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标点      更新:2023-11-07 13:54      字数:4838
  怪他老爸,
  小时候硬是要他偷看一下自己未来的老婆长得是圆是扁,
  害他自瞄到第一眼后,就吓得浑身冒冷汗,
  直到现在,他还是忘不了那“恐怖”的一幕;
  却没想到,在他某次出差伦敦之际,
  竟然好死不死真让他亲眼目睹自己的“另一半”,
  吓得他当下只想当个鸵鸟,使出三十六计中的逃之夭夭,
  却在无意间碰到她,而令他感到诡异的是,他竟丝毫感受不到她?!
  这……现在是发生了什么大条的事?
  为何他会无法看到她的一切?难道她才是他的真命天女?!
  可问题是,那个出现在他婚礼里的“他”又是什么人?
  是他天生得享齐人之福,还是他有双性恋倾向……
  楔子:
  十九世纪初,伦敦仍是个相当危险的都市,特别是向来声名狼藉的伦敦东区白教堂一带龙蛇杂处,更有“东区中的东区”之称;然而,当地虽然犯罪事件频传,却鲜有夺命谋杀案,直到一八八八年──
  八月七日晚上是个炎热的夏夜,一个工人在白教堂附近的暗巷中赫然发现一具身中三十九刀,其中九刀划过咽喉的女尸,死者是年近四十的妓女玛塔。
  八月三十一日凌晨,一个刚要上工的马车夫在白教堂半哩外的一个荒凉货栈区发现四十三岁的妓女玛丽安颈部被割两刀,下腹与阴部被戳剖,肠子被拉出腹腔外,鲜血到处都是。
  九月八日清晨,住在廉价出租公寓的老车夫瞧见后院篱笆边躺著一具女尸,惊吓之余差点心脏病发作。警方调查证明四十七岁的死者安妮又是一名妓女,颈项割断,遭剖腹,肠散布左胸,部分生殖与泌尿器官失踪,并判定凶案刀械与前两案相仿。
  九月三十日凌晨,马车夫路易在住家附近一漆黯的通路上发现另一具女尸,死者是瑞典裔四十四岁的妓女伊莉莎白,喉咙被划,但未被剖腹。
  正当大批警力集中在命案现场一带,对凶手这次的手法和前面几次不同而议论纷纷之际,一个巡警在相距数百码外的一个袋型小方场又发现一具女尸,尸体惨遭剖腹割耳毁容,部分肾脏失踪,死者仍是妓女,四十六岁的凯萨琳。
  九月二十七日,一家新闻社接到一封用红墨水书写并盖有指印的信件,写信人以非劳动阶层调调的戏谑语气自承是连续命案的凶手,并且署名JacktheRipper。十月一日,同一单位又收到研判为同一人所为的另一张明信片。但警方对此线索并不看重,认为只是藉机恶作剧的把戏而已。然而透过媒体的报导,“开膛手杰克”之名已不胫而走;全伦敦,全英国乃至全世界自此开始以此称呼白教堂连续凶案的凶手。
  十一月九日上午,二十六岁,爱尔兰裔的玛丽被受托收租者发现赤裸在床,倒卧于血泊中,鼻耳和乳房被切去,脸部、下腹部若干皮肤被削除,横遭剖腹,体内器官被掏出部分散布床上和床边桌上。
  玛丽案后,开膛手杰克即消声匿迹,同样的犯罪手法,此后若干年间未曾再在伦敦出现。
  但当时投入大批警力调查的苏格兰警场,对这一连串动机不明,犯案不落痕迹,手法冷血残酷,目击证词又互相矛盾的命案深感无力。那时指纹辨识尚未用于办案,法医科学极为粗糙,依循惯例办案的警方甚至不确定应该将何种阶级列为侦查重点,面对这前所未见的辣手烫山芋,警方的办案能力饱受批评,连维多利亚女王也对警方的办案效率深表质疑。
  待媒体热度消褪后,警方在一八九二年终于决定停止调查白教堂连续谋杀案。然而开膛手杰克这位神秘的连续杀人魔已成为有史以来最著名的变态杀手,数百年来,还没有任何罪犯能够在名气上超越过他,而他最厉害的是不仅能逍遥法外,警方甚至连嫌疑犯都提不出来。
  直至今日,开膛手杰克的身分依然是个谜……
  第一章:
  他承认,他很像他老爸。
  不仅是五官气质相似,特别是某些方面的个性。
  譬如父子两人都是很善于做家事的居家型男人,不同的是老爸是习惯做家事,他却是很喜欢做家事,做家事是他的生活乐趣之一,闲来无事不是这边抹抹,就是那边擦擦,或者缝缝补补、切切煮煮,十足像个善尽职责的家庭主妇。
  就如此刻,星期日一大早,有人在慢跑,有人到公园去做运动,有人夜游根本还没回家,而他,于培勋,又在整理屋子了,虽然他的小窝已经干净整洁又温馨得宛若少女的闺房,温暖的色彩,优雅的摆饰,令人难以置信这会是一个二十六岁大男人的“猪窝”,而且完全是靠他自己一个人装潢整理出来的。
  这是他老爸当年买的第一栋公寓,陈旧又窄小,不过二十多坪,但只要稍微整修一下,还是坚固耐用得很,几次天摇地动下来,居然只多了两道“本地震到此一游”的纪念龟裂,而东区那栋号称最新式的超级商业大楼却已塌倒得只剩一堆破瓦烂石了,光是这一点,就值得把这房子保存到千万年后作古迹。擦擦擦……抹抹抹……铃铃铃~~?P
  抹布换至左手,右手按下电话的免持听筒键,于培勋继续擦擦擦、抹抹抹。
  “请问哪位?”
  “小勋,是我啦!”
  “哦!老妈啊!有事吗?”
  “你在干嘛?”
  “没干嘛,整理屋子嘛!”
  “整理屋子?天哪!你一天到底要整理几次啊?今天是星期天耶!有空整理屋子,为什么不回家来?”
  “我也想啊!可是……”他耸耸肩。“家里那些小鬼们实在太恐怖了嘛!不然我干嘛搬出来住。”
  说是家里太吵才搬出来住,其实他也跟老爸一样,经历过曾爷爷的去世之后,他便坚持要搬出来独居,老妈自然反对到底,她一反对,家里大大小小没有半个人敢赞成,幸好老爸能体会他的苦衷,独排众议支持他的决定,只要老爸一认真板起脸来就缩成小乌龟的老妈,只好哭哭啼啼地放小儿子飞出她的手掌心。
  “乱讲,他们那么可爱!”
  “是是是,我那些宝贝侄儿侄女外甥外甥女们都是天下第一可爱,不过也是天下第一烦人的小鬼呀!”于培勋不满的咕哝。“今天要玩具,明天要带他们出去玩,过两天居然跟我要起ㄎㄡㄎㄡ来了,不给他们就躺在地上哭给我看,我就不记得我小时候有那么赖皮过。”
  “我不管,你已经整整两个月没回来过了,妈会想你嘛!所以现在马上就给我滚回来!”
  “哦,饶了我吧!”叹著气,于培勋停下手中的工作。“老妈,要想去想老爸就好了咩!干嘛想我?小心老爸吃醋喔!”
  “少胡扯!”电话那端传来失笑声。“你爸爸从不吃醋的。”
  “才怪!”
  “总之,你现在就给我回来,不然我就过去抓人。”
  “好嘛、好嘛,我中午回去吃饭,这总可以了吧?”
  挂断电话后,于培勋无奈地又叹了口气,回身到后阳台洗衣服,才刚处理好回屋内,电话铃又响了。
  “喂?”
  “小哥,是我啦,小丽!”
  “再见!”一秒也没迟疑,于培勋很礼貌的道过别后就待挂上电话。
  “不要啊!小哥,不要这样啦!听人家说一下嘛!小哥,救命啊啊……”
  隔著话筒已经有一段距离了,居然还听得到话筒里传出仿佛某位无辜少女即将被奸杀的凄惨叫声,惊心又动魄,于培勋犹豫片刻,明明知道可恶的小妹最会作戏,他还是又把话筒放回耳边了。
  “这回你又想干嘛?要我买什么礼物送你?还是借钱?或者干脆一点直接跟我要ㄎㄡㄎㄡ?”
  这位小他六岁的鬼灵精小妹最会乱花钱,零用钱永远不够用,骚点子永远嫌太多,一旦没钱花就天南地北到处招摇撞骗,骗不到就哀怜乞讨,小时候这样,大了以后还是这样,跟大哥那几个小鬼一模一样,真是没长进!
  “那个……嘿嘿嘿……”凄惨叫声没了,换上另一副谄媚的笑声。“小哥,我想买新车,你知道,就是现在电视上天天在做广告的那种,可是老爸不支持人家,老妈说她没钱,大姊更穷,大哥不敢不听老爸的,二姊又在美国,那人家已经付了定金,所以小哥你……”
  喀啦!
  话筒挂上了,于培勋迳自转去拿吸尘器清理地毯,不管电话铃声又响了几百万次,他都充耳不闻。
  跟老爸一样,他对金钱也不是很在意,却对金钱的使用方式非常计较,换言之,他虽不吝啬,却非常讲究金钱概念,尤其特别重视价值感;他不喜欢花钱去买没有“价值”的流行服饰或各种虚荣性物品,宁愿买黄金钻石这种可以保值的东西或者做各种投资。
  所以,于家五个兄弟姊妹里就数他最有钱,也最常被两个妹妹敲诈,只可惜如愿的机会不多,他的钱还是他的钱,妹妹们只能望$兴叹。
  清完地毯再整理他的宝贝收藏──邮票。
  他是个念旧的人,喜欢缅怀过去时光的一切人事物,不过请别误会,他只是念旧,绝不是老古板。
  念旧的人多半不喜欢乱丢东西,一个阿妈级的破闹钟,或是一双阿公级的烂布鞋,都有可能是他的无价之宝,所以他会集邮也不奇怪,虽然比不上人家大富豪收集骨董车或名画之类的收藏品那样豪华奢侈,起码集邮是他个人负担得起,也相当有保值性的高雅嗜好。
  小心翼翼地用镍子夹起那张世界上第一枚黑便士票,放大镜下清楚地显现出十八岁的维多利亚女王即位时的侧面像,于培勋也跟著勾起愉快的笑容,可是不到三秒钟,他的笑容冻结住了。
  唉!今天到底是怎样?一年一度的骚扰大会吗?
  于培勋不情不愿的放下邮票,拿起电话。“哪位?”
  “是我,你英明伟大的大哥!”
  装了一个呕吐的表情,于培勋才懒洋洋的回应对方。
  “干嘛,大哥?”
  “英明伟大的大哥!”
  “是,伟大的大哥,有什么事?”
  “英明伟大的大哥!”
  “是是是,英明伟大的大哥,这样可以了吧?”他嗤之以鼻地暗自咕哝一句:受不了,再问:“到底有什么事嘛?”
  自从老爸接任威迪生台湾分公司总经理之后,威迪生总公司特案部门的经理宝座便移交给大哥去过瘾,因为老爸决定他已经环游世界够多次了,往后他再也不会踏出台湾半步,只想抱著老妈在家里好好享享清福。
  于是,可怜的于家老三才刚进大学就硬被老爸抓进公司里去帮大哥的忙,美其名说是给他赚零用钱的机会,事实上是拿他当“清洁工”专门负责消化各分公司的特殊“垃圾”,要他顶著特案部门特别副理的名衔,学孔子周游列国去处理那些没有人解决得了的肮脏问题。轮到他去环游世界了!
  “明天,希腊雅典分公司,中午之前一定要到喔!”
  “为什么又是我?”于培勋大声抗议。
  “耶!你居然敢跟英明伟大的大哥我讲这种话!”话筒那边更大声。“全世界哪有人像你上班这么轻松的?平日爱来不来公司都随你,平均四十五天才出差一次,这样都还能拿全薪,出差旅费也都报公帐,而且每次出差人家分公司还多赏你一个月薪资,年终奖金有时候领得比我还要多,好康的全被你占去了,现在竟然还敢跟我大小声,你欠K是不是?”
  “我的薪水又不是很多,只不过……”
  话还没说完,话筒那边便劈过来一道雷鸣。“月薪二十四万还不算多?你他妈的混蛋臭小子,不要跑,我现在、马上、立刻过去海扁你一顿!”声落,喀啦一下电话被挂断。
  “惨了,暴龙要发飙了。”于培勋喃喃道,随即跳起来匆匆忙忙收拾好邮票锁进保险箱,再慌慌张张的备妥行李,旅行袋一背,落跑了。
  不久,某位拳头已上好了腊,怒气冲冲准备来好好“运动”一下的家伙,嘎一声紧急煞车在于培勋公寓门前,只看见一张钉在门上的纸条。
  英明伟大的大哥,卑微渺小的弟弟我到雅典出差去也,麻烦你转告老妈,卑微的小弟我不能回家吃午餐了!
  瞪著纸条上那四个又粗又巨大的字体,某人脸色发青,心头阵阵发寒。
  回家吃午餐?
  难不成是老妈要小弟回家吃午餐,而他……
  他竟敢“害”小弟不能回家!
  完了、完了,老妈会哭死,然后老爸就会拿出最和煦的笑容,以最残忍的手段亲手撕碎他。
  呜呜呜,他是个大笨蛋……
  更正:他是个英明伟大的大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