即说:
《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
于是,他根据这个假设,比拟引申,以为“红”影“朱”姓,“石头”指金陵,以“贾”斥伪朝,以“金陵十二钗”影指仕清的江南名士:林黛玉影朱彝尊,因为绛珠仙子的“珠”与“朱”谐音,黛玉所住潇湘馆比附朱彝尊的号“竹”;王熙凤影余国柱,因为“王”为“柱”字偏旁之省,“”字俗作“国”,故熙凤之夫曰“琏”,即二“王”字相连也;史湘云影陈维崧,因为陈字其年,号迦陵,史湘云所佩的金麒麟,当是“其”“陵”二字之借音;……诸如此类。蔡先生说,他用的是“三法推求”,“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④其实也完全如胡适所说的是猜笨谜,只不过是很认真的猜笨谜,很认真的烦琐考证与附会罢了。
胡适考证《红楼梦》,首先向旧红学挑战,指出他们都走错了道路:
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⑤要真正了解《红楼梦》,就必须首先打破这种“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而第一个来打破这种《红楼梦》谜学的,就是胡适。
他从考察《红楼梦》作者的身世入手。《红楼梦》的作者,大家都知道是曹雪芹,但曹雪芹的生平、家世,大家又都不很清楚。从袁枚的《随园诗话》起,便一直误认雪芹为曹寅的儿子。⑥胡适为此费了不少工夫。
1921年3月,他作《红楼梦考证》初稿时,对曹氏的家世也知之甚少。他也相信袁枚的话,以曹寅为曹雪芹之父。4月间,他在学生顾颉刚、俞平伯的帮助下,⑦查得了《江南通志》、《八旗氏族通谱》、《曹楝亭全集》等许多材料,得知曹家祖孙三代四人,相继都做“江宁织造”,长达58年,在任上办过四次接驾(招待皇帝)的阔差事,正是“天恩祖德,锦衣纨”,荣华富贵极了,与《红楼梦》描写的贾府颇相符合。而对袁枚的话也开始有所怀疑,但仍疑信,以为曹寅是“老年得子”,故对雪芹“宠爱之极”,取名字也搞点特殊化。⑧
5月的一天,胡适在京师图书馆翻查《楝亭书目》。有位张中孚先生告诉他,说杨钟羲的《雪桥诗话》里有关于曹雪芹的事迹。⑨胡适于是向单不广先生借到《雪桥诗话》及《续集》,果然查得:
敬亭(按,清宗室敦诚字)……尝为《琵琶亭传奇》一折,曹雪芹()题句有云:“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雪芹为楝亭通政孙,平生为诗,大概如此,竟坎坷以终。敬亭挽雪芹诗有“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之句。⑩
这条材料实在重要,由此得知曹雪芹名,是曹寅的孙子。胡适查得此条,否定了袁枚的误记,也推翻了自己原来的许多假设,却使他感到“狂喜”不已。
后来他又得到《八旗诗钞》(即《熙朝雅颂集》)和《八旗文经》,从敦诚敦敏的赠诗中,得知雪芹晚年贫穷潦倒、纵酒狂歌的境况,及其他许多材料。这年的11月,胡适便写成《红楼梦考证》的改定稿,考定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之孙,曹之子,生于极富贵的家庭,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但后来“大概因亏空得罪”,家被抄没;《红楼梦》是他在破产倾家之后的贫困境况下做的,止80回。据此,胡适便得出了《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这一结论,他说:
《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甄贾两个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
这个“自叙传”说,是新红学派的一个根本性观念。初提出来的时候,读者囿于旧说,多不大信服。经过胡适与顾颉刚、俞平伯诸人艰苦深入的考证,搜集了大量实际可靠的材料,考定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平,确与书中的贾府宝玉“绝似”,也符合《红楼梦》开卷的“作者自云”及“石头”所说的一番话;而书中所描写的生活和人物,也确有曹雪芹及其家庭的影子。因此,对于索隐派牵强附会的各种臆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鲁迅当年在北京大学讲“中国小说史”,便屡引胡适的考证,来批驳索隐派的谬说,并充分肯定胡适的“自叙传”说,指出:
第六部分:整理国故与考证小说开创“新红学”(2)
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
对于续作者高鹗,胡适也结合《红楼梦》的续书及版本问题,进行了考证。起初,他从俞樾的《小浮梅闲话》里,看到张问陶的《船山诗草》中《赠高兰墅鹗同年》一诗,有“艳情人自说红楼”的话,诗题下有注云:“《红楼梦》80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又从《郎潜纪闻二笔》得知高鹗后来中了进士。他便去查高鹗的履历。那时,他还不知道有历科《进士题名碑录》一类的书,便托顾颉刚到国子监去,在那高大如林的许多“进士题名碑”里,居然查找到了:高鹗是镶黄旗汉军人,乾隆六十年乙卯(1795)科进士,殿试第三甲第一名。后来又为“侍读”、“御史”、“刑科给事中”等官,算是爬上去了的。
据乾隆年间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记述关于《红楼梦》流传的情况:
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80回,一为《红楼梦》百廿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时始闻《红楼梦》之名,而未得见也。壬子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兹苕估以新刻本来,方阅其全。
壬子是乾隆五十八年(1792)年,百廿回的《红楼梦》已有刻本。可以肯定高鹗续作《红楼梦》是在他中进士之前。胡适当时并未见到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但他自藏的《红楼梦》程乙本,有高鹗的一篇序,写于乾隆辛亥(1791)年。据此,胡适断定他续补《红楼梦》“工既竣”的时候,尚未中进士,处在“闲且惫矣”的境况。正因为如此,他才与曹雪芹的萧条之感大致相通,续作的后40回也就能基本上贯彻曹雪芹的创作意图,写成了一个大悲剧的结束。胡适对此大加赞赏,说:
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40回,虽然比不上前80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
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彩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
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哪一个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从棺材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那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补本了。
但是,从《红楼梦》的内容和文字来考察,后40回又有许多地方不符合曹雪芹原定的想法。俞平伯曾举出几条,如第31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确是可疑,史湘云后来似乎应该与贾宝玉做夫妇,但后40回全无照应。胡适很赞赏俞平伯的见解。他自己也举出小红的无结果,香菱的好结果,凤姐的下场,都与前80回里曹雪芹所暗示的创作意图不相符合。最突出的是贾宝玉的结果,本书开篇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又说“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岂有“兰桂齐芳”
之理?而“悬岩撒手”难道就是出家成仙?胡适把这些版本文字上的问题,同续作者高鹗的身世境遇联系起来考察,指出:
写贾宝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举人,也没有道理。高鹗补《红楼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有中进士。如果他补《红楼梦》在乾隆六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