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作者:
知恩报恩 更新:2023-05-21 14:14 字数:5089
怀着无限辛酸,眼泪往肚子里流,我并不需要花妙爱情,我要求实实惠惠的温暖与关
怀,一个可以倚靠的丈夫,给我休息,试问你合条件吗?」
他沉默良久。
「你诚然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史提芬,我们认识的不是时候。」我叹口气。
「不要这么消极。」他反而安慰我。
我苦笑。「这年头,谁不想找棵大树遮遮荫?你以为我是大树?我自己也随时会
倒下来的,靠不住。」
「我也并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想要找一个好的对象谈谈天。」
「清谈误国。」
他说:「我也颇懂得追求女孩子。」
「可惜我不是女孩子,」我禁不住笑出来。「我身经百战,见得太多,知道得太
多,你打动不了我的。」
「走着瞧吧。」他说。
而这边厢,小宝正在苦苦的等他的电话,世上的事就有这么大的讽刺。
呵,我喜欢的男人也不喜欢我呢。
我那老板的拍挡,情妇换了一个又一个,偏偏就是不打算再成家。
这个乔治宋为人也够滑头的,他对婚姻有恐惧感,离了婚就不打算再受捆缚。
他对我说:「小卓,只要妳说一声,我们随时可以在一起,何必要结婚?两个人
在一起生活还不够?」他想与我同居,买好了房子等我搬进去。
我微笑。如果我退让了这一步,我就万劫不复,永世不得超生,做了他的情妇,
也就跟那些露露咪咪一个模子,这点我看得很清楚,我们之间僵持了三年--要不他
娶我,我是他正式的妻,如果他天天不回家,我自有法子治他,要不我管我做一个自
由寂寞的人。
宋因此感叹说我难以伺候。「什么都给妳了,还要坚持一纸婚书。」
他说他一气之下,也许会娶一个小女孩子,十多廿岁的,非常天真,什么也不计
较。
我想他是老了。老人喜欢在小女孩身上寻找失去的青春,他们已不能接受更强的
挑战。
我记得分手时我对他说:「宋,我随时等你改变主意,如果到时我还没嫁出去,
我一定嫁你。」
宋凝视我。「小卓,妳嫁不出去。」
「别咒我。」
「妳太精明。」
「吃了亏自然要学乖。」
「别算尽了。」
「当然,」我冷笑。「你希望我学那些蠢女人,一心以为同居久了会生出感情来,
然后就跟你步进教堂--我才没有那么笨。」
「聪明反被聪明误。」他说。
「你去追十六岁的小妞吧,又跟你那三个女儿差不多大小,那才叫合得来呢。」
「妳这个女人,迟早会自食其果的。」他不肯放过我。
六个月了,他硬着心肠不再来约我。有时公司董事会议,我碰见他,也当他是陌
他未必会屈服,像他那样的男人……我叹口气。
与宋谈判决裂后,我也没有约会其它的男人,市面上好的男人少到无可再少,性
格上都有千奇百怪的缺憾,香港男人最大的通病是伧俗。
静得久了,不但是小宝以及其它的亲友,连我都怀疑自己大概已经没有吸引力了。
因此当史提芬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恳求我出席他那个国际同学舞会,我的心便有
点动摇。
史提芬采取非常原始的方式。他天天打十个电话来,每次一接通,他说「我是史
提芬」之后,便静静等在那里,也不催我,也不出声。每个人都有他的撒手襉。
终于我说:「好吧好吧,到时你来接我,知不知道我住什么地方?」
他欢呼一声,挂了电话。
史提芬是个很现实的人,因为小宝几乎在同一日跟我说:「今天在球场碰见史提
芬,不知为什么,他只跟我点点头,连话也不说了,昨天还请我去喝茶。」她很颓
丧。「我不明白」
我缓缓的说:「小宝,这种男孩子是很多的,妳不必担心没男朋友。」
「我弄不懂。」
「这是一门颇为高深的学问,将来妳就懂了。」我说:「经验取胜。」
「同学约我去迪斯科。」小宝说。
「要去就去,别犹豫,别等那个人。」我说。
「那么如果他约我,妳就说,他迟了一步。」小宝不是不赌气的。「我已经等了
他一个星期了。」
对于一个十六岁的人来说,一星期几乎是半生了,不能不说小宝对史提芬是仁尽
义至。
小宝去露营的那天,史提芬来接我,我也没有怎么刻意打扮,穿件素色宽身丝旗
袍,加件貂皮披肩,披肩是缕空的,一格一格,别具风味,我一共也只有这么一件披
肩。
但是史提芬看见我的时候却有一种惊艳的感觉,我觉得十分高兴。
他说:「妳是这么漂亮!」语气惋惜。「平时却不肯打扮。」
「谢谢,」我说,「天天打扮的女人是笨女人,偶然一日不打扮,人家就以为她
垮下来了。」
他替我开车门。「今晚,我将以妳为荣。」
「你们这些男人,找舞伴出席舞会是很精刮的,那个女伴要出得场面,压得住,
而且要庄重--否则满场飞,藉你去结识条件更好的男人,跟你进场却跟别的男人离
场,你受得了吗?」
史提芬笑说:「妳也太聪明了。」
我苦涩地笑。「我为聪明误一生。」
他轻轻握住我的手,我看他一眼,我得小心,感情老发生于不知不觉间,我可不
要与这小子有什么瓜葛。
那种舞会照例闷不堪言,但我不得不承认史提芬是个好伴,他无微不至地照顾我,
陪我说话,也不勉强我跳舞,是以我也觉得颇为愉快。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乔治宋!
我不知道他也会来,这确是一项意外,他带的女伴是他的大女儿。
他见到我也是一呆,因为他知道我不喜欢参加这一类宴会。我没有同他打招呼,
我只是微微一笑。
笑容里自然包涵许多难以形容的滋味,一言难尽。
史提芬请我跳舞,我心不在焉的与他步入舞池。乔治宋也知道我并不会跳舞,他
的表情有点矛盾。
史提芬把我拥得很紧,我推他一下。「别过分。」
「妳放心,我不是没有见过女人的。」他停一停。「但对妳,我的感觉不一样。」
「是因为我拒绝了你?」
「不是。」他说。「我想我太喜欢妳。」
我拍拍他的肩膀。
舞后我喝了许多白酒,渐渐与他熟络。史提芬问我:「妳没有醉吧?」
「为了证明我没有醉,我承认我醉了。」我笑。
「送妳回去吧。」
「你知道我与小宝同住?」我问。「送我回去也就是送到公寓门口。」
「我不是妳想象中的急色鬼。」
「那很好。」
「我要求的是下一次的约会。」
「为了什么?」
「为了享乐。我也知道我们的关系始终论不到嫁娶,但为了快乐,又何妨频频约
会?除非妳见了我想作呕。」
「不不,当然不,史提芬,你是一个可爱的男人。」
「那么答应我明天出来。」
「出来干什么?」
「随便你,跑步、吃早餐、午饭、喝酒、跳舞。」
我睨着他。「史提芬,香港可爱的男人那么多,如果为了暂时的享乐,我都得苦
苦敷衍他们……」
他截断我。「我们不同,我们是有缘分的,」他说:「何况妳也不必把自己看得
太紧。」
「明天再说吧。」我叹口气。
「我不会放松。」
他送我回去,我们在楼下道别。
「我送妳上楼。」
「不必了。」我说。「这一带治安很好。」
「妳,我不勉强妳,在楼上碰到个贼,可别怪我。」
我说:「你看你这个小人。」
「明天再说。」他向我摆摆手,开动车子走了。
上得楼来,我胸口作闷,想呕吐。
「小卓。」有人叫我。
我吓得几乎昏过去,猛地转头,看见乔治宋站在我身后,停停神,拍着胸。骂起
来:「见鬼!你这么大一个人,鬼鬼祟祟吓人,我胆子都险地破了,原来你就是那个
贼!」
「对不起,我打算在有人进入妳公寓之前阻止他!」他还笑。
我益发生气,一边开门一边骂:「你管是谁送我回来,谁陪我睡觉!你老几?」
「别粗鲁。」他跟我进客厅。
「宋,我累了,我想睡。」
他扶住我的肩膀。「妳好久没打扮得漂漂亮亮了。」
我说:「有话请说,有屁请放。」
「今天那后生小子是谁?」
「朋友。」我说。「你声音不要太大,我侄女儿在此地睡。」
「她不在。」宋说。「不然早出来了。」
我进睡房一看,果然小宝尚未回来。这小妞,三更半夜,到什么地方去了?
电话铃响,我接听,是小宝的声音,我问:「妳在什么地方?」
她说:「姑姑,妳瞒着我跟史提芬去跳舞是不是?我同学的姊姊说看到你们,姑
姑,妳抢我的男朋友。」
「小宝,没这回事,没这回事--喂!」
她挂断了电话。
我颓然说:「妈的,这回真是乱过乱世佳人。」
「那小子是什么人?」
「普通人。」
「妳跟他走?」
「没有啦--咦,关你什么事?你吃醋?」
「是。」
「真好笑,我在家坐了半年,天天等你电话你大爷把我打入冷宫,睬都不睬我,
忽然之间我到那种不入流的派对去转了一转,回来就成了香饽饽。」
「别耍嘴皮子,到底妳要怎样才肯跟我?」
「老规矩,」我说。「结婚,否则休想碰我。」
「好,我娶妳。」
「别作大出血大牺牲状好不好?」
「妳还嘴硬?」他问我。「婚戒一套在妳手上,妳再去见别的男人,我就杀了
妳。」
他站起来开门离去。
我怔怔地坐着,不相信刚才那一幕是事实,我终于要嫁宋乔治了。
他向我求婚,就是因为史提芬的缘故?男人真是怪。
电话铃又响了。
我接听,又是小宝。
我说:「听着,小宝,妳那同学的姊姊看错了,我没见过史提芬,今天我与一个
姓宋的男人在一起,我们快要结婚了,谁耐烦抢妳的男朋友。」
「谁?妳结婚?怎么没听妳说过这个人?」
「妳还不恭喜我?」
「恭喜姑姑。」
「妳在什么地方?」
「家。」
「好得很,姑姑在最近就会结婚,妳若果见到史提芬,告诉他一声。」我挂了电
话。
我往床上一倒,累极而睡。
第二天宋接了我去谈论婚事上的细节,他把订婚戒指套我手上,我们订了婚期,
再到律师处签字,他把若干不动产过户到我名下,三天之后我们就飞伦敦在圣约翰大
教堂结婚。
史提芬得知消息来看我,说着话,眼睛忽然红了。我没料到他会有这一招,很有
点难过,然后他紧紧的握我的手,向我道别。
小宝很羡慕我能顺利的结婚。
我跟她说:「结婚这件事……妳说容易呢,真是难到了极点;妳说难呢,又一下
结成功了。」
她睁大眼睛。「真神秘!」
十六岁的女孩子……有一日她终于会明白。
在飞机上我问宋乔治:「这事拖了半年,怎么忽然下了决心娶我?」
他耸耸肩。「也许时辰到了,那日我在派对见到妳,只觉妳艳光四射,我就想:
如果我不抓住她,走了宝我就遗憾一世,于是就赶了来。」
艳光四射?我叹口气,靠在他肩上,我想是我的运气到了。
我伸个懒腰。
「告诉我,那天那个小子是谁?」
我不答,拆穿了就不稀奇了,我怎能说,他是我十六岁侄女儿的男友?
意外
那夜我开车出门,心中不但气愤,且喝得醉醺醺,路面很滑,看到一个白衣女子冒雨过马路,煞不住掣,直冲上去,把她撞倒在地。
酒顿时醒了一半,我极之害怕,心往下沉,我可没想过要弃下她逃走,多年来受
的教育不允许我那幺做,我跳下车去,双手颤抖,蹲下看她的伤势。
她闲着双眼,躺在地上,白衣撒开,染上泥斑,她是一个极美貌的女子,此刻似
一朵玫瑰躺在泥泞中。
附近没有电话,我只好轻轻抱起她的头,放在膝盖上。有其它的车子驶近,我嘱
他们代我报警。
我心中非常害怕,对那女子说:〃不要死,你千万不要死。〃
雨落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上,我彷佛等了一个世纪那幺长,才有救护车与警车来到。
警察说:〃怎幺在这里过马路?这里是高速公路,唉,算她不小心。〃
我浑身湿透,跟着到医院去。
他们查不到她的身份,只有一条金项练,上面有BABYBLUE字样。
我惊恐的问急症室医生:〃她有无生命危险?〃紧紧的抓住医生的手臂。
断了左腿骨,不会有生命危险,十分万幸。
我略为安心,跟警察到警局去办妥有关事宜,仍然回到医院去等候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