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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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秋天 更新:2023-11-07 13:55 字数:4772
提起郎玉珑的死,还得从郎家村说起。
龙背河那边的村子里是没有医院的。当地只有几个老者半巫半医,人们有了小毛病就将信将疑地请他们随便治治,要紧的病才去到县城医院医治。村人生小孩是不兴上医院的,多半是请个靠得住的产婆,有的女人甚至自己独力即可完成生产。毕竟,上医院是要花好多钱的。
去年秋天,又逢雨季,又逢连日的暴雨。
一天傍晚,一个湿淋淋的男人急匆匆闯进县城医院,开口就说要找郎玉珑大夫。领他去到郎玉珑跟前,原来是打郎家村过来的亲戚。说是亲戚,其实不怎么亲。他和郎元顺一样是跑船的,郎玉珑还在郎元顺家养着时,偶尔在龙背河上遇见了就喊他一声叔。仅此而已。
男人说他老婆生孩子,生了两天还没生出来,怕是女人孩子都有危险,想请郎玉珑去一趟。
男人一说完,旁人听了立即替郎玉珑拒绝:这怎么行?下这么大的大暴雨,过龙背河,多危险啊!
男人急忙说:“没事的,我跑了二十年的船,什么天气没见识过?我刚才一路不也是这么摇着船渡过来的吗?”他又开始求郎玉珑:“闺女,叔求求你,叔上四十岁了才得着一个孩子,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
“知道人命关天,怎么不早上医院来呢?你们这些人……”
“好的,叔,我这就跟你去。”郎玉珑的声音温柔而坚定。
仍有同事、病号劝阻,但都劝不住郎玉珑。他们不知道,郎玉珑从这个叔叔哀求的眼神里,看到了她养父郎元祥的影子。
不夸张地说,这样的天气在龙背河里跑船,十回有九回是要翻的。这回也是九回中的一回。船翻了。男人活了下来。他的孩子也顺利产了下来,母子平安,据说在他去城里的路途中就生了。而郎玉珑,永远消失在龙背河里。
人们都替郎玉珑大夫不值,替她惋惜。人们也都无比地敬重这个女子。据说,郎玉珑死的那晚,有人看见龙背河上空腾起了一条龙。
在欧洲游学五年,我一次都没回过国,没回过家。我是个心挺硬的人。心硬的人成事儿。得知你的死讯,我在心里飞快地算了一笔账:我刚把这学期的学费交了,学校不会给我退钱;我只能借钱回家,但回家变不出学费来;这学期我得到了带薪水的助教职位,缺席一次即会丢掉工作,以后也再难得到。所以,我很冷静地挨到放春假才飞回国来。挨到现在,才回到龙背河来看你,我的姐姐。
也有好几年没坐过火车了。这次回来一坐,还真不习惯。最不习惯的是得蹲火车上又窄又脏的厕所。我在心里用四字母的英文骂了半天。可当火车离故乡越来越近,车窗外的风景越来越熟悉时,我心里的怨气逐渐被一种柔情悄悄代替。
火车车轮沉沉地轧过铁轨,我的眼前晃过一片一片广袤贫瘠的土地,一座一座披挂残雪的荒山。偶尔会有一只鹰凌厉地撕开空山颓云。这荒凉的风景,看得我的心很痛、很暖。我为眼前的一切莫名地感动着、疼痛着。当看到两个穿着花棉袄的小孩子在田野上欢快地奔跑时,热泪滚出了我的眼眶。我忽然萌生一个念头:等我老了,我就回国来,去一个小小的穷山村给孩子们教书。但我立即问自己:为什么要等老了以后?为什么不现在就去?——郎玉琨啊郎玉琨,说到底,你还是个无比自私的家伙。
等我回了潋滟街,回了郎家村,回了龙背河,火车上生出的念头则彻底被消灭。客舍似家家似寄。——姐姐,你明白这种感觉吗?我简直一天也不愿多待,我受不了,我害怕,我要逃走。我不敢看任何熟人的眼睛。我能在他们的眼睛里找到一种无知的、逆来顺受的空洞。他们可曾在我的眼睛里发现一种相同的古老的恐惧?
只有与龙背河相对,我才能稍稍平静。或许,这是因为我善良的姐姐安详地深眠于此,给了这条河一种宽恕一切的气息。
看呀,天空开始飘雪了。真美!
这里的冬天总也冷不透,龙背河的水总也结不成冰。雪也不是每年都下的。姐姐,小时候若能逢上一场雪,我和你一定会高兴得手舞足蹈。记得你曾说过一个比喻句:雪花是被贬入凡间的小小天使。——这样的好句子,我是造不出来的。姐姐,你一向比我诗意,比我境界高。
被贬入凡间的雪天使们,在降落的过程中张开翅膀翩翩飞舞,于落入凡尘之前做一场圣洁的演出。雪带来天堂的甜美消息,用它洁白的呼吸抚慰尘世黑色的痛楚。
姐姐,我要走了。我请雪花代我亲吻你高贵的额头。请雪花代我亲吻故乡苦难的土地与河流。
再见,龙背河。
再见,我亲爱的姐姐。
永不凋零的春天
1 语文书里最好的课文
中学的语文课上,我做得最多的事情是在语文课本的掩护下瞌睡。只有一堂语文课,我是认认真真地听了。
语文老师是个特有激情的老头儿。这哥们儿从前学过俄语,表扬人和骂人时从来都是说俄文。可能我们这所重点中学的学生都还算争气吧,所以他最常说的是“отлично”——很好,很精彩。于是他的外号便是“奥特里吃呢”。也不知是天生的呢还是俄罗斯民族
给熏陶的,奥特里吃呢说话永远气出丹田,声若洪钟,语调铿锵,口沫四溅。所以,上他的课睡觉需要戴上耳塞,坐头排的人得用语文书护住脸。
那天上课,奥特里吃呢迈着正步,昂扬地走上讲台,说道:“今天我们来学《致橡树》,一首美丽动人的现代诗。”我们打开课本一看,嘿,好家伙,居然是一首情诗!——全班哗然。
虽然那会儿班里已成了几对,单身的男女老少们也都蠢蠢欲动,但十六岁的小孩,大多还是玩玩小暗恋便罢,对爱这个字眼终还是羞涩的,大家济济一堂学习一首热情洋溢的爱情诗歌实在有点夸张。我总记得当时同桌周兢一只手紧紧握着语文书,一只手狠狠拍我的肩膀,笑呵呵地说:“历史在前进啊!时代在进步啊!”
见我们议论纷纷,奥特里吃呢就说:“严肃点严肃点,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诗歌是最纯粹的文学,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纯洁的东西……”他还没说完,我们的笑声立即炸开了。老头儿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附和着笑了一下说:“好了,安静下来,我来把这首诗读一遍。”
奥特里吃呢用他惯常的豪迈腔调将《致橡树》读得跟烈士就义前的遗诗似的,引得我们窃笑不止。读完后,他也觉得不满意,就说:“这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写的诗,还是应该找个女生读一下。”他扫射了一番,说:“袁娉婷,你来读。”班里又是一阵哄笑。无论点谁大家都会笑的,但点她我们就笑得要格外大点声。
袁娉婷有两个外号,一是“四眼钢牙”,得自她那会儿正戴着牙套,又是近视眼;二是“大力水手”,得自那次秋季运动会。我班女生没几个肯参加运动会,体委半是生气半是玩笑,胡乱填报了项目。他让全班最矮的女生去跳高,让最胖的跑1500,让最瘦的袁娉婷去扔标枪。别的女生都弃权,袁娉婷却老老实实地去了,我们这帮男生就围着她打算看笑话。谁知,这姐们儿第一投就把我们给震撼了。那样纤细的手臂竟能爆发出如此巨大的力量,标枪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后远远落在草丛中。最后,她奇迹般地勇夺第一。事后问之是否练过,她细声细气地回答:“没。这是我第一次拿标枪。”从此,这个弱不禁风的女生便被冠以大力水手的名号。
大力水手坐我们这一组,她一站起来,周兢就小声唱:“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把我们这一圈全唱喷了。袁娉婷倒是很镇静,等哄笑声降低后她开始了朗诵: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
天哪,这瘦姑娘读诗时的声音真是迷死人了。哎,哎,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动听的声音呢?温柔至极的嗓音,丰沛裕如的感情,恰到好处的节奏,这一切的一切又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经由袁娉婷的诵念,每一个字符都变为一个有表情的小精灵,它们轻歌曼舞,萦绕在我们的耳际,将我们带出纷扰尘世,迁入一个诗意盎然的世界——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她读完了。
风停顿在树叶上。熙熙攘攘的云朵停歇在碧空里。惊讶和欣喜停留在我们的脸孔上。时间停止在《致橡树》最后一个句号的身边。
十秒钟的肃静之后,掌声雷动。
后半堂课一直在一种诗一般柔情的氛围里进行着。课堂安静了下来,大家像是各怀心事,沉浸在对往事的追忆或是对未来的神往里。连奥特里吃呢也受到袁娉婷的感染,讲课声音降低了好几个分贝。
下课后,周兢望着袁娉婷的背影说道:“我想和袁娉婷做邻居。”
2 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中学南门外那一条街上,有三五个饭馆,一家粮油店,一个租书屋,一个小型超市。另有一家店子很特别,专门卖烟。说它特别,主要因为店主是个风情别致的漂亮女人。
那女人长得真叫一个漂亮。气质神似刘嘉玲,火辣辣的气息里蕴着一点冷色调的固执。她身材一流,穿什么都漂亮。但她的衣服从来只是红色系:炫目的大红,幽丽的酒红,暧昧的玫红,艳冶的紫红,可爱的粉红,热烈的桃红,等等。红色穿在她身上一点也不俗气,也
绝无风尘气,只隐约地穿出一点邪气来。非常迷人的邪气。这个鲜艳的红色女人,就像一朵美艳绝伦的罂粟花,怒放在那三尺高的香烟柜台上,日复一日。
女人很神秘,与人保持距离,没有常常来往的朋友。只有个驾驶川崎400的年轻男人,每个月末给她的店子送一次货,二人比较亲近。我们一度嫉妒这小子,谋划着戳破他的车胎。后来见他喊她姐姐,两人长相也确似姐弟,他的摩托车这才得以保全。
读大学时,我看了西班牙导演阿莫多瓦的电影《活色生香》。那个身材高挑的女主角身着紧身红裙一出场,我立即就想起了她:卖火柴的小女人。对的,我们不叫她卖烟的,而叫她卖火柴的小女人。
香烟店里有一个玻璃柜,陈列着几百盒各式各样的火柴。火柴盒都很好看很特别,有许多是三四十年代的老货,粗糙拙朴的外观散发着往昔时光的气味;还有一些是舶来品,印着各种字母和古怪的图案。人问她卖吗,她总是笑着说:不卖的。若有人坚持要买,她会说出一个贵得离谱的价格打消那人的念头。
那一玻璃柜的火柴,就如这个美丽的女人一样,你可以随意欣赏,但莫要妄想占有。火柴和女人,皆是刹那芳华,她们燃得最美的时刻定然只为那个值得的人保留。我总感觉,那女人每天坐在店子里,不是在等买烟的主顾,而是等一个会买走她全部火柴的人。
这条街上还有个出售打口带、CD的小伙子,他是打游击性质的,就端着一个纸箱子,蹲在电线杆下卖。多数是他一个人蹲点,有时也会有一两人陪着他,他们是一个乐队的。这个人被他的乐队成员喊做“欧阳”。
我和周兢是欧阳的老主顾,混熟后时常跟他一块蹲一会儿,聊些欧美摇滚乐、地下电影之类的话题,很是投机。欧阳说:“我们这叫‘白首如新,倾盖如故’。”我不懂,便问:“文绉绉的,啥意思?”周兢扑哧一笑,说:“你小子忒没文化!这话是《史记》里边的。其实就是臭味相投、相见恨晚那意思。”
我们欧阳欧阳的喊了许久,直到很晚一天才知道欧阳是姓,他的全名是“欧阳大志”。一听这名我和周兢笑岔了气。几辈子才赶上一回好听的复姓,硬给“大志”俩字给废了,这就叫狗尾续貂啊。欧阳倒真是胸怀大志,老说要上北京去,要当中国最牛B的摇滚歌手和鼓手。我看过一次欧阳的乐队在一家酒吧的演出,唱的是他们的原创作品。说实话,歌词、旋律和编曲都不算太出色,但绝对是至情至性的音乐,有一种粗鲁而天真的东西能令我感动。
欧阳异常之邋遢。衣服穿来穿去就那几身,全是旧旧的、脏脏的样子;因为瘦,他穿什么都空荡荡的。还有他那双一年四季都叼在脚上的破球鞋,与《少林足球》里周星驰穿的那双有得一拼。头发颓颓地耷拉在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