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节
作者:生在秋天      更新:2023-11-07 13:55      字数:4763
  初中时我与余振威念的是不同的学校,后来我们又考入了同一所高中。我俩依然不同班,但高中已乾坤大变,这时的他和我一样默默无闻,因为,几年过去他还是瘦瘦小小的个头,漂亮脸孔带点女气却不帅气,成绩平平亦不爱运动,属于极不打眼的男生。失去外貌的优势后,余振威颇有点虎落平阳的味道,我能从他佝腰含胸走路的姿势上感觉到他内心深深的自卑。不得不感慨,美丽最容易被摧毁,帅哥是不经老的。若此时的余振威再走到孔雀的面前,会见到开屏的景象吗?
  这时候,我依然想驯养动物,不再是一时负气,愿望却更为强烈,因为我觉得与动物们打交道会比较单纯,比起与人类的交往可以少动许多脑筋。既不奴役动物也无需提防动物,而是平等地与它们做朋友,多炫多有意思啊。
  我想养两头狮子、三只老虎和四匹小豹子。全要公的,因为动物和人类相反,多半是雄性的比较漂亮,我希望我手下的伙计们个个形态修长英姿飒爽。我会拥有一根皮鞭,但它永远不会落在小兽们的身上。皮鞭是从我手掌心里长出的尾巴,只为帮助我具备一个与我不会说话的朋友们相同的特征。如果它们偶尔要偷懒,我会随它们去;但我还是会督促他们练习花哨亦管用的本领,以及保持最佳体重和皮毛的光亮。若它们不听话,我会拍着它们的肩膀说:“Hi,再这么懒下去你会找不到女朋友的!”我猜这些老实敦厚的伙计们一定会被我的话吓到的,然后它们会乖乖地美体修身去。呵呵。
  驯兽员之梦我只对哥哥一个人讲过。他听了后说:“你该去考广播学院。”我问为什么,他答:“这样你就走上了赵忠祥的道路,毕业后有望主持《动物世界》。”——哼!
  我知道,这个梦想有点无厘头,永远实现不了,只能叫做幻想、妄想、胡思乱想。但,准我瞎想一下,还是可以的吧?
  说起我们凌家还真有趣。我爷爷是大地主的儿子,典型的纨绔子弟,什么烧钱就玩什么,把名下分得的财产败光后丢下妻儿离乡,一去不返。可爷爷的五个儿女们个个自立自强,勤劳干练,各自打拼出了一番事业,成家后都过得很体面。再轮到我们这一辈,又颓了,虽没堕落到吃喝嫖赌抽的份儿上,却也没一个干正经事、有出息相的人。大约父子之间的关系皆是如此,逆向生成,反向增长,这一代攀上了山峰,下一代便跌向了谷底。这盛衰交替的规律倒是维持了一种微妙的平衡,或者还应称之为一种宇宙守恒原理吧。
  3 逃学威虫
  我常说,凌以健千万不能干一点违法乱纪的事情,他是断然存不得半点侥幸心理的,历史事实无数次证明了他一旦干坏事肯定会自行败露。
  哥哥初中时有一回玩三国游戏逃了半天课,过把瘾后按下课时间回家,一切OK。谁知第二天,我们全家人围坐吃晚饭时,电视频道调到地方台,正播放“社会写真”。记者同志忧心忡忡地说:“中小学生沉迷游戏机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记者今天上午在上课时间
  暗访一家游戏机室,发现里面有许多背书包的孩子……”然后,我们全家追随镜头看到了我亲爱的哥哥傻不棱登地站在游戏机前鏖战正酣。——再看饭桌前的哥哥,他的脸一片惨灰;爸妈的脸一色地绿了,而我把脸都憋红了才没笑出声来。
  念大学时,哥哥与女朋友何冰是异地恋情。有一回他逃了一周的课,从北京跑到成都陪何冰过生日。偏就这么巧,哥哥与何冰竟然在餐厅偶遇在成都办事的大伯伯。遇见我们家随便哪个伯伯姨妈,都还能求求他们帮着瞒天过海,可遇见刚正不阿的大伯伯就玩儿完了。这下,可怜的哥哥又暴露了,挨了爸妈一顿臭骂。
  今天,凌以健同学又逃学了。在大学里,本科生也好研究生也好,中国学生也好美国学生也好,都是逃课的。但像他这样从美国逃回中国的却不多见,你要知道,最便宜的机票也要一千美元一张呢!
  哥哥给我打电话说:“世界上最可爱的俐俐,快给你受苦受难的哥哥捎件冬衣来,冻死我了!”
  我说:“你自己回家来啊!爸妈昨天去海南出差了,最少也要四五天才回。”
  哥哥说:“我哪敢啊!你知道我点儿背。我真怕我前脚进屋,爸妈后脚敲门,那我就只剩跳窗户的份儿了。再说万一被哪个亲戚熟人看见了,我也会死得很惨。”
  我说:“那好吧,还不快说两句好听的话?”
  哥哥说:“凌以俐万岁万岁万万岁!对了,俐俐,来的时候顺道买两个袁大头的酱肉包子来,我现在最想吃的就是这个!”
  住的是什么平安旅馆,我听都没听过,只知道在美院附近,只好打车去。
  出租车司机问我:“小孩,你一个人能吃下四个大包子吗?”
  哼,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小孩了。于是我带着挑衅的语气说道:“这包子是买给我老公吃的。”
  司机哈哈大笑:“鬼话!你这么小哪能结婚?”
  我说:“你看我多少岁?”
  司机说:“撑死十六岁。”——那我只好去死了,上个月我已过完十七岁生日了。
  我没好气地答一句:“那我早恋,可以吧?”
  司机又是一阵大笑,说:“可以,可以,你们年轻人,想做什么不可以?”
  看了看手中的包子和外套,我忽然很有自豪感。想想啊,在某一个地方,有一个人秘密地等待着你,你与他之间有一种不为人知的牵引力,这是一个美妙的事件。遗憾的是,我要去与之相会的人是哥哥,而不是一个英俊的情人,使得秘密赴会的浪漫奇幻色彩大打折扣。我想到一个问题:哥哥这会儿蹦回国来做什么?莫非,是为了成就另一番浪漫的举动?
  “交代,你跑回来干吗?”
  “大人的事,小孩别管。”裹着温暖外套的哥哥大口嚼着尚有余热的包子,完全没了电话里哀求我的落魄。
  “哼,你不告诉我,我现在就打电话告诉爸妈说你逃学!”
  “好好好,我交代,我的小祖宗,算是怕你了!”哥哥顿了顿,说,“我回来见一个朋友。”
  “谁要死了,还是谁要结婚了?”
  “哈哈哈!”哥哥大笑不语。
  “本来就是嘛!难不成千里迢迢跑回来光为看谁两眼?谁长这么好看我还真想见识一下呢!”
  “呵呵,你这个小破孩,还是很聪明的。”哥哥拿他油乎乎的手捏了一把我的脸蛋,说,“何冰,要结婚了。”
  “哦,是这样啊。”
  一阵沉默。
  我看到哥哥的脸上有一丝寂静的哀伤。
  4 女人香
  何冰是爸爸从前的同事王阿姨的女儿。在没做生意之前,爸爸是市京剧团唱老生的演员。后来他得了一种罕见的皮肤病,不能再往脸上涂油彩,困顿一阵后选择了辞职下海经商。但爸爸依然保持着对京剧的热爱,时常携全家去剧院看演出。京剧团的同事常常会送票给爸爸。我家从南郊搬到北郊后,不再有赠票了,爸妈也更忙了,可我们全家人还是一有机会便去看京戏。
  唱花旦的王阿姨是京剧团的台柱子,从相貌到身段到气度到风韵皆是千里挑一。戏台上的王阿姨永远青春靓丽,身材和嗓音保持得极好。人都说这家的女儿生得没有母亲好看,但我还是喜欢看何冰。王阿姨一生待在戏台上,举手投足都有雕饰的痕迹,美得太夸张了,便失了真;何冰却如尘埃中开出的雪莲,自然芳醇,清清净净的,轻轻静静的。
  小时候见过几次何冰,但她没有给我留下多少印象,她的风头全被她妈妈抢去了。第一次觉得她美、觉得她美得不一般,是五六年前看《牡丹亭》,她恰巧坐我旁边。
  每回看京戏我都会睡着,这次却没有。因为我看何冰还看不够呢!何冰很像电影《情书》里中山美穗扮演的女主角藤井树。短头发,薄嘴唇,眼睛明亮,鼻梁小巧笔挺,笑起来很安静,给人一种干净清爽的感觉。走近她,会发现一丝异质的神秘气息,来自她身上的气味。正是因了何冰,我才第一次认识到暗香浮动有多么优美迷人。香氛缭绕的何冰像一株美丽的仙境植物,她把我领向了远方,领向了另一个天地。
  记得那天回家后,哥哥神经质地把竖排繁体版的《牡丹亭》翻出来诵读至二半夜。《牡丹亭》这种人死了鬼魂跑回来谈恋爱的故事符合哥哥一向的嗜好,我就没多想。
  等我把凌以健与何冰联系在一起时,这两人已俨然一对情侣了。我不明白何冰怎么会看上我古怪傻气的哥哥。这倒是应了《牡丹亭》里的唱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不是他们为期一年半的恋爱的全程目击者,但我敢肯定那场恋爱一定非常浪漫,因为哥哥的血液里具有浪漫所需的疯狂因子。
  记得有一回暑假,哥哥和何冰带着我同去游乐场玩。他们玩过山车,我不敢,就站在下面为他们拍照。何冰原本也是害怕的,但哥哥笑着说了句:“没事,有我呢。”她也笑笑,便跟上他同去体验生死时速。一圈玩下来,哥哥的手臂被何冰抓出了几道深红的印子,两个人都放声大笑,大呼过瘾。回家的公交车上,何冰一直小鸟依人般靠在哥哥的肩头,显得哥哥格外的高大……这一个亲密温馨的镜头,形成了我对爱情最初的美感体认,令我的内心莫名欢乐。
  再后来,故事急转而下。
  一天晚上,我吃完同学的生日宴,刚迈出餐厅大门,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了隔壁的“红磨坊”夜总会。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王阿姨。第二反应才是:何冰。浓艳的妆容、细窄高跟鞋和妖娆的气息,这些,都应该属于王阿姨才对啊?!还有,何冰不是在成都读艺专吗,难道她也逃学了吗?——我跟踪何冰进入“红磨坊”。
  夜总会果真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寻欢场所。我点了一杯最便宜的雪碧,坐在位子上东张西望,寻不着何冰的踪影。
  在忍受了一对矫揉做作的男女歌手的演唱后,一排跳大腿舞的美艳女郎出场了。每个人都身穿极少的衣服,抹着厚厚的脂粉,脸孔上安着相同质地的假笑。一群风尘气十足的戏子。我好希望她们的妆再浓一点,笑得再变形一点,腿抡得再快一点,这样,我就可以看不清领舞的是何冰,我就不必感到伤心。
  之后我了解到,何冰已和哥哥分手,是她提出来的。我了解到的另一些事情是,何冰的爸爸开了地下钱庄,败露后被抓,欠下巨额债款,她只得退学,出来跳艳舞。这一切都是哥哥告诉我的。说时他的脸上很平静。
  我无比困惑。谁欠钱谁去坐牢抵命就完了,一定要拖累女儿吗?别的渠道也能赚钱,非得去跳艳舞吗?欠了债跳了艳舞又怎样,为什么要分手呢?她说分手,你凌以健就说OK吗?你为什么不像个英雄一样救你的美人于水火之中呢?说分手就分手,再无顾恋,只剩下事不关己的平静吗?莫名其妙!全是戏子,全在做戏!——哼,大人真没劲,全是孬种。
  那时的我十二岁,刚上初一,心中对身边的大人们充满了鄙视。几年过去,我变大了些,也向大人的概念靠近了一些,我开始同他们达成和解。
  当我的中考分数离重点线差了十万八千里时,当我痛苦地发现自己属于典型的“天才不够天才坏又不够坏”时,当我面对类似的困境束手无策时,当我不断地向现实妥协时,我不得不承认,有很多事情,大人们真的是不得已而为之。人有太多的局限,人生有太多的局限。
  我不再那么愤怒。我收敛了措辞里的锋芒。我打量周遭人事的目光变得体恤和温柔。我不再轻易说“这样不对”,而是说“也许可以那样吧”,或者干脆什么都不说。我明白了这世上没有斩钉截铁的事,皆有迂回周旋的余地。就像这世上既无十恶不赦的坏蛋,也绝无完美无瑕的圣徒。
  但我的内心有自己的天平。在我心底里,还是认为有对错这那好坏之分的,还是会保藏一些自己的傲慢与偏见。比如我一直不喜欢女人用香水,不喜欢用香水的女人。说讨厌,也不为过。
  5 只差一步
  何冰的婚礼在香格里拉举行。
  看看排场就知道她嫁的不是一般人——不是一般富有的人。十层之巨的精美蛋糕,九百九十九朵怒放的新鲜玫瑰,豪华汽车组成的婚礼车队,名师设计的独一无二的崭新婚纱,高朋满座欢聚一堂,这是每个女孩梦寐以求的盛大婚礼。看得我也想当富婆——富人的老婆了。
  早听说新郎是个年过四十的成功人士,见后才知不是我想象中猥琐庸俗的大款。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