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节
作者:
点绛唇 更新:2023-09-03 10:27 字数: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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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一个很漂亮的家。”我说。
“我的家?”玫瑰笑,“这是我父母的家。他们旅行去了。两个星期之后才回来。”
“你的父母,一定很爱你。”我说。
“是,那当然,有哪个父母是不爱子女的?”她微笑,“他们溺爱我。”
“你不怕令他们失望?”
“我不觉得。”她说:“爱上一个人,与那个人的条件无关,有条件的大概不是爱吧?我爱上了冢明,也是很纯洁的,我实在是想好好的爱他。我的父母明白这一点,他们很不高兴,但是我总得有爱人的自由。”
我有点感动。“为了你自己好,你应该离开家明。请相信这句话出自我的真心,我不是为了自私叫你离开他。”
“我晓得我应该离开他,我早晓得了。只是……做起来并非是十分容易。”她说:“我已经把感情付出去了。”
“你可以挑一个好的男人。”
“在我眼里,他实在是不错的。“玫瑰说。
我有点奇怪,我甚至忘了悲伤。家明在她眼里不错?我一直说家明不错,那是因为他还算是个尽责的丈夫,现在证明他另外有了女人,连这一点都已经被否定掉了。
玫瑰,这个叫玫瑰的女孩子,是一直晓得他是结了婚的,他对她并不负责任,但是她居然还说他好,为了什么?她看上去也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
“他只是……没有太大的理想。或者曾经一度他也有过理想,只是后来放弃了,我觉得他很年轻,你不觉得?他有点孩子气。”
我吃惊的睁大了眼睛,“他?孩子气?”我不能想像:家明有孩子气,我老觉得他有气没力的。
“你没有觉得?”她问我。
“没有,”我说:“完全没有。”
“他很怕冷,你知道吗?他是怕冷的,我常常满屋子的开了冷气,他不喜欢,他怕冷。”
我说:“但这是你的屋子,电费是你父母付的,他为什么嫌这个嫌那个?他没有资格说话,他是一个荒谬的男人,我现在才发觉我嫁了一个这么滑稽的男人。”
“是我给他这个权的,我们……是朋友,他不需要对我负责,我并不怪他,从头到尾,我是不怪他的,他并没有骗我,他对我是不错的。”
“作为一个这么有条件的女孩子,你的要求是太低了。”
“我只要一双暖的手,不管这双手是偷来的好,借来的好,当我寂寞的时候,有人握住我的手,我已经满足了。”
“那应该很容易。”我劝她。
“不容易,像今天你来过了,我就不会再见他了,再见他,我会觉得不好意思。有时候我妒忌你,因为你有他,名正言顺的,而我却没有。”
我忽然说:“我跟他离婚好了,你可以有他,我觉得他已经不值得我容忍了。六年来,我什么都没有做错,无论你的吸引力有多强,他是不该做这种事的。”
“不,他爱你。”
“他才不爱我。”我说:“你相信我好了。”
玫瑰的声音低了下去,“男人大约都是这样的吧?我尽量把他想得很好。”
“是我使你的幻想破灭了?他就是那种典型的男人,但是他运气好,他碰见了你,他原本不过想占一点小便宜……“
“不!”玫瑰尖叫,“他不是那种男人,绝对不是!”
“我会把他说得那么怀?”我问她,“他到底还是我丈夫,但是你说了,什么男人都是一样的,他也就是那样了。”
“你不要跟他离婚,我知道该怎么做,你们的家庭……我不想破坏你们的家庭,我以后不见他就是了。”
“问题是以后我也不想见他了。”我说:“我还有一双手……”
“不要因为我的缘背──”
“不是因为你,我刚刚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原来我嫁了六年的男人,会是这个样子。”
“你要与他离婚?”
“是的。”
“其实所有的男人都差不多,”她小声的说:“他,我老说他是不错的,你要是多了解他,你会发觉他是不错的。”
我冷笑了。
他们总是说妻子不了解他们。
他们总是说这种话。
我的天,如果我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也许我可以匀得出时间来了解他,如果我们的开销松一点,说不定我的精神就不会那么紧张,我的笑容会多一点。
我们的生活是生活,不是幻境。
生活有美丽的嘛?而他却挑剔我不了解他。
大概他认为玫瑰了解他。
我佩服玫瑰。
但是玫瑰得到了什么?恐怕也没有什么,正如她自己说,她不过得到了一双温暖的手,借来的。我愿意把家明给她,只怕她到那个时候,也会觉得家明的一双手并不比别人暖了。
她觉得他好,只是因为她还没有得到他。
家明与我有多久没有握手了?我不知道。他见了她,是常常拉着她的手吧?家明在她面前,或者是完全另外一个人?我不知道。
我只觉得累。
六年的婚姻。孩子。家事。整天的洗衣服收拾地方买菜煮饭。我累得没有时间去想其他的事。
近年来我唯一听到的赞美,竟出自玫瑰之口,她是我丈夫的外遇,她说:“你很美。”她说我美。
我没有眼泪。离婚不是容易的事。两个孩子又该怎么办?把他们安置到哪里去?我呢?我以后的日子又怎么过?
现在还可以麻木不仁的拖下去,来一个转变,恐怕我受不了,大概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我有点羡慕玫瑰,她说离开家明,便可以离开他,而我,我却不能,我是一个上了枷锁的人。
这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分别,她真是自由。
我的语气轻了下来,我很鄙下的问:“你……真的以后不见他了?”
“是,你可以相信我。爱一个人是为一个人好,不是吗?我不会破坏他的家庭。”她说。
“我相信你,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子。”
她低下头,她很爱低头,很爱皱眉,那种神情,是非常诱人的,如果我是家明,我也会看上她,这么标致的女孩子,这么痴心,这么低的要求。
我叹了一口气。
这恐怕对她也是好的吧?她是不能嫁给家明的,即使家明不是有妇之夫,她还是不会像给他的,他与她差得太远了,我知道。
“我走了。”我说。
“对不起。”她抬起头来,一脸的眼泪。
我扶着她的肩,我说:“玫瑰,他不值得你这样。”
她侧头,脸上的悲伤是无法遮掩的,“或者他是不值得,但是他没有骗我。”
我忍不住说:“谁会骗你这样的女孩子呢?”
她苦笑。我走了。
街上骄阳似火,我说过,与玫瑰的家好似两个世界。我忽然不怪家明了,我说了他许多坏话,也许我们两个人都累了,他能找到这样的地方来憩一憩,难怪他要来。
我把孩子接了回来,照样煮饭。家明依时下班。我一句话也不说。以后的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同事请吃饭”。开始的时候,他有点神不守舍,我甚至看到他呆呆的站在窗前。电话响的时候,他特别紧张。
这都是为了玫瑰吧?我不怪他,玫瑰本来就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我也想念她。家明即使选了她,与我离婚,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她的确要比我好,我绝不怨她,要怪,我也只怪家明。
玫瑰果然不再见他了,她答应我的事,可真做到了。
我有点愧意,没想到她这么有诚意。
家明过了两个星期,才渐渐恢复正常,他常常留在家里与孩子们玩,仍然是一个好丈夫的模样。我为玫瑰惋惜。这么难能可贵的女孩子,也不过只叫他思念了两个星期,我没有丝毫的妒忌。
爱情只是男人生活的片面。
我想到了玫瑰那天一脸的眼泪。她一直说他好,她没有说过他半句不是。但是也为她做了什么?他不过把她当突然而来的艳遇?
我反而想念她。
是的,我会想念她很久很久。
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子。
我们的家还是与以前一模一样。家明每天上班下班,把薪水拿回家来。我每天在家做那些做不完的家事。家明大概不晓得我见过玫瑰吧。
但愿他不知道。
我会一直装下去,装作不晓得这种事发生过。玫瑰说过,他们都是这样的,而我们,我们要生活。
戏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我坐在报馆里,无所事事,一直在翻报纸,下午总是没有事。放下了报纸,我走到窗口去看看。报馆在十楼,看下去也够高的,车子一部接看一部,像玩具火柴盒车一样,是下班的时候了。人家下班,我们才上班,做记者,一向如此,在报馆做了十年,总算有点名目,在编著一版娱乐版,辛苦是辛苦的,忙也够忙,但是我喜欢这一份工作。
不知道是谁在玻璃窗上贴着一张红纸,上面还写着一个“福”字,我叠着手,笑了笑。
这种时间,报馆是空的──大多数同事都没上班,我是没事可做,在这里守着,说不定有一只兔子跳出来。我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拨开了杂志报纸,想写一些稿子。
结果电话铃响了。
我跑去听,“喂!”这是我私人号码,不用报上任何名字。
“玫瑰吗?”那边问。
“是。”我问:“方叔叔?”
“记性好,认得我的声音。”那边哈哈的笑起来。
“我们是干哪行的?”我笑问:“大导演的声音还认不出来,想死?有何贵干?尽管指教。”
他笑了,笑了很久。
总有事吧?我想,既然叫得他一声“方叔叔”,有什么疑难杂症,可以解决的,总得替他解决才行,大概又是有新片上演了,想我不露痕迹的帮他宣传一下。
他人很豪爽,很有魄力,而且不过份,很少有记者拒绝他,正如我自己所说:我是吃哪一行的?
他说:“打电话到你家去,家人说你在报馆,这么早就来了?忙?”
“还好,今天我当值。”我说。
“倒还看不出你做事这么勤力,当初一个黄毛丫头去看你出道的,那时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谁都有过这么一段过程的。”我笑了。
他话归正题:“有一个新人,想叫你看看。”
我哈哈的笑,“我又不是鉴定家,有什么好看的?”
“公司想把他捧一捧,”他说:“我觉得他有资格红起来,你看一看,给我一点意见,我们吃顿饭,好不好?”
他这样问,难道我说不好?看一看?没这么简单,所谓看,就是写点东西捧一捧,吹一吹,务使这张报纸的读者都记住这个新明星的名字。
当然他是不会勉强我的,我的眼角高,他不是不知道,值得写,就写,不值得写,当然不提,这也很公道。
我说:“你棒的人,有谁不红的?可惜红了就走,改天你捧张椅子,看红了有没有人来挖角。”
他笑,“这算是褒我?可是也贬了不少人,真够刻薄!”
“没法子,干我们这一行的……”
“看你,开口‘这一行’,闭口‘那一行’,你是干吗的?抢哪家银行?”他说,“今天晚上七点如何?”
我看看钟,“五点半了,回家换件衣服,刚刚来得及。”
“唉呀!你换不换衣服,看上去还不是差不多,我从小把你看大的,还怕什么?”他打趣着。
“是个小生吧?”我郑重的问。
“是的。”他说:“如今捧女角更划不来,如果肯脱,也根本不必捧,她们自然更有办法,导演还得请教她们。”
“好,七点半,你在家门口接我。”我说。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在办公桌上留下一张字条,说今天不回来了,压在烟灰缸下,就回家去。
常常有人因为这种事请吃饭,这种饭最难吃,总得付出代价。有些记者贪小便宜,我没有这种习惯,故此架子也就大一点,招人非议。
换了衣服,我喝一杯清水。我总是喝清水,一个人,懒得冲茶了,父母不在家。我在房间坐了一会儿,很是无聊。忙惯了还是多忙的好。工作多了,日子很容易捱过去,没有事做,简直渡日如年。
我呆呆的看看电视,七彩的画面在闪动,没有声音。我看看钟,七点半多了,下楼也差不多了,我吁出一口气。取过大衣,推开了门。
方叔叔总是很准时的,我喜欢他这一点。
他的白色“宾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