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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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结局 更新:2024-02-08 11:47 字数:4761
爱情也是如此,现在的人越来越功利,越来越浮华,一对恋人可以顺顺当当的结了婚,三五十年的不离婚就不错了,你还想有个爱你爱到和你殉情的人?做梦!
可就是这么一样看似可有可无的东西,你无聊的时候会想起它,走着走着路会想起它,睡不着的时候会想起它,开心的时候会想起它,不开心的时候也会想起它。看不见,它却深深的根植在你内心深处,摸不着,却无论如何割舍不去。
就好像周星星说的:我真的时时刻刻都会想着他,有时候撒尿都会突然间停一下,然后想起他,心里甜甜的,跟着那半泡尿就忘了尿了。
这才是最可怕的。
想到这里的时候,一包烟已经抽完了,我还是没有睡着。
“嘀嘀嘀……”床头幽暗的电子钟叫了三下,凌晨三点了。
左边邻居呯呤乓啷一阵过后,准时响起巴赫的《圣母颂》,曲调悠扬神圣,净化人的心灵。
可惜我没这么走运,在圣母还没来得及搭救我的时候,右边适时响起了哥特的死亡音乐,暴烈的电子贝斯把我脆弱的小心肝儿震得四分五裂永不超生。
二手楼就是这个样子,邻居素质都高不到哪儿去,大部分居民都是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但我这两位邻居嘛,相比之下就有点特别了。我的左邻丫是一先锋诗人,天天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逢人便谈马列主义然后大叹生不逢时,否则必会大有一番作为云云。为了避免被他抓住,搞得我现在连到个垃圾都要在猫眼上先观察个半天,确定了那厮已经倒过了以后才敢“嗖”的一下窜出去倒。
我的右李没接触过,但在他的服装打扮上我也猜到八九分,就是那种所谓的摇滚青年,留着火红的鸡冠头,黑色摩托皮夹克、身裹紧身黑衣、脚蹬尖头皮靴,手上脖子上叮叮当当挂着大堆的纹路复杂的银饰,常年一张苦大仇深的脸,好几次我晚上回来都看到这厮在楼梯口午夜梦徊,差点没把我吓得滚下楼梯去。
俩都搞艺术创作的热血小青年无论品味抑或志向都无一相同,可偏偏这作息时间却是出奇的一致,白天睡觉晚上工作,有规有律的。本来这样相安无事的也不错,可偏偏这两孩子暗地里谁也不服谁,在这音乐上较上劲了。
沟通无效后,我天天晚上左耳哥特右耳巴赫的入睡,灵魂在天堂与地狱中,天使与魔鬼间不断徘徊又徘徊。
李萧萧曾经问过我,问我为什么我手里握着一间这么大的怡红还要住在这些贫民窟的地方。我说也许是我天生草根命吧,我喜欢听楼下的师奶们为了一毛几分钱跟卖菜的小贩争吵半天转头又为儿子女儿弹钢琴的兴趣不惜一掷千金;我喜欢看楼上任性的小媳妇生起气来丁零当啷的摔锅盆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又为老实木讷的丈夫结好领带再三叮嘱跟单位的同事要好好相处;喜欢看对门无儿无女的老头子每每晚饭后抽着旱烟坐在弄堂口,对着天空吧嗒吧嗒吐出几口烟圈,然后突然扯着嗓子来一句:“哟喂,猛回头避雨处风景依然……”
那个时候弄堂前车来车往,入冬的斜阳如痴如醉最后只剩昏红一抹,苍凉的长音娓娓,转瞬吞没在周围的喧嚣中。一切平凡而世俗的画面中充满着生活的智慧与哲学。
看着这些与我一样努力地,勤奋地生活着的人,我就会觉得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充满激情。
同样是深夜睡不着觉,比起一个人面对无敌豪华海景,华丽丽的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泪流满面。我更愿意在我二楼狭小的阳台上,看着楼下那群同样彻夜不眠的男人搓麻将,啤酒瓶的叮当碰撞声与洗牌的“哗哗”声还有那些漫天飞的脏话儿都让我感到倍儿亲切,让我感到在这些不眠的夜里有这样一群人陪我一起失眠,真好。
于是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探出脑袋,向下面大吼一声:“喂!丫吃诈糊哪!”然后引来一片嘘声。
生活的琐碎与繁杂确实如一帖良药,让我们忘掉一些事情,一些不愿意再想起来的事情。
可不知道为什么,平时在命运交响曲中都可以安然入睡的我今天却怎么都睡不着了,房间里烟雾萦绕得我都快窒息,我推开窗子,清冷的空气一下子灌进来,我看到冬夜凌晨的城市大马路延伸得很远,我想起几个小时之前我和家谦手拉着手在那些整齐排列的路灯下走过。
我想知道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可我趴在窗台上想了半天愣是想不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巴比妥类有副作用了,还是一什么美国科学研究报告上说的,人对比较悲惨的往事总是趋向于忘记。
其实我脑袋瓜子以前挺好使的。真的。
高中那会儿高一高二都让我给玩儿去了,高三一年发愤,就愣是让我考上了H大,那可是名牌啊,名牌您知道不?我说我的脑瓜子好使你现在相信了吧!
好吧好吧,我承认,家谦在里面还是扮演了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的。
我从来都不知道家谦严厉起来会这么严厉,特别是临近高考的两个月里,我上课打个盹他过后都得训我半天,我当时就暗暗下了决心,以后绝对不能让这厮当老师,不然的话祖国的花骨朵们就完蛋囖!因此处于一个公民基本应该有的责任与义务感,我决定让家谦在误人子弟之前先让他误入歧途,把他给拐了。
高考结束以后我只想好好睡一觉,可那天杀的程家谦就是几十个电话把我这个雷劈都劈不醒的专业懒虫从被窝里轰了出来,刚刚才考完高考,他竟然要跟我对——答——案!
你知道那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么?那种痛苦的程度不亚于你重新再考一次!更痛苦的是和家谦对答案,我在这边含含糊糊的说,家谦在那边认认真真的记,他那人又特别执着,说到答案的时候他非要我把详细过程复述一遍才罢休!老天啊,我哪记得这么多!这人还真可怕,如果以后有了孩子,他要我把生孩子是怎么个一点一点拉出来的详细复述给他听怎么办?
平日挺冷漠挺寡言的一个人啊……
怎么烦起来这么烦!
当时我连分手的心都有了。
不过还好,在我还没有下定决心的时候答案已经对完了,电话那头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我一个紧张,问,“怎么了?”
“没,”家谦说,对完答案之后他的声音终于显出了一丝疲惫,“考得不错!”
我松了口气,开始埋怨,“我考得好你叹什么气啊!把我吓一大跳!”
电话那头沉默一阵,家谦开口,“林涵,我怕。”
怕?我隔着电话嘲笑他,“程家谦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跟个娘们似的,我好端端的在这里你怕个鬼啊!”
可惜我不知道家谦是怎么回答我的,因为我说完这句话之后倒头就睡着了。
那个时候睡得可真香啊,哪像现在。我睁大眼睛瞪着黑乎乎的天花板,靠,最近H市的空气质量越来越不象话了,沙尘暴都刮家里来了,不然怎么我躺床上还会有沙子入眼睛呢?难受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PART 6
第二天我就病了。
头疼眼睛疼耳朵疼浑身上下的骨头都像是被一块一块敲开了似的,我摸摸额头,挺热的。靠!突然有些鄙视自己,不就是一个家谦么,都分开十年了你怎么还忘不了人家!拉拉你的小手你就激动得病了?亏你还是个饱经风浪的妈妈桑,你至于么你!
为了惩罚自己,我翻了个身,打算不理身上的病,继续窝被子里睡。可鼻子塞着实在睡不着啊,我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
人一生起病来,意志就特薄弱,神经就特脆弱,想我齐天大圣林涵这么多年来风里来火里去的呕心沥血兢兢业业,如今都奔三年华的人了,生病了身边连个倒水的都没有,悲哀啊!我甚至想起了张才女,那孩子听说也是晚年的时候一个人在家病了,结果没人理就死了,死了还不但止,还要死了两个月才被人发现尸体。那个时候恐怕脸都腐烂了吧?上面爬满肥肥白白的蛆?张才女当年得的不知是什么病,不是感冒发烧吧……
Oh No~!
但愿家谦不要看到我那个时候的样子,纵使我林涵猥琐一生,也想在死后给他留下个好印象啊!后来再想想,不对。家谦人在国外啊,怎么可能看到我的遗体呢?最多在互联网上看到一条“H市惊见一条无名女尸“的消息,而且为了和谐网络,就算登图片也肯定是打了方格的,他怎么都不可能认出来那就是我林涵啊!
得!越想越来劲儿,越想越不靠普了。
为了不像张大才女一样死在家里几个月才被人发现,为了我林涵还要领导着祖国妇女们轰轰烈烈的开展解放运动,力求撑起半边天,我最终还是挣扎着起来穿好衣服,打车去了医院。
去医院的路上,头还是昏沉沉的。我看着倒后镜里自己那张苍白的脸,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最近我心烦、多梦、脱发、畏寒怕冷,还月经不调!不是得什么大病了吧?听说一般什么大病都是以感冒发烧开始的啊……
我越想越害怕,连忙吩咐司机:“师傅,麻烦您快点儿,我……”说到一半,车子一个颠簸,我一口气岔了开来,“我、我……”我捂着胸口深呼吸几口,才把剩下的话说完:“我难受……”
估计是我的样子太过憔悴,那司机从倒后镜里瞥我一眼,脸皮子“刷”的变得比我还白,一踩油门,原本龟速前行的红色夏利一支箭似的飙了出去,“嗖”的一下子——
医院到了。
停车,付钱。
红夏利又“嗖”的一下,不见踪影了。
我挺郁闷的。以为我不知道啊?丫的八成是怕我死在他车上了!
填表。排队。挂号。再填表。再排队。
半小时后,我终于见到了医生。
我对着手电筒“啊”了半天,医生终于叫停了。
我看着他龙飞凤舞的字迹,小心翼翼的问:“医生,我啥病啊?”
“重感冒,扁桃体发炎。”医生头也不抬的说。
“就这些?”我有点失望,“医生,您看我要不要做个什么癌细胞检测什么的?”
医生终于抬起头来,老花镜后的眼睛有些不耐烦:“不用!再说癌细胞检测哪里是你说做就做的!”
“噢这样啊……”可我还是不死心,“那要不要做个白血球测试?”
“你感个冒做什么白血球测试!”
我又郁闷了。现在不是报纸上经常登说很多医院无论有病没病的都拉去照CT啊,B超啊什么之类的吗?我这送上门让他宰的他都不宰?我咋会碰上个这么有职业操守的医生啊!靠!
“……那、那我要不要去作一个HIV病毒的检验啊?”我垂死挣扎,愣是不肯相信自己健康强壮的事实。
“你怀疑自己得了艾滋病?”老花镜片后的眼神凝重起来。
“你最近有没有和陌生人或是有可能携带病毒者发生性关系?”
“没有。俺是处女。”我羞答答的说。的确,一个奔三的老处女,羞耻啊!
“那你有没有输过血或是和可能携带病毒者有过血液上的接触?”
“没。”
“那就结了,”医生一摊手,“你没事,放心!”
“不是还有第三种传播途径的吗?”我提醒他。
艾滋病的第三种传播途径——母婴传染。
母婴……
……
于是,生平第二次,我被愤怒的医生赶了出来。
我走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晃荡着,走着走着,一抬头,就到了H大的校门口。
我站在门口怔了一会,然后走了进去。
已经是中午了,阳光很好。有许多学生拎着饭盒去打饭,操场上有男孩子打篮球,有女孩子三三两两的坐在球场边吃吃的笑,也有人吃完了饭后就抱着书本去自习。
H大里种植着常年青绿的松柏,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仍然绿油油的焕发着无限生机,学生们的朝气蓬勃感染了我,我这把多年在欢场中摸爬滚打的老骨头被暖融融的阳光一晒,顿时舒服得噼啪作响,仿佛可以开出花来。
我溜达溜达过一间间教室,明亮而宽敞。
我随便走进去一间,立刻就认出来了这是当年上思想政治课的课室。
只有思想政治这种公共课我才和家谦他们系一起上,后来教室的最后一排几乎成了我和家谦的专座,因为我要睡觉。本来嘛,要不是因为家谦,我才不来上这些课咧!
家谦上课都不和我说话的,有时候睡不着,我无聊了,就拿出圆珠笔在桌子上写字。写来写去都不出“林涵爱程家谦”,“程家谦爱林涵”,“林涵是程家谦的女王殿下”,“太后驾到,小谦子出来接驾”……
每次看到我写这些,家谦就皱着眉头把它给抹掉。切!小样儿,我特不屑,都我的人了还害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