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节
作者:
匆匆 更新:2023-11-22 18:45 字数:4778
,但力气却大的出奇,让季沫白白担心了一下。
发现到季沫的疑惑,楚晓解释道:“我小学练过体育,然后改为美术,没想到在这发挥
到了。”
小米粒一回寝室就喊疼,可把季沫吓坏了,以为出了什么事。最后明白是她的手臂疼,刚刚抓着她的手臂,两边都青了一大块,不疼才怪。
“自作自受。”季沫轻哼了一声,让她睡在自己的床上,并帮她擦了身子,直到她稳稳睡去。
小米粒说了好久的好话,季沫才原谅她,但条件是要她说出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
“那是因为,”小米粒羞涩的笑了笑,说,“青铭也在呢,他和我敬酒啊,你知道我当时有多激动吗?”
青铭?清明,你才回家过清明呢!
季沫怒道:“于是你不会就忘了所有,只知道喝酒了吧?”
小米粒讨好地抓住她手臂,撒娇道:“沫沫,你实在太聪明啦。”
是自己太傻还是别人太聪明?
季沫开始向前走,后面,小米粒嘻嘻哈哈地追上来。
有时,季沫也爱胡思乱想。比如,能在食堂门口碰见一位倾心的帅哥。可能在篮球场可以发现阳光的王子完美的投球。也可能更戏剧化——某位男生可以为她在寝室楼下弹奏一曲爱的告白。但是对季沫来说不大现实,她也很少想这些,所以她停止了幻象,转了转手中的笔,开始盯着黑板上的英语。
一个纸团飞过来,碰到季沫的指尖,轻轻地蹦了两下,停在她的桌上。她对上小米粒的眼睛,打开纸团,上面是很清秀的字,跟她的性格一模一样:沫沫,你在想谁?
季沫一笑,拿起水笔装作写笔记的样子,在字的下行写着:想你的白马王子是何许模样呗。
很快,纸团又飞回来,不偏不倚地落在同个地方。
真的吗?下次去见见他,一起。
这是不现实的,不实际。就好像,季沫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学校食堂,有个男生对她微笑。噢,老天,那张脸她认识。同是音乐社的人,在听零弹钢琴时总能看见他,听说他是打鼓的,虽然没能欣赏过。可为什么能让她如此的记忆深刻呢,因为他的长相实在显老,就像四十岁的大叔一样,还留着胡子。第一次发现他时,季沫就差点没九十度鞠躬喊老师了。
她回复一个笑容,礼貌地离开。
绕道操场的时候,一群□着上身的男生在打篮球,偶尔对着围观的女生吹口哨。很难琢磨他们打篮球的目的,很多时候
,他们还会做一些猥琐的动作。
季沫只是瞟了一眼,聪明和人群中绕过,往寝室的方向走去。
看吧,幻象永远和现实是一对平行线。
季沫的幻想,是从小开始的。
“我要是超人的话,我就会毁了全世界。”她叉腰站着,很是霸气。
阿呆不信任道:“瞎说,那你爸妈怎么办,他们也会遭殃的呀。”
“随便。”季沫吃完最后一口冰棍,吸吸气,感觉还不过瘾,又跑去对面的小卖部拿了一根。后面的阿呆很乖的替她付掉两毛钱。
☆10、绝口不提 只因铭记(十)
最初的开始,她挺讨厌傻里傻气的阿呆的,那么有钱却来乡下读书,甚至抢走了她的座位。在一个学期后,她改变看法——叫陆宸的阿呆,每天放学跟在她身后,一副弱弱的样子。
有时,她会故意弄的吊儿郎当的样子拽拽的看着他,知道逼到他脸颊通红为止。可惜的是,五秒之内,阿呆的脸一定红的跟番茄似的。玩多了,也会发现很无趣。阿呆会把作业拿到她的院子一起写,趴在洗衣服的石板上,她就不客气的把他赶走。
时间久了,她好奇地问:“你妈妈不介意吗?”当然这句话是讽刺他。她知道自己家的情况简直就是传奇,谁喜欢和她一起玩呀。
“他们都不不在家,你成绩好,我想问你题。”
“哼,你当我雷锋啊。”
阿呆会意,从兜里拿出一块糖,说:“别客气。”
季沫白了他一眼,剥开红色的糖纸,把糖塞进嘴里,很甜。
也许是收了太多的贿赂,季沫对他的态度也有所好转,不再对他很凶。只是很多时候,她是怕嘴里的糖掉了而懒的跟他讲而已。
季沫狠狠地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说道:“阿呆,我要是魔术师,我该把你变的灵活点。”
阿呆无奈地摸着后脑勺,憋屈道:“沫沫,别胡思乱想了,快些把田螺搬回家吧。”
他们第一次去玩,阿呆没有在乡下生活的经验,军师的头衔就落到季沫身上。她建议去摸田螺,结果没注意时间,天黑了,两人还在路上搬一脸盆的田螺。
阿呆说:“我妈非打死我不可了。”
“我也是。”
阿呆不相信:“我没见过你妈骂过你。”
“这次可不同,”她指指手上的脸盆,“我拿走了家里唯一的一个脸盆。”
鬼使神差的,季沫真的跟小米粒去看她的白马王子。总是扎着马尾的小米粒将头发披散下来,斜斜的刘海很调皮。临走前还刻意照了很久的镜子,得到季沫的再三漂亮的肯定后,才美美地出门。
酒吧的名字叫“NO”。不?一个拒绝的名字。
小米粒紧张地张望着,突然抓住季沫的手说:“沫沫,为什么你可以这么淡定?”
“什么意思?”季沫不懂。
“我是说,这里鱼龙混杂,什么样儿的人都
有,你就不怕吗?”她即使来过好几次了,但还是不能在重金属的音乐和怪异的人们之间保持镇定。
季沫笑笑,没有说话,抓紧了小米粒的手,装着紧张兮兮的样子。
初中的时候,路锡每星期都带她来酒吧,早就习以为常了。那个酒吧就在他们学校附近,叫做“忘”,也是一个字。可是纵使她去酒吧的并不是路锡,而是酒吧的名字——忘。
“这里可以忘掉一切,感情,疼痛,包括不开心的所有事。”
“是吗?”季沫不确定的看着酒吧店主。
那次,她喝的伶仃大醉,醒来后,发现,她根本没有忘记。一切都像已经发芽的种子,怎么也不肯离去。它们在她的脑子里,狠狠地告诉她,它们不会走,它们要生根发芽,永远不会离去。这辈子,除非她死掉,否则别想摆脱它们了。
小米粒像发现新大陆的样子,拉着季沫的手往一个方向走。
他们在偏里面的角落,昏暗的灯光看不清大家长什么样,却有两张脸特别熟悉。确切地说,她是先发现了一个人,然后看见另一个人的——瞧,就在她们的正前方,莫冉靠在丁宇飞的肩膀上,笑的很甜蜜。而丁宇飞则抱着莫冉的腰,正和她碰杯,顺便在她精致的脸蛋上亲了一口。
看来他们的分手纯属谣传,要是是她的关系才分手的话,莫冉一定找她算账的。
“青铭。”小米粒向旁边的一位男生招手,开心地拉季沫过去坐下,并介绍她,“这是我的姐妹,叫季沫。季节的季,泡沫的沫。”
“哈哈,小米粒,我以为你够土的了,没想到你带的人比你还土。”
一个女生在挖苦,季沫没理会在这种几乎要结冰的天气下还穿着一件薄毛衣并且喝着冰啤酒的怪女生,而是将注意力转向莫冉。为什么她也会在,希望她不要理自己的好。
“你就是季沫?我听小米粒提起过你。”
一只手伸过来,可能是灯光的关系,看起来很白皙。季沫将眼睛移上去,脸也是一样的干净。对,他就是叫青铭的人。她笑笑,伸出手轻轻地与他握了握。
与季沫祈祷的一样,莫冉几乎看都没看她一眼,丁宇飞也是。可能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没条件还装清高的女生,根本不想认识她来丢他的脸吧。
不过没想到的是,在洗手间门口,一只手挡住了季沫的去路
。
“喂,你怎么来这种地方了?”
“难道我们穷人就不能来吗?”季沫不甘示弱地瞪了一眼丁宇飞,怎么突然又和她讲话了,忘了他们的君子协议了么。
他深沉道:“你是好学生,这种地方不适合你。”
“好学生?”季沫噗哧一笑,“谢谢你对我的评价。”
丁宇飞叹了口气,说道:“要不我现在送你回去?”
季沫急忙摆手,说道:“不用了,莫冉应该在等你,我也说过了,请不要打扰我。”
最终,如季沫所愿,丁宇飞没跟她说更多的话,只和莫冉相亲相爱。
“沫沫沫沫,你觉得他怎么样?”路上,小米粒就迫不及待地向季沫讨答案。
“还不错。”她没有撒谎,青铭长的干净,带着一副无框眼睛,很有成熟稳重的味道。大家也是大学生了,都是成年人,总不能劝诫小米粒别谈恋爱吧。她并没有阻止她,而是把话题转到更为严重的方面上,“但是,重要的是人家对你感觉啊。”
“他……”小米粒欲言又止。
“怎么了?被拒绝了?”
“没拒绝也没接受,就是人家有女朋友了。”
“噗哧,得,这种情况比拒绝更悲惨。被拒绝你还能追,但人家有女朋友了,你再追人家好意思吗?”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些重,季沫赶紧闭上嘴。
小米粒垂下眼帘,说道:“沫沫,你说的对,就算去追,我也比不上她的。第一个说话的女生,就是他女朋友。”
穿的很少画着浓浓的妆的那个?好吧,青铭的形象在季沫心里已经大打了折扣。
☆11、绝口不提 只因铭记(十一)
大学的课不多,双休日基本是没课的,季沫窝在寝室一时间的感觉无聊。忽然,她瞄到了楚晓手里的手机,她正在发信息。
“晓,刚买的吗?”
“嗯,我舅给我买的。”楚晓将手机晃了晃,继续发信息。
季沫笑笑,楚晓的改变就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之间的冷漠完全消失不见,变的跟小米粒一样的乐观向上,只是没有小米粒整天叽叽喳喳说不停罢了。
季沫穿好鞋子,推门出去。她来到音乐教室,果然,零也在。
他在弹钢琴,没有意识到有人推门进来,眼睛一直盯着琴键看,眼里除了音乐,什么也没有。季沫并没有打扰他,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他认真的样子很好看,细长的手指飞快的在一排琴键上跳来跳去,跟魔术似的。
一曲终,零注意到有人,回头一看,笑道:“你怎么来了?”
“没打扰到你吧?”
“没呢。”零站起身,倒了一杯水给她。
季沫接过的时候,发现他的中指上有一道伤痕,很深,像是用刀片狠狠地滑进去的。弹琴的人,是很注重自己的双手的,手就是他们的生命,即使别的地方手上,他们也会很好地保护它们。零的手上,却出现了那么明显的伤痕,他一定会很恨弄伤他手的人吧。
“今天这么空闲,来找我了?”零缩回手,不知是刻意的还是不经意,他将手指小心地藏在袖子里,但是脸上,还是挂着淡淡的笑。
季沫注意到自己的不礼貌,忙抬起头:“其实,我是想找你帮忙的。”
“哦?想让我帮忙只管说吧,能帮的我一定帮。”
“我想兼职,做什么都可以。”
零笑了起来,赞同道:“你的想法很好,大学空余时间多,是该找份工作的。可是兼职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招的人也不多,动作不快点的话马上就会被别人抢了去。”
“我明白。”她点点头,所以才来找他帮忙啊。
“我先帮你看看,要是有了,一定通知你。”
只隔一天,零就真的帮季沫找了一份工作,是在学校外面的餐厅帮忙,每天中午和下午去,礼拜天休息。一天二十,包两顿饭。季沫记下了时间段,马上就跑餐厅就报道了。餐厅在别墅区附近,因此装修的也算比较好的,主要以西餐为主。
经理是个四十上下的人,见到季沫的时候,看了她一眼,拿了本本子让她写上名字和电话,以便随时联系。季沫接过本子写上名字,然后说:“经理,不好意思,我没有手机。”
“嗯,那你可千万不能迟到了。”
季沫点点头,将本子还给他。他看了一眼,马上招呼了一个人,对她耳语了几句,转身对季沫说:“你以后就跟着她,不懂就问,千万不能让客人生气。”
几分钟里,经理就对她说了两个千万。看来这个经理是个认真负责的人,要是自己做不好,被抄鱿鱼是一定的。
“我是这里的领班,你叫我虹姐吧,我先带你去拿衣服。待会就该上班了,我先教你最基本的礼仪。”
季沫点点头,跟着虹姐走。她年纪不大,顶多二十七八,讲话却很老练。季沫换上制服,认真地记下虹姐教她的礼仪——端盘子拿酒杯的手要放在哪里呀,客人点餐需要说什么呀,上菜的时候要做什么准备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