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1 节
作者:天马行空      更新:2023-05-08 11:49      字数: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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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沉醉在故事中,以至于苏承欢说到那个男主有个不相爱,却总死死缠着男主的原配时,她义愤填膺起来,待意识到自己就是这个故事中的原配,又有些恨起苏承欢。
  可故事的最后,她对苏承欢的恨,也莫名消失了,当苏承欢用一种略凄凉的,同情的语气说到这个原配卑微的爱情之后,她的心委屈的紧,眼泪开始不住的落下。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对自己又是讨厌,又是怜悯起来。
  讨厌自己在这个故事里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又怜悯这个角色的大量付出微薄收入。
  “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吗?女人啊,要懂得爱自己的,那次我问你什么是爱情,你和我说爱情是飞蛾扑火,我现在来告诉你,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真正的爱情,是五分爱自己,五分爱对方,是张弛有度。
  是知道对方爱你,即便前方荆棘密布,也不能轻言放弃,就想故事中女主角的五姐和那个书生,那是勇敢的爱,真正的爱。
  可明知对方不爱你,却飞蛾扑火不惜一切的那种爱,是愚蠢的。
  你可能觉得我想就此说服你,从你手里夺走夜,但是你觉得我需要夺吗?他不爱你,就算我什么都不做,他也是我的。
  我这么说,你明白吗?我希望,你那遗失了的五分爱,能回到自己身上,好好看看遍体鳞伤的自己,好好的疼惜自己。”
  天色已经暗沉了,苏承欢要说的,也全都说完了,末了,她起身轻轻一笑:“你知道,有种缘分叫做前世今生,我穿越千年而来,能和你见面,也是缘分。”
  景芳菲怔怔的看着苏承欢,一下午没有开口的她,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你真的,是从另一个时空来的?”
  “那封信,你看不懂不是吗?那是我们那个时空的语言,我故事里说过,我死于海难,悠然,为了救我也死了。”
  景芳菲半信半疑,不过不可否认,苏承欢这整整一天的故事,还有最后那番话,对她的冲击有多大。
  真正的爱情,是张弛有度,是五分爱自己,五分爱别人。
  她的泪,缓缓的落了下来。
  五分爱自己,从爱上景辰夜的那天起,她就丢了自己的,现在回头看看,那个遍体鳞伤的,蜷缩在角落里哭泣的女子,怎会如此可怜。
  如果没有苏承欢这番话,她是不是一辈子都只能做个在故事里被自己讨厌的破坏者,然后却又忽略了这个破坏者躲在角落里一个人偷偷哭泣的模样?
  “苏承欢?”她哽咽着开口。
  “嗯?”
  “谢谢你!”
  她的这声道谢,似乎在苏承欢的预料之中 ,她唇角一勾,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看来她的思想教育,还挺成功:“不用谢,我也是有私心,我和你说的故事,你不要告诉别人,算我对你的请求。”
  她楞了一下,随后轻轻的点了点头,一个人抹着眼泪,看着墙角发起了呆,好像那里有什么方小说西,看着躺她伤心难过。
  苏承欢从营帐中出来,景辰剑已经等的满面焦急,就差要冲进去了。
  “如何?”
  “如何,等明日才见分晓!”苏承欢有些疲倦的一笑,一整天的思想工作,做的着实也有些疲累了,她不知道自己的口才还算不算行,只知道要是景芳菲还不醒悟,那接下来的一切,就只能交由景辰夜去搞定了。
  强硬的把她送走也好,两人双双假死一次重塑身份也罢,总之要摆脱景芳菲的办法有千万个,苏承欢只是想挑一个比较不伤人的,比较温和的法子。
  那个穿越时空的爱恋,她想多少对景芳菲是起了点作用吧!
  次日清晨,苏承欢一起来,水花就颇为欣喜送了个好消息给她:“夫人,六王妃那个烦人精,终于走了,早上的时候,忽然来找将军,说要回去了,将军送她呢,估摸着快回来了。”
  苏承欢嘴角一扬,舒心的笑了。
  【结局的影子,童鞋们看到木有,继续努力,本来今天要给大家的惊喜,就是结局来的,呵呵!但是貌似码不完了,那就明天吧!!】
  第二二四章 【大结局】
  元盛二十六年春三月,北疆太上王出兵十五万支援元盛,仅仅一夜,就将西凉军打的落花流水。
  隔月,孟哲大将军班师回朝,可回京途中,却遭土匪突袭,乱战之中,虽无人伤亡,但是战乱平息,大将军和将军夫人忽然不见了。
  众人遍寻周边百里,不见两人踪影,不得不上奏朝廷。
  奇怪的是,皇上居然以一句:如今外患初平,内忧渐起,无暇顾及此事,生生的把这件事给撇到了一边。
  初开始,朝中一片唏嘘之声,大将军甚至和一些军机大臣联名上奏,要求皇上广派军马,找回孟哲大将军。
  皇上却似铁了心:“此事不用再议,朕心已绝,再多加置喙者,就是对朕威严的挑衅,一律不得轻饶。”
  此言出,大家再也不敢提及此事了。
  四月底,南边战场传来捷报,主将李玉负伤抗敌,精神可嘉,皇上亲自下令,封李玉为辅国大将军,顶孟哲位,官至正二书,以资鼓励。
  从此后,孟哲和他的名字,开始正式的渐渐的淡出大家的视线,只有大臣们私下聚会喝醉时,才会记起曾经有这么一个人。
  彼时,五月江南草长莺飞,桃红轻染,虫燕呢喃,春透帘栊。
  千山岭上,一泓天顶温泉碧水粼粼,两边杨柳拂堤,碧草如丝,繁花点点,雨后的空气清新舒爽,透着一股子杏花甜香。
  温泉边袅袅水气之中,站着一抹素色身影。
  湖蓝长裙,与水天一色;嫩绿绣鞋,同山川一体。
  那不施粉黛却浑然天成的美貌,又恰似空中洁白浮云,沾染了一层粉嫩的桃花花瓣。
  这份美丽,连同女子那高高隆起的十分破坏身材的肚子,都透出几分成熟和妩媚来。
  往近了看,除却女子外,温泉里还有一个男人,光着上半身,古铜色的肌肤泛着迷人的色彩,一串串水珠顺着男人的肩膀落下,滑过他身上象征着荣耀和责任的伤疤,在他身上逶迤出一道道诱人的水帘。
  “相公,你搞定没啊!”一声清丽的声音,划破雨后的山顶,动听悦耳。
  温泉中的景辰夜,回眸一笑,笑容带着满满的宠溺:“就好了,这里水汽重,你去边上再等等我!”
  “好吧!”苏承欢颇有几分无奈,这里真的太热了,温泉的水汽熏的她都想睡着,无奈,她只能找了个干燥阴凉点的地方,继续等候。
  托腮静静的看着在温泉之中忙碌的景辰夜,那袅袅的水汽让他看上去不怎么真实,好像是个虚幻的影响,苏承欢的心里,莫名的没了安全感。
  这种无拘无束,幸福美满的生活,真的存在吗?莫不是全是她的幻觉来的?
  不过听着温泉里哗啦哗啦的水声,她就释然了,眼前的这一切,绝对不是幻觉。
  她切身的体会着,感受着,那个男人的拥抱,是她每天的必修课。
  那个男人的容颜,是她每天醒来之后第一眼看到的方小说西。
  那个男人的声音,时时刻刻都萦绕在她的耳畔。
  那个男人的宠爱,就像个蜜罐子一样把她泡在其中。
  这一切,怎么可能是幻觉。
  一个月前,她和景辰夜设计了一场玩失踪的戏,顺利出逃后,为了躲避搜寻者,她们搬来了这个深山老林。
  亲手盖房子,种田辟地,养花弄草,过着“采菊方小说篱下,悠然现南山”的自在生活。
  这种生活是苏承欢完全不曾体会过的。
  她原本以为自己必定会十分的不习惯,习惯了众心捧月的她,习惯了成为人们焦点的她,如何能忍受两个人与世隔绝的孤独生活。
  可是很快她就发现,她非但很快习惯了这样的日子,甚至爱上了这样的日子。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再平凡不过的农户生活,却因为有景辰夜的存在,处处透着盎然趣味。
  比如种菜,都能种出一段欢乐来。
  某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两个农活白痴,带着一捆集市上买了的菜苗加上一堆农具站在了临时搭建的小窝盆面前,面对着一片荒芜的野地。
  苏承欢霸气侧漏的指挥:“先开荒。”
  景辰夜得令,忙拿了一堆农具跑到野地里,忙活半天,忽然跑过来,一脸的尴尬:“那个,娘子,开荒到底是什么?”
  苏承欢一愣,这个……“我怎么知道。”
  好不容易两人摸索出了开荒是什么,开辟了一片土地出来。
  她继续气定神闲的指挥:“种菜。”
  景辰夜却抱着一捆菜苗,很茫然:“怎么种。”
  这个苏承欢知道,她立马用一种很鄙夷的姿态看着景辰夜,啧啧了两声:“娇生惯养,种菜都不会,刨个坑,把菜苗埋进去不就可以了。”
  边说着,边取了小锄头过来,现场示范。
  示范完后,景辰夜是敢怒不敢言。
  只能小声的在一边嘀咕:“果然是埋进去,这哪里是种菜,这分明是葬菜。”
  “什么?”虽然是小声嘀咕,某女的耳朵好像不是一般的灵敏。
  既然都被听到了,而且他认为自己讲的也有道理,索性梗起了脖子,理直气壮道:“菜怎么可能是这样种的,你没见我们一路回家,人家菜地里的菜,都是根埋在土里,叶露出土壤的,你这样是把菜给葬了。”
  苏承欢大窘,貌似,是这样的。
  她理亏,却要做出一副得理不饶人的姿态:“你懂,你这么懂,你问我,你去种啊,去啊!”
  这个不知道认错的小妞,景辰夜不和她争辩,免得到时候引爆了她的脾气,自己吃不了兜着走,他只用行动来证明:菜,不是用来葬的。
  拿着小锄头和一捆菜苗,他大步的颇有气势的走到菜地中央,然后刨了个偌大的口子,一把把菜苗埋进去,根放在土里,苗留在土外。
  不到半盏茶的时间,他回来了,一脸得意姿态:“种好了。”
  苏承欢过去审查,一看之下,瞬间喷笑,扶着肚子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看的景辰夜心惊肉跳的:“怎,怎,怎么了,小心孩子,小心孩子。”
  苏承欢笑的快要岔气过去,才总算止住了笑,看着那菜地正中绿意盎然露在外头的一戳青菜脑袋,摇头叹息的拍了拍景辰夜的肩膀:“哎,孩子,你适合去插花。”
  景辰夜皱了眉:“什么意思?”
  “孩子,古人说,一个萝卜一个坑,要不要我帮你数数,你这一个坑里,有几个萝卜?你说你这不是插花,是什么?”
  某男大窘无敌!
  “我,我,这也好过你葬菜。”
  “嗯?什么?”某女插腰,凶神恶煞,天大地大,孕妇最大,他居然敢顶嘴,看样子是不想活了。
  当晚,景辰夜被可怜兮兮赶到了椅子上睡。
  再比如说盖房子之事,更是让苏承欢见识到了一个“绝顶聪明”的男人。
  行军打仗扎营之事景辰夜略同一二,可是盖房子这种“铿铿锵锵”的事情,他就一窍不通了。
  为了能给苏承欢安个家,他只能想尽一切法子亲手为她盖个房子。
  前几日,他们睡在一个临时的小帐篷里,每天晚上苏承欢睡着后,景辰夜都要消失那么一两个时辰。
  一开始苏承欢没有注意,可是某晚上景辰夜起床的动静太大,苏承欢睡的又不太熟,就那么不小心被吵醒了。
  吵醒后,感觉到景辰夜拿着一盏油灯往外去,苏承欢狐疑的跟了上去,走了半里多地,耳畔忽然传来一阵聒噪的叫鸟声,紧接着,她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眼前是一个巨大的鸟笼子,里头关着各色各样的鸟,而她亲爱的丈夫,像个猴子一样从这个树窜到那棵树,不停的捣鼓一阵,每次下来,手里都会抓着三四只熟睡的鸟。
  苏承欢完全搞不懂他这是在做什么,甚是以为这个男人是有什么变态癖好,半夜抓鸟,抓了这么杂七杂八的一鸟笼子,真有他的。
  次日清晨,在她虎着脸的盘问下,景辰夜总算红着脸支支吾吾的有些小娇羞的开了口:“我,我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吗!”
  “惊喜?惊吓还差不多。说,那些鸟,到底是做什么的?”
  “做,做房子的了!”
  苏承欢一脸大惑不解:“做房子,什么意思?”
  “我想盖一间漂亮的房子给你,可是我自己又不会,你知道的,我从小锦衣玉食,没有做过这样的事!”
  “然后呢?”苏承欢还是搞不懂,这和鸟有什么关系。
  “鸟会筑巢,而且筑的鸟巢都很牢固美观,所有我想多抓些鸟,帮我盖一个房子。”
  苏承欢一口血,差点喷出来,她是气到了,又笑到了。
  “我说孩子,你有没有脑子,鸟会盖房子,那还要梓人(古代工匠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