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2 节
作者:
孤悟 更新:2023-08-17 14:10 字数:4988
此时,举国都在传,怀珺皇子是个出尘脱俗的清冷人物……
父皇知他无意于江山社稷,反倒对他最是放心,临死时便悄悄托付了监国的遗诏给他,以防昏君误国,更深的意思,也是给他留了一张保命符,希望紧要关头能救他一命……
两层意思,他自是悟得透彻,就让人将东西送回封地,而自己则留在京城,好让刚登上皇位的兄长放心,也免却了封地臣子百姓的许多麻烦。
只是在皇城中晃荡得久了,他开始喜欢出去,尤其喜欢西松观。
那一日,他早早的出城,想去山上看日出,奈何上去以后,山上大雾经久不散,他只好原路下山,却没想会遇到人,起初他以为是观中的道士,再下了两步台阶,却从雾中的轮廓里辨出那是女子身形,那姑娘站在路边,明明一动不动,可她微微仰着的头,却让人觉得莫名伤情……
他怕贸然出现会惊扰了人家,便从山路边捡了个石子,丢了下去,果然,那人听到声音转过头来,他这才继续往下走,她湿漉漉的眉毛尚轻轻地蹙着,可眼神里却沉静得很,就好像放置了一夜的茶水。
茶水放置一夜,确是沉静有余,且颜色深浓,可即便如此,也掩不住下面的茶叶影子……
明明年纪不大,怎么会哀凉至斯?擦身而过后,他还在心里想。
过了几日,在御书房里,因为镇国将军当面提出,皇上便让他去将军府看看,却不想宣骆领回来的妹妹竟是那日在山上偶遇的人。
不过她换了身装扮,一身女子戎装打扮,漂亮又爽利且贵气逼人,她对着众人浅笑,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气派,就算长公主在场,只怕也比不过她,她转身时看到自己,那眼睛里的诧异不是装出来的,看来当初确是偶遇了……
后来,他就听闻,宣骆对这个妹妹极尽疼爱,带着她将京城玩了个遍,可镇国将军做事却是极有分寸的,从未带她去王公士族的聚会,想来是并不希望她接触京中的王孙公子。
后来,他去游湖,恰巧看到宣家的船也在湖上,只是并无下人伺候,兄妹二人在船上烹茶下棋,怡然得乐,那是种自然流露的亲近。
待他上去后,她却言语很少,可是在给华英郡主倒茶时的那点小心思,他还是看出来了,这人小心眼。不想小心眼的还在后头,英华郡主说她将热水倒进湖里也不怕烫着了鱼虾,她平平淡淡一句“若不是上次在府里看到郡主也是吃鱼的……”,就把那华纤凌接下来的话给堵了回去,真的是很小心眼啊……
过了几日,他又去西松观,却不想着了道,更不想被她撞见,这也太巧了些,他便没有说什么,让她救人。其实他当初不过是为了探探到底是不是宣家人做的,若是,她自然不会有危险;若不是,她既见着了,只怕对方也不会放过她……
可她的言语行径却大大出乎意料,好似是对他熟识已久似的,这难免让人生疑,若不对自己的情况所知甚详,怎会这样呢?可是当看着她中毒倒下去前那声嘶力竭的一喊——“哥哥”,他忽然觉得自己这样疑神疑鬼,有些……可笑。尤其是看到宣骆对她的态度,还有她被掐痛后那呜呜咽咽的委屈抱怨……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多虑了。
可也就是此事后,他忽然很想试着了解一下宣将军的这个妹妹,于是便跟着住在西松观里,不时陪她下盘棋,相处的时间久了,他探得的情况也跟着多了。
他终于知道这人看似对什么都有些兴趣,包括对自己,可实际上,她对什么都冷淡得很,其实,那也并非全是淡漠,只是从未让人走进她的眼神里,更遑论是停留了,可偶尔又十分的兴致盎然,是真叫人弄不懂了……
直到那日在阳春园里看戏,他坐在她后面,终于明白了,她看身边所有人,就如同看台上的戏子,即便是看得津津有味,那也不过是一种局外人赏玩的乐趣罢了,她不过是台下兴趣勃勃的冷眼旁观者……
怀珺认为这就是自己和她的不同,他想离开这世上的纷纷扰扰,而她却从未在其中……
再到后来,她喝了酒,笑嘻嘻地讲起那些他不认识的人,不知道的事情,然后哭着问:“怀珺,你娶我好不好?这样……我就不只会……后悔了……”
他一直觉得这人活在她划定的圈子里,实在没想到自己竟能真的影响到她,便点了头,说:“好。”
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他自己也不清楚,最起初,不过是因为无欲无求地生活了许多年,太无趣又太无聊,所以才多多注意了她一下,却没想到最先卷进来的就是自己……
古语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说到底,他不过一个俗人,又哪里能免得了俗,等他终于看清了,又怕将人给吓跑了,于是便想着每日只比前一天对她好一点,只一点……
却不想出了那样的事……
她躺在他怀里,却一点都不难过:“知道你为了我可以做很多事,可是我不愿意啊,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你为了……是真不忍心,所以,就只能狠心些……”
“人说时日久了,难免会‘相看两生厌’的,如此,待我去了,你便只会记得我的好,你看,我这个人总是为自己打算。”
最后她说:“若可能,真想与你再去一次西松观,看看山上的月亮……”
那时,她的眼神已有些空落了,可他知道这话是真的,真心的。
而所谓“真心话”,不过是恰巧能刺到你的心窝上,于是,他那一颗心便被这寥寥几句言语,给刺了个千疮百孔,宛如陈年旧屋里的篮子,只剩下几根竹篾,勉强撑起一个模糊的轮廓架子,却空落落的,什么也兜不住了,连同之前掩藏的心事,零零碎碎,散了一地……
等一切尘埃落定,他将她的棺木移到了西松观外的山上,然后在旁边搭了个小屋,早上起来就站在篱笆东墙外看日出,傍晚则面朝西坐在碑前看日落,入夜以后就坐在院子里等着月亮出来……
活着对他来说,不过是白日与夜晚的转换罢了,其实,这样的日子很好,他这次是真的,对这个尘世再没有欲求,和希冀……
可是清光饱满的夜晚,在冰凉的梦里,她却乘风归来,说:“怀珺,我来了,因为忍不住了,所以过来看看你……”
“定是因为先前一直将运气攒着,不然怎会遇到如此好的夫君呢?”
她说:“你要好好地活着,因为你若不在了,谁来想我记挂我呢?那我今生来到此世……还有什么意义……”
明明是在梦里,可他却知道她定是流泪了,因为这话太过绝望,他又想起第一次见面时,那驱之不散的悲凉,不同的是,这一次是为了自己……
他本以为是美梦一场,却不想醒来后,竟真的摸到了那“定情信物”,想起她临走那句没说完的话,“若你……还记得……”
他捏着那粒朱砂,想了许久,终于明白,她要说的是:“若你来生还记得我,……”
罢了,罢了……
好歹她救过自己两次,还在此世赔上了性命,他怀珺乃是长情的人,长情,能多长呢……
作者有话要说:
很早之前看过一首诗,当时很有感触:
情到浓时起致辞,
可能长作玉交枝。
除非死后当分散,
不遣生前有别离。
下一章就是结局了,结局应该很短,今天或者明天会更出来!
关于陶天的番外,我还没想好,主要是也怕写不好这个抖S的故事,所以,大家不要抱太大希望……
另,今天是某冈的生日,虽然不好意思,可还是厚脸皮地在这里说了,能要祝福求包养么~?(捂脸)
正文 第104章 后来(结局)
陶晴抬头看着陶天;两眼发直;半天也没等到他开口解释什么,终于相信怀珺的事情是真的;她转身,一步一步地朝沙发走回去,木讷讷地盯着玻璃茶几,半天才说:“哥哥,我不饿,你自己去吃饭吧。”
陶天转身去厨房冲了杯蜂蜜水,然后扶着她坐下,看她两手握着玻璃杯将水喝下去;又拿了两盒抽纸放在她手上;尽着她一张接一张的抽。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养成的习惯,陶晴喜欢将盒子里的纸抽出来,左手一张,右手一张,尤其是六神无主的时候。
等地上白花花一大片的时候,陶天终于开口说话:“你上次跑来问我为什么宁阔、季泽和黎牧为什么都带着朱砂痣,为什么能认出你来,若我说其实他早就认识你呢?”
陶晴终于将目光从一大堆纸上转向了身旁的人,只是呆呆地看着他,等他的下文。
看来理智还在,陶天轻轻缓了口气才说:“你也知道吧?最后这次任务距离现在的时最遥远,若是从时间上来说,怀珺反而是最早遇见你的那个人……也就是一切故事的开始……这么说你明白吧?”
陶晴机械般的点点头,一字一句地说:“可是他死了,他竟然死了呢……”
果然还是没有听进去,陶天抬手拍了拍她的脸,“有些事情我也不信,可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他带着你留下的那粒朱砂死去,然后一世又一世的……只是人怎么可能记得上辈子的事呢,所以他成亲生子……可是即便没有了记忆,那种熟悉感还是在的,只要对的人出现,她一句话便能唤醒所有的感觉,然后……不知不觉间被吸引……”
她这次终于跟上了思路,盯着他问:“你说什么?”
陶天难得耐心地又解释了一通。
陶晴终于将事情弄明白了,原来,他竟这样长情,长情了许多世,一世又一世地等着,多数时候不过一场空,少数的几次相遇,放在漫漫人生中,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可即便这样,他还是……
许久以前,网上流行一句话,“我曾那么喜欢你,想起来就心酸”,那如今呢,“原来你这么喜欢我,并因此而寂寞,想起来就为你心酸”……
“哥哥……”她将目光转向陶天,撇撇嘴,抽抽鼻子,将眼眶子里的泪水又压回去,“我想去找他,你知道他在哪里对不对?”
“不知道,不骗你。”陶天开始将地上一张一张的白纸收起来,过了半天才道:“不过,你现在还是不要出任务了,去档案科那边吧,帮忙记录下档案,说不定会有什么消息。”
“若我得了消息,哥哥会帮我么?”
“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所以多了也不能允诺你。”陶天抬起头来,难得正经地道:“最多就是让你远远看他一眼。”
————————————结局之恶搞———————————
豆大的雨珠子落在湖面上,竟砸起了一朵朵的小水花,陶晴一身白衣立在断桥之上,手里撑着一把三十二伞骨的红色油桐伞,眉梢眼角都是浅笑,幽幽地问:“请问公子尊姓?”
那人一身布衣,长身玉立,一颗红痣有半边埋在衣领下,他说话也十分斯文儒雅:“在下姓希,名宣赞,字汉文,多谢姑娘。”
陶晴将手中的红油伞又往外伸出三寸,将他完全遮住,这才道:“我姓白,闺名素贞,不是本地人。”
一双身影渐渐走远,又没入磅礴的水汽……
附身成功的陶天才追了上来,他这次附身的对象却是个好样的,叫裴文德,乃是高官家的公子哥,只是这孩子明日却要替皇子出家了,据说被赐名“法海”,可怜他陶天的一世英明啊……
不过如今他也顾不得这些了,叹口气,仰天悲切:“妖孽,你又要跑到哪里去?”
(注,关于白蛇传说,最开始的男主确实叫希宣赞,后来被叫成奚宣,再后来是许宣,最后才是许仙……)
————————————我才是正宗的结局———————————
陶晴在档案科里呆了三年零九个月二十二天,没有放假没有周末没有丝毫的倦怠,将所有记录在卷的东西翻了七次,却仍是没能找到一丝苗头,也许,经过那么多世,他终于倦了,或者是忘了,于是丢下朱砂,抛却那些个前尘往事……
她将自己的东西收拾好,这才下班,直奔陶天的住处。
陶天打开门,看了他一眼,有伸手照着她脸上捏了两把,皱着眉说:“现在已经不流行骨感美了,妹妹。”
陶晴将包甩在地上,然后整个人摊在沙发上,将脸埋在蓬松的抱枕里,说:“哥哥,我不想上班了,想出去转转。”
陶天双手抱胸,居高临下地问:“也是,这三年多你都没机会出去消费,应该攒了不少钱,想去哪儿啊?”
“想去冰岛,不过也可能是加拿大,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