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冬恋      更新:2023-06-15 15:17      字数:5038
  牧神的午后
  作 者:于睫    类别:耽美…耽美
  作品关键字:于睫
  我说:这样,我下半辈子就能赖上你了!
  他说:就你?我杀了你以绝后患!
  九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把房里的一切都镀了一层金,一切都美得像梦幻般不真实。
  牧神的午后 正文 第1章
  章节字数:6692 更新时间:07…09…18 15:54
  我说:这样,我下半辈子就能赖上你了!
  他说:就你?我杀了你以绝后患!
  九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把房里的一切都镀了一层金,一切都美得像梦幻般不真实。
  我叫于睫,名字是父亲取的。他说,他第一次在妇产医院见到我时,我刚在大哭后进入梦乡,低垂的长睫毛上悬有一滴泪珠,他脑中闪现的第一个词就是“泪盈于睫”。因此,于睫就成了我的名字。
  18岁以前,我的世界只有小提琴和管弦乐,时光是随着开塞、舍夫契克、马扎斯、克莱采尔的小提琴练习曲一起流过的。
  我父母供职的那家新闻机构直属中央,宿舍区设施健全,大门有持枪的武警站岗,父母自可以放心地把我留在这个安全的堡垒里,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新闻事业中去。我也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从小学起就过着独立而有规律的生活,按时到宿舍区的食堂吃饭,独立做功课,自觉自愿地练琴,听演奏录音……从不厌倦,也从不曾把它们当作负担。
  当我开始练习帕格尼尼的《24首随想曲》时,我从音乐学院附中毕业了,成为音乐学院管弦系小提琴专业的一年级新生。
  一切,都是理所应当,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直到我进了音乐学院,直到那个人出现,我的生活发生了太多出乎意料的事情。除了小提琴与音乐,我的生命中有了更重要的东西……
  1998年9月,18岁的我,满怀憧憬的开始了崭新的大学生活。
  开学第一天,我两手空空的坐地铁去学校。少量的生活用品在新生注册那天已搬到学生公寓。虽然新建的学生公寓条件不错,四人间带独立浴室,但注册后我还是回家了,反正交通方便。走进教学楼时我抬腕看表,还有四分钟上课,教室在四层,我一步两级台阶的加大了脚步。
  红色的“4”在眼前一闪,随即我的头撞上了一个向下冲的物体,巨大的冲击力使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后仰。我来不及叫出声,右颈又遭到重重的一击,身体由向后仰变成了向左倾倒。右颈挨的这一击,力道大得使我的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右转了半个圈,整个儿人跌到了左侧的楼梯扶手上,确切地说是以我的后腰为支点挂在了那里。我从飞来横“撞”中回过神,心有余悸地低头瞟一眼楼梯,心中暗自庆幸,好在没有向后仰,要不然大头朝下从十几级台阶上滚下去,那可就摔惨了。
  “我救了你一命!”一个低沉的男中音响起,再抬头,人已站在我面前,不等我看清来人的面目,一只手已搭上了我的右颈:“没伤着你吧?”
  不习惯与陌生人的肢体接触,我偏头让开了他的手,半垂着眼帘说:“没事儿。”
  我的话音刚落,黑色身影已从眼前闪过,转眼到了三楼半又停下,“要是受伤了,找管弦系小提一年级齐哥!”
  “靠,这算什么?大学第一难?”我低声咒骂着,揉着脖子,紧随着乐理教授的脚步走进教室。
  因为乐理是全系合堂,阶梯教室几乎坐满了人,我找到空座位坐下时,教授已经开始点名。我右侧的座位空着,放着蓝色的乐谱夹和黑色的笔袋。
  我转动脖子,发现活动自如,并无大碍,不用找那个什么齐哥了。这个尊称令我想起黑社会老大。
  “齐哥!”老教授的声音打断我心中的咒骂。天!竟然真有人叫这个名字!我惊讶地抬头环顾四周。
  “嗳!──到!”声到人到,一个黑影冲进教室。
  “好名儿,先占老头儿一便宜再说。”身后有个男生赞叹,教室里一片嗡嗡声,夹杂几声窃笑。
  “不好意思,对不住大家,是齐声歌唱的缩写──齐歌。”戏谑的道歉,似曾相识的男中音,是他──
  “齐同学,迟到了请赶快回座位。”老教授反应很快,马上改口。
  齐歌在一阵轻笑声中,如凯旋的英雄般走到我身边,好像没见过我似的客气地冲我点头,在我右侧的空座位坐下,转过身子和后排相熟的男生打招呼。
  前后不过几分钟,他居然不记得我了?我想嘲笑这个睁眼瞎,没记性,没想到我的嘴刚张了一半,他好像后脑生了眼睛一样,突然回头把脸转向我,吓了我一哆嗦。
  他凑近我的脸,眼睛黑亮,目光如炬般落在我的脸上。奇怪地,我的脸颊有点发痒。
  “是你?”他总算认出我了。
  “是我。”我不动声色地回答。
  “你也是管弦系的?”他坐正了身子,把目光调向前方,不再盯着我。
  “是。”我也看向讲台,下意识地在他刚才目光所落之处挠了挠。老教授合上点名薄准备讲课。
  “和你一样,也是小提专业,”我又补充了一句。
  他扭头看了我一眼,说:“还真他妈巧。”然后从裤兜里摸出眼镜盒,把一副银边眼镜架在鼻梁上。
  “刚才去取眼镜?”我轻声问。
  “嗯。”他简短回答,认真地看向黑板。
  原来不是去抢死,我暗笑。
  我们不再说话,开始记笔记。
  Rubato:弹性速度。在速度上做小小变化的表达技巧,可制造出潮起潮落般的乐声起伏。浪漫主义时期音乐的重要特征……
  下课后,我和齐歌一起往学生公寓走。他说他早上刚进教室,还没坐稳便感觉眼睛发痒,随便一揉竟揉丢一只隐型眼镜,无奈只好返回公寓取备用的,途中却鬼使神差般撞到我。又聊了几句才知道,原来我们还是室友,不过他已经在宿舍住过一晚。
  看得出,他对住宿舍十分兴奋,我忍不住泼他冷水:“有什么可高兴的?还是住家里舒服,过不了多久你就该三天两头往家里跑了!”
  “不会,不会,”他摆着手说,“能脱离我爸的监控,我乐死了。三天两头跑回家找打!?我才没那么傻呢。”
  他说他老爸是海军高官,几十年在部队,事事讲究军事化管理,要求下级对上级绝对地服从,一有反对意见就“武力镇压”。
  “在单位也动粗?”我一惊。
  “才不。在单位他对上级是绝对服从,下级对他是绝对服从,回家就拿我和我老妈当小兵。”他撇嘴,很是不屑一顾。
  他母亲是海政歌舞团有名的女高音,虽说是文职但级别很高,没想到一回家被他爸爸擅自降为一等兵。
  “不过,我妈这个一等兵被长官欺压急了,也会当逃兵躲到我外婆家住几天。那几天我就饱受摧残,盼望着有一天能脱离他的魔掌。”他在阳光下笑得异常灿烂,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回到学生公寓,四人间的另外两个人都不在。齐歌说他们两个也是管弦系的新生,和我们不同专业,可能还在上课。
  我爬上贴有我名字的上铺,开始拆行李。
  “你脖子怎么样?真没事?”齐歌平躺在我对床的下铺,枕着手臂仰头问我。
  我跪着整理着被褥,不耐烦地说:“你怎么罗嗦得像老太太似的。跟你说没事儿就是没事儿,你以为你是武林高手呢!再说,我也没那么弱不禁风吧?”
  “靠!好心当成驴肝肺!”他坐起来,拍着自己的手肘说:“我告诉你,我抡你那一下不轻,难保不给你留下后遗症。哼,虽说我是好意救你免于滚下楼梯,但说不准你将来会以此为由讹诈我。”
  我不输嘴地说:“你这人心眼儿够多的,老把人往坏处想。”说着,我把头转了一圈,夸张地叹了口气,“怎么就一点儿事都没有呢?好歹弄个颈椎骨折,生活不能自理什么的,这样,我下半辈子就能赖上你了!”
  他大叫:“赖上我?你要是个青春美少女还可以考虑。就你这样?我杀了你以绝后患!”
  “你够狠,够狠。”我趴在被子上笑,他站在屋中央张牙舞爪,比比划划。
  九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把房里的一切都镀了一层金,一切都美得像梦幻般不真实。
  下午,我们两个象没头苍蝇一样在校园里一通乱蹿,摸熟了音乐学院的边边角角,除了谢绝参观的女生公寓和暂不开放的校音乐厅,哪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傍晚,我们结伴到食堂吃罢晚饭,一头扎进了琴房。说是琴房,其实就是一间超大的房间,用隔音板隔成一个个的鸽子笼,每间大约只有一到两平方米。虽然像禁闭室,但隔音效果还不错。
  我们约好两个小时后琴房大门口见。
  一首克莱采尔的《小提琴练习曲》没有拉完,我就意识到,早上那一撞给我留下了后遗症――身体每一个轻微的前倾都伴着绵绵的疼痛。我把手伸进衬衫里检查了一下,没有擦伤,没有流血,应该只是瘀青之类的小伤吧?我放松心情继续练琴,几个曲子拉下来,痛感也就不太明显了。我做事向来一丝不苟,全心投入。
  两个小时之后,我打开鸽笼的小门,看到齐歌正斜靠着琴房的大门等我,侧面象剪影一般轮廓清晰。他低着头,夹一支没点燃的香烟在鼻下嗅着,略长的额发在风中一丝丝飘动,掖下夹着曲谱的那只手拎着他的宝贝小提琴。他没看见我出来,直到我走到他面前屈起手指敲了一下他的琴盒,他才抬头冲我一笑,站直身体让我先过去,然后紧跟着我一起走出琴房。
  “干嘛提前出来?烟瘾上来了?”我抬眼问他。
  “没有,刚站稳你就出来了。”他接着嗅那支没点燃的烟。
  “还闻?室外允许抽烟。”他大概是被琴房里四处张贴的禁烟标志给“禁”晕了。
  “好闻着呢,你试试。”他把那支没点燃的香烟送到我的面前。
  我就着他的手嗅了一下:“薄荷味!?”我不抽烟,从不知道还有这种味道的香烟。
  “嗯。”他应道,“绿沙龙。”
  回到学生公寓,另外两位室友已经回来,自然免不了一番热情洋溢的自我介绍。马潇潇是双簧管专业的,浙江台州人,有一双圆圆的黑眼睛,看什么都是一副吃惊的表情。拉大提琴的孙琛来自青岛,有着山东人的豪爽个性和高大身材。他就是乐理课时坐在齐歌后面的那个男生。
  孙琛摆弄着琴弓说:“马潇潇你应该跟我拉大提琴,将来准比我有出息。”
  马潇潇停止擦拭那本就亮闪闪的双簧管,一脸问号地看向孙琛:“为什么?我怎么不知道我有拉大提琴的潜力?”说完还摊开左手,认真审视每一根手指。
  “你拉大提琴可以和马友友攀亲戚!”齐歌抢过孙琛的话茬回答。
  我和孙琛一着头笑。
  “举办音乐会,海报还可以唬人。”孙琛补充道。
  “你们这几个死小子,就知道拿别人取笑!”马潇潇忿忿地骂,旋即又若有所思地说:“话说回来,我还是喜欢双簧管。一唱三叹能带动整个乐队……”
  不理会马潇潇对双簧管的抒情,我捧着换洗衣服往浴室走。齐歌架起双臂,边揉捏手指边一左一右的活动着腰,冲着我的背影喊:“限时十五分钟,不出来硬闯!”
  “闯他有什么劲?都是男人,‘你有我有他都有’。”孙琛挤眉弄眼地笑着,“有本事闯女生公寓去。”
  “你就坏吧!”我笑着关门,哗哗的水声盖过了他们的说笑声。
  洗剥干净的我,背对着浴室镜子扭头审视着自己,镜中映出我腰部的瘀青,大约有一只手掌那么大一片,情况比我预想的要严重。白炽灯下,一大片青黑与雪白的后背对比鲜明,颇有些触目惊心。
  “于睫,你拆了骨头一根根洗呢?”齐歌捶着浴室的门大叫,“再不出来,老子真要硬闯了!”
  我小心翼翼地套上睡衣打开门,咬牙切齿地说:“着他妈什么急?赶着去投胎呀?”狠狠地瞪他一眼,我转身就走。
  他两臂一上一下、虚虚实实地向我的后背挥拳:“超时就得给老子当拳靶!”
  我能感到他的拳风,有几拳打在空中,有几拳轻轻打在我的后背,我没理他。这时,恰好有一拳不偏不倚地落在我的伤处,我惊呼一声,手扶着后腰,“嘶”地吸了一口冷气。
  “怎么了?我、我没使多大劲儿啊!”他惊慌地看着自己的手。
  “没事儿,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