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蝎子王      更新:2023-05-17 13:25      字数: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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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
  是天涯吗?
  飞鸟寂寞而骄傲的背影却告诉我
  那是咫尺。
  主角:范浩正、常欢、宋铭轩 ┃ 配角:石方、季悠然、赵亦凡。。。
  【书名】飞鸟
  【作者】雅狐
  【正文】
  第一章
  雨,一天一地的雨。
  哗哗的,毫不吝啬的从天空倾泻下来,砸落地面,泛起阵阵如烟的水雾。
  原本燥热的夏日夜晚,因了这场暴雨的到来而变的格外清凉舒适。
  当然,这份舒适并不属于正赶上交通高峰,没带雨具又打不到车的人。
  从电梯里湿答答的出来,走在楼道的大理石地板上,我的高跟鞋发出吱吱的呻吟声。
  得,一双新鞋又泡汤了,它也跟着我一块洗了“淋浴”了。
  摇摇头,我伸手在包里乱翻一气,找到钥匙打开防盗门, “哐”的一声甩上门,终于把那个喧哗嘈杂的世界给抛到了身后。
  吁出一口气,放下包,换上凉拖,我走到卫生间,拿起镜子前的皮筋,把一头湿发草草盘在脑后,撑着洗脸台,看向镜中那个苍白疲倦的人。
  完了完了,额角的一颗痘痘嚣张的冒出了头。我看着那个红点哀叫,熬了三天,居然给我熬出痘来了。
  想起刚从学校毕业那会,虽然大家也经常一块讨论就业形势的严峻,但年轻的心从没有一刻真正为自己的未来担心过。
  笑话,象我们这般人才,那是放之四海而皆可用啊。烦恼?有什么可烦的,别还没上阵就先短了自己士气!
  工作一年了,越来越觉得当初那些盲目的自信还真是笑话。
  在一堆堆报表,一条条永远不会变少的备忘录里,一次次做好修改,再做再改之后,我已经习惯了朝夕相同的白炽灯光和恒温的空气,成为城市中随便哪个大厦窗口都可以看见的工蜂之一员。
  上头要报表,我们这一组工蜂就开始忙碌,今天晚上把结果终于发出去了。大家都没有多余的力气出去吃馆子犒劳自己,只是简单的吃了工作餐就各自分头回家了。
  在路边等了靠近一个小时,直到花儿全都谢光了,我和同路的同事赵妍才从另外一拨人手中抢到一辆空车。
  雨中闲情?恩,什么玩意?不太清楚。
  小说都在书橱里排着队默默回味从前我对它们的温情,现在我的案头堆放的是《怎样查帐与调帐》、《亚洲金融风暴实录》、《我在通用汽车的岁月》、《投资策略》……
  呆了一会,我施施然的到衣柜里拿了睡衣,洗个澡吧,在这一刻,或者可以认真考虑一下生活的意义,抿着嘴,自己倒笑了起来。
  手指在藤篮中犹疑,今天的精油选薰衣草抑或玫瑰?还是清新的柑橘?
  “砰”的一声闷响,我一怔,什么东西掉地上了?
  竖起耳朵,却不再有任何动静,难道我听错了?
  不不不,我知道我很清醒,我没有幻听,刚才那声音明明是从阳台上传来的。
  勇敢点,我对自己说,过去看看。
  想一想,我轻轻走到沙发旁边,拿出手机,万一有什么情况,可以第一时间报警。
  摒住呼吸,我小心翼翼的踱到半遮着阳台门的窗帘后,“啪”一声打开外面的壁灯,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一圈。
  有两扇窗户没关好,外面的暴雨夹着狂风冲了进来,洒了一地的雨水。
  真是的,我放下一颗心,把手机扔回沙发上,掂起脚尖,过去关窗。
  早上上班的时候天还好好的,谁知道晚上会下雨啊,我嘟囔着合上玻璃窗,拉好窗帘,甩甩手上的水,转身。
  突然,全身的神经都紧绷起来,太迟了!
  一只手捂上了我的嘴巴,我僵住,最先跃入脑海的两个字是——完了!
  我该怎么办?为什么我这么倒霉?下这么大雨为什么会有贼?小区的保安干什么吃的?他要干什么?我还年轻,我还有很多事没做!爸爸妈妈,我想你们!
  脑中飞快闪过一些杂乱的思绪,沙发上的手机讽刺的响了起来,SHE在一遍遍深情的唱着那首一眼万年,响了一会,又静了下来。
  我闭上眼睛,为自己的轻率后悔,可是这世上从来就是没有后悔药吃的。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身后说。
  恩?我仿佛看到一丝曙光。
  “我放手,你别叫。”
  我连连点头。
  那只手轻轻松开,我立刻对着窗外大叫:“救——”
  脏手的主人喃喃骂了一句,立刻又狠狠捂住了我的嘴。
  而我那冒险发出的可怜的单音节也已被外面的风雨所吞没。
  “进去!”他推我。
  关上通阳台的落地窗,他拉着我走到沙发边,拖着我坐了下去。
  “别叫了,我只是借个地方躲躲,别逼我伤害你。”那个声音有点无奈。
  此刻,我那杀死猫的好奇心已经盖过恐惧感,点了点头,嘴巴终于重获自由。
  小心的回头,我倒吸一口冷气,血!触目惊心的血!
  靠在沙发上的人身上腿上都是鲜血,一只手上拿着匕首,头发被雨淋湿了,耷拉在没有血色的脸上。
  目光触及他的眼睛,我有刹那的失神,他带着一个淡淡的微笑,正疲乏的看着我。
  那双眼睛冷峻、深邃却不乏暖意。
  怎么会,长在这样一个人脸上?
  “不要害怕,过一会我就走,但是,我不希望你再做什么傻事,明白吗?”他平和的说。
  看看他手中的凶器,我有一点明白自己的处境。
  他是“路过”,并且,目的并不是行凶,而且,也未必有能力行凶。
  他的手臂上、腿上仍有血液渗出,我听见他低低的哼了一声。
  “拿条毛巾给我。”
  我看他一眼,起身打开壁柜,拿出我的急救箱。
  当初跟我一起来收拾房子的时候,妈妈细心的给我准备了若干根本就不会用到的东西,这也是其中之一。
  在他意外的眼光中,我放下箱子,抬头对他说:“你如果能放下凶器,我也许可以帮助你。”
  他怔了怔,嘴边的笑意渐浓,一松手,匕首落在了茶几上,发出“哐”一声脆响。
  绕好最后一道绷带,我用剪刀剪下多余部分,把东西放回原处,坐回沙发中看着他。
  “谢谢。”他收回一直盯着我的目光,放松的闭上眼睛。
  “我男朋友就快回来了。”我提醒他。
  “哦。”
  “你还不走?”
  他仍闭着眼睛,挑一挑那两道浓眉:“你男朋友的拖鞋呢?你还不给他准备一下?”
  糟糕,我看看门口仅有的几双女鞋,露出破绽了。
  我迅速打量了一下他英俊的脸庞,这家伙的心思相当缜密呢。
  抱着腿,坐在沙发上,我呆呆的看着电视机旁的米奇闹钟,滴答滴答,而他仰躺在靠背上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
  那个人不会睡着了吧?我偷偷站起身。
  他的眼睛旋即睁开,我定格,复又坐下。
  他看着我,不出声。
  我有点坐立不安。
  一阵音量极小的铃声划破了我们之间的寂静。
  他看看号码,立刻接通:“看清楚了吗?好,到二号楼楼梯口接我。”
  放下手机,他笑着露出尖尖的犬齿:“我要走了,高兴吗?”
  我舔舔嘴唇,不用说,我的表情早已出卖了我的内心。
  他挣扎着站起来,眉头皱了皱,艰难的迈步。
  我让到一边目送他离开。
  他拖着缓慢的步伐经过我的身边时顿了一下,停下来转头看我。
  我慢慢退后,他,没理由到现在才灭口吧。
  他眼中有光芒闪过,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一个吻已经印上了上来。
  又飞速离开。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得意的转身,一步步向前挪去。
  情况太复杂了,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门边,我才醒悟我应该愤怒,这是我的初吻!
  我珍藏了这么久,怎么可以这么糟蹋!
  摸摸犹带余温的嘴唇,我看向沙发上的血迹,有些恍惚。
  楼下传来一阵汽车引擎声,我跑到窗口,从窗帘缝里看下去,有两个人从那辆黑色的车里跳下来,片刻扶着刚才那个人出现,一起上了车。
  那个人在车窗边,不经意的抬头,朝我的方向看了看,随即转过头去,汽车发动,飞快的消失了。
  第二天,上班时听到小区里有人议论,昨晚在隔壁的街道有黑帮火拼,警察抓住若干黑社会分子云云。
  看看小区围墙外那家饭店靠近我房间的天台,他,是从那儿爬上来的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报警。
  第二章
  隔着咖啡厅的玻璃窗,我望着外面的雨景出神。
  耳畔回荡着悦耳的《take me to your heart》,空气中弥漫着咖啡香气,服务生轻声的低语着。
  又是一个雨天,灰蒙蒙的天际仿佛有着诉不完的衷情,一直喋喋的说个不休,从早晨下到了傍晚。
  路人披着雨衣,打着伞,回家的脚步因为这场雨而更加急促。
  一辆轿车疾驰而过,溅起一片水花,引得路边行人纷纷抱怨。
  真没公德,我在心里也附和着。
  而这雨,却并没有那么讨厌呢……
  一个月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那晚发生的事情就好象是我的一个梦,我几乎开始这样怀疑了。
  一个有些温馨的噩梦。
  我当然不会天真的以为这是一个美好故事的开端,黑社会?!想找死吗?
  再说了,虽然他没有伤害我,可是他们那种人……而那个吻,不过是一个恶作剧罢了。
  “你在听我说话吗?常小姐?”一个礼貌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思。
  “哦。”我收回视线,看向对面坐着的男士。
  一副精致的无框眼镜,白皙的脸庞,时常微微上翘的嘴角,一件贝壳粉的衬衣平整如新。
  这是姨妈的同事给我介绍的相亲对象,高干子弟,家里条件据说非常的好。
  “去见见吧,你也快二十五了,是该带着找找的时候了。”姨妈告诉我。
  此刻,他正在津津有味的对我传授打高尔夫的技巧。
  即便我刚才神游太虚,也还大致领略了他在球场上的风采。
  对于高尔夫,我的脑海里除了老虎伍兹这个非常有趣的名字外再无他物。
  十分抱歉的看着他,我既没有共鸣,也没有兴趣。
  这个人已经可以毫不犹豫的划掉,即便我可能因此而失去免费试球的机会。
  牺牲好大哦,我忍俊不禁。
  他面露不悦:“常小姐?”
  “哦,”我微笑,“你可以直接叫我常欢。”
  “听陈伯母的同事介绍,常欢小姐兴趣非常广泛,对运动也很感兴趣,不知道你都喜欢些什么?”
  他尚很给面子的在寻找话题。
  “吃东西吧?我请客。”我看着餐单征求他的意见。
  推推眼镜片,他有点意外,点了点头。
  扬手叫了两份简餐,已经坐了一个小时,无论从哪方面考虑,我觉得都可以结束本次会面了。
  “我很少运动,除了走路,还是因为没有车。”我不客气的接过第一份送上来的饭,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看着他诧异的眼神,我忽然觉得自己犯了个小小的错误。
  不应该这样,毕竟是姨妈的人介绍的。
  立刻换上一个纯真的笑脸,我谦逊的低笑:“我只是个小人物呢,每天单公司的杂事都忙不过来,哪里还有精力去运动,这不是你们可以体会到的。”
  他面色稍霁,有些理解的拌了拌盘子里的香米:“有机会还是多出去走动走动的好。”
  对于他的每个问话,我都以慢半拍的节奏回应,附带微笑,这顿饭他应该还算吃得愉快。
  叫了冰淇淋,我闲闲的四处张望,突然,里面包厢的拐角闪过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
  是他吗?
  我的视线凝住,注视着那个高高瘦瘦的身影消失的地方。
  “常欢小姐?”那个人又叫。
  我皱眉,真烦。
  却看见了他倒退着走出拐角,望向我的笑脸。
  今天的他依然穿着一件黑色上衣,是黑社会的标志吗?
  他毫不犹豫的径直向着我们走了过来,站在我们的桌前,笑意吟吟的看着我,却不搭边的说道:“常欢,我知道有一家的冰淇淋,味道要比这个好过许多。”
  我扬起眉。
  对面的先生惊讶的张大嘴:“这位是?”
  他挥挥胳膊,对我挤挤眼睛:“好多了。”
  我也笑。
  对面的人已经忍受不住被忽视的感觉,站起身瞪着他:“哎,你——”
  却在看见他冷冽的眼光后缩回了下面的话。
  我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