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节
作者:左思右想      更新:2023-09-05 21:13      字数:4910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
  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
  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
  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 来,总能
  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
  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
  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
  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
  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
  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
  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
  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
  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
  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
  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
  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
  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古城秋韵似陈酿
  ——《故都的秋》导读
  郁达夫因开创了浪漫派自我抒情小说流派而在中国新文学史上赢得盛
  名。其实,真正显示郁达夫天赋学养,显示他的艺术特色和成就,并受到一
  致推崇的,是游记。
  郁达夫20 年代就有游记创作,而30 年代移居杭州之后,更进入了他游
  记创作的高峰期。1933 年,郁达夫退出“左联”,摆脱了人间的是非纷争,
  避居杭州“风雨茅庐”。生活轻松、闲逸的他,自1933 年至1935 年,遍游
  浙东的名山大川,还应邀北游青岛、北京等地,写下了《屐痕处处》、《达
  夫游记》两部游记作品集。
  《故都的秋》是郁达夫1933 年8 月游历北京时所作。作者曾羁旅过此地。
  十年一觉,又来故都,目的就是畅饮、痛饮牵人魂魄的秋之陈酿。因此,作
  者紧紧抓住故都之秋的内在神韵: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反复
  描写。作者先写秋思秋忆,尔后,详细叙写秋的韵味姿态:有天高云淡、秋
  高气爽,有秋草秋木、秋虫秋声、秋雨秋凉最后落到秋意最浓处——秋实上。
  七、八月之交的收获季节,“是北国的清秋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
  Golden Days”。接下去,作者宕开一笔,转写秋感。写西方人的秋感与古代
  文人的秋感,与作者自己的秋感对比,使文章的意境层层深入。只要是有性
  灵、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但
  中国的文人更能品出秋之况味,如欧阳修《秋声赋》的秋气秋风,苏东坡《赤
  壁赋》的秋水秋月。可他们无缘领略这北国的秋之深味。于是,作者写了自
  己的秋感:愿以生命的三分之二换得一个三分之一零头的秋之永驻。
  郁达夫对自然美有特别敏锐的感受,善于体物又长于叙事,他还把自己
  的个性、情感与情绪注入其中,用一己的感受和丰富的联想来叙写审美客体,
  使主客体融为一体,难分彼此,因而他的游记意境优美,情感丰富。
  郁达夫在写故都之秋的同时,又信手拈来一笔,写了故都人的腔调。这
  使文章灵活有趣又雅俗共赏,景中有情有声。当然,文中江南之秋与北国之
  秋的比较,使北国之秋益发显得苍劲与恢宏。
  (杜谨焕)
  祝土匪
  林语堂
  莽原社诸朋友来要稿,论理莽原社诸先生既非正人君子又不是当代名
  流,当然有与我合作之可能,所以也就慨然允了他们。写几字凑数,补白。
  然而又实在没有工夫,文士们(假如我们也可以冒充文士)欠稿债,就
  同穷教员欠房租一样,期一到就焦急。所以没工夫也得挤,所要者挤出来的
  是我们自己的东西,不是挪用,借光,贩卖的货物,便不至于成文妖。
  于短短的时间,要做长长的文章,在文思迟滞的我是不行的。无已,姑
  就我要说的话有条理的或无条理的说出来。
  近来我对于言论界的职任及性质渐渐清楚。也许我一时所见是错误的,
  然而我实还未老,不必装起老成的架子,将来升官或入研究系时再来更正我
  的主张不迟。
  言论界,依中国今日此刻此地情形,非有些土匪傻子来说话不可。这也
  是祝莽原恭维莽原的话,因为莽原即非太平世界,莽原之主稿诸位先生当然
  很愿意揭竿作乱,以土匪自居。至少说不愿意以“绅士”“学者”自居,因
  为学者所记得的是他的脸孔,而我们似乎没有时间顾到这一层。
  现在的学者最要紧的就是他们的脸孔,倘是他们自三层楼滚到楼底下,
  翻起来时,头一样想到是拿起手镜照一照看他的假胡须还在乎?金牙齿没掉
  么?雪花膏未涂污乎?至于骨头折断与否,似在其次。
  学者只知道尊严,因为要尊严,所以有时骨头不能不折断,而不自知,
  且自告人曰,我固完肤也,呜呼学者!呜呼所谓学者!
  因为真理有时要与学者的脸孔冲突,不敢为真理而忘记其脸孔者则终必
  为脸孔而忘记真理,于是乎学者之骨头折断矣。骨头既断,无以自立,于是
  “架子”,木脚,木腿来了。就是一副银腿银脚也要觉得讨厌,何况还是木
  头做的呢?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极好的话,论真理与上帝孰重。他说以上帝为重于真
  理者,继必以教会为重于上帝,其结果必以其特别教门为重于教会,而终必
  以自身为重于其特别教门。
  就是学者斤斤于其所谓学者态度,所以失其所谓学者,而去真理一万八
  千里之遥。说不定将来学者反得让我们土匪做。
  学者虽讲道德,士风,而每每说到自己脸孔上去;所以道德,士风将来
  也非由土匪来讲不可。
  一人不敢说我们要说的话,不敢维持我们良心上要维持的主张,这边告
  诉人家我是学者,那边告诉人家我是学者,自己无贯彻强毅主张,倚门卖笑,
  双方讨好,不必说真理招呼不来,真理有知,亦早已因一见学者脸孔而退避
  三舍矣。
  惟有土匪,既没有脸孔可讲,所以比较可以少作揖让,少对大人物叩头。
  他们既没有金牙齿,又没有假胡须,所以自三层楼上滚下来,比较少顾虑,
  完肤或者未必完肤,但是骨头可以不折,而且手足嘴脸,就使受伤,好起来
  时,还是真皮真肉。
  真理是妒忌的女神,归奉她的人就不能不守独身主义,学者却家里还有
  许多老婆,姨太太,上炕老妈,通房丫头。然而真理并非靠学者供养的,虽
  然是妒忌,却不肯说话,所以学者所真怕的还是家里的老婆,不是真理。
  惟其有许多要说的话学者不敢说,惟其有许多良心上应维持的主张学者
  不敢维持,所以今日的言论界还得有土匪傻子来说话。土匪傻子是顾不到脸
  孔的,并且也不想将真理贩卖给大人物。
  土匪傻子可以自慰的地方就是有史以来大思想家都被当代学者称为“土
  匪”“傻子”过。并且他们的仇敌也都是当代的学者,绅士,君子,士大夫。。。
  自有史以来,学者,绅士,君子,士大夫都是中和稳健;他们的家里老婆不
  一,但是他们的一副面团团的尊容,则无古今中外东西南北皆同。
  然而土匪有时也想做学者,等到当代学者夭灭殇亡之时。到那时候,却
  要请真理出来登极。但是我们没有这种狂想,这个时候还远着呢,我们生于
  草莽,死于草莽,遥遥在野外莽原,为真理喝彩,祝真理万岁,于愿足矣。
  只不要投降!
  一九二五,十二,二十八。
  叛逆者为同调助声威
  ——《祝土匪》导读
  大革命失败前,林语堂曾是新文化战线上一名勇猛的战士。1924 年11
  月和1925 年4 月,有鲁迅参与、支持的《语丝》、《莽原》两个周刊相继在
  北京创刊,林语堂应约为这两个刊物长期撰稿,并成为“语丝派”——“五
  四”以后文化思想战线上由激进知识分子组成的派别——的干将。他以叛逆
  者的姿态与其他进步的知识分子站在一起,对于盘踞在文艺界、教育界的封
  建势力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林语堂“语丝”时代的文章大都收在他的第一本散文集《翦拂集》中。
  这是他作为文化战士的黄金时代的丰硕成果。《祝土匪》是其中有代表性的
  一篇。1925 年10 月,北洋政府教育部专门教育司司长刘百昭和现代评论的
  “正人君子”们写文章辱骂鲁迅等支持北京女师大学潮的教师为“土匪”、
  “学匪”。《祝土匪》是林语堂对鲁迅等教师和敢于斗争的学生们的声援,
  是不惮于自居为“土匪”的林语堂对“土匪”的由衷祝颂。
  《祝土匪》是一篇带有较强的政治色彩的议论性散文。作者直抒胸臆、
  纵意而谈,体现了语丝派“任意而谈,无所顾虑”的写作特点。它撕破了所
  谓学者的假面具,揭穿了他们只顾“脸孔”而不要“骨头”的文化婢奴本质,
  为被鲁迅喻为“媚态的猫”的卖身投靠于大人门下的文人作了绝妙的画像。
  对比手法的运用,是作品的又一特色,作者态度鲜明地将“土匪”和“学
  者”作了对比描写,将祝“土匪”和斥“学者”同时并举,用“土匪”之伟
  大反衬“学者”之渺小,以“学者”之卑微反衬“土匪”之崇高。
  (王卫东)
  秋天的况味
  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
  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
  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
  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
  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
  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垆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
  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
  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
  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忆起,向来诗文上秋的
  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
  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
  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有人以老气横
  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
  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
  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
  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
  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
  赏慕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
  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
  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
  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
  于香烟,因其气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枝,看那红光炙发,
  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哔剥的声音,
  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
  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
  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
  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
  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
  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
  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
  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