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生在秋天      更新:2023-11-07 13:55      字数:4760
  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
  池莉在她的小说《绿水长流》里引用了这首诗。小说里的主人公“我”这样说道:我在十八岁的时候流着泪朗诵这首情诗。鼓掌喝彩的是我十六岁的表弟。我三十岁的表姐在一旁冷笑。姨母织着毛线,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饱经沧桑的五姨婆在火盘边睡着了。
  池莉下笔太狠了。但我想,她不是在危言耸听,她是在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真诚地告诉读者她的人生体悟。池莉说:初恋与爱情无关,只是青春期莽撞的性觉醒;爱情会被人类的野心与欲望所吞噬,比如政治;你可以狂热地去恋爱,但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池莉说:我们不谈爱情。
  池莉还说了:为了永久的两情相悦,两人必须永不圆满、永不相聚、永远彼此牵不着手,即便人面相对也让心在天涯,在天涯永远痛苦地呼唤与思念。她认为,唯有这种感情才适合叫做爱情。
  关于这点,柴菲和伊拉克曾有过精彩的争论。柴菲认为,只要一个人的生命足够丰富,他能够不断带给他的爱人新鲜与惊喜,那么,他是值得另一个人爱他一生的。用不着故意制造距离以产生美。伊拉克却认为,很多时候,我们爱一个人,不是爱他的优点,而是爱他的缺点,当别人对他的缺点感到厌恶的时候,你却感到心疼。真正的爱,在于你是否爱上他的不完美。柴菲反驳说,爱情应该给人带来提升,让两个人不断更新和提高自身。伊拉克坚持说,爱情是两个残缺的人在茫茫人海里互相辨认出对方,互相包容互相安慰。
  我不知道她们谁说的更有道理。似乎都能成立,又似乎都失之偏颇。也许,她们自己对自己的观点,也不是那么确定那么斩钉截铁地相信?
  我只知道,我还是忍不住喜欢《我愿意是急流》。即使聪敏的池莉好心地提醒我,你喜欢这首诗是因为你还太年轻,还太幼稚,我还是无法一下跳跃到对之无动于衷乃至嗤之以鼻的状态。
  或许,对这首诗的无法抑制、不为所动的热爱,是与爱情同质异构的一个变体?或许,这种不可言说无法控制的微妙情绪,就是畅老师要求的恍惚迷离的东西?
  爱情是一种信仰,没有讨论的余地。你只能选择信或者不信。而爱情的神奇之处便在于,很多时候,信不信,不由你。
  从此尽情飞翔7
  大一大二的时候,每到五六月,常常可以看到毕业班的男女同学聚在食堂会餐痛饮。夜晚的大学路上,总有醉酒恸哭的人被尚还清醒的同伴搀扶着,步伐凌乱沉滞,嘴里喃喃说些疯话傻话,怎么也不肯回去。即将分离的大四同学,四年积攒的情绪在毕业前夕集中爆发,放肆大笑之后是放声痛哭,痛快淋漓。看着师兄师姐们大悲大喜大喜大悲,我心里很是羡慕。觉得自己的生活是冗长拖沓的电视剧,而他们的生活则是电影落幕前的高潮,跌宕起伏。他们的生命正在急遽流动。
  到了大三,我再看大四,看出的不再是诗意的别离,更多的是凄凄惨惨戚戚的黯然。因为自己马上也要成为一个毕业生,现实的问题迫在眉睫,我与他们之间没有了那个适宜欣赏的优美距离。
  等自己真正到了大四,身临其境,才真实体验到毕业生活的风刀霜剑严相逼的质感。拍卖旧衣服和永远也用不着的课本时的颓然与落寞;面对被自己冷落了四年的图书馆和一张烂成绩单时的懊恼与后悔;签工作的过程屈辱却无法反抗,签的结果不如意却也无可奈何。考研考上了的心灰意懒,感慨其实也不过尔尔;没考上的觉得天塌地陷,却也由不得他放任悲伤,必须收拾心情尽快投入下一轮的挣扎。而最最触目惊心的,是校园爱情在坚硬的现实面前的无能为力。
  市面上正在流行的一本小说《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在大四毕业生中更是广为流传。我没有看过,我一向对流行小说有很强的抵触情绪。柴菲读过这本小说,她的评价是,作者为了追求浪漫诗意而伤害了真实感,为了追求幽默搞笑而牺牲了疼痛感。
  我很奇怪,既然不够真实到位,怎么会如此风靡呢?柴菲说:“因为没有更好更真实的作品。也因为生活太残酷,大家只能半梦半醒地苟活。张爱玲说过一段很深刻的话: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像《毕业》这种不瘟不火的小说刚刚好,既不浅薄到叫人鄙夷,也没清醒到叫人害怕。”
  很多校园情侣,仅仅因为毕业后不能留在同一个城市,在出校门前就和平分手。他们中有的是没有能力留在一起,有的是不肯为对方牺牲。大多数校园爱情都是以悲伤终结。爱情甜美而脆弱,何况发生在这样一个心智有待成熟的阶段。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活轨迹,缺乏力量和勇气,所以只能毕业后就分手;我们也还未能充分地认识自己,认清自己真正的需要,所以根本无法爱得持久,更别说一生一世。
  不过,我这样的局外人看局内人的分分合合,到底还是隔膜,有很多微妙的东西是作为旁观者的我想象不到的。
  大二时,柴菲与高我们一级的一个男生恋爱。那个男生是外语系日语专业的,毕业后如愿去了日本留学。我一直不大欣赏这个男生,觉得他功名心太重,不可能全情投入爱一个人。
  男生出国头几个月,他们联系很多,打电话,上网聊天,书信来往,互寄礼物等等。但没过多久,男生就在那边有了新欢。他写邮件说分手,满是歉疚的言辞,但语气很干脆,没有一点留恋的意思。
  柴菲没有纠缠,回了封简短到只有两个字符的邮件:OK。她表现得很冷静,一如既往地生活,甚至没有在我们面前流下一滴眼泪。她说:“我早有心理准备,没指望过会有将来。本来,所谓校园恋爱,也就是拉拉手,吃个饭,看场电影,一起打发一下无聊的时光而已。”
  此后,柴菲不和我们任何一个人谈她的前男友,我们也不敢提及。那个人的名字成了我们宿舍的禁忌。然而,我们小心翼翼绕过禁忌时,反倒是画下一个清晰的圈。
  一天晚上,我回到漆黑一片的宿舍,打开灯,猝不及防地看到柴菲坐在她的椅子上,吓了一跳。不对劲。再一看她脚下,有一堆碎瓷片。那是大半年前,漂洋过海邮来的一只Hello Kitty水杯的残骸。
  我走到她身边,问了一句:“菲子,你还好吧?”她看了我一眼,忽然抱住我失声痛哭。
  那一晚,她哭得伤心极了。
  我曾问柴菲:“你后悔吗?”
  她说:“不后悔。人生有这样一段记忆,是非常美好的。我最后悔的是,他毕业离校那天,我没有和他拥抱。”
  他们分别的那天中午,西安下着滂沱大雨。我们下午还有考试,柴菲不能送站,与男友就在女生院门口道别。
  她站在宿舍楼的屋檐下,看着撑起一把黑伞站在大雨里的他,脸上一直挂着微笑。他也同样微笑着。他们就那么微笑着看着对方,没有说话,直至同学叫来的出租车把他带走。
  她看着出租车消失在雨帘里,缓缓落泪。
  从此尽情飞翔8
  昏天黑地改小说,让我与世隔绝,黑白颠倒,践踏健康。谁说写作能让女人美丽?——鬼话。终于明白,少女时代和晚年的杜拉斯,面孔上的巨大变迁是怎么样造成的。
  而最大的折磨,则来自于思路枯竭时,对自己才能的怀疑。那个刻薄的钱钟书早就敲打过我:年轻的时候,我们常常把自己的创作冲动当做创作才能。唉,高考的时候,我怎么就像得了失心疯似的,非要报考什么中文系呢?
  小说终于修改完毕。其实,依然是漏洞百出的,可以无休无止地改下去。但论文定稿的最后期限已至,而我也实在没有一丝一毫的气力了。我被这篇爱情小说给生生地耗尽了、掏空了。
  写作,尤其是对自己的内心负责的写作,真不是一种轻松愉快的活动。
  定稿交出后,我收到畅老师写来的邮件:
  很惊讶,你对小说做了这么大的改动,而且,改得这么好。我想告诉你,你的小说感动了我。真的。为此,我要感谢你。
  我很怀念过去,过去的爱情。校园爱情真的很单纯。在冬天的冷风里,女孩子们心甘情愿地站在操场边看她喜欢的人踢球。男孩子把抽烟的钱省下来,只为了在情人节为他心爱的人捧出一大束玫瑰花。两个人只用十元钱就可以快乐地过一天。即使没有一分钱,只要是两个人在一起,上自习都是愉快的。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刻,年近不惑的我无限真诚地说,我愿意拿出二十年的寿命,换一个大学四年重新来过。
  很高兴看到你没有沉迷于幻想的云端,在热情赞美年轻的爱情时,还保持了可贵的清醒。这是你这样的一个年龄,应该具备的成熟。成人有成人世界的法则,很残酷,很无趣,也很无奈,再也没了那种青春无所禁忌的放肆与舒展。但是,成人也有成人的精彩。来自勤恳踏实的劳动、理智的平衡和承担责任的勇气。少年寻诗,中年变法,老年炉火纯青。这,也正是生命丰盈之所在。而那些年少轻狂的往事,永远是我们记忆中最美丽的珍宝,永远也不能忘记。
  你这篇小说,虽还有不少稚嫩之处,但从中可以看出,你在写作上是很有天赋和灵性的。相信只要你肯努力,一定能写出优秀的乃至伟大的作品。希望你能保持对这个世界天真的好奇,不断磨砺你的洞察力和领悟力,用你的笔写下人世的多姿多彩。
  路漫漫,其修远。
  祝你顺利完成答辩、顺利毕业。
  看完畅老师的邮件,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我心里清楚,他对我的小说以及我的写作潜力的肯定,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但他的鼓励对几近丧失信心的我来说,实在太重要了。呵,谢谢你啊,我大学里最暗恋的老师。
  忽然间,我也感到非常懊悔。懊悔自己没能在大学里拥有一场爱情。
  看了一下邮件的发送时间,竟然是凌晨四点。为什么这么迟了,畅老师还没有睡下?他是在工作,在读小说,还是也在写作?或许,他为心事搅扰得失眠了?又或许,他在这个夜晚无法安眠,只因想念他的大学,想念他的初恋?
  从此尽情飞翔9(1)
  表哥从郑州到西安出差,顺便来学校看望我,请我吃饭。
  表哥是开着自己的奥迪A6来宿舍楼接我的。他和他的靓车的大驾光临,引起了一场小地震。穿一身休闲装的表哥从他神气的私家车上潇洒走下,宿舍楼下所有姑娘们的眼球都被他牢牢吸引住了。她们的目光也分了一点给走向表哥和黑色小车的我。很少被这么多人同时关注,且还是那种羡慕的乃至嫉妒的目光,我一方面觉得很搞笑,一方面又当真有种虚荣心得
  到满足的感觉。
  我走到表哥跟前,笑嘻嘻地小声说:“终于了解女孩子们为什么都想傍大款了。”
  表哥故意装作不满意地说:“哼,说得我跟土财主似的。你哥哥我是又帅又款!”
  我的表哥虽算不上帅哥,但有典型东北男人的高大身材,性格直率作风果断,还是相当有魅力的。今年表哥才二十九岁。他独自在异地白手起家,开了自己的装饰装潢公司,身家现已数百万。而且,还是个钻石王老五。他疯狂工作,尽情玩乐,但始终孑然一身。他玩古董字画,玩篮球,玩飙车,玩滑雪,却从不玩感情。他已经很多年不谈恋爱了。表哥是精力超级旺盛的人,可他只肯把精力用在他的事业上。我觉得,这是他的一种巨大的逃避。人的感情似乎是一个定量,越用会越少,用完了就永远用完了。
  表哥大学时代有个女朋友,他们好了四年,后来分手了。他曾把女朋友带回家过两次,我也见过那个叫芳芳的姑娘一面。那是有一年放暑假,表哥带着那姑娘回哈尔滨玩,请我和另一个小表妹吃饭。饭局上,我看到芳芳的右眼带着青紫的伤痕。那是被表哥打的。芳芳对此不以为意,满不在乎地与我们说笑,与表哥卿卿我我。还在念中学的我完全可以判定,芳芳是很爱我表哥的,死心塌地的那种爱。她看表哥的眼神充满依恋和崇拜,那眼神分明在说,我的男朋友非常了不起,他是我的骄傲是我的全部。
  芳芳爱我表哥,并不是爱他的钱,因为他们认识的时候,表哥还处于“不帅贷款”的状态。他们的结识很有戏剧性。一天,表哥在操场打篮球,传球失手砸到了一个姑娘的脸。那个姑娘立即蹲在地上捂着脸呜呜地哭开了。表哥不是懂得怜香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