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匆匆      更新:2023-11-22 18:45      字数:4762
  两天之后就要放暑假了,季沫主动联系了蛋糕店,老板说很乐意她继续要做。她不知道要不要先回趟家,新年的时候,她没有回去,按照家乡里的习俗,新年是必须回家给亲戚拜年的。但是,唯一的亲戚大伯也早已搬了家去别出发展了,谁还需要她,想念她?
  零提着行礼站在门口,见到季沫的时候,他拿掉耳机向她招手。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季沫在见到他的时候,竟有种陌生的感觉。
  在好久没有见到一个人时,即使是自己的好朋友,也会感觉对方哪里变了,变的没有之前的安全感、熟悉感。而一直在一起的人,就算改变了很多,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却很难发现他与之前有何不同。这种感觉是微妙的,前者的任何细小动作都会被人窥视幻想,而后者可以很自然地继续改变不被发现。
  季沫面对零,不自然地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她觉得眼前的人不会再是之前所认识的人,不会是她很喜欢的那个人。所以,她在看见零向她招手的时候,她停下来看自己的脚尖。她穿着凉鞋,五个脚指头都露在外面。很久没有穿凉鞋的缘故,她的双脚很白,是那种可以让人嫉妒的白。大概有三秒,她抬头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之所以会感觉他人的变化,是因为长久的不在一起,对对方产生的不信任。
  零
  拉着行礼追过去,拉住季沫的手臂。她明明看见自己了,却故意避开他往另一个方向走。他有些生气,还是小声问道:“怎么了?”
  “啊,是零啊,好巧。”她知道自己现在的回答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却还是以这种一下就被拆穿的方式,自以为是的想化解两人的尴尬。
  零放开她,接口道:“是啊,你去火车站么?我们一起去吧。”
  “蓝蓝呢?”
  最终,季沫问出了她心底的疑问。她背对着他,不敢看零眼睛。忽地,她明白电影中分手都是背对着对方的——或许就跟她现在一样,看不到他的眼睛,就不会知道他是否在撒谎,把他讲的都当作真话,然后安慰自己。
  之所以会对对方不信任,因为他离你遥远了,在你伸手触不可及的地方,连眼睛都模糊了。看不清他,不知道他是不是就是你想要找的那个人。
  零道:“她去美国了,我记得我跟你说过的。”
  “你不和她一起去吗?”意识到自己说错了,她改口道,“你是她男朋友,分开那么远……”
  “我们已经分手了。”
  “什么?”季沫觉得自己突然一下耳鸣了,她没有听清楚零的话。准确的说,她以为自己没有听清。蓝蓝这么喜欢他,怎么会和他分手呢?还是,零……
  “我本来想等回来告诉你的,但是还是忍不住来找你了。”零接过季沫的行礼,从她身边绕过。
  ……
  零喝了一口水,又递给季沫一瓶。她接过,拿在手里没喝。她对零所说的话实在接受不了。足足过了十分钟之后,她拧开矿泉水,喝了一口,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蓝蓝是个有白血病的孩子,定时的化疗已经将她的身子弄的伤痕累累。本引以为傲的秀发早就在化疗的时候就没有了,之前的她戴的都是假发。如果在配不到骨髓,她很可能就会有生命危险,只能去美国接受治疗并等待合适的骨髓。
  零和蓝蓝在一起,只是满足她的心愿——在她的生日上,办一个只属于她的宴会,然后所有人都为她祝福。最后,在剩余的日子里,零做她的男朋友。这是她最后的心愿,因为她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
  “蓝蓝是个坚强的孩子。”
  季沫将矿泉水放在桌上,透明的瓶子里,似乎映出了蓝蓝的笑脸。
  “我快要下车了哦。”零笑道,转移话题。他知道季沫是个感性的人,蓝蓝的事让她沉思了很久。
  “哦,我要到底站呢。”季沫向他挥手道别。
  季沫下了火车,一点都不拥挤,到底站的人很少,零零散散的。她上了一辆公车,公车很破旧,要是在城市里,早就不能开,被当作废旧物品丢在一旁了。而现在,她的周围还坐着几个人。她习惯性的坐到中间一排,那里有两个位置,她坐到里面,看向外面的窗户。
  没有人坐到她的旁边,每次回家的时候,车上都不会有什么人,所以司机也不等待,时间一到,就发动车子离开。
  但是就算人再少,她旁边的位置上都会有一个人。陆宸喜欢坐在季沫旁边看书,而季沫看着窗外,他们很少讲话。不知从何时开始,旁边的人换成路锡,他喜欢在旁边啰啰嗦嗦的,永远有话题可以讲。季沫就不再看窗外,听着路锡的故事。
  季爸爸没有料到季沫会回家,怔了很久,他忙灭了手里的烟,接过她的行礼,问她吃饭了没有。
  季沫皱皱眉,看向桌子上还摆放着碗筷,现在已经下午三点了,陶瓷碗里还剩着几粒米饭,汤干了结成薄薄白色的印子。
  “我来做饭吧。”季沫收拾掉桌上的碗筷,拿到厨房清洗。
  季父答应了一声,两只手塞进口袋又拿出来,就是不知道放哪里比较好。
  “你在学校还好吗?”季父喝了一口面汤,问道。
  “嗯。”
  “钱够用吗?”他知道季沫学的是美术,学一门特长是很费钱的,但她从未伸手向他要过钱,他也没什么钱可以给她。
  “够。”季沫抬头,对上季父,问,“你还在喝酒?”
  季父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怔了几秒,点头:“偶尔吧。”
  季沫“哦”了一声,将视线从角落的一堆瓶子上收回。
  ☆25、因寂而寞 无关寂寞(十一)
  吃完饭,季沫将屋子里里外外地打扫了一番。干完了就坐在院子里,正是夕阳西下,白天的炎热褪了去,西边出现一大块火红的夕阳,接连着另一片天空。季沫抬头,看到几颗星星闪着亮光。
  “你明天去看看他们吧。”季父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季沫身边。
  “谁?”
  “你妈和……”
  “我知道了。”
  他们可以说的话题真的很少。
  天完全暗了,乡下的蚊子特别毒,不一会儿就在季沫腿上咬了好几个包。她站起身进屋,小心地在腿上涂上花露水。
  第三天的时候,季沫早早出了门,她往一条小路上走,这边的路不会有人经过,也比较近。
  还未到,季沫的球鞋就全部沾上了泥巴,厚厚的泥巴加重了她鞋子重量。她擦擦额头的汗,天已经大亮了。她低□子,摘了一把绿草,将泥巴都弄掉。
  蒋丽云的坟墓很干净,看得出来经常有人打扫。她张了张嘴,似乎没什么话想对她说的。别人说,女儿和母亲会有那多悄悄话可以讲,因为母亲可以理解女儿。
  可是蒋丽云对季沫来说,根本无话可说,她也不会对她说什么。许久,她喊了一声:“妈……”季沫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叫她妈了。她死之后,季沫这是第一次来看她,就算来,也是绕过这座坟墓往后面走去。
  季沫只在蒋丽云的墓边站了一会儿,就顺着小路往后面走去,后面还有一座坟墓。
  她没有跪拜,直接坐在坟墓旁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话。全部是关于她自己,唯一提到的人是蜜子,就连小米粒,她都没有说到。
  “你觉不觉得她很像一个人?”季沫偏头问石碑,自答道,“蜜子很像我,之前的我。当然,我没有她那么疯狂,也没那么大胆,我也不敢。你说过的,我是个胆小鬼——就算想改变,也忘记不了之前的我。”
  说完了,季沫靠在石碑上,静静地看着前方风拂过的绿草,和接连另一座山峰的天空。
  “你不怕吗?”一个声音出现。
  季沫站起来,转身吃惊地看向说话的人:“你怎么会在这?”
  “我想来你的家乡看看,可把我找坏了,就怕万一坐错了车回不去。”零笑嘻嘻地走向季沫,重复了最先问她的话,“你不怕吗?”
  《
  b  “怕什么?”
  “一个女孩子坐在坟场上。”
  “不做亏心事,怕什么。”
  这里不算是坟场,只是村子里的人将死者都葬在山上,这座山的地势比较平缓,所以这里零零散散的都是坟墓。
  零绕过季沫,来到坟墓的前面,说道:“我听伯父说你来这里祭拜母亲,可这位是……”
  好不容易找到了季沫的家,就听季父说季沫来这座山上祭拜她母亲。怕零找不着路,季父亲自带他来到山脚,指着一条小路对他说这是近路,直走半小时就会到。他远远地就看到季沫了,她靠在一座石碑上,很奇怪地,她脸上没有悲伤,很平淡。她一直靠着,没有发现他的接近。
  季沫在原来的位置坐下,说:“他叫路锡。”
  上初二的时候,路锡参加了第一次中考,季沫拿着冰棍在门口等他。可在他出来的时候,两根冰棍都没有了。季沫坚持说另一根是化掉的。路锡嘲笑道,那地上怎么会没有水?蒸发掉了呗。季沫白了他一眼。
  分数下来后,路锡只有两百多分,差的不得了。季沫看着成绩渍渍道:“你打算怎么办?”
  路锡很无所谓,看也不看一眼,说:“不读了呗,我爸给我找了份工作。”
  路锡的读书生涯结束了,他似乎没有后悔过。有时,他会骑着一辆二手摩托车来接季沫,开四十分钟的路将她送回家。
  有一天,他载着季沫,却没有开向熟悉的路,而是别的地方。她们在路边吃了饭,等到天黑,路锡将她带到一个地方。
  季沫看着闪着霓虹灯的门口,这家店似乎特别亮,众星捧月似的,而且它就在学校附近,却从来没有注意过它。一路上,季沫没有问路锡为什么不送她回家,她坚信他是能让她忘记不快乐的人。
  “我也是刚发现了这家酒吧,怎么样?去玩玩。”路锡拉着季沫往里走。
  “但是我们是未成年。”季沫看到酒吧的名字叫做“忘”。
  “没关系,我们玩一个小时就回去,不会被抓到的。”
  酒吧不大,只有一个调酒师和两个服务员。他们来的早,还没有一个人。季沫很拘谨,抱着书包坐在角落里,看着路锡点了一箱啤酒和两瓶白酒。路锡偷偷告诉她,他的钱只够点这些。
  “你们第一次来?”
  季沫看向跟她讲话的人,点点头。他四十岁左右,看起来会让人害怕的感觉,但他似乎努力装着很友好,往季沫身边靠了靠。
  他吐了一口烟,说:“我是这的老板,像你们这样的学生可是很多都来玩的。你知道为什么我取名它叫‘忘’吗?”
  季沫摇头。
  “因为忘,忘记。这里可以忘掉一切,感情,疼痛,包括不开心的所有事。”
  “是吗?”季沫看着店主,她明白虽然嘴里不确定,但在她看到名字时,腿脚就不挺使唤的往里走了。要是她不想进来,尽可以拒绝,她觉得纵使她来酒吧的不是路锡,而是这个名字。
  一个小时里,季沫喝掉一瓶白酒和大半箱的啤酒,伶仃大醉。
  路锡将她抱出来,他没想到季沫的力气有如此之大,无论他怎么阻止都阻止不了。直到她喝醉,没有力气再去碰酒杯。季沫没有撒酒疯,喝醉了,就安静地坐着,然后迷迷糊糊地睡着。
  醒来的时候是在路锡租的小房子里,整个房间乱糟糟的,还有难闻的气味。他租的地方也在这个城镇,比较偏远。季沫来过一次,她只坐了一会就走了。因为他实在看不下去与路锡合租的另一个男人。他比路锡大一些,路锡叫他林子。林子光着膀子坐在另一张床上,同样的乱七八糟,他看着季沫,眼里放着异样的光芒。然后,他就躺在床上睡着了,打着很大的鼾声。
  季沫完全地清醒过来,她猛地坐起来,发现她身旁还坐着一个人,是林子。她吓了一跳,问他路锡在哪里。
  “他出去了,工作。”他递给季沫一个包子和一袋豆浆,拿起一张报纸看起来。
  天气转凉的缘故,林子穿了一件白衬衫,出乎意料的白。当时季沫坚定地认为,只要再过一会,他的白衬衫一定会变得脏兮兮的,跟他的床单一样。
  季沫没有吃林子给的食物,她帮路锡整理了物品,并洗掉了他一大堆的衣服。她知道路锡的衣服没有那么多,但她不知道哪些才是路锡的,哪些是林子的,只得一股脑地塞在盆子里一起洗。
  林子看着她奋力地洗衣服,什么也没说。忽然,楼下有人叫林子的名字。林子应了一声,套上一件外套跑了下去,临走时,他对季沫说:“走的时候记得关门。”
  季沫点点头,透过窗户,看到楼下一个女生,长的并不漂亮,见到林子的时候很高兴地跑
  过去挽着他的胳膊。
  之后的半年里,路锡每星期都带季沫去“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