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作者:
雨帆 更新:2023-12-05 13:39 字数:5040
可爱的爱玛,记性真正好。
看样子小王定是在那个时候结识了毛毛。
但慢着,“哪里有十六岁的大学生。”
“不一定要大学生才可以参加课程。”
又一言提醒梦中人。
资料已经不少,只是,没有她的地址。
过两天,我打电话找马利,大家都那么熟了,无所谓。
我开门见山,“马利,我不见了毛毛的电话号码,你再告诉我一次。”
她慧黠地笑,同我斗智,“我不认识任何叫毛毛的人。”
“喂!”
“对不起,小王叫我扮哑巴。”
“马利,你几时变得如此贤良淑德。”
“我一向三从四德,复古了,你不知道?”
“说,毛毛住什么地方。”
“忘记这件事,没有这个人。漂亮女孩子多的是,人家没兴趣做模特儿。”
“你问过她,嗄,你问过她?”
“我不认识她,怎么问。”
我摔下电话。
好,小王,你胜利,你狠。
不过,你别小觑我,我自有一套。咱们慢慢耙,一年不行便两年,两年不行三年,我有的是时间,她有的是青春。
可是不用隔那么久。
气温直升,一到中午,连天文台都用酷热这种字眼。
是我先看见小王。
我与一班漂亮女孩子喝完冰茶,自丽晶出来,一眼看到小王的车子停在门口。
很自然的走过去,手搭在他的车子窗框,“嗨。”我说。
头一探进去,人呆住,嘴张开,眼睛瞪大。
毛毛,坐他身边的是毛毛。
要命要命要命,真人比照片漂亮十信,原来包在头巾下的头发长而卷曲,皮肤象牙色,嘴唇颜色也淡淡,大眼睛鬼影幢幢。
我瞪着她看,目光离不开。
过半晌我问:“你叫毛毛是不是?”
她微笑,点点头。
“我是天地画刊的总编辑,这是我的卡片,如果你有兴趣做我们的模特儿,请给我电话。”
她收过卡片。
我大乐。
但小王,可恶可俗可厌可恨可诛的小王,他竟然在这种要紧关头发动引擎,要把车子开走。
“小王,小王!”
他招呼也不同我打,便驶走车子,我若不即时松手,怕不要摔一大跤。
王八,真该姓王。
幸而身后的美丽女郎群拥上来,扶住我,我才不致出丑。
我会要他好看,悻悻地发誓,这小子,他会后悔求饶。
在公司里,当然是我凶。
我逼着他解释。
“说,有什么比我俩的关系更重要?十多年的同学,朋友,同事。”
他心平气和的说:“是呀,没有人比我们的关系更重要,所以你要小心,希望我们继续友好。”
小王口才挺厉害。
“来,看看这一辑透明片。”
“是什么?”
“来看。”
我亮灯,把透明片放灯箱上。
咦,主角是动物,拍出小猫各式各样趣怪的样子。
“你童心大发?”我问。
“可不可以用?”
“外国早已有了。”
“那么看看这一辑。”
我们再研究。
是次题材更有趣,是银行区大雨傍沱中年轻职业女性上班时狼狈模样。
“好极了,这辑是专业水准,我们用。”
“真的?”他大悦。
我抬起头来,“这是谁拍的?”
“毛毛。”
“谁?”
“毛毛。”
我倒呆住,没想到找她拍照找不到,反而用了她拍的照片。
小王兴奋的说:“我鼓励她拍摄城市小景,譬如说沙滩风光,校院一角,午餐记趣等等。”
“由你来拍,岂非更好?”
“不,由她清新的眼光捕捉镜头,更加理想。”
“说得是好,一个月一辑,稿费从优。”
真是意外收获。
“但是,长得那么漂亮,不做幕前岂非可惜?”
“人各有志。”
“好,好,好。”我举起双手投降。
到此为止,不能再紧逼。
我再看那些照片,真把白领女的苦处勾出来,在大雨中,伞与伞打架的有,抢车子搭的有,混身湿的也有,衣著名贵,化妆精致,都敌不过一场雨,辛苦。
我得亲笔为她写说明。
那么年轻那么好看,又肯动脑筋,上天待毛毛真不薄。
但是,我什么时候才有机会真正认识这个女孩子中.
嘉露自巴黎回来,到杂志社探访我们。
漂亮女郎多数没心肝,她是例外。
我问:“赛纳河无恙乎。”
她不回答,只走到毛毛的照片前去,讶异的问:“这是谁?”
我想一想,只得说:“我们的摄影师。”
“摄影师?”嘉露不置信,“这如果是摄影师,我们还怎么担任模特儿?”
“信不信由你。”
“我想见见她。”
“她不喜见人。”
“你看,”嘉露很感慨,“越是丑八怪越是爱出锋头,真正的美女躲还来不及。”
我微笑。
“群众买下名人的青春与天赋,利用他们到尽头,然后弃置他们。做普通人最好,付出小小代价,爱看谁就有谁。”
“这是巴黎给你的哲理?”
“可以说是。”嘉露笑了,“记住,有机会介绍这位小姐给我认识。”
她留下小礼物,离开。
残酷的小王仍把他的高徒收得密密。
她每个月都托小王交照片上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所选之题材非常受读者欢迎,一年后,她已经成为本刊台柱之一。
又是大暑天,又令人奄奄一息,又是一头大汗的日子,懂得享受的小王他远赴北欧歇暑去。都说干艺术的怎么怎么穷,那不过是阁下学艺不精,你看小王,任何一级的董事处长老板还不及他,每天工作三小时,一星期五天,一年十个月,生活优悠,做着他深爱的工作,老实说,不付他酬劳他也爱干,何况收入丰富。
这小子。
大家都没想到毛毛会打电话上来。
她说:“截稿的时间到了吧。”好,有责任感。
“我过来拿。”瞧,不用急,再度见面机会终于来临,不由得有点紧张。
“下午我自己上来。”她笑。
嗳,越是漂亮的女子越没有架子,早美成习惯,何用耿耿于怀。
整间杂志社沸腾起来。大伙严阵以待,要看清楚她,最令人开心的是混账小王不在本市。
毛毛于下午三时莅临。
大家一看见她,全体呆住,鸦雀无声。
当然由于她的美貌,但我们也看到她肋下的拐杖。
她左腿比右腿约短了六公分。
啊水落石出。
我是第一个恢复常态的人,热诚的迎上去,招呼她坐下,其他同事也相继过来闲谈。
面孔上都不露出来,心中却都绞痛。
好,小王,原谅你,算你。
不过,我说过要发掘她,就一定要做到,即使不能做模特儿,也能做摄影师。
我请她到编辑室坐下,把她过去的作品同她讨论一番,指点一二,又计划将来的题材。
她很感激,澄清的黑眼珠全神贯注看着我,我心中告诉自己:一定要更加痛惜她。
小王也这样想吧,所以如珠如宝似看守她。
稍后我差公司的司机送她返家。
同事们围上来,啧啧称奇。
我扬手,“让她静静做一个幕后工作者,永远不要成为名人,”我停一停,“她的作品可以成名,但人就不必。”
这里面具有极大的分别的。
小王度假回来,上来开门见山:“真相大白?”
我点点头,“何必相瞒,我们都不是那么肤浅的人。”
“肤浅的是我,觉得她需要额外保护。”
“也难怪,真像件落胎瓷。”我长长叹息。
“她是本刊最年轻的摄影师?”
“绝对。”
我与小王紧紧握手,“一定要把她训练成才。”
他也说:“一定。”
我们计划明年让她尝试拍彩色内页。
后年可以拍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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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亦舒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哀绿绮思》
这是一个闹哄哄的例会。
下午茶时分,有些人为了要表明他忙得透不过气来,故意在下午三点半叫三文治裹腹。我一看有十来个少男少女,再加上母亲姨妈姑妈,只叫了一杯柠檬茶。
妈妈说:“叫他们换一张比较舒服的椅子。”
我说:“不用了,我只坐十分钟。”
三姑说:“明涛你、水远这样匆匆忙忙的。”
其实我整个下午无事可做,只不过不想在这个华丽而没有灵魂的茶室久留,所以喝完茶,夹起文件,便摆出“我不得闲,不同你们泡”的姿态。
妈妈拉住我:“这是家瑛家璞,二姨的两个孩子,你们还没见过面呢。”
我看看那两个圆面孔的孩子,“见过的,家瑛小时候,我买过一件泳衣给她,鲜红色,荷叶边,穿上活像一只洋娃娃。”
家瑛笑,“我自己倒忘记了,有这样的事吗?”
家璞说:“明表姐根本不记得我们谁管谁,”他笑,“见了我们就敷衍。”
我好不尴尬,“谁说我不记得?从右边过去是彼得、思恩、玛莉、小三、玲玲、二弟、家瑛、家璞……”我发现一张陌生面孔。
这是谁?
他们都似一个模子倒出来的──大眼睛高鼻子,一面孔的阳光朝气,穿得无瑕可击,但我没有见过这个男孩子。
“好好好,”妈妈说:“有什么急事?我们不留你了。”
“你们还要坐到几时?”我愕然,“在这里吃晚饭?”
“你别管我们,”姑姑笑,“去去去。”
我说:“妈妈,这里由我付账吧,”
“不用,你先走。”
我只好离开人群。不是不寂寞的。
那些孩子们,没多久之前,还都是婴孩,看看他们牙牙学语,没多久就成长,到外国留学,现在怕都有了蜜友,说不定几时成家立室,留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
我在附近的名店逗留一会儿,选了几件衣裳,捧回家去。
我不与妈妈同住。相反的是,她自老房子搬出去到簇新的住宅区住,而我则留下来。
我喜欢老房子的温馨,而且说不定什么时候要拆,更觉珍贵。
佣人替我开门,我把大包小包往屋子里扔。
她说:“杨先生来过电话。”
“给我倒一杯好茶来。”
我搁起双腿,让血液流通。不知为什么,最近两条腿酸得慌,不知是站多了抑或走多,或是年纪大。
电话又响,我接过。
“明涛,今天我来陪你吃饭。”他一开口便这样说,算死我会在家等他。
“好。”我只答了一个字。
还是结婚的好!丈夫不回来才通知太太,现在陪我吃一次饭,便要大肆预告,最好我掷出红地毡欢迎他。真窝囊。
我微笑,但是有几个女人真正能够过独身生活?我的意思是,完全没有男人的生活。不大可能吧,不过有些女人守秘,有些女人宣扬而已。
我属于半守秘,与杨必业来往,我不瞒人,但如果亲友问起“什么时候结婚”,我必然答八字还没有一撇,一于否认。并不是撒清,私人的事情最好别让人知道,留条后路,将来有什么转变,也可以有下台的机会。
我跑到浴缸去泡泡浴。
电话又响。
我在洗手间内接过话筒:“我知道你今天会来。”
那边问:“你真的知道?”
是陌生人的声音。
我如出浴忽然被生人窥视到,连耳朵都涨红了,又不能挂电话,只好问:“哪一位?”
“我叫刘振华。”
“我不认识你。”
“刚才我坐在家瑛及家璞当中。”
“啊,你不是我们家的人。”
“不,我不是你的表弟,我是他们的朋友。”
“有什么事?”我的声音仍然很亲切,我同这班小鬼简直混得烂熟,他的朋友我也视之为小朋友。
“想约你出来。”
“今天不成,今天我没有空。”
“等杨必业是不是?”
我讶异,“你怎么会知道?”
“家瑛说的。”
“哦。”这小子,什么都给我说了出来。“明天吧,明天你们在哪里?”
“老地方吃晚饭。”
“太花费了,天天吃就一千几百,没个谱。”
“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