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孤悟      更新:2024-03-05 17:17      字数:4803
  己所设立的分别所惑,反而忘了当初分别的意义了。
  要讲这个道理的目的,是使修四念处者虽在身、受、心、法等相上观察用功,但能远离“执相”的缺失。修佛法要不离相,但也不即相。虽对身体、感受、思想、观念等现象察得清楚,看得明白,但要能对这些清楚、明白不沾染执著才行,否则就是“处处留情”。一面解脱,又一面自我束缚,就不是四念处修行的真义了!
  四、身、受、心、法——四个察觉的对象 (2)
  知道了以上的道理后,我们可就身、受、心、法的次第,对此法门分别略述之。
  “身念处”包含了我们身体的一切触觉、冷暖觉、松紧度、姿势、行进速度、行动内容等等。凡是和身体有关的现象,皆是“身念处”的修行及观察对象。如当我们的身体痒时,则该知痒了、那里痒、有多痒等;当不痒时,也该知不痒了。又如我们在站立时,亦当知身体的姿势为站立,行进时则知其在行进,坐车时则知其在坐车,阅读时则知其在阅读。总之,语默动静一定都有其姿势及速度,我们则当对其情状一一了知。
  这种“了知”并不代表当对自己说“我在站立”或“我在行进”。了知就仅是了知,也不需要说我了知了,说多了反成障碍。
  《念处经》中有佛对身念处如下的教示:
  另外,比丘们!当一个比丘在行进时,知道他在行进。站立时,亦知道他在站立。坐时知道在坐,卧时亦知道在卧。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正在做什么。另外,比丘们!一个比丘无论是在往前行或往后行,是在向前看或向旁看,是在弯曲或伸展肢体,是在着衣或是持钵,是在吃、喝、嚼或尝味,是在大小便利,是在行进、站立、坐、卧、语、默,在所有的这些行动上,他皆当充分明了觉知。他当如此地对身体的行动明了觉知。
  “受念处”包括我们心中一切时中的感受、感觉。如有观愉的感受,则当知有欢愉的感受。如心中有不愉快的感受,则亦当知有不愉快的感受。不只是了知其存在,还当对那些感受的强度、起落等,皆一一了知。就连既不苦也不乐的“中性”感受,亦当了知那中性的感受。其他的一切不可名状种种不同的感受,只要是“感受”,我们皆应当下了知。这就是受念处的大要。
  佛在《杂阿含经》中有如下的开示:
  佛告阿难:“善哉!善哉!应如是学四念处,善系心住,知前后升降。”
  由此可知佛要修行人在修行四念处时,不只是对时间上任何一个点的切面要了知,还当对生命整体动态的线及面亦同样了知。能做到这样,才有可能知“前后升降”。
  “心念处”指的是除了感受及思想、观念外,修行人心的整体状态。粗略来说包括修行人心的:
  (一)集中散乱度:是处于集中专一的状态还是散乱纷飞的状态。
  (二)明朗昏沉度:是神清气爽,一片清明,还是昏昏欲睡。
  (三)轻安紧张度:是很轻松安详还是在紧张之中。
  (四)贪欲度:包括各种各样的贪,各有其不同的心之状态,且大都会影响到身体。在身体上表现出来,亦成为身念处的观察范围。
  (五)瞋恚度:亦有不同程度的瞋,包括较轻的不悦到较重的大发脾气。
  (六)慈悲度:由没有慈悲到友善,由友善到体贴关怀,到没有私心纯利他的慈悲。
  这只是略说,就有以上几种。修行人当在任何时地(除了睡觉),皆对自己心中的集中度,明朗度、轻安度、贪欲度、瞋恚度及慈悲度等清楚明白。这就是心念处的概说。
  佛亦在《念处经》中有如下的开示:
  诸比丘!一个比丘当如何观察于心?
  在此,诸比丘!一个比丘当明了觉知心中是否有欲,是否无欲;是否有瞋,是否无瞋;是否有痴,是否无痴;是否内敛,是否外驰;是否纯熟于修行,是否未纯熟于修行;是否有上,是否无上,是否集中,是否不集中;是否解脱,是否不解脱。
  “法念处”的范围包括修行人精神世界中所有的“思想”及“观念”。这包括了修行人所了解及记忆的文字、语言、礼俗、规范、知识等,及他日常生活中一切的思考运作。这是一个包含极广的东西。整个的人类文明及文化皆属于法念处的范围;因为文明及文化皆是由人类在精神世界中“想”出来的,建立起来的。由心中想出来及建立起来的东西,就是四念处中法念处所讲的“法”。
  法念处与心念处的不同,在于心指的是一个“整体”状态,而法指的是一个“个别”的东西。法在心之中,就好像赏在舞台上一样。心有心的整体状态,就好像舞台上有灯光的明暗、布景的强弱等等。而“法”是在心中来去运作,有不同台词及角色的“演员”。演员可多可少,可作不同的结合而产生不同的场景。“法”正是这样,可多可少,亦可作不同的结合而有不同的心之架构及体系。
  人的心有多复杂,法念处的修行就有多复杂。人的心若很单纯简单,法念处也就很单纯简单,故它不是一种有自己固定内容的东西。但它的原则是固定的,即修行人当对自己心中的一切的“思想”、“观念”及其运作状况了知清楚。法念处是四念处中比较难通达的部分,也最接近佛法理论的核心。修行人在此需要相当的“慧根”方能如实把握此法门的要旨。佛法中较高层次所讲的“中观”、“不二”等修行理论,皆和法念处有关。
  这就是佛所开示众生在日常生活中去作“自我觉照”的四个地方。这四个地方(四念处)有修行人难易次第的不同,故佛慈悲地把它分而为四,其目的是使修行人有下手处,而分类本身也有使我们更能察觉现象及其细节情状的作用。
  四、身、受、心、法——四个察觉的对象 (3)
  例如人往往有情绪上的高低起伏,却没有充分看清那只是自己情绪上的高低起伏。没有看清之下,就容易起“执著”造成伤害。有人把脾气发在无辜的人身上,有人受不了心头剧烈的郁闷而自我麻醉或甚至自杀。依四念处的修行法看,这就是因为人没有把“受念处”修好,充分看清那只是自己的一个“感受”。人往往不自觉地把一东西扩大,使自己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许多一时作出激烈行为的人,事后皆颇后悔地看清了自己当时只是深陷于一种情绪中。以佛教的修行看来,所谓“修行”是不能靠事后才看出的。修四念处当养成一种习惯,要事事在当时就看出来,当时就不为它所惑才行。
  一个感情丰富的人,生活中往往有许多感受。有感受和充分看清自己有那个感受,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修四念处并不是要我们对任何事有感受或没有感受,而是当任何感受发生的时候,我们该充分察觉那一种感受发生了。充分察觉并不只是意味着知道其存在,除了知道其存在外,还必须对和那一个感受相关的一切可观察到的事实充分了知。例如那一个感受的强度是强还是弱?是强则我们该了知那是强,是弱则我们该了知那是弱。再如那一个感受是长还是短?是长则我们该知道是长,是短则我们当知是短。如那个感受已灭去,则我们当知它已灭去。
  故四念处所谓的“观照”,并不只是知性上的知道其存在而已。如果一定要说它是“知道”,则这个知道是一个有“持续性”的了知,是一条线而不仅是一个点。
  常有人会问:“知道又怎么样呢?”答案很简单:知道或察觉本身,就有“离执”(远离执著)的作用。而佛教中所谓的“执著”,正是佛所发现众生苦恼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初学佛法者而言,“执著”是一个需要解释的佛学语句。它是一个含义较广的词,其意义是“于事实不了知,却坚执不放。”和我们一般所谓对理想或爱情的执著,并不完全一样。在一般人的了解来说,人有自己的理想而不肯放弃,在任何困难的情形下皆不屈不挠,坚守原则到底,这可被称为执著。但在佛法里,这却不一定是执著。佛法里讲的执著,一定意味着“于事实不充分了知”。不了知却用了许多力气,坚执不放,把自己或别人弄得很“累”,就是执著。依佛法来看,一个人若充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对自己的理想了知且坚守不放弃,我们称这种现象为“精进”,而不称作“执著”。
  但话说回来,大多数的人们是不是皆充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呢?这是一个问题。我不想在此对此问题讨论太多。总之,在原则上说,佛法的执著一定意味着:(一)无明(于真相不了知);(二)用力(心力或身力,以坚执为相)。
  例如有人明知吸烟有害,却嗜于吸烟,想戒却总不开始,以致对身体造成损害。在这个现象里,我们可以看见一个人对烟草及由吸烟造成的感觉的一种“执著”。这个人虽然知道烟草有害健康,但他仍对某些真相没有充分了知。他主要没有了知的,是他本人在内心一股对吸烟及吸烟那种感觉很强的“贪著力量”,那个力量就是执著。人虽然知道尼古丁有害,但是这个“知道”仍不能解决问题。佛法认为真正的问题不在尼古丁,而在吸烟者本身对尼古丁的“执著”。
  吸烟者如欲戒烟,一定要能见到自己的那个“执著”,才算是成功地掌握了四念处在此处修行的要点,而且不只仅是蜻蜓点水式的见到。要能使那个观照的力量持续不断地对执著本身作用下去,才是四念处修行的旨要。真正的修行人,是有着坚强决断的大勇猛力的,不达到苦的止息,绝不终止。
  相对说来,看清因执著而造成的现象(如嗜烟)较容易,但看清执著本身就较难。就好像有风在吹,看到因风卷起的尘埃(即风沙)较容易。但若没有尘埃,就不容易看到风。必须用皮肤去感觉才会知道有风。执著也一样,像一阵风。眼睛只能看到因执著而起的“尘埃”(即现象),而执著本身用眼睛是看不到的。众生必须用自己的“慧眼”,也就是四念处所用的“觉性”,才能知道其存在及情状。
  修行人必先看见执著,才有修行的下手处,否则用功大多白费力气。这就好像有人背了一样重物,觉得很累。他一定要看出自己很累是因为背上背了一样东西,才知道如何把它放下,得到轻松。否则任他在心里作任何的观想,口中作任何声音,手脚作任何姿势,皆没办法减轻负担。佛教中主要讲的智慧,并不是一样很玄的事,只不过是用自己的慧眼去看出自己很累的原因(如背上的重物),然后放下得到自在罢了。
  五、人人皆可一试的方法
  五、人人皆可一试的方法(1)
  所谓人人皆可一试,就是无论一个人懂不懂佛法的理论;无论一个人是何种文化背景、职业,甚至聪明才智等,皆可以用此方法自我实验,使自己的人生更喜悦、轻松、自在。
  也许有人会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故不分年龄、文化等,皆可修习佛法,但难道连不懂佛法理论的人也能修吗?
  不懂佛法的人可以修身念处的基础法,只是他的修行因为未了解佛法的理论核心,仅能减轻苦恼到一个程度,而无法完全止息。佛法中有一些修习的方法,苦未能了解理论或未经老师指导,是不可以自己擅自一试的。因有若干可能发生的危险性。学习者若仅是自我摸索,有可能走上歧途,或因方法不当而伤害身体。
  但四念处不容易令人走上歧途,也不会伤害身体,因为它的原则是要人提高自己身体及心智的“自觉性”。它要修习的人在日常生活当中观察自己身体、感受、内心及思想等方面所发生的一切现象,但不为一切现象迷惑而自在地生活着。无论是显著的或不显著的,因修行人的意志而发生或不因修行人的意志而发生的,内外一切和修行者有关的现象,佛皆经我们觉察到,且对其性质、程度了知清楚。
  正因为四念处的原则是提高一个人的“自觉度”及“观察敏锐度”,故并没有什么危险性。因为人的自觉性越高,其生活中的危险性反而越小。例如有人行路时常精神涣散,心不在焉,发生车祸的可能性就很高。但其人如修了四念处,则行路时的“自觉性”提高了,心不在焉的不良习惯就可改善,危险性反而降低了。通常人可能面临的一些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危险,大半皆是因为头脑不清楚或心灵敏锐度太低而产生的,而四念处正好提高人的敏锐度及使人头脑清楚。
  事实上人生中有所谓人的“自觉度”,只是一个事实,并不需要冠上佛学或任何学术宗教的帽子。无论佛有没有说法,无论有没有说四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