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作者:点绛唇      更新:2023-09-03 10:26      字数:4954
  “老黄说主人避暑去了,去了哪里?”我问。
  “瑞士。”她简单的答。
  我点点头。
  她喝了一口酒,“你的女朋友今夜很漂亮。”
  “是,她刻意打扮过。”我看看在那边的莉莉,“她喜欢打扮。”
  客人已开始吃自助餮,根本不需要主人招呼。热闹的音乐,喧哗的人群,有人在池边跳探戈哈骚。
  “这样漂亮而没有头脑的女孩子,最难服侍。”她说。
  我有点想维护莉莉。“她也并不是真的没脑袋,她只是……”
  “你很爱她?”她忽然温柔的问。
  “相处这么久……”我不知道怎么说:“我想是爱的。”
  “那很好。那好极了。”她说。
  “她就是比较重视物质这一点不好。”我说:“她喜欢你的房子你的车子,好的东西她都不想错过。”
  “女人都如此。”她说:“重要的是,她有你。”
  我的脸胀红了,我没想到她如此客套地恭维我。
  莉莉迎上来,她兴奋的说:“我从来没有到过这么精彩的舞会,蜗牛好吃极了。”
  女主人微笑一下,不知为什么,在她的笑容之后,我老像看到一张断墙败垣的图画,空洞得很。
  后来莉莉一整个星期,都说有关那舞会的话。她不住的问:“白玉琴有没有打电话来?有没有?”
  当然没有。
  我想疏远莉莉,我自问没有条件满足她,反正是要痛苦的,迟不如早。因此晚上我独自到酒吧喝啤酒,不再自动的要求莉莉出来。
  我比较喜欢在办公室附近的一间酒吧,通常下班之后,我便去坐一个小时。
  我遇到白玉琴。
  真没有想到她会到这种平民阶级的地方来,这地方连莉莉都会拒绝出现。
  我上前向她打招呼,她看上去很疲倦,穿件松身T恤,一条白裤子。我认得这条裤子,售价八百多,莉莉曾经想我送一条。
  我叫侍者买一个饮料给她,她例牌在喝拔兰地。
  “女朋友呢?”她问。只有她的眼睛还像黑玉一般,面色更坏了。
  “我没有约她。”我说:“我们……在疏远期间。”
  她说:“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很自然。她呢?她喜欢你什么?”
  我扬扬眉,“我自然?是不是人人都害怕千金小姐,而我待你如常人,买一个拔兰地给你?”
  她笑,“或许是。”
  “你常来这里?”我问:“气氛很好。”
  “是。来享受人生。”她把酒喝尽。
  “出去兜兜风吧。”我温和的说,她心中一定有不高兴的事,“我开了车子来。”
  “坐我的车好吗?”她问。
  “我不介意,我没有自卑,”我笑,“我没有钱,这不是我的错,不过是社会的错。”
  她也仰起头笑。她还是很年轻的,不会比莉莉更大,但是她却这么闷不开怀。我非常介怀她的不开朗,却不注意她有钱与否。
  她有钱,那是她家的事。
  我们到门口,她的“黑豹”已被交通警察关照过了,告票夹在水拨下。
  她让我上车,把引擎发动,车子往郊外驶去。
  她把车加速到一百公里,我不出声。她开车开得很好,并非一般泛泛的飞车手。她驶进浅水湾道。
  “我喜欢这条路。”她说。
  我在听。
  “曲折离奇,你以为前头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在等你,其实不过是一个海滩。”停了一刻,她补一句:“像人生。”
  “你有钱,”我说:“再无聊还可以旅行到桂林去拍照印一本特集,好办。”
  “我不至于如此无聊,我有伦大圣玛丽学院的药剂文凭。”
  “为什么不工作?”
  她把车子停在路边。
  “我辞了职。”
  “为什么?”我问:“薪水比起你的财产太微不足道?”
  她摇头。“健康问题。”她说。
  “什么病?”
  “血癌。”她很平淡的说。
  “什么?”
  她看我一眼,“是有这种病的,并不是为小说中主角才发明的。”
  “恶性?”
  “十分。”她说:“苏黎世最大医院的最后诊断。”
  “可以医治?”
  “把我的余生任医生统治?谢谢。我见过我父亲,躺在手术床上切开缝好,缝好又切开,谢谢。”她笑一笑。
  我不想再问下去。
  “我很害怕。”她抬起头来,“真的。”
  我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拍了两拍。尽在不言中。
  这是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忽然明白她脸上是什么,是死气。
  “进去坐坐吗?”她问。
  我点点头。
  游泳池还如旧。水平稳地漾着,偶尔落下树叶。
  她倒了两杯酒出来,遮”杯给我。
  我说:“至少你应该见见家人。”
  “我没有家人。”她说。
  “朋友?”
  “朋友只是开派对的客人。”
  “你几岁?”
  “廿六。”
  我坐在白藤椅上把酒喝光。
  她好像事不关己,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一样,缓缓地喝着酒。我想在她的脸上寻蛛丝马迹,但是基么也看不出来,她脸上有种雕刻过的平静。
  她说:“人可以做的不过是好好的爱几场。”她微笑,“但是太多人不知道身边有些什么。人的心理: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当今天变成明天,昨天又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我温柔的问:“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
  “我已做妥一切,”她微微笑,“我静静地在等待。”
  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我忽然觉得自己幸运,我不知道我还有多少日子。无知永远是最幸运的。
  她笑,“人类对于无知最恐惧,你知道。也许到了那一边,我会很庆幸我可以早日离开这一边。”
  我低下头。
  “爱你的女朋友。”她说。
  “我会尽力。”我说:“也许你应该知道,她一直觉得与我在一起是一种委曲。”
  “事非成败转成空。”她推推我,笑。“什么叫委曲什么不?”
  “疲倦吗?”我问。
  “还好。”
  我轻轻把她拥在怀里,“只一分钟,就放开你。”
  她轻笑,“你可怜我?”
  我叹口气,“我可怜我自己,如果你没有白血病,我是否还敢拥抱你。”
  “谢谢你,杰。”她说:“杰,听着,有空常来这里,泳池永远是你们的。”
  “谢谢。”我说:“你也听着,你还有时间,真的”
  “杰。”她把手指放在我嘴上,“够了。”
  “我明天下班来看你。”
  “明天。”她点点“头。
  “你休息吧,看你,面色真是坏。”我说:“明天来看你。”
  我由她的司机把我送到市区。
  决定第二天去陪她。
  近中午的时候,刚打算去吃饭,接到一个电话,女秘书接进来,说是有要事。
  “哪一位?”我问。
  “老黄。”那边气急败坏。
  “老黄?”我问:“哪一位老黄?”
  “唉,你与莉莉来过我这里游泳的老黄呀。”
  “呵,老黄。”他找我有什么事?
  “你知道咱们家小姐?”
  “知道。”我有点紧张。她找我?
  “昨夜小姐吩咐我打电话给你。”他说:“小姐说你如果要与朋友去游泳,随时欢迎。但是──”
  “什么事?”
  “今早佣人叫她用早餐,她已经没言语了,救伤车来到,她已经死了。”
  我出乎意料的平静,“在房中?”
  “是的,这里乱了很久,直到现在才想起给你电话。”老黄说:“你可知道小姐为什么要服毒?”
  “她有亲人吗?”
  “有自然是有的。”她说:“前天她提早发我们薪水……管家已经通知律师了。”
  我放下电话。
  第二天报纸登出来,莉莉拿着新闻,目瞪口呆,她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我是相信的。
  我甚至相信她早在瑞士已死了。灵魂仆仆的万里归来,出现她长大的城中,来探望故居。
  我与莉莉终于分手,我并没有听白的话,尽我的力量,努力地恋爱几次,莉莉不是恋爱的对象,她只是享乐的好对象。她终于到东华企业去做事,半年之后,人家说她身上被银狐长大衣招摇过市。
  假日我还开车进浅水湾道。
  老黄并没有把泳池开放。整间屋子空置着,只余几个女佣看管。老黄开铁闸门让我把车子开进去,我常常看到车夫在为那辆开蓬“黑豹”打腊。
  车夫对我说:“全城只有一辆,时价十五万。”惋惜的口气。
  老黄眼睛红红的,他说:“小姐不喜欢我拿泳池开放,小姐不喜欢,我就不做。”
  他是一个不坏的人。
  而我知道什么呢?我知道她的名字叫白玉琴,她富有而美丽,而我在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病入膏肓。
  像这样的故事是有的吧。那一刹那的记忆长存。莉莉会淡出,她不会。
  丹薇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丹薇最近非常的不开心。刚从学校里出来的人都这样,有非常多看不惯的事,天天下午来了我这里牢骚大发,一边喝最好的威士忌,一边骂。
  昨天丹薇说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说从来没把她的父母看清楚过,直到最近,昨日她母亲坐在她对面吃饭,挑着鱼骨来啜着,那种“嘘嘘”的声音,丹薇说隔一幢屋子都听得见,丹薇震惊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亲用手拿着鱼骨张口大嚼,全神贯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诉我,“我不认识她,为什么要这种吃法?又不是说穷得要吃骨头!”她脸上非常的不置信与害怕,像是受了什么刺激。
  我沉默一会儿,告诉她中国人吃东西都是这样子。丹薇不该到英国去读那么多年的书,英国人是最注重这种礼仪的,甚至连当众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国也还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乐,也就罢了。
  丹薇说:“不是的!中国人吃东西也不是那样的,他们老了,真是老了。我父亲也是那样,我跟他说,有一本书禁掉了,他没听清楚,瞎七搭八说:‘广告登在哪里?去买吧。’我觉得要炸开来,我整天在家说话,原来是说给自己听的,谁也没理我。”
  我说她的要求过高。
  她吼叫起来,吓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学太久了会变成这样。成天在学校里进进出出,见着志同道合的同学,一大班人都为一个相同的目标努力,没有生气的机会。人上学久了会变成丹薇这样。
  有一天丹薇说:“我不能忍受这种气温,早上一起床就是个大太阳,把脸上的皱纹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说:“你为什么要回来?你为什么不设法留在英国?英国比较适合你,你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点酒,然后躺在我的床上睡一个懒觉。丹薇是个最有潜力的酒鬼。她喜欢我的屋子,因为我这里够凉够暗有自由。所谓自由,并不是说可以开疯狂性舞会那种自由,而是一种一投手举足的自由。电话铃响了,找的必然是我,决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咙叫。我不喜欢与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电话到我家,说了半小时的话,母亲问:“什么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来。我也想像丹薇那样尖叫。男?女?什么人?乌搅些什么?不过是一个电话,三十岁的女儿打一个电话还这么多乌搅,要管为什么不管比较有意义的事。
  但是与他们说话是没有用的。对他们来说,生命是一天又一天的例行公事,甚至连生孩子也是公事,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再也引不起兴奋、快乐、悲哀。他们唯一的享受是事事轨一脚──“男?女?谁?什么人?”世界已远离他们,他们还自以为是主人,把权力伸展到儿女头上,他们就是这样子。搬出来往可以把感情维持久一点。
  我不知道别人对父母的看法如何,我与丹薇非常的有同感,丹薇还在那里努力,我早已放弃了。我们的问题是交通的失败。
  我说:“你可以结婚。”
  丹薇说:“对的。”
  我知道丹薇的感情生活,在她十七岁的那年,有个男人送她一本“莲的联想”,从那刻开始,她长大了,她忘了那男人的嘴脸,那不过是很暂短的事,拉拉手,春电影,但是那本“莲的联想”到现在还好好的在书架上。丹薇说:“这种人也许一打打的买着诗册,送给十六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