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节
作者:
痛罚 更新:2021-02-17 20:05 字数:5195
这一切如此清晰,简直像回忆一般。
抽去铰链,拉开小门,把女人拖进去,捆好。他转身正要离开,又突然停了下来。他走到一处回过身就能清楚地看到卡罗拉的地方,就像昨天早上望着那个被他埋在铁轨边的男人一样,静静地望着她。
他把塔米琼·柯法丝绑在房间中央的水管上,也是为了能清楚地看到她。
但为什么?莱姆搞不懂。他为什么要看?为了确定被害人不会挣脱逃跑?为了检查他有没有在现场遗落下什么东西?还是……
他猛地睁开眼睛,823号嫌疑犯那幽灵般的幻影在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莎克丝!还记得柯法丝的现场吗?在你发现手套痕迹的时候?”
“当然。”
“你说他在看着她,所以才会把她铐在开阔的地方,但你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现在,我领会了,他之所以要观看被害人,是因为他必须这么做。”
因为这是他的本性。
“你在说什么?”
“快来!”
莱姆含住控制管吸了两口气,让“风暴箭”转了个方向,然后又用力吹了一下,轮椅就开始向前移动了。
他把轮椅开上人行道,用力吸了一下控制管,把轮椅停住,然后眯起眼睛四下张望。“既然他想观看被害人,我打赌他也一定想观看教堂里的这些信徒,从一个他自认为安全的地方,事后无须费力清除痕迹。”
他的目光穿过街道,停在整个街区惟一最佳的观察点:教堂正对面一家餐馆的露天阳台。
“就在那边!莎克丝,快去,把那里的东西都带回来。”
莎克丝点点头,把一匣新弹夹装进葛拉克手枪,抓起一把证物袋、一对铅笔和吸尘器。莱姆看着她跑过街道,沿着阶梯一路仔细地检查上去。“他到过这里,”她大喊:“这里有手套痕迹,还有鞋印——磨损的部位和我们以前发现的一样。”
太好了!莱姆心想。呵,这种感觉真的很爽。温暖的阳光、空气、围观者,还有令人无比兴奋的追逐。
只要你移动,他们就逮不到你。
好吧,如果我们动得更快,也许就能逮得到你。
莱姆无意间瞥了一眼围观的群众,发现有不少人正在看着他,但有更多人,看的是艾米莉亚·莎克丝。
她花了十五分钟的时间搜索现场,当她回来时,手里提着一个小证物袋。
“你找到什么了,莎克丝?他的驾驶执照?他的出生证明?”
“金子,”她说,带着微笑。“我找到了一些金子。”
第四部 变成骨头变成骨头(5)
31
“来吧,伙计们,”莱姆叫道:“我们这次动作要加快了,要赶在他还没把那个小女孩带到下一个现场之前。快点,快点!”
汤玛士用一种平移搬运的方法把莱姆从风暴箭轮椅送回床上。他先让莱姆暂时平躺到一块滑板上,再小心翼翼地把他移送到克林尼顿大床上。莎克丝看着那辆轮椅被收进莱姆卧室的一间壁橱——就是上次莱姆让她放CD时,匆匆阻止她打开的那一间。
莱姆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因为刚才的搬动,呼吸变得十分粗重。
“这一次他留下的线索没有了,”他提醒在场的人:“我们无法判断下一个现场在哪里,所以,我们只好找最大的目标了——他藏身的老巢。”
“你认为我们能找到吗?”莎克丝问。
难道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吗?莱姆心想,但没有说出口。
班克斯匆匆忙忙地跑上楼梯,他还没在房间里站稳,莱姆就急急地问道:“他们怎么说?告诉我,快告诉我。”
莱姆知道莎克丝找到的那一小点金子,想要库柏以现有的这些临时拼凑的设备辨别出它的成分,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于是他当时就派班克斯把证物送到联邦调查局的物证反应小组办公室,请他们协助分析。
“他们说半个小时以后给我们答复。”班克斯说。
“半小时?”莱姆不满地嘟囔道:“难道他们就不能把它放在最优先的位置吗?”
“他们已经排在最前面了。戴瑞亲自在那里督阵。你真应该看看他的样子。他命令所有其他的案子都往后靠,还说如果冶金报告不能以最快速度送到你手上,他就要他们好看。你能想象那幅画面,他简直把他们压榨得……你自己想象吧。”
“莱姆,”莎克丝说:“冈兹女士还说了一些情况,也许很重要。嫌疑犯对她说,他可以放她们走,只要她同意让他削她的脚。”
“削脚?”
“把皮肤刮下来。”
“剥皮。”莱姆纠正她。
“哦。但不知为什么,他后来却没这么做。她说,到最后,看上去倒像是他自己迟迟下不了手。”
“就像第一个犯罪现场——那个被埋在铁轨旁的男人。”塞利托说。
“有意思……”莱姆沉吟着说:“我原以为他剥去被害人手指上的皮肤,是为了吓阻想偷戒指的人,但现在看来未必如此了。看看他的所作所为:割下出租车司机的指头,带在身边到处跑;割伤那个德国姑娘的手臂和腿;偷窃了好多人骨和蛇骨;在折断埃弗瑞特的手指时放到耳边听……这和他看待被害人的方式有关。涉及的领域是……”
“解剖学?”
“完全正确,莎克丝。”
“除了这名叫冈兹的女人。”塞利托说。
“我的疑问是,”莱姆说:“他可以剥下她的皮,然后把她活着还给我们,但他却因为某种原因放弃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塞利托说:“她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吗?不可能因为她是女人。或许因为她是从外地来的?但那个德国姑娘也一样。”
“也许他不想在她的女儿面前伤害她。”班克斯说。
“不至于,”莱姆微微一笑,说:“他可不会有恻隐之心。”
莎克丝突然说:“可是她确实有一点和别人不同——她是个母亲。”
莱姆想了想。“这点有可能。母亲和女儿,虽然还不足以构成放她们离开的理由,但他有可能因为这个才没有折磨她。把这点记下来,汤玛士,加上一个问号。”接着他又问莎克丝:“她有没有描述嫌疑犯的外貌?”
莎克丝翻翻笔记本。
“还是和以前一样。”她念道:“滑雪头套、瘦小身材、黑色手套,他……”
“黑色手套?”莱姆看向墙上的便览表。“不是红色的吗?”
“她说是黑色的。我问过她,但她十分肯定。”
“以前也发现过黑色的皮革残片,是不是,梅尔?也许全都来自手套。如果真是这样,那红色的皮革又是从哪里来的?”
库柏耸耸肩。“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找到过两块这种东西,所以应该是他随身的物品。”
莱姆翻来覆去地查看证物袋。“我们还有什么其他发现?”
“还有在教堂小巷里和侧门口吸起来的碎屑。”莎克丝把吸尘器里的东西拍落在一张白报纸上。库柏走过来,用放大镜仔细查看。“一堆废物。”他说:“大部分是土壤。有一点点矿物,云母片岩和长石。”
都是这座城市里随处可见的东西。
“还有呢?”
“还有一点腐化分解的树叶。就这么多,没别的了。”
“冈兹穿的衣服上有什么?”
库柏和莎克丝又打开一张白报纸,检视从衣服上刷下来的碎屑。
“大部分还是土壤,还有几块石头样的颗粒。”
“他把她关在他老巢的什么地方?准确位置?”
“地下室的地上。据她说是土地。”
“太好了!”莱姆叫了一声,吩咐库柏:“用火烧烧看。”
库柏取了一些样本放入气相色谱分析仪中。他们耐着性子等待结果出来。终于,电脑屏幕闪动了几下,显现出月牙状的格子图案。
“好了,林肯。很有趣,丹宁的含量很高,还有……”
“碳酸钠?”
“没这么神吧?”库柏笑了。“你怎么知道?”
“18、19世纪的人把这种东西用在制革业上。丹宁酸用于保护兽皮,而碱用于修补。这么说,他的老巢应该在以前的制革厂区附近。”
莱姆笑了起来,掩饰不住自己的得意。他心想:你听到脚步声了吗,823号?我们已经到你背后了。
他把目光落在伦道尔测绘的地图上。“制革的气味很难闻,没有人愿与他们为邻,因此被政府部门限制得很严。我知道在下东区有一些制革厂旧址,还有在西格林威治村——当年它真的是个村落,紧挨着城区边缘。在50年代,远一点的西区也有制革厂,就离我们找到那个德国女孩的牲畜场不远。对了,20世纪初的哈莱姆区也有制革厂。”
莱姆瞥了瞥杂货店清单——上面列着卖出牛小腿骨的夏普瑞超市的位置。“切尔西可以排除,那里没有制革厂;哈莱姆也不可能,那里没有夏普瑞超市。所以,他的老巢应该在西村、下东区或中城西区——又是地狱厨房,他似乎很喜欢这个地方。”
可是,这片地区的范围足有十平方英里,莱姆心里明白得很。他在从事刑事鉴证工作的第一天就已懂得,曼哈顿远比北森林更容易躲藏。
“我们继续往下看。卡罗拉衣服上的石头是什么成分?”
库柏俯身在显微镜上。“好了,找到了。”
“传给我看,梅尔。”
莱姆的电脑屏幕亮了,显示出一些碎石和晶体,看上去就像一颗颗璀璨的小行星。莱姆仔细观察这些颗粒。
“转动一下方向。”莱姆要求。屏幕上有三种物质紧紧地靠在一起。
“最左边的是大理石,粉红色,”库柏说:“和我们以前找到的一样。至于夹在中间的那层物质,是……”
“是灰泥,另外一种是褐砂石。”莱姆大声宣布。“这是联邦时期风格的建筑,就像1812年兴建的市府大会堂。只有建筑物的正面使用大理石,其他部分则用褐砂石,这样做是为了省钱。的确,他们只有这么做,原本用做购买大理石的钱才能挪出来,流进承办者的腰包。好了,我们还有什么东西?火场的灰烬。让我们找出引发这场大火的元凶。”
库柏用气相色谱分析仪分析灰烬的样本。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上的曲线图。
新近精炼的汽油都掺有制造厂家加进去的染剂和添加剂,只要嫌疑犯购买汽油的加油站没有把不同批的汽油混在一起,就能藉此追溯到单一的来源。库柏宣布,灰烬中的汽油成分与“汽油市场”下属加油站出售的汽油完全吻合。
班克斯马上抓起工商企业名录查阅。“曼哈顿有六座这家公司的加油站,三座在下城,一座在第六大街休斯顿路口,一座在德兰喜,东503号。还有一座在十九街与十八街之间。”
“十九大街太偏北了,”莱姆说,眼睛盯着一览表。“东区或西区,到底是哪一座?”
百货超市,汽油……
一个瘦长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房门口。
“我还能参加这场聚会吗?”弗雷德·戴瑞问。
“那要看……”莱姆回答:“你有没有带礼物来?”
“喔,我这份礼物可不轻。”戴瑞说着,挥了挥手中饰有FBI碟形徽章的档案夹。
“戴瑞,你又没有敲门吧?”塞利托问。
“我没有这个习惯,你是知道的。”
“快进来,”莱姆说:“你带来了什么好东西?”
“还说不大准,搞不清楚和那家伙有多大关系。不过,谁知道呢?”
戴瑞读了一会儿分析报告的内容,然后说:“我们请物证反应小组的汤尼·法考尔——他让我向你问候,林肯——分析了你们找到的那个证物,结果显示是一小片金箔,可能有六十到八十年的历史。他在金箔上发现了少许的植物细胞纤维,因此,他认为这是从一本书上掉下来的。”
“当然!这是书页边缘的金色涂料。”
“他还发现上面有一点点油墨的痕迹。他说,请允许我直接引述他的原话:‘这和纽约市立图书馆用来盖在每本书末页的油戳并没有什么矛盾。’他说话很有趣吧?”
“是图书馆藏书。”莱姆会意地说。
艾米莉亚·莎克丝加上一句:“一本红色皮革封面的图书馆藏书。”
莱姆看看她。“没错!”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