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节
作者:着凉      更新:2021-02-16 21:15      字数:4826
  直到此时,那二十个保镖,才大病一场似的,瘫软在地上……
  三天后,春风之谷酒店,秘密房间里。
  “什么?这么多?”望着风雷递过来的那张写得密密麻麻的军火清单,云飞吃惊得大叫起来。
  “嘿嘿!你上次偷工减料的事,我还没跟你算帐呢!如果你这次不照办,我会让你知道用你的皮做出来的人皮鼓是什么样子的。”近乎威胁,不,简直是威胁,风雷把他那足以一巴掌打死一百只蚊子的巨型熊掌,放到了云飞的肩膀上。仿佛只要他轻轻一用劲,就可以听到“咔嚓”的骨头碎裂声。
  “呃……”可怜地,云飞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辉宇。毕竟在四天王中,火鸟一向是老大,如果他为自己说话,那风雷也没有拒绝的理由吧!
  可是,辉宇一把拿过清单之后,不单没有帮云飞说话,反而要云飞多加配两套榴弹炮给风雷。
  看着风雷这个金发大块头,像得胜凯旋的狮子般,摇头晃脑地走出门,云飞气得不行了。
  风雷刚关上门,云飞就用吃人似的眼光,死死盯住辉宇,道:“亲爱的老大,拜你所赐,我们的预算又超编了。请问老大先生,你是不是准备兼职当牛郎,替小弟摆平账目上的赤字呢?”
  辉宇笑着摆摆手,道:“你难道忘了,风雷是狮子座吗?要知道,狮子座的家伙,一般都是好大喜功,贪大求全而不惜代价的。”
  “……”
  “呃,狮子这种猫科动物嘛,脑袋很大,脑浆却很少。通常只有巨大的身躯,才能配合他那无限膨胀的个人魅力。所以对付这种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尽量满足他的要求,然后偷偷地在他的薪水中把钱扣回来就好。”
  云飞苦笑,但他现在明白,为何火鸟可以当老大了。事实上,云飞也清楚,给风雷再多的军火,他也只有两只手而已。身为诱饵部队的他,是不可能把十吨军火全部用光的。即便是这样,云飞心里还是有种被人拦路打劫,全年薪水不翼而飞的不快。
  龙魂意识到李通请来的家伙,已经超越了A级任务的危险评级,所以才调高任务评级,变为S级,重视地把四天王全调来了。
  计画其实很简单,由风雷那蛮汉吸引和击杀对方的高手,再让其余三人迅速潜入,完成任务。
  “为何要四个人?”冷血曾问高翔。
  “哦!是这样的,李通所投靠的黑社会总部离李通家不到五分钟车程。那里至少有五百个配有轻型武器的黑社会分子。李通家附近就是密集的居民区,我们不想事件演变成大屠杀,所以希望能在尽可能不惊动外人的情况下,尽快完成任务。”
  停了停,高翔接着道:“那里有一百三十支装有红外线瞄准器的全控攻击步枪。如果不是你去的话,其余两人会很麻烦。但李通的房间大门,有一道风雷也很难破坏的电子锁……”
  “要我去?”追魂冷然问道。
  “的确。”
  “好。”
  “那……火鸟就负责拷问和行刑。”
  “嗯!”
  于是,一切就这样敲定下来了。
  在大家散去后,海伦却一把拉住辉宇的骼膊,眨动着漂亮的蓝眼睛,问道:“那我负责什么?”
  辉宇立感头痛,毕竟,在高手相搏的擂台上,是不可能有菜鸟出手的机会。不过,辉宇就是辉宇,脑袋就是灵光,不消一秒,答案就出来了。
  “在我们撤退后,你负责用声线转换器报警好了。”
  “什么嘛!这么烂的工作……”海伦撒娇式地扭捏着。
  “……你知道我为何加入龙魂吗?”
  辉宇的话,让海伦的眼睛里顿时多出一份好奇的神采。毕竟,对于一向崇拜火鸟的海伦来说,能够了解这位在龙魂后辈口中传奇人物的过去,是一种莫大的荣幸。或许说,此刻她的心情更像是经过一天一夜的排队,终于得到心目中偶像亲笔签名的追星一族。
  所以,她马上放弃了抱怨,向辉宇追问起来。
  “龙魂跟其他组织最大的不同,在于龙魂更珍惜生命。或许,在黑社会中,再没有什么东西比人的生命更廉价了。但对龙魂来说,廉价的只有恶人的生命。只杀坏人,不伤好人,这就是我加入龙魂的最大原因。”
  “喔!”
  “所以,你的任务其实也很重要哦!你也知道,冷血那家伙有时候出手不分轻重,如果你报警太迟的话,或许就会有无辜的牺牲者了。”轻轻按着海伦的肩膀,辉宇以一种哄小孩式的长辈口吻,对海伦说道。
  没有回答,眼睛里有点红红的、现出异样神采的海伦,只是重重地点了两次头。
  计画展开了,近乎是示威游行般,风雷那辆满载着十吨军火的红色大卡车,驶进了李通家宅所在的B区一个仓库里。
  这么夸张的一辆大卡车,即便是在风平浪静的日子,也相当引入注目,更何况在这个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日子。
  长长的煞车痕,略微迟钝的拐弯,明明白白了地告诉了在附近望哨的保镖以及黑社会喽罗,这车子有问题。
  车子驶进B区不到十分钟,就有上百条的消息,传到李通以及神秘忍者的耳中。
  “这……太夸张了吧!肯定是诱饵。先生请勿出动。”李通谨慎地提醒着忍者。
  “……的确夸张,可来的若是龙魂四天王中的风雷,那就是正常。”他沉吟着说道。
  “风雷?那个只用一挺重机枪,就干掉皮特奥卡马整个中队的家伙。”联想到风雷那毁灭性的进攻方式,李通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在沙发上不停地挪栘着身体,浑身不舒服。
  “……”没有说话,忍者转身就往外走。
  “喂,先生等等!如果来的不只一个呢?”意识到他一走,自己的最大靠山就没了,李通开始有点着急了。
  “……对付你,一个天王已经有余了。”他冷冷地道。
  “但……但……若真的不止一个……”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就把其余三人的头颅,放到你的坟前拜祭你。”似乎急于拜托李通那尖锐的吵叫声,忍者转瞬消失在微冷迷茫的空气中。
  繁华的都市,渐渐进入了夜神的领域。昏暗的街道上,马达声嚣。太阳下负责任地把照明的重任,丢给了各色的车灯、路灯、门灯、霓虹。五光十色开始从那些随处可见、高矮不一的钢筋水泥丛林中绽放。
  但跟那些高大夺目的摩天大厦相比,被其包围着的低矮古老庭院,就显得幽雅别致多了。
  事实上,住在这种价值几乎等同于文物的庭院里,只是权贵之人的特权。李通把这里作为自己的家宅,无可否定,这也是荣耀的一种。
  但无论那盘绕在家宅上的荣光多么耀眼,家,始终是一个迎向问题的地方,一个无法回避问题的地方。
  今夜,李通的宅门前,来了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
  黑夜中降下的暗色大幕,合身地盖在了此人的身上。他似乎就是从浓浓黑暗中融分出来的黑影,神秘而可怕。天上的星光、地上的灯火,照落在此人身上,显得如此零落,仿佛在不久后更会颓然暗去。
  他飞快地动了,好比侵蚀光明的暗影般,飞快地从一块阴影婉蜒窜到另一块阴影中。
  无法察知他到底用了什么法子,总之,他迅速地打开了大门,进入了庭院。
  庭院里死寂一片。有的只是萧瑟秋风吹拂下的唏嗦叶响。如果不是那一尘不染的地板在炫耀地反射着干洁的亮光,大概会被外人误以为这是一栋空宅。
  夜,是寂寞的,冷清的。
  但也只有非常之人,才能从这寂寞冷清中,发现暗存在阴黑角落里的喧闹,以及危险。
  不需抬头,冷血就知道,自己的体温,已经触动了一台红外线警报器,而他连带着的自动步枪,正飞快地瞄准自己。
  奇妙地,在自动步枪的独立电脑中,却出现了以下字样:“闯入者,温度摄氏36·8度……闯入者,温度31·8度……闯入者,消失……确认!闯入者退出攻击范围。攻击…
  …取消!”
  人就站在枪口前根本没有动,只是冷血的体温改变了。
  宛如从山顶倾泻而下的瀑布,在短短三秒钟之内,冷血的皮肤表温,就从常人的36·8摄氏度,降到此刻的环境温度——2l·2摄氏度。
  所以对于那台红外线警报器来说,此刻站在枪口面前的,只是一大团跟空气没有任何区别的物体。
  龙魂四天王,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异能,而冷血的异能之一,就是调节自己的体温。
  旁人无法想像,连科学也无法解释,但他偏偏能做到。事实上,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他只知道,在自己强烈的意念驱使下,自己可以通过减慢呼吸、降低心跳等一系列动作,达到降低体温的效果。
  “我的名字,可是冷血啊——”冷血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低音笑道。耸耸肩,冷血大摇大摆地向内院走去。
  第四章 兄弟
  三分钟后,跟随冷血脚步来到内院大门的辉宇和追魂,看到了正悠闲地靠在门口吸烟的冷血。
  不用说,附近所有的监视器、自动步枪什么的,都被他摆平了。
  “保镖呢?”辉宇轻声问。
  “外面的正在睡觉,里面的……正在跳软脚虾舞。”说完,冷血就这样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个冶血……”凝望着冷血的背影,追魂仿佛想说点什么,但最后还是没有开口。
  “算了,他一向都是独来独往的。反正这里有我替你把风就够了。”辉宇道。
  “好。”没有多余的话语,追魂轻轻脱下自己左手的手套。
  纤纤玉手、春葱柔荑、羊脂美玉、天雕神刻,这些一大堆的赞美之词,本来是献给美人的柔手的。或许只有在神话中,才能出现如此完美的手。在现实中,能够配上当中任何一个形容词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无论多美的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缺陷,过黑、偏白、稍粗、太细,即便是最美丽的舞蹈家、芭蕾演员的手,都有其瑕疵的一面。
  可是,对于追魂的手,辉宇却只一个形容词:完美。
  完美?怎么会?不可能!
  也许,不知底细的旁人会无法想像,而且觉得可笑,觉得完美这个词怎可能拿来形容男人的手,杀手的手。
  但事实就是事实,追魂的左手,的确是玉手,比女人的手还好看,比天使的手还完美,大概,只有女神的手,才可以与之媲美。
  偏偏这么完美的手,只有一只。追魂的右手由于长期使剑的关系,足可以用“爪子”来形容了。
  不过,辉宇却知道,这只仿佛加装上去的天生左手,不仅在外形上非比寻常,而且内里还蕴藏着不为外人所知的超凡异能——回想。
  不可思议地,无论是什么东西,只要追魂的左手摸上去,追魂就可以知道:此前动过这件东西的有什么人、做了什么、此刻在哪个方向、距离大概多远。
  到底为什么会知道,追魂自己也不清楚。
  辉宇猜想,追魂大概是感受到某人在该物件上残留的精神力,然后再锁定同样频率的精神力,一路追踪下去。但事实到底是不是这样,辉宇不确定,他曾经问过追魂一次,可那家伙的眼神当场就变成吃人老狼……
  更妙的是,就在此时此刻,辉宇再次感受到那种吃人老狼的凶光。
  “呃……”看见追魂眉宇上黑云急聚,辉宇连忙收回自己的视线,他知道,追魂不喜欢别人看他的手。
  “火鸟,知道吗,到现在为止,只有七个人看过我的手。除了你之外,其余六个已经在地底下了。”
  不知为何,辉宇突然觉得追魂的声音很冷。
  仿佛应和着追魂身上散发的傲然冷气,树上的樱花突然霏霏地落下来。
  “呃……抱歉……”辉宇开始流冷汗了。
  追魂的手,就是他心中那绝对不可以侵犯的领域。现在自己侵犯了,很难说会不会……
  正在不安的当儿,追魂却突然展颜一笑,道:“怕什么,手套是我自己脱下来的。”
  追魂的脸本来是那么冰冷,那么僵硬,使得辉宇时常会联想到一匹在雪地上流浪的孤狼。
  但等到他嘴角掀泛起淡淡的笑容的时,他这人竟忽然变了,变得那么平和,那么亲切,那么可爱。
  忽然想起只有自己和风雷见过追魂的微笑,辉宇心也安定下来了。
  “你这家伙,吓死我了……”嘟囔的当儿,辉宇不由得想起上次追魂的手套被划破,追魂当场把那家伙砍成十八块的恐怖场面。
  “我杀人从不怕麻烦,但我却怕麻烦让我杀不死敌人。”
  “麻烦?你说我吗?”
  “……算了。”突然把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