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节
作者:孤悟      更新:2024-03-05 17:17      字数: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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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不执著,但也不排斥,并不一定要把它打倒。缘生如幻的东西,执取是偏执,厌恶也是偏执。睁眼见色,张耳闻声。声色本身岂有好丑染净?只是人们心有执著,自己妄生分别而自苦。若有人欲不睁眼不见色而得解脱是愚痴,则欲除掉自己或他人的“神通”才算解脱者,一样也是愚痴。若人能用智慧照见了神通的如幻性,不取不舍而行中道,才是修行人应有的态度与立场。
  今天有许多人用自己的;“神通”作吸引他人的方法而弘扬佛法,我以为这一点是不值得鼓励,且有待商榷的。我们且抛开这些入神通的真实性不谈,仅就事论事地讨论这件事。:我以为就算此人的神通是“真的”,用神通作号召仍十分不妥。原因很简单,因为神通易助长正见不深者神秘主义的心态及向有神通者权威崇拜的心理,而形成修学上的障解脱因。人因为见他人有“神通”而心生钦羡,遂欲修学而和他一样,·是不正确的学法动机,在佛教中被称为“不正思”;会使得修学者在心态上不去作自我的省察,发现自己的缺点,而仅是在一心;冀求一种神秘能力。如此则是以贫欲心学佛法,其修学的结果不是“有神通”就是“无神通”。此种人无法碰到解脱道的边是很可以想见的。而未真正的了解解脱道者,谈菩萨道也是空洞的。你用一切的手段去吸引众生,但却不知道如何教他们用正确的方法去行灭苦之道,则已失去了用方便法门吸引众生的目的了。此时的“方便”已不能成其“方便”,而成为主题了。于是你神通我也神通,你出窍我也出窍,大家不是在弘扬佛法,而成了在演“封神榜”了!
  佛法从来不用神通为主题、也从不以得神通为目的,是可被我们确定的一佛法真正强调的,是“六通”中的“漏尽通”。即一个修行人在彻底断尽贪嗅痴一切烦恼后,无复再有一切执著的“阿罗汉”境界。这个“通”才是真的佛法中的神通。修行人要能具慧眼,看穿一切而不为一切所缚,才是真的“大雄”。否则任你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知古道今,仍只是六道中事,有为境界,不为圣者称叹,只为凡夫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