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
老山文学 更新:2021-02-17 22:08 字数:4741
我们两个人坐在屋檐下的楼梯上,看着满天闪烁的星斗,耳旁吹抚过山林中凉爽的风,好宁静的夜晚,我感觉云雾山林的时光瞬间停滞了,仿佛涌现出一个璀璨的星河。
从身旁的酒吧里传来歌手嘶哑的歌声。
听见歌声,我不禁微笑,当我转过头的时候,发现爱娜也在仔细的聆听的歌声,而且脸上也浮现出笑容,她对我笑着,仰望整个星空,我才发现,从云雾山林看星空是如此的美丽,壮阔。
※ ※ ※
第一章天刑来访
爱娜离开很久。我都坐在深秋的树林中,惘然若失。我惊讶的发现,自己的生活原来如此的残缺,一个黑衣服的魔法师的出现,然后消失,枉若带走了我大部分的灵魂。总仿佛看见她银色的头发,在月光下闪闪发亮,而如今,已经曲终人散,连每个黄昏都弥漫着若有若无的忧伤。
在云雾山林的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有一丝孤独的、略带躁动不安的我遇见了褐色头发的埃嘉莎·伊。
在一个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的傍晚,我象往常一样和阿力克走进酒吧。
“嗨,天藏,今天天气不错,云雾山林的晚霞可真美啊。”坐在吧台边的商人杨对我举了一下手中的酒杯。我微笑着点了点头。
“天藏,阿力克越来越神气了。”临近门口的两位流浪骑士笑着说道。
如同往常一样,作为这个小小的领地的主人,住宿者和旅客对我十分尊敬。
“他是谁?怎么大家都和他打招呼?”
“哦,他啊,他就是这个山林的主人,天藏。”
我无意间听见了这样的话语,当我转头过去看时,酒吧的一张桌旁坐着一个旅行者打扮的女孩和一个衣着华丽的骑士,引人注目的是这个骑士的盔甲异常的精致,银色盔甲上有着精细的圣徽和形状同狮子一样特殊的家族标志,很显然是一个显赫的骑士家族,而且盔甲边上挂满了装饰用的金穗,里面贴身兰色的软甲居然是非常稀有的紫龙鳞甲,在酒吧的灯光下发出柔和的光芒。
金穗骑士看见我的目光,友好的对我点了点头,我数年前和伙伴们叛乱的隐秘生涯中,最多的就是反抗这种子弟的家族,所以当然不会喜欢这个显赫子弟,也出于礼貌,笑了一笑。
路过他们的桌旁,那个女孩子毫不躲闪的用目光上下打量着我,我看见赫色的头发下那双乌黑的眼睛,还有鲜贝一样的双唇,她的皮肤象蜂蜜一样细腻。
接连数周,傍晚回来,都看到这个女孩子和她的金穗骑士,出于对她的金穗骑士的好感的极度有限,所以就连同她一起排斥了。直到有一天,我和阿力克走进酒吧,这个赫色头发的女孩子站在我们面前。
“你是天藏,这里的主人?”
“是啊。”我越过她的肩膀,发现酒吧中人很少,她的金穗骑士也没有踪影。
“今天人很少,你有空吗?我请你喝一杯,可以吗?”
“好啊,当然可以。”
“我是来自南方的埃嘉莎·伊,我很喜欢这里,你这里好漂亮啊。”
“呵呵,我知道你是谁,这里女孩子不多,而且漂亮女孩子更少。”
“那你为什么一直都不太理睬我?”
我听完险些一口茶吐出来。
“哦……我看你一直好象都比较忙。”
…………
这个晚上,我们开始的时候喝茶,后来喝米罗酒,然后喝烧酒。
又过了两个星期,云雾山林的冬天已经开始装饰周围的群山的时候,赫色头发的埃嘉莎·伊和她的金穗骑士离去了。
我的世界变成一片洁白。
冬天的云雾山林再没有旅客了,连过路的商人也变的比较稀少,大雪连续落了半个月,所有的路都堆满了数尺厚的积雪,由于客人比较少,早在大雪封山之前,我就让给我帮忙的炎舞和君宁去了东南方海兰色的爱琴郡,采购明年开春以后会用的各种烧酒和物品,估计他们回来也是一个月以后的事情,所以,我和阿力克坐在温暖的壁炉前等待冬天的离去,困乏的双眼在火热的炉火前失神的凝望着,这时,清晰的听见了敲门的声音。
阿力克吠叫着从楼上冲了下去,相信它是非常兴奋,谁会这时候来拜访我呢。
当我将木门打开,看见站在雪地中的埃嘉莎 ·伊,她冻的小脸通红,双手蜷缩在胸前,曾经飘逸的赫色头发沾满雪花,一双深绿色的鹿皮小靴子上结了厚厚的冰。她牙齿在不停的打颤,说不出一句话。
我的心瞬间疼极了,鬼使神差的把她几乎抱着进了屋子。
在壁炉前,我给这个赫色头发的埃嘉莎 ·伊细心的揉着冻僵的双脚,她披着厚厚的鹿皮毯子,一言不发的拿着我的烧酒不停的在往嘴里倒。
她赫色的头发半遮住秀丽的面庞,当脸上再次出现红润的颜色,披在身上的毯子滑落下来,露出了里面黑色的罩衣,因为外衣全部都湿了,这几乎是她仅有的装束,她一句话不说,火光、水珠一样晶莹的眼睛和雪白的肌肤,如同一柄大锤一样直接命中我的心房,我血脉崩张,呼吸困难,如果她那一刻没有说话,我一定会窒息在她的美丽中。
她说了,说出了天阑般的乐章:可怜的埃嘉莎想要借你的怀抱。
这一刻起,我的心中涌动的情欲如黑夜中的蝙蝠,张开了遮天蔽日的翅膀。
随后的几个星期,我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彷徨,我在清醒和睡梦之间极力的徒劳分辨着,我在珍珠一样光滑柔顺的梦里游荡,我在贝壳和贝壳之间畅想,我在幸福和恐惧中癫狂。
我的手无法离开瞬间的温暖,我的眼睛迷恋在微笑、羞涩和阳光之中,我的呼吸无法离开刚刚熟悉的芬芳,而这一切,都是来自甜美的可以融化我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
当云雾山林的积雪已经开始融化,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告诉我她要回家了,她说她住在南方的福陵兰城堡,然后她小心的问我会去看她吗?
这个精灵一样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几乎在一瞬间充满了我空虚的生命,然后又问我,我会去看她吗?我该如何回答她,是否该拥抱她,直到她象云雾山林的积雪一样被融化?
当炎舞和君宁从东南方海兰色的爱琴郡回来以后,我送赫色头发的埃嘉莎离开了云雾山林。
整个云雾山林仿佛一刹那完全失去了对我的吸引力,我突然感觉自己如同一个旅客,一切时间和眼前的人们都仿佛是暂时的过渡阶段,连喝在口中的水都仿佛是来自另一个世界。
我可能快要疯了,我感觉快要疯了,我已经没有办法象从前一样一个人平静的生活了,我甚至无法入睡,每一分钟脑袋中都象有几百个全副武装的匪徒在互相撕杀,一会儿塔瓦尔人杀死了布弋兰人,一会儿布弋兰人杀死了塔瓦尔人,一会儿杜德斯人在围着篝火跳舞,天啦,我的脑袋里面乱极了,更过分的是居然有一次是所有的塔瓦尔人、布弋兰人、杜德斯人和各种各样的族人整齐划一的举起手中的弯刀不停的嘶叫:我要拥抱,我们要拥抱!
我真的要疯了!
单身生活刚刚经过一个星期的煎熬,我就彻底的屈服于脑袋中的拥抱党徒,我请路过的信使带信去南方的福陵兰城堡,我在信中告诉赫色头发的埃嘉莎,我即将来看她,也很想见她的家人。发出信笺两天后,我留下了阿力克在云雾山林,只身向南,去寻找南方的福陵兰城堡。
我仅穿着随身的土黄色的便衣,带着血魔刀,便骑着坐骑上路了,经过四天多日夜兼程的跋涉,我来到了一个城镇,当我询问过路的旅客哪里是福陵兰城堡的时候,旅客告诉我,不知道我说的是哪个福陵兰城堡,因为福陵兰郡内有十几个福陵兰城堡,最近的离这里有两天的路途,而且那个城堡就是福陵兰郡的关卡,进福陵兰郡必然要经过的地方。我问清了去的城堡的路线,便马不停蹄的出发了。
当我从远处看到福陵兰城堡的时候,我一路风尘,全身除了汗迹就是灰尘,我来到了城堡前,这时候还是早晨,城堡的吊桥已经落下,但是行人稀少,我在城堡前犹豫了片刻,正准备策马进去的时候,突然城堡上面一声嘹亮的号角声,紧接着随着由远而近的杂乱的马蹄声,从城堡中冲出两排盔甲鲜明的骑士,数量至少有二十多名,将我左右围在中间,我大惊失色,右手握住了随身的血魔刀。
“古拉齐·埃嘉莎·伊公主殿下驾到。”
从城堡中又飞驰而出五匹骏马,首当其冲的正是我魂牵梦绕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她的身后跟随者四名骑士。
赫色头发的埃嘉莎更加漂亮和鲜艳了,头发象一团火焰在朝霞中熊熊燃烧,她的身上穿着墨绿色的蟠龙战袍,一匹雪白的狮子啸天驹神俊非常。秀丽的面容和水晶一样的亮丽的眼睛几乎让人眩昏。
“嘿,天藏。”赫色头发的埃嘉莎驱动着坐骑兴高采烈的围着我转了一圈,然后亲热的驱马靠近过来,“你真的来啦,人家等了好久了呢……”
我心中暗叫不好,她父亲是个郡主,天啦,怎么会碰上个郡主的女儿。
随后的时间对我来说超级的漫长,在整个城堡中,无时无刻的都有亲兵和骑士,我根本没有单独和埃嘉莎相处的机会,我非常不习惯这种贵族式的城堡,我几乎把它当成了一座石头监狱。
同时,我对礼仪的反感使我如同未开化的土人,而且福陵兰郡的方言使我感觉身处异邦,唯一庆幸的是,暂时不用见到福陵兰郡的郡主,因为他和他的夫人都不在这个城堡,他们住在离这里五天路程的福陵兰郡的首府斯普林霍尔,那里有福陵兰郡最大的城堡:银龙城堡。
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已经派出了骑士,告诉银龙城堡的郡主夫妇,我的到来。我不知道她怎么向她的父母描述的我,我感到非常的不安,同时更多的是各种各样的担心。
但是一切因为一件突发性的事件改变了,在我来到城堡的第三天早晨,城堡中出现了骚动,原来城堡附近出现了数千名尸面族人,而城堡的守卫骑士仅仅只有数百名。
我自然请缨上阵,要了二十名骑士,在城堡前摆下阵势,一个上午留下了数百具尸面族人的尸体,第二天,尸面族人撤退了。
此战居然被埃嘉莎经过夸张的描述,转告了福陵兰郡主夫人,也就是埃嘉莎的母亲。
拜见完福陵兰郡主夫人第二天就派我到了福陵兰郡的西面重镇特兰克福,协助福陵兰郡主清剿附近强悍的叛乱分子。
福陵兰郡主见我并没有多说什么,他是一个身材魁梧,面孔黝黑的男人,如果不仔细分辨他脸上岁月的痕迹和刀锋一样的眼睛,甚至会被他有些蹒跚的脚步所迷惑,我知道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武士之一,虽然他现在沉默寡言,我相信他能洞察秋毫,而且面临危险的时候,他会用粉碎性的力量将对手击倒。
在上次战役中和我一起迎战尸面族人的二十名骑士是埃嘉莎的亲兵,所以一直跟随在我左右,而当我到达重镇特兰克福以后,福陵兰郡主也没有对我做任何任命,只是叫我参加即将开始的清剿行动。所以,这跟随我的二十名骑士就是我全部的队伍。
清剿行动之前,我叫部下收集来了叛乱分子驻地附近的地图,并且也从侧面了解到福陵兰郡主准备攻击的大致路线和方向。
叛乱分子人数不多,福陵兰郡主方面有十倍以上的绝对优势兵力,而且叛乱分子所占据的地形毫无优势而言,所以可以断言,此战将是以压倒性优势狂胜,我认为此战无非是要杀一儆百,抓住叛乱头目才是制定攻击策略的重中之重。
在福陵兰郡主准备清剿叛乱分子之前,虽然自己有了很多想法,也有了详细的计划,但是却认为没有什么必要去毛遂自荐,也许福陵兰郡主手下强手如林,所以决定自己到叛乱分子溃逃必经之路去埋伏,如果福陵兰郡主百密一疏,我也可以做个善后工作,决心要辅助福陵兰郡主清剿叛乱分子。
想想可笑,自己以前也就是个叛乱分子,如今却……为虎作伥,我甚至疑惑自己变化为什么如此之快,难道真的被我不愿意承认的情欲遮蔽了双眼?
在凝视过她玲珑有致的侧影以后,在聆听过她的轻声细语以后,我还有什么不能忘记和放弃?我只想牵住她的手,看她对我象春天的花朵一样盛开。
在清剿全面展开以后,我和我的二十个部下离开了福陵兰郡主的大部队,直接埋伏在一条名叫翠绿溪谷的山谷中。
叛乱分子的驻地位于一个山区中央,叛乱分子如果溃逃,肯定不会选择东面这个方向,因为东面是重镇特兰克福,以叛乱分子有限的兵力攻击特兰克福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