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节
作者:
赖赖 更新:2023-05-02 09:55 字数:4748
高贵雍容的气质,脸上浮出一刹那的惊艳之色。
宁云烟的思绪开始飘飞,她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直轻燕,在蓝天白云下,自由自在的飞翔,追随着那白衣少年的踪迹,游遍江湖。
弦月站在一旁,就那样,看着她的嘴角上扬,看着来往不息的人群经过她的身边,她站在那里,当真就像是朵高不可攀的牡丹,变换着衬托的花花草草,只有她的高贵不变。
宁云烟,弦月想,她真的是个聪慧的可人,如果她爱的那个人不是君品玉,而是哥哥的话,就算他不喜欢,她还是会让她冠上凤姓,比起白娉婷,她更能为哥哥分忧。
“小姐,可以走了。”
弦月走到宁云烟跟前,扯了扯她的衣裳,她是偷偷溜出宫的,最多也就只有半天的时间而已,傍晚必须把她送回去:“办正事要紧。”
宁云烟睁开眼睛,如水的眼眸波光滟潋,星星点点,朦朦胧胧:“我想逛逛。”
简简单单的一句陈述,可由她说来,染上了威严的命令,这是她一贯的口吻。
弦月笑着松开她的手,没有反对:“随便。”
弦月的心情很好,自然也十分好说话。
宁云烟走在前边,这是个冷静自持的女人,相当的自制,看上喜欢,她不会像其他的女子那样,一定要拿在手上,看上好久恋恋不舍的放下,或者费心买下来,她的眼睛会变亮,那种亮度,若是不仔细,很难察觉的出来,但也仅仅是看看而已,无论何时何地,她清楚的知道,什么东西该要,什么东西不能要,对于那些不属于自己的,她会放在心上,但是绝对不会轻易去触碰,就像她对君品玉的感情,也是同样。
弦月跟在宁云烟的身后,她自然是没有那么多顾忌的,这几日,她天天在街上闲逛,已经熟悉了当地小吃的口吻,看到喜欢的,买,边走边吃。
“枫哥哥。”
弦月拈起最后一块绿云糕,香甜酥脆,滑滑的,十分可口,她舔了舔残留在手指的碎末,老远就看到那如艳阳般的身影,在人群穿梭,不时跳跃,一双眼睛睁的大大,那焦急而又迫切的模样,似是为了追寻前方那人的足迹,这张脸,太熟悉了,等同于麻烦,第一反应就是避开。
弦月扔掉手中的装了绿云糕的袋子,快步上前,冲到宁云烟跟前,拉住了她的手,一双眼睛迅速打量着四周,找了个人最多的摊位,拽着宁云烟挤了进去。
宁云烟始料不及,一头的雾水,同是女子,弦月的力气要大上许多,她根本就挣脱不开,只能被她拽着,跟着她一起挤进人群。
“人在秋阳客栈,又跑不了,枫哥哥那么着急做什么?”
念小鱼撅着嘴,一双眼睛哀怨的盯着白战枫火急火燎的身影,紧紧的跟在她的身后。
练武之人,尤其是像弦月这样的,耳力比起寻常人不知要好上多少倍,念小鱼的抱怨,一字不落的传进她的耳里。
这白战枫可真有本事,居然查到她在秋阳客栈,她当初就是担心白战枫这些人会找上门,所以随便用了个名字,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自己的。
这旋风般的身影,不用看也知道,他一定是怒气冲冲的,一定是想上门质问自己为什么不告而别,要是被他找到了,他一定会像狗皮膏药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的,没半点自由,怎么做自己想做的事。
宁云烟自然没有听到念小鱼说的话,只是觉得弦月这举动十分的突然,像是在避什么人,她转过身,仰着脖子,只看到一片黑色,她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裙摆还能像旌旗那样肃肃的飞扬,他的身后,一个身着红衣的少女,五官十分明朗,阳光下,就像是一团燃烧的火苗。
“你认识他们?”
宁云烟手指着消失的白战枫和念小鱼,几乎肯定的问出了自己的问题。
弦月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刚好瞥到念小鱼消失的背影,松了口气,看样子,那秋阳客栈是不能再住了,幸好她早有准备,银票都带在身上,哥哥已经到了周王室专门接待各国使臣的驿馆,等把宁云烟送回皇宫,入夜她就进去找人,所以呢,草药她也一直带在身上。
白战枫就算扣住自己的东西,想要守株待兔,那也不可能会成功的,弦月越想越觉得得意。
弦月原想说不认识,转念一想,这宁云烟不是笨蛋,她矢口否认,她定然不会相信自己,笑着点了点头:“我欠他们东西。”
她知道,依着宁云烟的新性格,是不会追问到底的。
欠什么东西呢?告别算不算?
宁云烟依旧是一脸疑惑,看着弦月,却找不到别的理由来:“那两个是什么人?”
虽然只瞥到了衣角,不过能让弦月如此忌惮,避之不及的,想来不是简单的角色。
“前边那个一身黑衣的就是楚国第一大家族,江湖前武林盟主的关门弟子,素有武痴之称的白战枫,你备用的夫婿之一,后边那个穿红衣服,追着她不放的就是前武林盟主的千金,念小鱼,算是你的半个情敌,要是你选择了白战枫的话,她就会把你视为彻头彻尾的敌人。”
楚国不同于其他国家,皇室早在百年前就已经走向了没落,取而代之的是第一家族白家的崛起,与皇室联姻,地位早就在王族之上。
“原来如此。”
宁云烟似懂非懂的应了声,看着那两人消失的背影,转而看向弦月,眉宇间多了几分深思:“我们走吧。”
两个人正准备挤开人群出去,这才发现,围在四周看热闹的全部都是男子,正中的男子,上身穿了件白色的短袖布衣,胸膛大开,十分精壮,下边只穿了条及至膝盖的短裤,露出结实黝黑的大腿。
宁云烟高贵清华,那一身虽然简单,不过却都是最上等的缎子,常年跑江湖,眼睛锋利的和磨的光亮的飞刀似的,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个有钱的主,十指纤细修长,白的和刚做好的嫩豆腐似,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女,这种人最是好骗了。
他笑呵呵的凑了上去,手上拿了五六个小包:“姑娘,只要你家相公吃了这药,保准生龙活虎,神枪不倒。”
宁云烟看着那人朝自己靠近,眉头蹙起,向后退了两步,指着那人,大喝了一声:“站住。”
那声音并不是很大,却带着让人臣服的威严。
那小贩愣了片刻,当下停在原地,其余的人也皆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看着宁云烟,过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这可是头肥羊,那小贩自然不甘心,继续上前推销:“姑娘,我这可是好东西,保准你家男人用了之后,一整个晚上不停,保你快活似神仙。”
宁云烟虽然不识情事,却也不是一无所知,方才没明白过来,可看四周的那些男子,皆是一脸兴味的看着自己,再联想到小贩说的那些话,哪里还能不知道,一张俏脸顿时红了大半,看着弦月,眼睛也是一样,像是在压抑些什么。
和燕宇楼一样,他们同是被人捧在掌心,阿谀奉承不断,她是公主,天朝最为雍容端庄的公主,怎么受得了这样的气,若非在大街上,她怕是早就动怒了。
她只是想看看那个高贵雍容的宁云烟愤怒的大叫的模样,可依现在的形势,她只会由着眼泪在眼圈打转,不哭,但是也绝对不会大脑。
这样的人生,真是辛苦。
弦月笑了笑,拦在宁云烟的身前,挡住那黝黑的小贩:“我们家少爷年纪轻轻,生龙活虎,根本就不需要这些。”
弦月笑了笑,然后毫不客气的甩开那个人的手。
“我们家小姐喜欢动物,是想让他们添丁。”
众人恍然大悟,收回那邪肆的眼神,这就难怪了,那样雍容端庄的女子,怎么可能会做这样的事情了,再看她年纪轻轻的,根本就不需要这些。
众人不由又将视线转移到弦月身上,一身白衣,朴实无华,再无其他装扮,她唤那人小姐,可看她的模样,不像是个丫鬟啊,言行举止看似随便,可怎么看都让人讨厌不起来,反让人觉得十分舒心,原还觉得她身后的那女子好看,可与那白衣女子相比,却又觉得少了些什么。
“原来是这样啊,那夫人几包啊。”
弦月握着宁云烟的手,转而看了那小贩一眼:“本来是想买的,不过呢,看到你,突然间就不想了。”
拉着宁云烟的手,两个人好不容易挤出人群,弦月松了口气,忍不住笑出了声。
“有那么好笑吗?”
宁云烟整理着被挤乱的发丝,一双楚楚动人的眼眸瞪着弦月,她的声音清冷,弦月却觉得那里边是熊熊燃烧着的火苗。
如果是一般骄纵的公主,那个人的身子和脑袋说不定就分家了。
弦月由着她生气,继续笑自己了,放着宁云烟在一旁懊恼的生着闷气,她不担心她会突然掉头离开,没有自己,她回不去皇宫,而且,她比谁都清楚,傍晚之前,她都不会愿意回皇宫的,若非担心被人发现,她今天根本就不愿意回去。
弦月的视线,不怀好意的在宁云烟的身上逡巡:“小姐一身贵气难掩,难怪那些人想对你下手了。”
短短的时间,宁云烟已经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恢复那一贯高高在上,常人无法攀附的姿态。
其实,他和兰裔轩很相配,只是那样的男人,就算是心有所属,心如磐石,长久以往,你也无法抵制的住他的诱惑,心,很多时候,都是不受自己控制的。
那样的男子,没心没肺,一旦爱上,心甘情愿的沦为他的工具,到最后,还能想起,是不是还能想起自己最初的模样。
“走吧。”
弦月突然收住了笑声,宁云烟看着走在前边的弦月,忙跟了上去。
“天府”座落在磐城的西郊,这个地方,环境优雅,十分的清幽,对于那些喜欢清静,不被干扰的人来说,自然是非常不错的居所。
“天府”自建立到现在也有将近五百年的时间,当时天下太平,正是周朝最为强大的时候,各国番邦,对周朝忠心耿耿,毫无二心,每年拜谒天朝,便是住在则个地方。
“这就是天府啊。”
弦月和宁云烟两人隐在角落,宁云烟仰头,看着高大建筑的“天府”,内心竟生出难有的澎湃,骄傲自豪,可到最后,悉数化成了怅惘的叹息。
昨日之日,在不可留,昔日繁华,也化成了云烟。
当年,五国朝贺,那该是多么壮观的场面。
弦月站在宁云烟的身前,抬头看着四周,正寻找最合适的入口。
现在的周朝,不同往日,以往天府,皆是五国自带护卫军,自己保护自己的安全,周朝只提供吃住,人身安全,一概不管,可现在,上至王公贵族,包括周惠王自己,下至生活在磐城五百年之久,优越感十足的黎民百姓,他们都不想破坏了现在平和的生活,他们唯恐有人在这驿馆生出什么意外,派了大量的精兵把守,不但如此,还重金聘请了江湖高手,比皇宫还要森严。
“说好了,只是远远的看他们一眼。”
弦月手指着发呆的宁云烟,那模样,很是认真。
若只是潜藏在四周的江湖高手还好些,周朝最负盛名的五大公子,可都是住在这个地方,白战枫已经离开了,剩下的这几个都是极为小心谨慎的,尤其是兰裔轩,那个人长了双千里眼,顺风耳,鼻子比狗还要灵,还有那轩辕昊,虽然没有正式接手,不过是高手无疑了,要是宁云烟随便出点状况,都会把她给害死的。
她已经差谈过了,这个时辰,兰裔轩还有轩辕昊一行人刚用完午膳,他们会聚在园子,喝茶聊天,谈论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不过呢,弦月知道,他们都在试探彼此。
哥哥素爱清静,住在最偏僻的后院,很少与这些人接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他似乎冷淡了许多。
“神医也在里边。”
宁云烟向后退了几步,站在竹林中间,抬头仰望那不可攀越的高墙。
既然知道不属于自己,又何必心心念念,越是这个样子,割舍的时候也越是痛苦。
“公主,时间不多,你该多花些时间看看自己未来的夫婿。”
她不是喜欢啰嗦的人,不过这件事还是该小心谨慎些才好:“公主,若是被发现,你的颜面可就扫尽了。”
像宁云烟这种女人,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颜面了,这个威胁,比什么都有用。
刺客,都是晚上才出现的,青天白日,根本就不会有人想到,有人会选择在这个时辰潜进连苍蝇都不能飞不进来的天府。
几天下来,弦月早就将周围的情况勘察的一清二楚,很快就和宁云烟停在她事先寻好的地方。
位置自然是极好的,茂密的枝叶,不但能起到掩护的作用,还能遮挡住太阳,已是金秋十月,太阳虽不毒辣,这正午的时辰,长时间呆在太阳底下,还是会有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