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节
作者:
冬恋 更新:2023-06-15 15:17 字数:5153
我在他身下喘息着:“我想去法国……我要问一问德彪西的灵魂……《牧神的午后》……灵感到底来自哪里?”
他说,他要和我一起去法国,顺便问一问马拉美的灵魂,诗歌《牧神的午后》,灵感来自哪里。
我们约定,先去西藏,再去法国。
2000年2月,快乐而又疯狂的寒假结束了,我们又返回了校园。
我和齐歌推开寝室门,看见孙琛一个人在喝闷酒,地上摆了一排空啤酒罐。
“马潇潇回来了吗?”我仍对上次马潇潇的推迟返校心有余悸。
“他?”孙琛呷了一口酒,撇着嘴说:“不知死活地和那个音乐教育系的女生风流快活去了!”
我和齐歌听出了他话里明显的酸味。
“你又犯什么病呢?”齐歌问他。其实,不用问也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我?失恋了!被人甩了!新鲜吗?”孙琛大口地往嘴里灌着啤酒。
“不新鲜!”齐歌坐下来,顺手夺过他手里的啤酒罐,“没眼光的女人哪儿没有?让她后悔去吧!不就是一个会唱歌的黄毛丫头吗?”
“靠!当初她戴着牙套,我不嫌她一张嘴两排防鲨网,她现在反倒嫌起我来了。”孙琛刻薄地说着,我和齐歌轻笑着摇头。
孙琛伸手去抢齐歌手里的啤酒罐:“你给我剩点儿!最后一罐了!”
齐歌扫了一眼地上排着队的空罐,仰头一口气喝了个涓滴不剩。
孙琛把空罐接过来摇了摇,捏扁了拿在手上,悻悻道:“什么狗屁共同语言!她不就是假期演出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小歌星吗?我就不信,满音乐学院,我找不着一个比她强的了。”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和齐歌从琴房回来,寝室空无一人,马潇潇和女朋友约会去了,孙琛也不知所踪。齐歌去洗澡,我不想一个人傻坐着,决定到电视房消磨时间。
我刚在门口一露头,坐在第一排的孙琛就举起一罐啤酒招呼我。
我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上压低嗓门问他:“你不是忙着找女友接班人吗?怎么在电视机前面浪费青春?”
“别提了,全他妈名花有主了,还一个赛一个的死心塌地。”孙琛指着电视荧屏说:“看电视,爆炸案元凶被抓了。”
那起震惊全国的爆炸案共炸死了108个人,凶手竟然因为和家人的几句口角就炸毁了整幢居民楼。死者当中就有和他发生口角的亲弟弟。
电视画面上出现一个形象猥琐的男人:“他……他……他骂……骂……我……”
这个凶残而又恶心的口吃杀人犯最后是在情妇家里被抓获的。
看完侦破纪实,我和孙琛一起回到学生公寓,继续聊那个爆炸案凶手。孙琛认定他脑子有问题,因为正常人不会那么偏激。
正聊着,齐歌从浴室出来,头发湿淋淋的坐在我身边,我很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毛巾帮他擦头发。
“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你们俩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了!”孙琛忽然说道。
我吓呆了,双手举在半空,心吊到了嗓子眼。
齐歌头上蒙着那块白毛巾“盖头”,僵着身子一动不动,透过“白盖头”的缝隙,观察着孙琛的表情,揣测着他话里的意思。最后,他壮着胆子问:“我都搞不懂,你怎么知道的?”
“妈的!连那个长相巨恶心、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话的变态杀人犯,都是又有老婆又有情妇,中国六亿男人六亿女人的配比平衡,都被那帮一个人把着好几个的家伙搞乱了,哪那么容易就找着合适的女朋友?”他愤愤不平地说:“我真同情你们俩,找到现在还是一无所获。怪不得我这些日子看上眼的全他妈有主了!”
我和齐歌对视了一下,悬着的心回归原位,恢复正常工作。
齐歌拿下头上的浴巾,神情轻松地说:“没有女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告诉你一句名言:男人需要女人,就像鱼儿需要脚踏车。”
我吃惊地望着齐歌,不相信真有人说过这种话。
孙琛拍着床板大叫:“经典!经典!说得太好了!哪位高人说的?”
齐歌得意地笑,“U2的歌词。”
“唱来听听!”孙琛笑成了一朵花。
“……Amanneedsawoman,likeafishneedsabicycle……I‘mgonnaruntoyou,runtoyou,runtoyou……”
他边唱边看着我,炽热的目光灼得我抬不起头来。他把手搭在我的肩上,拇指有意无意的抚弄着我的脖子和耳垂。他对我的敏感带了如指掌。看到我面红耳赤的窘态,他很是得意。
我气得把手伸到后面戳他的后背。他象背负硬壳的乌龟,任我怎么用力就是不为所动,始终面带暧昧的微笑望着我,一遍又一遍的唱着那首男人不需要女人的歌。
马潇潇面带桃花回到寝室,免费欣赏的就是这样一个节目:男声三重唱,Tryin‘ToThrowYourArmsAroundTheWorld。
一开始马潇潇愣了一下,不解地问:“干什么?想转声乐系啊?”
后来,他听清了歌词,笑了起来,指着我们说:“等哪天你们谁有了女朋友,敢当着她的面这么说,我的马字倒着写!”
“有女朋友的人,我鄙视你!”孙琛大吼一声,丢过去一只拖鞋。
马潇潇机敏地躲过“飞鞋”的袭击,大笑着走进浴室。
晚上,孙琛躺在床上仍在哼唱:“……Amanneedsawoman,likeafishneedsabicycle……”翻身入睡前,他语音模糊地说:“不需要女人的男人,一定有病!”
黑暗中,我咬住了被角,隐约听到对面的下铺发出一声叹息。
日子平淡如水地流过,上课,练琴,聆听音乐,参加学校安排的演出,在《牧神的午后》的乐声中把身体纠缠在一起……
父母出差或是第二天没有早课,齐歌都会到我家过夜。我们两个人家都在北京,对于我们的夜不归宿,孙琛和马潇潇没有多想多问。对于我们过密的“友谊”,也没有人觉得奇怪,这就和任何大学里的找老乡一样,两个居住在同一所城市的同学加室友,很自然会成为“好朋友”。
是的,我说过,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
2000年的五一长假,我和齐歌如约去了西藏。
飞机降落在拉萨的贡嘎机场时,我有短暂的失聪,听不到任何声音。
站在这海拔3700米的日光城──拉萨,我昂首仰望湛蓝的天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蓝这么低的天,低得几乎触手可及,肩上仿佛有白云飘过的阴影。
我和齐歌的高原反应并不强烈,只有最轻微的症状──嗜睡。从机场开往饭店的大巴上,两颗头颅东磕西碰的“呯呯”直响,却怎么也无法让自己清醒。
中午一点半左右,我们到了拉萨假日饭店。困得东摇西晃地进了房间,没有洗漱,没有吃饭,我们倒头便睡。一觉醒来已是晚上十点半。确切地说我们是被一声类似枪响的声音惊醒的,躺在各自的床上,我们面面相觑,半晌无语。
“什么声音?”齐歌问我。
“你也听见了?”我以为是我做梦。
“废话!”他瞪我。
“啪!”又是一声。
齐歌从床上弹了起来,扒着窗台往外看了一眼,又打开衣柜翻找。
“啪!”
这一声确定了方位,我和齐歌一起扑向了我的双肩书包。打开一看,是几个充气包装的蛋黄派,因为气压的原因自行爆裂了。剩下几个没爆的,也胀得圆鼓鼓、胖乎乎的。神秘的西藏让普通的蛋黄派也变得有趣。
没有吃晚饭,我们都饿了,抓着已开口的蛋黄派吃着。齐歌靠着书桌,穿一件宝石蓝的套头绒衣,右手的无名指抹着唇角的蛋糕屑。他这个动作让我心动,忍不住靠进他的怀里吻他的唇。他低头回吻我,揽住我的腰。我抱着他的肩往床上倒,他随着我倒下来,压在我身上。他没有控制好倒下来的力道,我们的牙齿相撞了一下,发出“当”的轻响,我的嘴里有了血腥味。愣了半秒钟,我们开始笑。齐歌俯在我肩上笑得浑身乱颤,我边笑边骂他笨蛋。
“高原反应,高原反应,”他笑着拖我起来,“算了,先找地方吃饭吧!”
齐歌要吃地道的藏餐,饭店的服务员推荐我们去“雪域”。在“雪域”坐定以后,我发现生意非常好,晚上十一点多钟,还有八成的上座率,居然大部分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纯粹的藏族风情,满眼的艳黄与暗红。没有卡座和小餐桌,只有宽大的长案,像学校的食堂,认识不认识的人,围座着同一张餐桌。
大盘大盘的各式肉类端上来,齐歌吃得不亦乐乎。我吃了几口,伸手向藏族女服务员要菜单。
齐歌啃着一大块骨头,口齿不清地说:“别看了,没有蔬菜。”
我身边坐的是一个德国旅行团的地陪,汉族人。他好心地告诉我:“如果吃不惯藏餐,就去街上找川菜馆或是四川火锅店,保证正宗。因为当地的汉民大都是解放初期政府派来援藏的四川人的后代。”
我向他道谢,问他在川菜馆可否吃到蔬菜。
他点头:“有倒是有,不过不太新鲜,大多是从周边省市运来的。”
“为什么藏餐厅没有蔬菜呢?”我嚼着一块不知名的肉,心想,管它呢,反正齐歌也在吃,吃坏了肚子也有人做伴。
“因为──”
一个藏族小姑娘来上菜,他顿了一顿,把嘴凑到我的耳边说:“藏民是不吃蔬菜的。”
“为什么?”我歪着头,不解地看着这可爱的小导游。
“因为──”他又把嘴凑到我耳边,轻声说:“他们认为蔬菜是草,是让牲畜吃的。”
我呵呵笑了起来,小导游望着我,也呵呵地笑。
齐歌喝了点儿青稞酒,有些醉了,脸红扑扑的,黑沉沉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赶忙结帐,架着他往回走。
拉萨的温差很大,五月初的天气,中午热得要穿单衣,早晚穿着皮衣还冷得发抖。哆哆嗦嗦地走在寂静的街道上,他忽然停住脚步,扳着我的脸说:“说话!跟我说话!”
我莫明其妙:“说什么呀?”
他伸手轻抚我的嘴唇:“那就笑一笑吧!对着我笑。”
我拍下他的手,有些生气:“喝点酒就犯神经病,真……”
我的嘴被他的吻堵住了,我“唔唔”叫着想挣脱。这可是在大街上呀,这个混蛋!
他一只手固定住我的头,一只手紧紧箍着我的腰,使我无从挣脱。他的舌尖带有浓烈的青稞酒味道,炽热而执着。我放弃了挣扎,本能地回应他。他放开了我的唇,却紧拥着我不肯放开我的身体。
有人从“雪域”里出来了,是一群外国人。齐歌仍搂着我的腰不肯放松。经过我们身边时,他们向我们挥手说Bye…bye,然后就走得悄无声息了。
齐歌的下巴抵着我的额头,喃喃地说:“今后,只许和我一个人说悄悄话,只许对我一个人笑……”
他的话仿佛是从火山上喷涌而下的岩浆,冲得我喉咙和眼眶发烫。
齐歌,你到底在想些什么?我仰起头,想从他的眼中找寻答案。他啃咬我的喉结,牙齿轻轻厮磨我的耳垂,我捕捉不到他的目光……
牧神的午后 正文 第6章
章节字数:6774 更新时间:07…09…18 16:01
第一次,在蓝天、白云、阳光下,陌生人的目光里,无所顾忌地躺在他的怀里。
仅此一次,就够我笑一辈子。
拉萨的气候要比北京干燥百倍。一觉醒来,我的嘴唇爆了皮,嗓子痛得说不出话来。
我扭头看睡在另一张床上的齐歌,想问他感觉如何,抬眼却看见他满脸血迹的躺着,一动不动,枕上也有一大片殷红。
我从床上跌到了地上,连滚带爬地扑到他的床头,摇着他的肩膀,嗓音嘶哑地喊:“齐歌!齐歌!你怎么了?你少他妈吓我!”
他悠悠睁开眼睛,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脸,咽了一口口水,用同样沙哑的嗓音问我:“你,哭什么?回程机票丢了?”
我浑身颤抖地抓住他的手:“你……你……怎么……你……”
他一脸茫然的看着我,用另一手拂开我额上被汗水浸湿的头发:“说什么呢?胡言乱语的。做噩梦啊?”
“血!你的脸……血……”我指着他的脸,语无伦次。
他从床上爬起来,步履矫健地走到镜子前。镜子里的人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忙把脸贴到镜子前仔细看,然后回头望着我笑了。
我坐在地上回不过神,傻瓜似的看着他。
“是鼻血!天气太干了!”他解释。
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