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冬恋      更新:2023-06-15 15:17      字数:5074
  袅说母芯酢?br />
  “明明是你的亲笔签名,怎么不算?”齐歌斜靠着书桌,好笑地看着我,如同看一只被耍弄的猴子。
  我声嘶力竭地喊:“是你拿着我的手写的,不是我自愿的。妈的,你,你强奸民意!”
  齐歌哈哈大笑起来,指着我说:“强奸民意?亏你想得出来。我连你的人都奸了,还怕奸你的意吗?”
  我的脸霎时变了颜色,一步步后退着跌坐在违规上,嘴唇颤抖着说不出话来。
  齐歌看出我真的生气了,蹲在我膝前慌乱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说错话,我……”
  不等他把话说完,我下狠劲踢了他一脚,从齿缝间迸着字说:“混蛋!看你敢再奸我!”
  齐歌双手捂着裤裆侧躺在地上,身体缩成一团,眉尖突突地跳着,额上渐渐沁出了汗珠。我有些害怕,想去扶他,他却挣扎着坐起来。我以为他要打我,暗自握紧了拳头准备应战。他眼神凌利地射向我,看穿了我的想法,苦笑着说:“你放心,我发过誓,决不会再伤你一根手指。”
  我喉咙一哽,扭头不再看他。他不会懂,他无意间说的一句话,做的某件事,比他真的动手伤我更有杀伤力。我冷笑着走进卧室,钻进被子里。
  在我朦朦胧胧快睡着时,齐歌一把掀开了我身上的被子,压在了我身上。他疯了似地使劲吻我,双手在我身上摸索着撕扯我的衣服,我拳打脚踢地推挡着他。一番肉搏战之后,他的身体伏在我身上压制着我,使我不能动弹。我们就像两个叠在一起的十字架,在床上僵持着。这让我想到“献祭”一词。
  齐歌俯视着我喘着粗气说:“死小子!你下脚那么狠,总得让我检验一下是不是被你踢坏了吧?要是不能用怎么办?”
  我黑着脸答道:“你别把老子惹急了,小心我翻脸不认人!”
  齐歌颓然放开我,重重地翻身,背对着我低声咒骂着:“小心眼儿!真他妈小心眼儿!”
  我咬着嘴唇不吭声。我知道我小心眼儿,可是,有些事,我真的大方不起来
  牧神的午后 正文 第10章
  章节字数:5693 更新时间:07…09…18 16:04
  “玩儿的就是心跳……”
  可是,玩过了,心也跳过了,真的能什么都抛下什么都不在乎吗?
  闭着眼睛做的梦,常常淡忘了。
  但睁着眼睛做的梦,却永远紧攫住我的心。
  也许,只有呼吸停止的时候,
  梦才会真正的完结。
  学校擅自扣除的那部分演出费补发下来没多久,到了十一月。2000年11月23日,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子,却使我和齐歌的法国之旅成为泡影。
  那天上午,第一节课是公共课艺术概论。课堂秩序特别不好,阶梯教室的各个角落都传来窸窸窣窣翻报纸的声音和嘁嘁嚓嚓压低嗓门的说话声。
  “怎么了,又要闹学潮?”齐歌一脸诧异地问孙琛。
  孙琛递给他一张揉得皱巴巴的《北京晨报》,小声说:“瞧瞧,真他妈龌龊。”
  我瞄了一眼标题,“2000年11月22日晚,歌手毛宁在北京同性恋聚集地──某某公园被扎伤”。原来,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
  开始,我对那件事没有任何反应,我不知道毛宁是谁,他是不是同性恋也与我无关。但我的同学对毛宁遇刺事件的反应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虽然他们大多和我一样不了解流行音乐。在媒体的强烈攻势下,毛宁遇刺事件很快成为整个社会的话题。随后,“毛宁的同性情人小玉自杀获救”,“露点照曝光”,“公安人员答记者问”,“同性恋聚集地──某某公园探秘”等无数后续报道铺天盖地的袭来,大街小巷到处都充斥着各种对毛宁、对同性恋的侮辱与谩骂。“恶心,无耻,下流”成为人们口中同性恋一词的定语……
  “毛宁事件”使我和齐歌不得不再次面对那三个字,虽然我们都刻意回避,但自那节西方音乐史课之后,我们在心里不得不开始正视我们之间“友谊”的性质──一对好朋友绝对不会把纯洁的友谊发展到床第间的。
  齐歌开始有意地疏远我,不再去我家,不再和我一起去琴房,公共课也不再和我坐在一起。不久,他开始与骆格格出双入对。
  “齐歌这小子够有手腕的,一场圣诞音乐会就把咱管弦系的公主诱到手了。”孙琛边擦拭他心爱的大提琴边忿忿不平,“多少人穷追猛打两三年,都被拒之门外。”
  骆格格的美丽与优雅当之无愧“公主”的称号。大概因为多年演奏竖琴,她举手投足间都带有一种迷人的古典魅力,再加上天然的美貌,使她成为我们管弦系乃至全院色狼的追逐目标。没想到她拒绝了所有的追求者,如今却在齐歌面前低下了高傲的头。
  “不知道吧,公主早就对齐歌有意,就等齐家少爷开口呢。”孙琛一副“百事通”的模样。
  我想起第一次全系合练时骆格格的眼神,还有国庆音乐会的种种……
  复调合堂大课,齐歌和骆格格并排坐在角落里,齐歌侧着头和骆格格耳语,公主抿嘴轻笑,齐歌也笑了……
  我感到胸口有些发闷,调转视线轻声骂了一句:“真他妈没劲!”
  “听课是没劲,谈情多有劲啊!”孙琛用胳膊肘杵我的手臂,冲着齐歌的方向努嘴,“齐歌这小子,真他XX的重色轻友,有异性没人性!有了公主就不理咱哥们儿了。”
  “格格是公主,齐歌就是咱管弦系的王子。王子哪有闲心搭理老百姓?”马潇潇开玩笑地说。
  “他不是王子,他是牧神。”我轻声嘟囔。
  “你说什么?”马潇潇侧过脸问我。
  “别烦人了。听课!”我假装听讲,目不斜视地看着教授翕动的嘴唇,脑子里却乱哄哄的,什么也听不进去。
  老师刚宣布下课,我第一个窜出教室,逃一般冲出了校门钻进地铁。拉着吊环闭着眼站在车厢里,我感到胸口仿佛有针在扎,那种一疼就急切想回家的念头又出现了,觉得地铁好象在和我做对一样开得奇慢无比。其实从复兴门到军士博物馆只有三站地,我在车上呆了总共不过十几分钟。
  走出地铁,我听到出口的通道里传来一阵低沉喑哑的歌声:“玩儿的就是心跳……”
  我鄙夷地皱眉。这句话最近在北京很流行,标榜着一种寻求刺激不计后果的新时尚。可是,玩过了,心也跳过了,真的能什么都抛下什么都不在乎吗?
  我冷笑着穿过通道,走近那个弹唱的年轻人。他垂着头,凌乱的半长发遮住了大半张脸,地上打开的吉他盒里零星散落着几枚硬币和数张角票。他的音质不是很好,但拨弄琴弦的手却灵活而娴熟,吉他声如行云流水,顺畅灵动,我不禁多看了几眼他拨弦的手指。
  曲停,他撩开头发和我对视,我有些尴尬的掏出钱包,抽出一张纸币看也没看就塞进他的手里。我无法象施舍一样把钱放在地上的琴盒里。
  “这可是一张百元大钞!”他夸张地强调“大钞”两个字,握住我拿钱的手往上抬了抬,象是在看我的手又象是在看人民币。
  “嫌多?”我冷笑。
  他用另一只手弹了那张纸一下,放开我说:“不如你请我吃一顿吧,找零我收下。”
  我想扭头就走,又迟疑了。也许这是他维持尊严的一种方式?
  “好吧!要是超出一百块你补上。”
  “没问题!”他快乐地蹲下收拾东西。
  我们坐在军事博物馆对面一家名叫馥春洲的餐厅里,他点了几个菜,吃得狼吞虎咽。我没什么味口,转着手里的茶杯看着他。
  桌上的饭菜下去大半,我翻着菜单问他:“再加几个菜吧?”
  “唔用,唔用。”他嚼着食物含糊不清的摇头。
  “还没超过一百块呢!”我提醒他。
  “真的不用,我吃饱了。”他放下碗筷不好意思地笑。
  我招手让服务员结帐,把找回的二十七元零头交给他。
  “喂!能交个朋友吗?”他披着军大衣从餐厅里追出来。
  “有这个必要吗?”我冷冷地反问。
  他站住了:“我知道你们看不起我,尤其是你这种接受正规音乐教育的,更是如此。”
  我诧异地回头:“你怎么知道我是学音乐的?”
  “你的左手!还有你盯着我的手时挑剔的眼神。”他笑了,摆摆手说:“谢谢你驻足欣赏,谢谢你这顿饭。”
  我有些内疚,走回他身边问道:“我的眼神挑剔吗?”
  “现在还好,不过刚才在地下通道时你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我们交换了姓名和电话号码。他叫贺庆生,很普通的名字。他说他对我这种科班出身的人又尊敬又厌恶,这回一定要深入了解一番。我在心里说,我对你这种又骄傲又自卑的“民间艺术家”,根本没兴趣了解。
  我机械地迈步回家,在楼道里遇到了齐歌。他靠在门上看着我上楼梯,一言不发地注视着我开门。我比平时多花了数倍的时间才把钥匙塞进锁眼。打开门后,他愣了一下没有马上进来,我站在门里等他。悬在门锁上的钥匙打着晃,我忘记拿。他脚步有些迟疑地进来,用后背把门关上。
  我抱着他的脖子贴近他,使劲往他怀里挤。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可是全都堵在喉咙口,好象受潮后坨成一大块的盐,卡在罐口倒不出来。有着相同的咸涩。
  他捉住我两只腕子,用力把我往外推,在我们的身体之间硬生生留出一道空隙。我什么都明白了,清醒地看着他,死死盯着他的嘴唇。
  在他的双唇略有缝隙的一刹那,我大叫:“闭嘴!不许说话!你今天敢说一个字……”
  “于睫……”他叫我,眼神中有种令我不寒而栗的肃杀。
  我疯了一样咬住他的嘴唇,用力地咬,嘴里有了血腥味也不敢松口。我怕他说话,怕得发抖。那一刻,我甚至希望他是哑巴或者我是聋子。
  他用力的甩头,腾出一只手捏住我的下巴,掰开了我的嘴,双手捧着我的脸把我的头固定住。
  我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他渗血的嘴唇,绝望地看着它们开合:“你别这样。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没听见。”我挣脱他双手的桎梏,一步步后退,“我的耳膜破了,什么也听不到了。”
  “你这又是何必呢?”他无奈地劝我,“去找个女朋友吧,拥有一份光明正大的爱情。我们还是好哥们儿,象孙琛、马潇潇那样的好哥们儿。”
  我失语了,卡在喉间的盐块吐又吐不出,咽又咽不下,憋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一开始你就知道的,这只是一个梦。人是不能对梦认真的。”他平静地说着,象在教育一个不明事理的孩子。
  “梦结束了,梦里的水妖也该滚蛋了!”我想笑,但脸部肌肉僵硬,嘴角牵动了一下,只得无奈地放弃。
  我靠近他,与他四目相对,仰起头轻吻他的唇,他侧过脸避开了。
  “求你,让这个梦再深刻些!”我伸出手臂环住他的颈。
  他不再躲闪,被动地让我吻。
  在熟悉的管弦乐中,我躺倒在曾留有我们第一次记忆的地方,一粒一粒解开衣扣。
  他俯下身,我们赤裸的胸膛紧贴在一起。
  “不用!”我拒绝了润滑剂。
  “你会受伤……”
  我有些困惑了,你会在意我受伤、疼痛吗?
  “痛,让记忆深刻。”我低语着,双腿勾住他的腰。
  他闭眼,挺身,进入我的身体。撕裂的痛楚让我再次抓紧他的双肩,在压抑的呻吟声中颤抖。尽管已痛得几近昏厥,我仍挺起腰接受他,与他做最紧密的契合。恍惚中,我仿佛听见身体里有液体坠落的声音,象雨,滴答滴答,落个不停……
  待我从昏迷中醒来,《牧神的午后》已经结束。他坐在床边凝视着我。
  身心皆痛到麻木,心却亮如明镜。只有在这时才知道,快乐的时候总是容易麻醉,痛苦的滋味却总是让人清醒。是该梦醒的时候了。
  “齐歌,你,喜欢过我吗?”梦醒了,我竟然还要给它贴个美梦或是噩梦的标签。
  他沉默不语,甚至不敢看我一眼。
  “快滚!”我推他,仿佛在学生公寓的浴室里,推开那个溜进来吻我的人……
  他起身离去,没有回头。
  门锁相撞的一霎那,我以为我流泪了,伸手去擦,脸上却是干的。
  “玩儿的就是心跳……”我轻声哼唱着,缅怀着我那个睁着眼睛做的梦。
  闭着眼睛做的梦,常常会淡忘。但睁着眼睛做的梦,却永远紧攫住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