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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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 更新:2024-01-31 11:10 字数:4926
“我忽然很想打你的小屁股。”
“我刚刚才英勇负伤,你就凶像毕露。哼,我回去找戈图算了!”
“原来你喜欢玩束缚游戏啊,那我也找根绳子把你绑起来吧!”
“不要不要!”我慌忙摆手。
呜呜……我就知道他会拿我的糗事笑话我!
“下次你再偷偷离家出走的话……”南眼神警告,语带威胁,我猜他下一句肯定离不开鞭子、绳子、链子之类的。果然,他扣住我的下巴,运气如风。“…
…就算天涯海角,我也要追回最最心爱的人。“
心花在一瞬间发芽、生长、绽放。
一种生动的水波荡漾的难以琢磨的情绪在我的身体里柔柔地徐徐地无法忽视地舒展、蔓延、扩散。
我一声欢叫,环住南的劲项,送上香吻一个。
苍穹浩渺,沙原寂寂,唇舌依依。
这一吻,息息相逼。
这一吻,脉脉情涌。
这一吻,销魂无度。
沙漠历险的结果,就是两个小受都进了医院。
我们刚到锡瓦绿洲,马上有人报告汀汀中了罕见的蝎毒,浑身冰寒,几乎成了雪人儿。唐纳等不及我们,抱着汀汀先走了。南的一个电话后,第二架直升机很快赶来,火速飞抵市立医院。
幸好,汀汀美人天相,化险为夷,在唐纳如颠似狂地守护中很快好转。
他虚软无力,面色苍白,但弯起的唇角和时不时皱起的小鼻子出卖了他的秘密。不待我严刑逼供,他自动招来。“那一天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就把心底埋着的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的种种痴缠都说了出来。”
汀汀的那句肺腑之言,极为浪漫:“唐纳,我以前曾经爱过的现在还爱着的未来永远不能忘怀的那个人,一直是你。”
这一句绵绵情话,经他鼻息轻轻地吐出,再加上当时生离死别的危急情况,自然是天雷重又勾动地火,一代风流公子唐纳就地阵亡、乖乖就范。
他屏声静气,小心翼翼,视汀汀的毛发为至宝,连茶冷茶热、天暖天凉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一一过问,其肉麻恶心的程度仿佛是经历了一场基因异变。
从花心大少到贴身男佣,这一段心历路程足以让他写一本自传体回忆录,虽然题材老套,但如果文笔煽情的话,说不定还能挤进年度十大畅销书排行榜。
和汀汀的眼波似水、眉梢带笑比起来,我则受了点小小挫折。由于行动不便,我又耐不住性子静养,喜欢在病房里窜来窜去,每一次被南看见,总会笑着说我像人形跳棋,或者干脆称我为铁拐美少男。
哼!看吧,他也不得不承认,就算本少爷拄着拐杖,依然是个神清气爽、青春飞扬的浊世翩翩美少男。
一个多月的调养结束,一行四人皆大欢喜地打道回府。经过刻意渲染和不懈努力,整栋宅子里都可以听到我“不小心”散播出去的小道消息:杨少爷为了爱情甘愿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在千钧一发之际纵身飞起,挡住了射向南少爷的子弹,其中的惊天地泣鬼神,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我的形象在一夕之间变得高大丰满,具有偶像地位,连爱因斯坦也向我投来敬佩的目光。
我看着腿上那形状奇怪的擦也擦不掉的小东西,猛然领悟:这哪里是疤痕,分明是一枚闪亮的爱情勋章。
中午,我喝了两口矿泉水,躲在树阴下看书,那种图画比字多的书。拉姆斯走了过来,他虎着一张脸,好象非常不情愿地塞给我一块海鲜披萨,他不厌其烦地再三强调:这是厨房里多出来的,而大家都已经吃过了,如果我不要的话,他就去扔掉。
我要,我当然要!
哈哈,这个固执的别扭的不肯低头的倔强老头,我越来越喜欢他了!
这一日,我意识到时机成熟,于是拨了个长途电话,告诉爷爷,他的孙儿已经情定罗马。
“我不喜欢金发妞。”
“他不是金发妞,他是意大利黑手党教父。”
“什么”爷爷哇哇大叫,“厉害!真不愧为你爷爷我的孙子,居然能钓到黑帮老大,越长越有出息了!”
我愈发得意,添油加醋地讲了所有的波折。爷爷被我的故事激起了他年青时的冒险情结,听得津津有味。当听到我说预期年内归国时,他大声叫好,说要摆下五行八卦阵和太极宗师宴来考验他的孙婿。我假想南的窘迫,笑得前俯后仰。
突然,爷爷说了一句令我甜蜜到心窝里的话,“只要你幸福就好!”
只要我,幸福就好。
南记得对我的承诺,开始从良,各种大小宴会常常带着我参加。日子久了,我不甘无聊,决定出去打工。南当然强烈反对,可是经过我的软磨硬泡、耳鬓厮缠,他终于退让一步。
“要工作可以,必需在我的眼力范围。”他不许我当茶水小弟,硬要在高层给我安插个职位。
性格使然,我喜欢观察来来往往各种各样的人,更喜欢给他们我的微笑。在我眼里,那高高的文件堆,只适合在睡觉的时候用来当屏风。
最后,天从人愿,我一三五在赌场当COFFEE WAITER
,二四六在办公大楼当RECEPTION。今天是我当接待员的日子,几通电话、几拨来访过后,我习惯性地将手摸向肩头,突然发现那个白白的牙印趋于平滑,几乎看不见了。我“呀”地轻叫一声,急不可待地乘直达电梯冲进南的办公事。
“怎么啦,欲求不满,投怀送抱啊?”
我一脚把唐纳踢出门外,闲杂人等,一概莫入。“南,你看,那个标志没有了,你再咬我一口好不好?”
“小傻瓜,身上的印记总会有消失的一天,但心里的印记是永远都不会磨平的。”南捧住我的脸,将他的额头抵上我的额头。“我发现我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环节,从未正式地对你说过那三个关键词。那么,我今天要郑重地说一遍溢,我爱你。”
“南……”我停了一秒,“你好酸哦!”
“不会吧,我这么深情款款,你不感动地双腿无力,居然还说我酸!”
“我还没说完呢!不管是酷酷的你、坏坏的你、还是酸酸的你,我都……好喜欢!”把头蹭到他的怀里,感受他大力的拥抱。
其实我刚刚说他酸,是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好意思,人家也是会害羞的嘛!
透过落地窗,我看到秋日的阳光正均匀地洒在对面大厦的玻璃幕墙上。谁说这钢筋水泥的都市只懂破坏、只会侵占!那一面面小小的玻璃不正努力地回应着阳光的热吻!蓝天下,如此多情,如此美丽。
我心中,一片温柔轻荡……
HAPPY ENDING?
TO BE CONTINUED
这是一场追逐战!
那个骑着摩托车的帅帅的男人就是我。虽然胡须还很柔软,虽然有个人一直叫我娃娃,但我已经二十二岁了,所以我决定称自己为男人。
这个“男人”是来拜访他老公的爷爷的。
可是刚刚抵达梵蒂冈,我只不过跑开去买支冰淇淋,回来时竟发现南和一个长发女郎又亲又抱,旁若无人。
身为男人,我是有尊严的。所以我二话不说立刻冲上前去,大脚丫直踹上女人的白裙子,手中的巧克力圣代也免费奉送给她。
怎么样,够有礼有节了吧!对一个勾搭有夫之夫的女人我是多么的温文而雅!
可是南一声大喝,居然用他的蓝眼珠子瞪我!
他瞪我!呜呜……
我一气之下就抢了停在旁边的一辆摩托车,横冲直撞,逃之夭夭。
狂飙了一段,我正要为自己的身手敏捷而阳关三唱,突听身后有“嗒、嗒”
地马蹄声。奇怪!我回头妈呀!那个妖怪南不知从哪弄来匹高头大马,正怒不可遏地追来。
恐怖,真恐怖!好久没有看到他抓狂的样子了。记得上一次,是我喝醉酒,错吻了唐纳,气得他差点把整幢房子炸掉。
无名指上的银色戒指在阳光下闪过一道精光。
哼,凭一个小圈圈就想套住我,自己却“旧病复发”,还这么气势冲冲,好像理亏的人是我!
啊!糟了,前面是条死胡同,尽头处是一栋别墅。
也罢,就算人家要告我私闯民宅,也等我逃过这一劫再说。咬咬牙,我加大马力,一个猛冲撞开了高高的铁门,直直闯进院子。
幽静的花园里,有一个老头在池塘边喂鱼,他诧异地抬起头。
“老伯伯,我被坏人追,你先让我躲一躲好吗?”
还不等老人家说话,大魔星就已杀到,他跳下黑马,弹着眼睛向我冲来。
“小鬼,看你往哪里逃!”
我跑向右边的那几棵大树,在其中绕来绕去,努力不让他捉到。
“你刚刚干了什么好事?”
“你凶我”我气得丢他一根树枝,“你为了一个野女人凶我!”
“傻瓜,那个女人是我姐姐。”树枝被他一折为二。
“你骗谁啊!你三个姐姐都嫁到英国去了,这里是梵蒂冈!”我又扔他一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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