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 节
作者:想聊      更新:2023-04-19 23:00      字数:4807
  ,凡人岁月连梦里也不可得;如今我们的一切只寄托在揽人入怀的吸血刹那,而这样的拥抱即是生又是死,即是天堂又是地狱;我们可悲的命运,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沈沦沈沦沈沦下去。
  吸血鬼黎斯特
  後记: 夜访吸血鬼1
  我早期所受的教育,以及吸血鬼黎斯特的历险记终已到了尾声。无视诫令与禁忌,我将特意筛选的有关古老世界的迷法与玄妙,全叙述分明,传之後世。
  不过,我的故事尚未真正结束,不管多麽不愿意,我仍须加注一段,至少必须简要的,把肇因决定在蛰眠土里的痛苦事件,说个清楚。
  离开马瑞斯与他的岛屿之後,又过了一百四十个年头,那段时间我未再遇见马瑞斯;卡布瑞也芳踪无处可寻;自从那天我们在开罗分手,从此,我遇见无论是凡人或不是凡人,再也没有谁知道她的任何讯息。
  在一九二九年的二十世纪,我孤单寂寞倦怠,身心受创,痛不欲生。最终终於自己造坟入土。
  我已如马瑞斯的建议,好好地活过一辈子;对於我的生活态度,乃至我曾经铸下的大错,当然怪不得马瑞斯了。
  比起一般人的性格而言,无疑的,我之鲁莽大胆,自然会造成更多不寻常的经历。尽管忠告与预言,言犹在耳,我仍会招惹悲剧与灾祸;然而有苦恼也有甜,这是我不能否认的。几乎长达七十年之久,我拥有雏儿吸血鬼路易斯与克劳蒂亚,这两个在地球上行走,十分精彩的不死幽灵;他们的为伴,实令我不虚此生。
  抵达新大陆不多久,我命定地爱上了路易斯,一个黑发年轻、小资产阶级的农场主人,语言高雅,仪容讲究,他的愤世嫉俗与自我毁灭的倾向简直就是尼古拉斯的孪生兄弟。
  他有尼克顽强的激烈,尼克的反叛;也在信与不信间彷徨犹豫,终而渝入绝望不能自拔的相同性格。
  然而,路易斯比之尼克,对我更具强烈吸引力。即使在他最冷酷的刹那,路易斯也每能勾起我内心温柔的一面;他以一种踌躇犹豫的依赖,以及对我任何言语举措的迷恋,使得我对他难以自己的受惑。
  他的天真更总是征服了我,他具有奇特的小资产阶级忠诚信仰,相信上帝总是上帝,纵使他对我们不施援手,并不表示他不存在;相信毁灭与拯救,为小小无望的世界建立了分界线。
  路易斯对凡人之爱恋,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点已注定他要终身受苦。有时候,我不免纳闷,如果我未以路易斯,视作尼克不幸遭遇予我的惩罚;如果我未以路易斯,视作年复一年良知上的不安与忏悔,他的一生又将如何呢?
  然而我确实爱他,这点绝不容质疑。之会在危疑不安的时刻中,保有他,与他 守结伴,实在是绝望无助的情非得已。只不过,缔造路易斯,又因路易斯而缔造克劳蒂亚,这一个最最漂亮娃娃吸血鬼,确是我一生当中所犯最自私、最冲动的大错。此一谬误,终将使我的名誉大大受损。
  缔造克劳蒂亚时,她年方六岁,倘若我不施术,她就已经死去(正如路易斯也是一样);无论如何,这是对诸神的一大挑战,对此,我与克劳蒂亚,无疑双双都要付出代价。
  这段故事,在《夜访吸血鬼》中,路易斯已经叙述;不过,为了捕捉当时我们叁个在一起纠缠六十五年的时代气氛,叙述中诸多矛盾抵触,并有可怕的误会与谬失。
  那段期间,在同类之中,我们乃无比拟的叁位一体,乃身穿丝绒的华丽致命猎人;在迅速扩展的纽?良城内,我们不但得以享受奢侈繁华,新鲜的猎物更不虑匮乏。这一切荣耀都归於幽冥玄秘。
  在路易斯叙述他的年代纪时,他并不明白,这六十五年乃是吸血鬼史中,相当非凡的一段。
  至於他的误会,乃至他说的谎,我是可以原谅的;毕竟他有过度的想象力,更有怨恨与虚荣;何况,虚荣成份并不多,一则我从未真正显示一半以上的法力;再则,他自己的罪恶感与自我嫌恶,也使得他畏缩於滥用法力。
  即使他不寻常的俊美,与战无不克的魅力,对他自己也是一大玄秘。当读者读到我之会令他成为吸血鬼,乃因为贪求他农庄的记述,不免付诸一笑;老实说,随便素
  的写,也强过这种笨说词嘛!
  他相信我出身农家,那倒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生在有差别待遇与约束谨严的中产阶级,自以为殖民地的农场地主就是真正的贵族,虽然他从未遇见任何一位;相反的,我却来自世代传袭的爵侯氏族,而真正的贵族,不管多麽破落贫穷,格局架式与身段总要保存的。
  他谴责我与天真无邪的陌生人胡乱勾搭,与他们为友之後再予以杀害;然而,他又如何能知道我的苦心?其实我几乎只选择赌徒、盗贼与杀手为猎捕对象,纵然我并未真正出言立誓只杀恶人,却诚心希望我能不滥杀无辜。(举例来说吧,那个年轻的法兰尼尔,那个农场地主,路易斯在记述中粉饰美化者,其实是一个冷面杀手,一个诈赌骗子,当我打倒他时,他正将签署出让他家农场以充赌债呢!至於那些娼妓,为了对他泄愤,有一次我曾在路易斯面前公然饮血作乐;这些婊子,不知多少次连下迷药,洗劫海员财物,可怜这些海员无一生还。)
  不过,这些小事倒也微不足道,他说了,他也相信,如此而已。
  其实,路易斯 真是集缺点於一身,是一个我所知最会哄骗的人中之魔。这一点,甚至马瑞斯也难以想像。他即富同情心又好深思,永远绅士风范,闲来还教导小克劳蒂亚使用餐具的礼仪,对克劳蒂亚来说--祝福她的小小黑心,她根本不须碰刀用叉呢!这样的绅士,说他善哄会骗谁能相信?
  他对别人的受苦与行为动机,完全视而不见;偏偏这与他柔软蓬乱的黑头发,神色永远惶惑不安的绿眼睛,全都是路易斯魅力中的一部份呀!
  再说,我又何必浪费 舌,强调很多时候,他曾焦虑而可怜兮兮地来找我,求我不要离开他;很多时候,我们边走边聊,一起表演莎士比亚以取悦克劳蒂亚;或者手牵手去探访河边小酒馆;一起参加庆祝黑白混血儿酒会,与黑肤美女一起跳华尔兹舞的欢乐?
  且仔细读一读访谈中的字里行间!
  当我缔造他时,对他其实即以构成背叛,对克劳蒂亚也是一样,这 是真正重要的事;其馀的胡说八道,我哪里会放在心上?他所说我们叁个一起共度的时光,带给我奇特的满足则是事实;在十九世纪的数十年当中,一如孔雀尾巴灿烂辉煌的古老政权摧枯拉朽;莫扎特和海顿自然可爱的音乐,为夸大造作的贝多芬所取代;贝多芬的音乐在那个时期,也许太独特非凡,对我不无地狱钟声猛然敲响的震撼!在这种风云变色的大时代,我们叁位小小吸血鬼,有什麽权利自我满足呢?
  我已经拥有我想要的,拥有长期以来我一心一意想要的,我拥有他们。因为他们,偶尔,我会忘记卡布瑞,忘记尼克;甚至忘记马瑞斯,还有阿可奇茫然呆瞪的脸,以及她手的似冰,血的似火。
  然而,我似乎总是贪得无厌。是什麽原因,那段时间会有《夜访吸血鬼》所叙述的生活?而时间又为什麽维持那样久呢?
  在十九世纪里,吸血鬼被许多欧洲的作家所发现,诸如鲁斯凡爵爷,波里多博士的塑造人;瓦尔尼爵士,他创造了高贵性感的康斯丁伯爵夫人;最後则是吸血鬼中的大人猿,多毛的德古拉伯爵,认为自己可化身蝙蝠,或凭意志可以非物质化;不过,为了好玩,他仍在自己古堡的墙上以蜥蜴的样子爬行。种种这些创作,填满了对哥德体怪诞故事永不满足的读者胃口。
  我们则具备十九世纪概念下的本质;贵族的高不可攀,绝对的高贵典雅,一成不变的冷漠无情;在一片蓬勃发展的土地上,彼此互相依靠,全不在乎我们同类的干扰。
  也许我们已在历史当中找到完美的一刻,在人类与妖怪之间找到完美的平衡。这个时期,吸血鬼罗曼史在人们想像中孕育;古代王朝的五光十色中,理应有飘垂的黑色披风,黑色帽子;小女孩闪亮的发卷,披散在紫罗兰蝴蝶结,披散在她透明丝纱衣裳的蓬松袖子,这样的王朝
  更能增加其伟大!
  然而,我对克劳蒂亚做了什麽?何时我需要付出代价?对於她乃是紧紧联系路易斯与我在一起的玄秘,我们月光之下的小女神,我们唯一相互挚爱的小东西,她的心理满足又能维持多久呢?
  既然不可能拥有成熟女性的身体,她的魔鬼父亲,偏偏谴责她徒具小瓷娃娃的躯壳,她岂能不心怀怨恨,终至非狠命打他不可?
  我实在应该聆听马瑞斯的警告,当我站在狂妄陶醉的实验边缘,拟创造一个最最小的吸血鬼时,我实在应该深思熟虑,应该深深吸一口气再动手呀!
  你知道吗?那正像是我为阿可奇拉小提琴一样,是我要拉琴的,我要看看什麽事会发生;我的意思是说,那麽样一个漂亮小女孩,为什麽不试一试让她永生下去?
  哦!黎斯特,对所有发生的一切,你实在罪有应得,你最好不好死,你应该真正下地狱 对。
  然而为什麽仅仅为了自私的理由呢?为什麽我没听任何给我的劝告?为什麽我不跟卡布瑞、阿曼德、马瑞斯学习呢?不过,我向来就是冥顽不灵;真的,别人的忠告,对我总是耳边风。
  即使到现在,我也不能说,为缔造克劳蒂亚一事感到遗憾;我不能说我希望从来没见到她,不想要抱住她,不想要跟她悄悄说秘密话;不能说从不想要听她清脆的笑声,在点着瓦斯灯的房间回响。在人口密集市镇的房屋里,我们有涂涂家具,有薰黑了的油画,有古铜花盆,就像凡人住的家庭;克劳蒂亚是我的幽冥女儿,我的唉,我邪恶中的邪恶。尽管克劳蒂亚的确伤了我的心。
  在一八六一年,春天里一个温暖的夜晚,她起身来算总帐,报宿怨了,诱捕我;她将刀子一刺再刺,狠狠刺进我已下药中毒的身体,我身上每一滴吸血鬼的血,几乎都从伤口喷出来;幸亏有那麽珍贵的几秒锺,血终未喷光,我
  能逃过一劫。
  我不怪她,这一类的事情,我自己也很可能说乾就乾的。
  这些狂乱的时刻,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也永远不会藏在心里某个角落而不去探讨;是她的狡猾和她的意志力打垮了我;正如刀锋割破我的喉咙、切开我的心一样的致命。我将夜夜持续地咀嚼这些片刻,思索着我几乎陷入如凡人一样的死亡,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克劳蒂亚狠狠给了我一个大教训。
  当血往外涌流,所有我能看能听能动的力量也跟着流失;杂乱的思潮纷至沓来,吸血鬼一家所住贴着壁纸、挂着蕾丝窗 的乐园,一闪而过;我想到神话中昏暗的土地上,那个老的戴欧尼斯酒神,他感觉自己的肉一再被撕开,血一直往外喷的情境。
  这些思绪纵无意义--却也别有巧合的意味,别有主旋律一再重复的韵致。
  神死,神复苏,只是这一次却没有人获得救赎。
  马瑞斯对我说;由於阿可奇的血,你已拥有更大的力量,纵然遇到大灾难,我们的同类都将沦亡,你也能九死一生。
  孤伶伶被抛弃在恶臭阴暗的沼泽,我感到乾渴使我的身体囿限,乾渴却也在催我促我;我感到嘴在臭水里大张,獠牙到处搜寻有暖血的任何东西,让我有力气可以走路回去。
  叁个晚上之後,我再次遭到打击,我的孩子远走高飞,把我丢在自家中如地狱的火海中,是这些长者梅格能、马瑞斯和阿可奇的血,给我力量,支持着我,终使我爬离烈焰猛火。
  可是,如今已没有更多痊愈的血得以补充,没有新鲜的血得以注入,我只能等待时间的垂怜,好让伤口慢慢愈合。
  路易斯在他的夜访记录中,未能叙述的是事过後发生的种种;有好几年,我是一个跛脚丑恶的怪物,只能在人群边缘猎杀,只能猎杀老幼残弱而仍危机重重;相反於从前浪漫多情的魔鬼,我带来惊骇而不是欢愉,我变得和圣婴公墓下肮脏破烂的弟兄一样卑微。
  伤口之痛不单痛在肉体,同时也影响了精神和理性思考,每一次揽镜自照,我只看到心灵更深切的萎顿凋枯。
  在所有这些苦难当中,我没有呼唤马瑞斯,也不试图与遥远的他接触,我不能再祈求他赐我痊愈的血,宁可受一整世纪的炼狱之苦,也不愿听马瑞斯的谴责;宁可承受最最孤寂、最最黯然之苦,也不愿他发现我诸种妄为蠢行,从此视我为陌路。
  至於卡布瑞,她会原谅我的任何过错,她的血也够强而有力,至少能加速我的复原,可是我到哪里去找她呢?
  当康复得能够长途跋涉时,我将希望寄托在唯一能寻求的弟兄:阿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