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作者:
点绛唇 更新:2023-09-03 10:26 字数:4951
大腿,你走错了一整条街?在机场丢了三千美金?整串锁匙忘了放在哪里?永远记不住身份证号码?对了!还有一次,有一次为了一棵早开的樱花,你迟到了,记得吗?”自强兴奋的说:“因为你瞪看那棵树看了十五分钟,那次还考试呢!亏你的。”
王家明。一个原子物理科学家。这样的科学家?
我呆呆的看看他。
他的脸微微有点红,他低着头。
自强疑惑的问:“你们怎么会这样的?记性坏?”
家明抬起头来,说:“不,”他的声音很轻柔,“因为这个世界美丽,我要多看几眼,免得错过了一切。”
我的眼眶润湿了,莫名其妙的湿了。我急急的低下了头。
自强说:“家明,你是原子物理专家,你又不是诗人。”
“我是一个人。”
“我不明白!”自强耸耸肩,“来,这咖喱鸡不错,多吃一块,不要客气。”
王家明说:“丹朱,你手指还在流血。”
我看到我的手,可不是,还在流血呢,竟然不痛。我说:“我去洗一洗。”我放下筷子,走到浴室去,掩上了门。
自强还在说:“你看丹朱,神不守舍,但是她是一个好妻子,她身体不好,太瘦了。”
我洗了一把睑,又洗了一个澡,舒服得多了,天气实在有点闷,我又很疲倦,毕竟做了一天了。在浴室的镜子里,我呆呆的看看自己的脸,看了很久,才推门出去。
他们已经吃好了,我收拾碗筷。
“让我来。”王家明说:“你的手伤了。”
我说:“我戴橡皮手套好了,不要紧。”
自强把他拉住坐下,强逼他谈下去。
他问:“教授也可以留这么长的头发吗?倒是自由……”
这是一夜。
第二天我起得较迟。自强上班去了,太阳很好。太阳太好的时候,就有点不像真的世界,隔着灰尘,对面在盖房子,一下下开工的声音传过来,仿佛不能置信,我在这世界里是一份子。通常煮饭洗衣服可令我忘得快一点“,活得实在一点。我进厨房。
王家明坐在厨房里吃他自己弄的早餐。他背着我坐,光着上身。下身穿一条褪色的牛仔裤,跟我的这一条一样。他找到了面包,烤得很香,也弄了咖啡,吃得很慢,注视看窗外,不知道看些什么。他的长发贴在颈后,我微笑的看着地的后影。我感到很快乐。
有时候自强会说:“丹朱,你廿六岁了!多少个廿六的女子还像你这样天真?”他的语气,是很讽刺的。
我肴着他一下一下的咀嚼着面包,轻轻的拿起咖啡杯,轻轻的放下。他有很纤细美丽的手指。
他忽然笑了,“丹朱,我知道你在后面。”
我吓了一跳:“怎么会?”我也笑。
“你的影子投在地上。”他转头,拿过了T恤,套在身上。
“你不必为我穿上衣,我不会介意的。”我连忙说。
他笑了,他笑得真漂亮,“来吃点东西。”
“昨天睡得好?”我问。
“好。我们学科学的人,身上都有开关,不会失眠。”
“是什么使你读了原子物理?”我笑问。
“我父亲。”
“你的志愿呢?”我问。
“一个木匠,一个农夫。”他访:“耶稣也是木匠的儿子。”
“还是原子物理学家找妻子比较容易。”我笑说。
“不一定,我还没找到。”
“要不就是花太多了,眼花探乱,要不就是你太挑剔。”
“我不想结婚,除非我见到了一个……我要的女子。”
“我们有一个表妹,或者……”我问。
他缓缓吞下一口咖啡,“你表妹可像你?”
我听了这话,呆了一呆,我拨翻了半杯咖啡,我连忙站起身来,怎么会呢?为了他一句话?人家只是问一声而已。我勉强的笑了,“自强说得我真没错。”我说,我找了擦布。
他很镇静,我喜欢看他,他像一幅图画一样的好看。我微笑了,我太紧张了,我说过,遇见好看的男人,我总犯这个毛病。
他抿着嘴肴我,“你们结婚有多久了?”
“四年,差不多四年了。”我答。
“你们是一见钟情的?抑或是慢慢培养感情的?”他问。
“都不是。”我答。忽然之间我想讲真话了。
他抬起了清澈的眼睛。我决定把真话告诉他。
“你要听故事?”我问:“我爱上了一个男孩子。他比我小八个月,我完完全全的爱上了他。他有那样广阔的额角,柔软的嘴唇,方正的下巴,我爱上了他。”
他垂下了眼,“然后呢?”
“他与一个比我幸运的女孩子走掉了。我嫁了自强。”我说:“就那样简单,然后四年就过去了。觉也不觉得,四年就过去了。这是我的生活。”我说。
我说得很平静。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个故事,但是他是个陌生人,我却告诉了他,他应当明白,“你明白,是不是?”我问:“爱情,像一块冰。”
“是的。”
“在这个之前呢?你在哪里?”他柔声问。
“在这里,在家里,在父母的家里。”我说。
“我来迟了。”他说。
我怔怔的坐着,太阳还早,但我也有一种迟了的感觉。
“你应该剪掉头发,”他说:“像一只蝴蝶般自由。”
“我不是一只蝴蝶。蝴蝶是自由的。”我微笑。
“把翅膀补起来,你甚至不属于这间屋子。”─
“你看高了我。”
“没有。你不属于这间屋子,你不属于自强,你是自由的,你在这四年里失去了信心,把它找回来,剪掉头发,把一切都剪掉。”
“没有束缚,我会害怕。”
他笑了,“我实在是来迟了。”
“是的。”
“我从未想到会在此处看到你。我以为我会见到一个胖胖的、和善的少妇,自强的妻子。但我看到了你,我不相信我的眼睛,自从十年前,我便一直在找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我背熟了我的要求,我太熟悉你了,你的睑容,你的举止,你的一切,我认识你已经有十年了,你明白吗?丹朱?我不是陌生人,我十年前就认识你了。”
“你在我身上看到了什么?”我肴着地。
“你。”他简单的说。
他的声音很温静,像一注水一样。
我的眼泪掉下来。“你明白我?”
“我明白。”
我笑了,“那么至少我不是神经兮兮的一个人,像自强说的那样。”
“他该娶任何一个胖胖的、和善的少妇。”他低声的说。
“我们都错了?”我问。
“时间,时间不对。”他喃喃的说:“昨天你一开门!我几乎惊得昏过去。你终于出现了,却在一间这样的屋子里,一个我同学的妻子。但我终于见到了你,确实了你的存在,我觉得我应该满足了。”
我默然的坐着。
“当然你也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我不是调戏你。”
“当然不,家明。”我说:“我很快乐,你告诉了我。至少我知道也有男人会找我这样的女人,或者在自强眼中,我不算什么,但在另外一个人眼中,我是……重要的。”
他低着头笑。
我与他都笑。但是笑里没有欢愉。
“今天晚上我决定走了。”他说:“我飞到日本去度假。我不能够在这里住一个星期,看住你。我会把你偷走。”他又笑了。
“早了十年,我会让你偷走我。”
“想想看,我迟了十年?”他说:“我不知道,有时候时间开的玩笑太大。丹朱,无论如何,看到了你,像一个美梦变真一样,只是头发长了点。”他还是笑。
“想想看,我居然是你做梦想了十年的人。岂不可笑嘛?我是经常失恋的。”我也笑了。
这一次的笑,是比较真的。
“我们的年纪都大了。”他说。
我点点头。
“你相信我,是不是?我刚刚说的话?”他问。
“相信,我太乐意相信了。”
“你会画一点画,你会插花,你能煮菜,你会收拾,你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留短头发,穿凉鞋,夏天游泳,冬天睡觉。你常常笑,你瘦,你想得很多,你有虚荣,你要最好的──感情,不是钻戒。你是一家里唯一的女儿,你会说法文,当你恋爱的时候,你的话比谁都多。你喜欢梵高,你大概听卜狄伦,你看书,你讨厌电视……”
我的眼泪一直流下来,我笑道:“好了好了!我相信你了,你的确已经认识我十年了。”
这个早晨,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早晨。
我凝视着地。
他看着我。
我说:“你给了我回忆。直到八十岁,我还会记得你。”
“这是爱情故事吗?”
“不,时间不对,不算爱情故事,只是一段回忆。”
“我明天一早便离开这里。你跟自强说一声,我去买飞机票。”
“慢着,我也要上街。”我说。
我们在门口分手。
我到一间理发店去,把我所有的头发都剪掉了。
我回家的时候,家明还没有回来。自强倒随即进来了。
“咦?家明呢?他上哪里去了?”
“这小子,他明明说好要留在香港的,怎么又到日本去了呢?去日本干吗?这个人──”他忽然瞪大了眼睛,“丹朱!你的头发,你的头发呢?”
“我吃了它们!”
“丹朱,”他又沉下了他的睑,“你的头发怎么了?你剪了?是不是?”
“是。”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自己从来未曾喜欢过长头发!你也知道的。”
“但是我喜欢!”自强嚷。
“马路上有上千上万的长头发女人,找一个,娶她做小老婆好了,我不介意,但是我自己喜欢短发,我就剪掉头发,我有这个自由。”
“你疯了,丹朱,为了头发跟我吵架。”他吼道。
“在我眼内,你也是疯子,是什么使你认为你很清醒?你的女秘书?”我的声音也提高了。
“丹朱,我们家里有客人!”
我沉默下来。
我静默了四年,现在我不应该把声音提高。
我已经达到了我的目的,我就应该满足了。我倒模着我的头发:除了凉快,我还快乐。我笑了。
自强走过来。“我抱歉,丹朱,你一定累了,我们想个办法,下个决心,请一个女佣人回来。”
我说:“不,自强,你不坏,你对我很好,只是……你不明白。”
“是的,你是一个很奇怪的女孩子。”他承认。
王家明并没有回来。他在机场打电话给自强,叫自强把那些简单的行李送去,他买到了当夜的飞机票。
自强挂上了电话口
他嘟嘟喃喃的说:“这个怪人,我恐怕他还没拿到科学博士就变疯子了。不过丹朱,他说谢谢你,谢谢一切,特别是那些冰水──我的天,什么意思呢?冰水有什么好谢呢?我现在要赶去了,为他拿行李去。我一小时内就回来,丹朱!”他的声音越来越大。做匆匆忙忙的取了王家明的东西,就出了门。。
我并没有回头。
露台外,暮色渐渐罩下来。天天都是这样,太阳升起来,过了没多久,暮色又合拢来,一天过去了。一年有三百六十五个这样的日子。
我大概可以活多久呢?
自强说:“你廿六岁了!丹朱。”他是一个快乐的人。
他不会明白。但我此刻也是快乐的,王家明永远不会见到我的短发,但是我却知道他心目中的女孩子,曾经一度,是跟我一模一样的。
只不过他来迟了。
我真的快乐,我从未想到,这样的快乐,还有机会临在我的身上。跟许多许多年前,我爱上了这个男孩子的时候,我心里也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快乐。今天我知道也有人如此的爱过我,只是我不知道,只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但他的的确确是爱过我的。
直到自强回来,我还在笑。
他摊在沙发上,他在说他的话:“你别做饭了,我们出去吃,累死我了,王家明这小子,搅什么鬼?相信我!丹朱,以后我们家,再也不招呼外国朋友来住了。你换一件衣服好不好?唉,你的头发……”
在他眼里,我还是千疮百孔的值得挑剔。
在王家明心中,我十全十美了十年。
只是他……来何暮。
男朋友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陈家一家坐在客厅里,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