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作者:
点绛唇 更新:2023-09-03 10:27 字数:4881
这件事就这么的处置了。
大嫂说:“小妹会后悔的。”
“随她去罢了,我们也没有法子。究竟家明有什么好呢?她对他这么念念不忘?再等下去,家明的孩子出世了,她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你别说,家明的确是长得好,又会赚钱,怪只怪他变心变得快,也怪小妹年少气盛。”
“这件事也只有他们知道罢了,我们能说什么呢?他们只有相爱的缘份,没有婚姻的缘份,小妹眼睛里始终只有一个他,实在没法子。”大哥摇摇头。
婉儿无意中听到这样的话,也只有觉得歉意。
幸亏家里只有一个女儿,否则可更头痛。
那个留学生回去了,开头与婉儿通了几次信,婉儿也懒得回。过后他的信也不来了,婉儿心想也好。家人都不说什么,但是以后大哥大嫂就不介绍男孩子了。
冬天特别的长,婉儿患了伤风,一张脸又小了一圈下来,她很不振作。想想以后的日子,真不知道怎么过。她从来没想到会有这么的一天。
自从遇见了家明,她觉得一生就到此为止了,从此以后,一切都有家明在那里,就为了她打算与他过一辈子,故此家明的小毛小病,她都不能含糊,家明为这个与她有意见,他不明白。
等到真的闹翻了,婉儿孩子气的想,他是闹着玩的,他会回来的。但是家明已经不停的在找新女朋友,婉儿大哭了几个星期,又想:他玩够了自然回来了,但是家明还是没回来,等到他结婚的消息传开以后,婉儿才像头上着了一个焦雷,醒了周来,像刚睡醒,迷迷糊糊的出了一身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才想起!啊,家明是永远不会回来的了,她失去了他,永远的失去了他。
于是才慌得不由自主的镇静下来。
失去他了。
她惨然的想,他是不回来的了。以后怎么过呢?难道就这么糊里糊涂的一日拖一日吗?这不是生活啊,她心惊肉跳的想,这与行尸走肉有什么两样?
然而她做人还得做下去,大家都在等她闹更大的笑话,她才决定成全家明,他对她没有什么不好,对她不好的人多着,但决不是他。她没有去骚扰他。
但是婉儿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动作都慢了几拍,开年又被那个阿飞吓了一吓,更觉得没有意思。她打算就这么过一辈子算了,管它嫁不嫁得出去,总之陪看父母亲,也是好事,只不过要年纪大的人为她担心、难过,她心里难过。想到以前,凡是有关小妹的事,大家都自然而然的说:“问家明。”家明就把事办得妥妥当当的回来,谁都觉得甚应该,并没有夸奖他一句两句,家明是个好的。
婉儿茫茫然的想:再好也得了,凡有好就有了。
当初是家明追求她的,总算免了“求时甚苦”,但是她足足守护了四年,其中苦多于乐,如今“思念复苦”,那味道是不用说了。
记得当年家明来他们家过夜,睡客厅,婉儿习惯用手敲敲床边的墙壁,看他熟睡了没有,家明也敲响几下,来回答她,如今也不过是一场梦似的。婉儿甚至不相信她也有过那样的日子:两个人停好了车,到牛奶公司去买汽水蛋糕冰淇淋,嘻嘻哈哈的回家吃。
她记得很久很久之前,他天天陪她到同一间饭店吃饭──谁不知道他们是情侣呢?
大哥介绍了个留学生,因为留学生住得远,不知道她与家明这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她明白,她很感激大哥,但是她仍然活在过去的日子里,一年多来,一点也没有变过。
她也有心情好的时候。
有”个星期天,大家出去喝茶,婉儿第一个打扮好了,坐在客厅里等,一边看报纸,一边吃花生。
大嫂看见了就笑说:“小妹今天倒快。”
婉儿笑了,“……是呀,以前家明来请喝茶,我还元龙高卧呢,他虽然坐着等我洗浴更衣,心中到底是不快──真不应该!”
大嫂听见她声音里没有半丝不快,反而有点甜咪咪的,仿佛家明还是会随时出现似的,就算以前说起他,也没有这么软声软气过,然而细想之下,又有无限的凄凉,大嫂不由得眼圈红了。
婉儿也自觉有点失言,幸亏是自己人,她有点怔怔的,但是一只手仍然翻着报纸,唉,看不完的新闻啊。
大嫂对大哥说:“真正的生离死别也罢了,我就看不过小妹现在这样,难道真没有办法了?”
“没有了,家明那边正是花烛面前相对笑,人是新的好哪,谁怪得了他?怎么顾得了小妹?”
“唉。”
“你别叹息,小妹年纪还轻,谁没受过点打击?她那个还是小事,也许过些日子,有个更好的男孩子来对她死心塌地呢。”
“好不好,是她心里作准的,如果她觉得冢明是最好的,别人再好也没有用,是不是?偏偏她又这么想。以前我听到梁山伯说:‘我就是九天仙女也不爱’,就觉得天下怎么有这么傻的人,现在才觉得小妹更优。”
“昨天张太太来,说了些什么?”
“也是劝小妹,张太太说:‘我也是廿七岁才碰到张先生的,你就当没认识过家明这个人,这些日子也就这么过了。’说的句句是知心话,张太太真好。”
“小妹怎么说?”
“小妹没说话,只是微笑着听,过后心情好了一点,然而也不过舒畅了一天。”她停一停,“第二天还是那样子。”
“那个阿飞是怎么走的?”
“怎么走的?妈妈打发了一千块,这才走的,这人也总算懂得适可而止之道,否则也去报警了。”
“小妹真倒霉,怎么一开年就碰到这种事?”
“看过了中国年吧,过了中国年,也许就好了。”
“嗯。”
兄嫂两个谈到这里,也就出了房,大家去喝了茶。以往家明来的也是这一间,大冢看看婉儿的脸,婉儿倒没有怎么样,谈笑自若,叫了许多东西吃。
正在吃得起劲,有人过来跟婉儿的大哥打了一个招呼,是个年轻人,长得端正有礼,陈先生就让个位于,给他坐了下来,婉儿却只顾埋头大吃。
她的头发胡乱拨在耳后,偶而听到好笑的话,就笑一笑,虽然憔悴了,一双眼睛却还是黑白分明的亮。就因为她一点造作也没有,所以才显得有点奇怪的稚气。一顿茶吃好了,那个男孩子告辞。
陈太太问儿子,“那是谁?长得倒是一表人材。”
“是的,同一间洋行里的同事,做事很卖力,只是赚不多,这个年头,非捞偏门不可。”
陈太太说:“赚得多少,并不是问题。”她偷偷看了女儿一眼,看她有没有注意。
婉儿只管吃,什么都不理,刚才那个人长得面长面短她都不知道。然而无心插柳柳成荫,那个同事姓甄,他倒是看中了婉儿,三日两头的寻上门来。婉儿对男人多少有点戒心,见了他只是躲在大哥背后笑笑,什么也不说。
姓甄的孩子倒很耐心,天天来坐着,也不避尴尬,他的意思,谁都知道。陈太太在旁看着,觉得他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及家明,然而“夫妻恩爱,讨饭应该”,如果他能爱婉儿,穷点无所谓,陈先生不是家财百万,但是贴一个女儿,却还贴得起,两个人都赚钱,又年轻,怎么都遇得。
陈太太说:“这个孩子有一样好,只有他逗得婉儿笑。”
是的,婉儿有多久没笑了?
坐熟了之后,他们也上街走走,其余的也不过是这样。
大嫂问她:“这个好吗?”
婉儿说:“还好,很谈得来,他志并不穷,有时候我觉得与他在一起,跟家明又不同,与家明在一起,太紧张了,──也怪我自己不好,没有与他来得轻松。”
“那就好了,而且千万别说人家穷,我们家也不过略为小康而已。”
婉儿感激的看了大嫂一眼。
他们着实的来往得密起来了。婉儿开始略略有了起色。
她说:“只要他对我好就行了,其他的无所谓。”
家人也认为如此。大家都想:这一次可以成功了吧?
两个月后,有一天婉儿脸色苍白的回来,坐在客厅里,眼睛看着电视,然后她转过头去跟母亲说:“妈,原来他是订了婚的!”
“啊?”陈太太一惊,然后笑了,“那有什么关系?你不是也有过男朋友?只要大家交割得清清楚楚,不是行了?”
“不不不。”婉儿一味摇着头。
“你也死心眼,怎么为了这个嫌他?”陈太太问:“那时候他又还没认识得你。”
“妈妈,君子不夺人之所好。”
“婉儿,另外一句话你听过没有?情场如战场,你做君子,人家可不是君子呢。”
“妈妈,凡事得心安才可以做,他们心安,我的心不安,我做不到,那个女孩子这两个月里不知道伤心成怎么样呢,天下的男人多着,我陈婉不做作孽的事。”
“这算什么话,婉儿?你这个孩子真是!”
“妈妈,我才认得他两个月,有什么放不开的?但是他订婚已经有一年了,我决定放弃他。”
“婉儿──”
“你们不必劝我,我的心意已经定了,你想想看,他订婚一年之久,看到了我,前面的山盟海誓就忘了。我又不是天下最好的,难保将来他认得个更好的,就把我扔了,我怎么吃得消?这种男人,还是不要的好。”
陈太太听着,觉得也有点道理,她肴着女儿仍旧苍白的脸,觉得她的运气不好,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心里喜欢的男孩子,却又是这般情形。
从此以后,她真的说得出做得到,就不见那个姓甄的男孩子了。
那个男孩子跟婉儿的大哥说:“是的,我是订了婚,但是我的未婚妻愿意解除婚约,我伤了她的心,我不是故意的,因为我觉得婉儿更适合我,她就不能原谅我这一次吗?人谁无错呢?”
但是婉儿不肯原谅他。
人家硬看头皮来了几次,就伤心而退了。
大嫂跌脚道:“好好的一段姻缘,又烟消云散了──其实有什么关系呢,小妹偏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整家人都在摇头。这一次大家都觉得婉儿有点偏激,不错的一个男朋友,就这么放弃了,她如果要找十全十美的人,恐怕近年内是难嫁了。
婉儿自己倒有点优悠.来去自若的样子。
忘了家明了?没有。
她没有。
春到小孩子玩大富翁,她就会想起当初到家明家去,与家明的兄弟玩这个游戏──都是以前的事,她喜欢沉思过去,她自得其乐的成份很重。
是的,她没有再找男朋友,有过就行了,不一定要再有。看到别人的快乐,她有羡慕,没有妒忌,她整个人变了,变得很广阔、舒坦、大方。
放弃姓甄的男孩子,她觉得她做对了,那原是别人的未婚夫,天下的男人那么多,何苦害别人也伤心?
天下的男人那么多,但是婉儿却没有再碰见一个她心里所喜悦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却没有一个像家明了,想到了家明,她的眼泪缓缓的流下来。
真的,恐怕再隔几个月,他的孩子都要出生了呢,也只有祝他永远快乐罢了。她再也不怨他了。然而她心里,却没有一刻不想着地。
婉儿没有再跟男孩子出去。
外遇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从来没想到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结婚六年了,家明是一个不错的丈夫。至少我想他是不错的,他尽责,而且在家里,他是和蔼的,对两个孩子又好。我没想到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从来没有。
但是我在他口袋里,发现了一个女孩子写给他的信。
我还以为我看错了。
怎么可能呢?一封情书?
家明已经卅一岁了,早已过了收情书的年纪。我把他的西装裤拿出去洗,照例翻一下裤袋,不希望漏了东西,但是却看到了这封信。
我打了开来。
照礼貌,我是不应该读他的信,但是结婚都六年了,大儿子已经四岁半了,还讲什么礼貌?
看到女孩子的笔迹,我很奇怪,信上只写短短几行:
家明:
我爱你
我爱你
我爱你
玫瑰
十七日
信寄出有三天了。奇怪,我并不是十分吃惊,也许因为信写得十分的好。情书或者就是应该如此大胆坦白、不肉麻不造作的。而且字迹又很稚气,像一个孩子写的,签名十分大,好像在什么文件上署名,证明一件事实一样,非常有决心的“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