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点绛唇      更新:2023-09-03 10:26      字数:4897
  “我知道我够不上资格!我是个小流氓,你是大小姐,就凭你身上那套衣服,我一辈子买不起,你全身上下都是骄气,你会在大庭广众之间认我是朋友吗?你的朋友都是大商家大博士大诗人!”
  我笑,“你三更半夜打电话来,就为了把我臭骂一顿?”
  “我没有骂你。”
  “你这个人!”我叹口气,“你想怎么样?”
  “没有什么。为什么你是一个大小姐?为什么你不可以生活简单一点?为什么你那么盛气凌人?为什么人人要捧着你?”他一口气的问。
  “你这小子真疯了。”我说。
  “我不要再见你,让我继续做我的小流氓。”
  “我很尊重你的选择,你要怎么样做便怎么样做。譬如说你打电话来是你的自由,接不接电话是我的自由,你当然有权利打。”
  “你太冷静了。”
  我无可奈何的说:“我不是小女孩子了呢。”
  “我们是不能在一起的,是不是?我不敢喜欢你。”
  “乔其,你是不是喝了酒?”
  “胡说,我是从来不喝酒的!”他生气的说:“再见!”就那样把电话挂断了。这人。
  那一夜我并没有再睡。那个孩子。我也不敢喜欢他,只是我没有告诉他而已,他还说他不敢喜欢我,真是笑话。
  第二天小芸来找我,她非常诧异,她说:“丹姐,你知不知道有一个男孩子,有时候跟我们一起泡的,叫做乔其?”
  我岂止知道他,
  “什么事?”我问。
  “丹姐,他来打听你,关于你的一切,你有过多少个男朋友,你赚多少钱,你喜欢些什么──发生了什么事?”小芸也问。
  “我不知道。”
  “我却知道,丹姐,”小芸说:“他对你有兴趣,丹姐,假如她约你出去,你会不会去?”
  我一呆,犹疑的说:“是的,假如有空的话。”
  小芸留意着我的神色,她说:“丹姐,你是一个非常拘谨的人,是不是?可是你为了这拘谨已经孤独了很久,你这种人又不是大众可以懂得欣赏的。”
  “你在说什么?”我诧异的问。在那一刹那,我发觉小芸已经长大了。
  “我的意思是说,”小芸说下去,“如果乔其约你,你可以出来走走,把他当普通朋友。”
  我微笑,“怎么,你做了他的说客了?”
  “没有的事,我跟他也不熟。只是丹姐,你干吗老装老大姐的样子?把人拒于千里之外?你一直跟那些老头上街,把人都弄老了,那天你跳‘哈骚’的时候,还不是跟我们一样?可是──唉,丹姐,乔其是个很奇怪的男孩子,他有他的道理,你总要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嗅嗅新鲜空气。”
  郁郁不乐,你爱上了人了,是不是?”
  “有谁是值得我爱的?”我反问这小表妹。
  “不是这样说的。爱与值不值得无关,爱是发生了的事,控制不了的,何必压抑?”
  我忍不住说:“爱是年轻的艺术,要是我爱一个人,很怕那个人不爱我,怎么办?”
  “爱是没有惧怕的。”小芸不在乎的说。
  “我怕自己。”我微笑:“小芸,希望你以后不要问这个问题。”
  “很有趣,昨天看见乔其,他也问我同样的问题。”
  “什么?”
  “乔其,他说他爱上了一个骄傲的女子,哗,那么架高势大,他在她面前显得好低好低,什么都不懂,他不敢爱她,又不能不爱她,真绝。”小芸耸耸肩,“哪来那么多的小胆鬼?弄不懂。”
  “你们常常去那间咖啡店?”
  “嗯,菲菲咖啡。”
  “坐在那里很久很久?”
  “直到被赶走为止。”
  “为什么?”
  “因为生命很短!丹姐,我们要尽情享受,我们要快乐,我们不要理会社会怎么说,我们不要管亲戚朋友怎么说,我们还年轻。”
  我发呆。
  小芸年轻,年轻的人永远理直气壮。
  她走了以后,我坐在屋子里长久。我想我的过去,十来年的事都缓缓的回来,我微笑,又喝酒,我从来不醉,永远是刚刚好,这么理智,又有什么快乐呢?
  我终于蛄起来,换上牛仔裤,套上球鞋,穿上大衣。我知道“菲菲”在什么地方,我没有开车,我是走着去的。我做人实在太谨慎了,简直不肯多付出一点,今天假如他不在那里,我会喝杯爱尔兰咖啡走,假如他在的话,我会跟他坐在一个桌子。为什么,为什么我要理别人说什么?
  我到菲菲咖啡店的时候走得浑身发热,店里的暖气又足,黑压压坐满年轻人,一个贴着一个,我马上热出汗珠,我一桌一桌的找,小芸先看见我,她马上站起来,“丹姐!”其他的孩子们都转头看我,拉开椅子叫我坐,然后我看到乔其了,他凝视我很久,我走过他那里,他把位子让给我,我坐下来,他靠在我身边,什么也没说,握住我的手,他并没再看我,但是我的心温暖了,听着他与朋友说话,我静坐一个角落不出声。
  隔了很久很久,他转过头来,他轻声说:“大小姐,我在这里等你多天了,小芸有没有说?”
  我微笑,我觉得我应该宽一宽衣服,于是脱了大衣。
  他吻了我的手一下,这次没有隔着手套。
  是,他是小流氓,又怎么样呢,或者他会改过自新,或者不。他的眼睛里都是星,他是什么一点不重要,我最什么也不重要。
  但是在芸芸众生中我找到了他,他也找到了我。
  我们今夜会散步回家,我想。我知道天气很冷很冷,但是我们不介意,我会告诉他我不怕冷,只不过大家以为我是大小姐,所以我就装怕冷。
  真的。
  结婚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云得米儿湖一年四季没有不漂亮的时候,如今下雪,鹅毛似的雪飘在篮灰色的天空里,飘在湖水上,静静的隐没在湖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像生命。
  壁火烧得正旺,我在等一个人,站在这面长窗前,我觉得出奇的幸福快乐安全,经过这许多年,明天我终于要结婚了,对象是十至十美,超过我所想所求的一个男人。长窗虽然是两道玻璃建的,可是还是能感觉到意外的冷,零下三、四度了吧。我转身看寒暑表,室内是永远的七十五度,虽然如此,我一向怕冷,还是穿着长袍。
  我在等一个人,他打了长途电话,说要来看我,结果安排在今天。其实是没有必要安排这一次会面的,但是我想到过去的日子,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也许这一次不见面,永远没有机会了呢。
  他或者有话要说。
  于是我请他乘火车自伦敦上来,到了火车站,叫一部车子,我把地址给他了。
  我无意显示我的幸福,我的幸福只是我个人的幸福,我的财宝只是我个人的财宝,与任何人没有关系的,既然他千方百计的打听了我的地址,要来见我,有话要说,又未尝不可。
  我一直不气地,要气他是一个长篇的故事,先得气我自己,得从十年前开始气,不不,我并不气任何人,尤其是现在,更加没有必要,因为明天我就要离开英国了。明天我要结婚了呢。
  一部车子压着雪,在小路上停了下来,我在窗前看见他下车,是熟悉的身型,他付了账,抬头看了看,我向他招招手,他也招了一下手。
  没见这些日子,对他始终有种亲切的感觉,仿佛又回到以前年轻而愚昧的日子去了,如何为他痛哭着烦恼着,又如何为小小的事情高兴着。这些日子是永远不会回来的了。可是始终是亲切的。
  我先开了门,冷风喷进来,还夹看雪花。
  他捏着手,在门口脱了帽子,“太冷了。”他说。
  他抬头看我,他并不怎么见老,鼻子仍是笔挺的。我连忙微笑:“请进请进。”待他进来了,我关上了门,又替他脱大衣。
  他慢慢踱到窗门前面去,站在我刚才站的地方。“好屋子!好景色,这幢房子很贵吧?”他转过头来。
  “我不知道,”我坦白的说:“这是暂时租的,其实也不会很贵,三四万镑而已。”我问:“仍是喝拔兰地?有很好的拔兰地。”
  “谢谢。”他说:“住在这里,很好吧?”
  “好极了,住了三个月,那风景是无可比拟的,初秋搬进来,看着树叶跌下来,看着满地的黄叶,然后纷纷的雨变成纷纷的雪,可惜明天要走了。”
  “静真好。香港……香港是一个疯子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他忽然愤怒的说。
  我温和的笑,“不会呢,香港对你我都还不薄,况且你应该最明白,香港有的是灯红酒绿。把别人搬到这里来,怕也就闷疯了,我……你是知道的,我只要有一间屋子就可以了,况且是这么漂亮的屋子,看不厌的风景,织不完的毛衣,冰箱里又冰着吃不完的食物。”
  我把酒递给他。
  他喝了一口。
  “你一点也没有变。”他忽然说。
  “老了。”我说。
  “你老了我岂不是更老了。”他说。
  “男人不觉得的,没有关系。”我说:“三十一枝花。”
  “你也俗了。”
  “我一向是俗的,”我坦白的说:“告诉你们也不相信。”
  “脾气像是太好了。”他说。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是的,年纪大了,仿佛没有什么可气的事,以前小的时候,太自我中心,说真的,那几年……把你害惨了。”
  “那是我的错,没机会让你开心。”他又喝一口酒。
  “你别说,发脾气管脾气,开心还是开心的。”
  “我对你……不好。”他说:“我并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什么谁好谁不好呢。”
  他也沉默了。仿佛是有点心事。
  “你怎么看我来了?这么远的路,光是火车也七八个小时呢,累都累坏了。”
  “在伦敦下了飞机,马上转火车,并不想停下来。”他说。
  我舂着地。忽然之间,那几年像没有过,他又成熟了,出去混了那些日子,他并没有混出名堂来,到头来竟找不到一个说话的人,于是他又成熟了。
  我问:“家人还好吧。”
  “记得你以前说的话,都应了呢,妹妹跟一个小阿飞泡在一起,弟弟并不争气,母亲进了医院,一次一次的开刀,父亲去年去世了。”他背着我说。
  我默然,家都是这样的,有什么稀奇,要争气大家争气,不争气大家斗撒赖,因为此刻他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只是说:“谁不与阿飞泡呢,过了那年纪就好了,我小时候何尝不一样。”我笑了。
  他还是背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原是一个很满于现实的人,怎么现在变了?
  “你……很好吧?”他忽然问。
  “好。”我说:“谢谢。”
  “听说他很有钱?极有钱?”他转过头来。
  我真笑了,“什么叫真有钱?钱没有嫌多的,多至奥纳西斯、洛克斐立这样,还可算得上有钱,他有什么钱?不过是够用够吃罢了,而且是理智的吃用住。”
  “可是听说……你们有两部劳斯莱斯。”
  “谁没有二两部劳斯莱斯?”我奇说:“那倒是真的,可是也不算什么,车子总是要的。”
  他笑得很干涩,“你的口气越发大了。”
  “在英国,不是坐积裘亚,便是劳斯莱斯,”我笑,“不是口气问题,英国人比较实际,买一部好车,做人客拜菩萨都是它,反而省,不比香港人,买合保时捷,夜里也开车出去──真是……比大白天穿晚礼服还尴尬。”
  “你是讲究的。”他说。
  “不不,我一点也不讲究,他也不讲究,他只是仔细。”
  “有照片吗?我看看可以吗?”
  我一怔,“没有,我从不把他的照片带在身边的──干吗?他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比你小两岁,”我的笑却不由自主慢慢的漾开,“有人说他漂亮,也许是的。”
  “那是你的订婚戒子?”他问。
  “啊,是的,”我看了看手指,“古青斯基买的,你知道‘古青斯基’?在邦街,卖野人头,正牌两死店;你不进去他死,你进去你死,可是家明最喜欢古青斯基,买副袖口钮都要上那里。他不喜欢巴黎,因他的法文不大好,他老家在苏黎世,说惯了德文。”
  “像童话中的人物。”他说。
  “家明?才不呢,他是私生子,自小寄宿在学校里,家里不知道是谁,每个月寄钱去,等他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