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
津鸿一瞥 更新:2023-03-19 16:17 字数:4854
而今,又在一个古人生活里扮演更复杂的角色。
只有父亲在世时,我曾无忧无虑地做过自己,做一个天真烂漫幸福的孩子。或者,还有优罗难眼前罢。在他眼前,我是一个毫不掩饰自己处境和喜怒的少女。
“王爷既微服出行,傩自是随行女眷。”如果不换女装,那就是随行男宠,这可是王府那些姬妾硬扣给我的头衔。
“傩,你可会怨恨我?此去路途险恶,未知结局如何。”他探身过来,吃掉我捏在指间的青梅。
他菲薄的唇,抿过我的指尖,留下温热湿润的怪异感觉,象火一样,燎灼我的神经。
我下意识挥开他清癯的脸,以至于忘记控制力度,渊见毫无防备地被推开,一头撞在车厢内镶有雕花装饰的窗棂上,发出“嘭嗵”一声。
声音之响亮,连外头人都听见了,出言询问。
“爷、夫人?”
我傻在原处数秒。要死,他这一头撞上去,不会撞死过去罢?虽然推卸责任是人类本能反应,可是,我在心中叹息,他若有什么三长两短,那个满眼残酷的太子大抵第一个不放过我。还有,那个他拼一身病骨也要保护的人,会伤心吧?一如我,那日清晨,唤不醒父亲时的锥心刺骨之痛。
唉,扑身过去,我扶稳渊见,捧着他的头检查,看有无肿块,若脑震荡就遭了。
在我胸前的头颅静默一会儿,终于低低笑起来。
“傩,你真不温柔。”他脱开我略嫌粗鲁的怀抱,似笑非笑地凝视我。“傩,你担心我,可是?”
去你的!我狠瞪他一眼,真的得了便宜还卖乖。看他还能说笑,抵是无事。我退身回自己早先坐的角落,抓起一块山楂糕,狠狠放进嘴里,仿佛咬他的肉一样,用力咀嚼,以泄愤。
他的反应是将头埋进锦垫中,闷声窃笑。
大约是笑得太过,岔了气,最后竟咳嗽起来。
你笑啊,再笑啊!咳死你!我白了仆在锦垫里笑不可抑,似老鼠偷油得手般乐不可支的男子一眼,考虑是上去扑杀他灭口,还当他旅途逸闻就此作罢。
末了,我只是伸出手,轻轻拍抚他的后背,替他顺气,也把糕点渣一并抹在他衣服上,算是报复。
唉,这样一个男人,竟要离开自己豪华气派的府邸,在未知险途,才能放下沉重身份,稍显轻松颜色。我不忍,也不想,扫他的兴。
撩开一角车帘,外头天色渐亮,城门在望。
“傩,路途漫长迢遥,先睡一觉罢。”他温柔的声音,自锦垫间传来,有些闷,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嗯。”反正我也没睡醒,对着这样的他又有些来得太诡异的无措,弗如睡觉。
躺在他身边,我抱住一只锦垫。
少顷,渊见的手,环上我的腰,轻轻贴近我。
这次,身体没有僵硬,没有下意识抗拒。
渊见的体温,比常人总略低些,在夏日里,倒不觉得被他抱着会不舒服。
原来,身体有自己的记忆,真的会习惯另一人的气息。
我悠悠吐纳,闭上眼。
“燕鸿过后莺归去,细算浮生千万绪。长于春梦几多时,散似秋云无觅处。 闻琴解佩神仙侣,挽断罗衣留不住。劝君莫作独醒人,烂醉花间应有数。”
渊见幽还低回润雅的声音,和着温凉轻浅气息,环绕着,回荡着,送我渐入梦乡。
……傩,莫负我,莫负我……
第八章 杀戮长路漫漫,魉忠尽量在日落前赶到宿头,不致使我们夜宿荒郊野外。福江待我们在客栈上房安置好了,向店家商借厨房,亲自打理膳食。
我坐在窗边,靠在客栈上房打扫干净的琅干上,透过纱帽往楼下看。
渊见告诉我——其实命令的成分多些——凡达官贵人、富贾士人家女眷,出行都要戴这种精致纱帽,掩住真颜。除了挡风遮阳外,还可以防止登徒浪子觑伺觊觎。
虽然我自认长相平平,引不起歹人的兴趣,可是看到渊见固执黯沉的眼,只能妥协,戴上缀着紫色水晶珠的轻纱软帽。也好,雾里看花,别有一番意趣。我淡淡想。
身后传来穿衣趿鞋的窸簌声,接着来到我身后,伸手环住我的腰,将下颌顶在我肩上。
“傩。”渊见小睡方醒后低低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嗯。”我按住他的手腕。别误会,我没兴趣晴天朗日上演亲热戏,只是替他把脉。这一路行来,日夜兼程,渡过黄河,来到陕西地界。渊见在黄河渡船上,一直脸色苍白,神情很是委顿。到得客栈,少睡片刻,掌灯时分,这才起来。我担心他这样的身体状况,即使撑得到贼匪中计,前来打劫,他也未必有精力对付。
“在此地停留一日罢。”松开他的手腕,我关上窗,刚睡醒如他,最怕窗口斜风。
回身,摘下纱帽面对他。他眼下轻浅疲惫的痕迹,让我有些不忍。“渊见,我晕马车,舟车劳顿着实苦不堪言。下次即使令侄再以性命相要挟,我也不会领命相从。”
他泛开淡淡微笑。
“好,我们在此间停留一日。明日用过早膳,我陪夫人去逛集市。亦或,夫人有何好主意?”他垂眸看我,鼻息拂在我脸上。
他共我,离得如此近,近得,看得到彼此瞳孔里的影像;看得到他虹膜独有的颜色和纹路,深褐幽邃,连光线都仿佛被吸了进去,形成一个黑洞。神秘而危险,让人想去探究,又害怕会被吞噬。
“妩眉烟淡月新钩,幽瞳雾堇莲初绽。”他轻抚我的眉心,小心翼翼,似怕触碎这闲适时光,转眼化成飞灰。“傩,真奇怪,我竟不忍令你扫兴。”
望着他因声音渐低渐哑而贴近的唇,我沉寂至今,其实根本仿佛死寂的少女情怀,终于在这一刹那,破土而出。肾上腺素分泌激增,呼吸急促,汗腺收缩。
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一个人,他的呼吸、言语、眼神、动作,乃至细微表情变化,都可以影响我这样独善其身、死道友不死贫道型格的女人。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得让我寒毛耸立。
自我保护机制顿时开始运做,将他推开一臂之遥,想淡化这种危险气氛。
“我想去看秦始皇兵马俑!”脱口而出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何等严重的常识性错误。虽然兵马俑在陕西西安,可是离我们落脚的榆林关,至少有三百公里。并且,秦始皇兵马俑是中国建国后,于1974年才正式挖掘出土的。在这个时代,关于秦始皇的一切,都还是史书记载和千古之谜。
啊……啊……所有似有还无的暧昧氛围仿佛被飓风吹走,消散无踪。
“秦、始、皇、兵、马、俑?”渊见优雅的声音,淡淡重复这六个拆开来意义简单,凑在一起足可以惊天动地的字。幽魅长眸里稍早浅浅氤氲情绪,已敛去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无边暗沉。
我静静迎视他眼中骤然凝聚的黑洞,暗暗考虑,怎样才能完美地搪塞过去。
不料,他却倏忽一笑。“夫人若喜欢,将来有机会,我陪夫人前去。奈何此番只在榆林盘桓一日,夫人只能在附近走走看看了。”
我按下心间诧异,他肯放弃这个话题,不予追问,我自然乐得就此带过。
“谢谢老爷。”我微笑,但心间有什么地方,始终悬着一个淡淡疑问,不得而解。
“真是顽固。我老了么?”他竟伸手来拧我的鼻尖。“如今不在府中,更是不必拘礼。”
我抢救回自己本不算挺直的鼻尖,他的眼神深了,深的,我怎样也读不懂。
次日,渊见交代随行的护院,自由行动,就带我到外头颇繁华的市集里,边走边看。魉忠和福江远远跟在我们后头,暗中保护。
榆林关西临长城,出关后,已是内蒙毛乌素沙漠。街上行人,汉人与牧民各半,已看得到、感受得到粗犷豪迈的大漠风情。女子多高大俊俏,脸色红润,笑声朗朗,毫不扭捏造作;男子则多黝黑健壮,着胡服,佩弯刀,足踏羊皮软靴。
我贪看眼前风景,常偷偷撩开纱帽一角,以便将景物看个仔细。渊见走在我身旁,护住我。见我这样不符合身份的举动,摇头失笑,已经放弃来纠正我的念头。
我笑,此时的渊见,抛开一切束缚,只是一个随性的路人。即使形消骨立,但他脸容清俊,眼神幽邃,与北地男子大相径庭的儒淡气息,引得许多女子频频回首。
他本人似毫无所觉,完全无动于衷,绝对目不斜视。
“老爷,你很受欢迎啊。”我小声调侃,尽责地扮演外出游玩的受宠女眷。虽然渊见不是美男子,可是他一身简单雅致烟色对襟褥衣,腰悬绣金线的香囊,散发出俊逸尔雅感,很有别样诱惑。
“我却只想得到你的注视呵,傩。”他浅笑吟吟。
我听见这轻烟般散入风中的笑语,停下脚步,隔着淡雅轻纱,与他对视。
“渊见,我是自私女子,若得不到你全副注视,而必须同人分享,哪怕只是形式上的分享,我也不会注视你。”普天之下,茫茫人海里,总有一人,只要我,只得我,只爱我。
是我固执罢,若得不到全部,弗如不要。
古人三妻四妾的婚姻制度,不是我所能改变的,即使在现代,也不能保证婚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完全忠诚。
先爱的、爱的深的那个,往往也是受伤最甚的一方。
我宁愿一生不识情滋味,这样,才不会受伤,不会似母亲失去所爱时,日渐枯萎,形消骨立。我只想平平淡淡过掉一生,没有大悲大喜。
原以为渊见听到我这番绝对违反社会标准的言论时,以他任性残冷的脾气,如不拂袖而去,大抵眼神也会变得沉黯。孰料,他只是勾唇而笑。
“我知道,傩,我知道。”
我在纱帽后微微一愣。“我知道”?就这样?
他俊雅的笑脸朦胧在我视线里,执起我的手,引我走进一间蓬莱珠宝古玩玉器行。
伙计一见客人上门,立刻前来招呼。
“大爷、夫人,想买什么?玉器、首饰、古玩?二位看,这对缠银凤头金钗可是能工巧匠以赤足金打造。看,这凤嘴叼的可是顶好的红宝石。还有,这对玛瑙冻石玲珑耳坠,一面雕以芙蓉,另一面雕以牡丹,清雅富贵双全,小姐戴最好……”
伙计舌灿莲花,口沫横飞,渊见却只轻扫一眼,并没有任何中意颜色。
这时老板自内堂出来,以眼神遣退伙计,上前作揖。
“这等俗物岂入得了二位的法眼。”精明的老板大抵一眼就看出渊见出身非富则贵,殷勤地将我们往内堂让。“二位里请。”
等我们在内堂坐定,有丫鬟奉过茶,老板笑问:“公子、小姐可有属意的玩意儿?”
我下意识耸肩,对珠宝首饰,我一点概念也没有。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事到临头还要典当才能用,弗如金元宝、银票来得实惠。且现代人如我实在不惯戴着这些琐物走来走去。连回头这样简单的动作都要慢、慢、慢,否则金属或石头耳坠因离心力飞起来打在脸上,啧啧,真是痛不可挡,与被抽一鞭差不多。这样惨痛的遭遇,在试祝英台的戏妆时,我生受过一回,无意再试。来多两次,有毁容之舆。
待我发现老板怪怪的眼神,才蓦然省觉,耸肩这等动作,完全不该出现在古代。连忙微垂下头。“一切全凭老爷做主。”
唉,亡羊补牢,但愿犹未晚也。没办法,不能要求一个现代人彻底忘记潜移默化多年养成的小动作。
“拿些不俗之物来瞧瞧罢。”渊见悠然说。
“公子、小姐喝茶,老夫去去就来。”
没过一会儿,老板捧着一只红漆托盘返回,置在案上,揭开上头覆着的红绸。
透过纱帽,我发现渊见锐眼一深。
托盘里搁着两串璎珞链子,一串是绿松宝石隔嵌石榴石,另一串是红珊瑚珠子与乌银相缠,极具大漠民族风情。连我看了,都觉得别致。
“这两串宝石璎珞可是元朝海迷失皇后戴过的物件。海迷失殁后,被下人私渡出来,在民间几经辗转,最后到得老夫手中。此物贵气太重,寻常女子根本承不起,反倒折煞。老夫乍见公子与小姐,即知二位来历不凡,想必此物定能配得上小姐。”老板眼也真毒,即使隔着一层纱帽,也笃定我是小姐,而不是夫人。
海迷失?听见这个名字,连我都忍不住要往托盘里看多两眼,元帝贵由的皇后海迷失,历史上曾两度垂帘听政,其手腕之了得,决不逊于武则天。若真是她戴过的首饰,那真是不俗。就史学角度而言,是无价之宝。
渊见则伸出修长手指,执起绿松石璎珞,静静审视片刻,抬眸询问:“好东西,老板开个价罢。”
老板伸出一只巴掌,眼中精光一闪。“不二价,五十万两。”
“好。”渊见连考虑都不考虑,就往袖笼里掏钱。
“且慢。”我轻喝一声,十分象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一串璎珞,美则美矣,毕竟是冷冰冰的死物,我管它是武则天还是杨贵妃戴过?又不能吃喝,买它做甚?
我被话剧社的钱精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