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
津鸿一瞥 更新:2023-03-19 16:17 字数:4833
宫……抵不上这里风光的万一。真希望带有数码相机或者手机,那就可以拍下这雄伟恢弘的景致储存起来,待他朝我回去了,拿到道具组做参考。
可惜,我再次憾恨自己没有先见之明。但是,能待机一千天的电池,似乎还没有发明问世罢?所以带了也是废物一个。
唉……我无声地叹息。所以说穿越时空决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如果有谁敢反驳,我找他搏命。三五天也洗不上一次澡;没有柔软干净的餐巾纸,什么都没有啊。
我带到古代来的那只包袱里那一盒消毒湿纸巾保质期是一年。我舍不得用,可惜三年一过,大抵消毒成分也挥发得所剩无几了。且怕死如我,把里头的抗生素、感冒药当成宝贝一样。只是有时候想想,难免觉得好笑。吃过期的药,等于是变相自杀罢?即使如此,仍舍不得扔掉。
每扔一件,便离自己的时空更远了一些似的,我有这样的感觉。
当我沉浸在自己哀怨的小宇宙里无法自拔时,马车停了下来。
虬髯客鬼一驭马到马车边,低声禀报:“王爷,到府了,要叫王府里的人出来迎接吗?”
“不用劳师动众了。就从后门进府去罢。”病鬼王爷虚弱地说。
“是。”鬼一衔命。车夫又驱动马车,绕过两扇巨大的朱漆木门,转过墙角,又行了大约十分钟,才到了一扇可供马车出入的边门。
待马车进了王府,自小宇宙里挣脱出来的我,蓦然目瞪口呆。
这古老的红砖墙内,非但古木参天,还绿树成林,在春风中绿意萌萌。林间以鹅卵石铺就的幽幽小径,曲曲折折,不知尽头。
这一片茂林,竟林深如许,似一座巨大的森林公园,甚至听得到鸟鸣虫啾,还有小动物在林间奔跑跳跃的声响。
好罢,在这一刻我承认,古人有古人的幸福。至少地广人稀,人均土地占有率比现代人高出不晓得多少倍。看看这座王府,比我去玩过的森林公园也不遑多让。忍不住深深吸一口气,感受自然的气息。
真不愧是王府,实在够气派。少时旅游,看到苏州摄政园,扬州何园,已经觉得精致美丽,可是与这王府一比,倒显得江南园林的小家败气了。什么东西的格局都小小一方,真该教他们看看此间的深广磅礴。
鬼一与车夫抵是都听见我敬畏的呼吸,又瞥了我一眼,似乎觉得我是乡下人进城,少见多怪。我暗暗翻个白眼,不理这两个麻木的家伙,继续感动于自然的伟大与人类的渺小。现代社会寸土寸金,带草坪的花园别墅动辄要数千美金一平方。这片林子若能保留到二十一世纪,啧啧,不晓得多么金贵。可惜,现代人只知伐木,不知种树,水土流失严重,早已难觅此等风光。
马车在林间的石子路上辘辘行进许久,才穿出林子,便看见屋舍楼宇。
我二度目瞪口呆。
琼楼玉宇殿、碧瓦琉璃顶、白玉消魂屋,人间仙境,也不过如此啊。
我两眼放光,脑海中飞快地闪过故宫、颐和园、北海公园的景色,真是恨不能马上扑过去。
这时候就显现出有钱人家的好处了。出入有车代步,住华屋享美食,大小事务有下人打点伺候,古今中外皆同。幸福的特权阶级啊。
我不反对母亲再婚,这也是原因之一。母亲那样的女子,生来是应该被人疼宠的,应该十指不沾阳春水,一生不知柴米价。继父可以提供她这样的生活,又不介意多我这个拖油瓶,何乐而不为?
还是忍不住想念家人,即使,在那个家里我可有可无。我轻叹一声,十分有忧郁小生的味道。
车厢里的寿王爷想必是听见我倩女幽魂似的叹息,竟也幽幽太息一声,对优罗难说:“先生的僮儿,也真大异常人。”
优罗难诵了一声佛。“傩与普罗众生并无不同,有慧根,然尘缘太重。王爷呢?王爷可愿抛却三千烦恼,放下屠刀?”
“……咳咳……”寿王徐淡清冷的声音里有着虚弱的不甘。“先生也曾说本王极具慧根,惜尘缘太重,执念太深,妄念成魔。以本王这残破之躯,即使如先生所言,吃斋持戒,活过而立,于我而言,又有何乐趣?生有何欢,死有何惧?先生不必再渡本王。”
这次我听见优罗难的叹息,幽忧的,绵缈低回。
不知怎的,只觉得心头一酸。高高在上的皇亲国戚如寿王爷、眼冷似灰方外之人的优罗难,竟然也有无奈之时。有家归不得的我和他们,算不算同是天涯沦落人呢?
“鬼一,在哀筝馆停一停。安排先生住进去,遣人过来照顾先生的饮食起居,叫他们好生伺候着。若有人怠慢了先生,一概杖责二十,逐出府去。”寿王淡淡吩咐一声,复又沉默,再没有人说话。
马车在一处幽雅别致的馆舍前停了下来,优罗难挑开马车藤黄色门帘,下了车,我自然也跟着跳下马车,站在他身边。
“先生,本王倦了。先生不妨与僮儿先住下来,改日本王再设宴为先生接风洗尘。”
“恭敬不如从命。”优罗难清雅的脸上是一片澹然颜色。
然后虬髯客鬼一和王爷的豪华马车便在巨大的庭园中渐行渐远。
我与优罗难目送马车消失在视线内,才走进哀筝馆。
由始至终,我都未能一窥寿王的真颜。不过,一个三十岁不到的病鬼王爷,能好看到哪里去?我首先便联想到古装戏里一身白色中衣,腰系宽松汗巾,连呕出来的血都艳红无比、凄美无比的形象。没办法,职业病,做道具的人的怪癖。
“傩。”优罗难唤我。
“师傅。”我回头看他。
“此间是寿王府,不比金陵栖霞山草堂。你言语间要留神,切莫行差踏错。”他干净的白衣不染尘埃,连关心的话说来也始终淡定冷然。这时候,他出家人的身份,分外地鲜明。
“徒儿谨记在心。”我应。谨言慎行么?我最拿手。
他轻笑。“傩,你可知我为何收你做弟子,却未准你入教?”
我摇头。我不是无神论者,然我对神佛之事也不是顶热中。教义箴言,说得有道理,我就记得;不以为然的,就忘掉。换言之,不是虔诚信徒就是了。“徒儿不知。”
“不知么?”优罗难清澈幽邃如宇宙深广的眸,静静看着我,竟连时间都似不复存在。
良久,他伸右手,食指轻轻抵在我的眉心。
“一切诸众生,爱惜保其身。一切诸行性,实是生灭法。傩,以你的智慧,来堪破命运罢。你不必执念救苍生,我只望你……”他顿了顿,又宣了一声佛。“天命所归,终不可违。然变数既生,又何辜何忍?”
我看不懂他眼中的光,仿佛怜惜,仿佛悲悯,又仿佛空明,仿佛虚无。
他收回手。“傩,这一路上你也累了罢?先去歇息,睡一觉起来,吃过饭,再做晚课。”
“好。”我只能说好。从优罗难突然要上京时起,我就知道,我跌落这个时空的命运转轮,才刚开始转动。
我与优罗难就在王府安顿下来。五日过去了,寿王爷却浑似忘记我们两师徒,完全不闻不问,只有佣人丫鬟按时送来精美斋饭,清洁打扫。
倒也不觉得无聊,在这座巨大的王府,即使整日呆在哀筝馆足不出户,也可以找到许多新奇有趣的玩意打发时间。毕竟看在我的眼里,全是素日生活里根本无缘接触的古董啊。
若非返回现代的日子遥遥无期,我大抵会效仿穿越时空的爱恋中那个超级神偷小玩子,将可以带回现代的古玩统统用包袱卷走。
每日中午,天光最好时候,我就坐在哀筝馆的书房里,用上好的宣纸练习毛笔字。幼时曾随父亲习过几年毛笔字,临的是颜体。后来父亲过世,自然就停了。
来到古代,优罗难教我习医,医书经书里许多繁体字我都不认识,简直是半个文盲。优罗难就要我拾笔习字,写熟就认识了,他说。好在我底子还在,不觉得辛苦。
他午睡时候,我便一个人静静临帖。
到掌灯时,王府里的丫鬟送了晚饭进来。
“傩,我有话同你说。”优罗难清癯的脸容在烛光摇曳中,散发神秘莫测的悠远感。
“师傅,请说。”好严肃,我暗暗吐舌。
“傩,你已经长大,可以独挡一面。师傅甚是欣慰。”他清幽的眼里一片平静,看不出特别的情绪。“为师与你的师徒缘分已尽。”
他望着我,没有太多离情,只是淡淡阐述。
我蓦然傻在当下,有晴天霹雳的感觉。“师傅,您不要我,要丢下徒儿了吗?”
在这个时空里,除了他,我别无亲人。听到他这样说,令我初时的彷徨无助再次升了起来。自幼失怙如我,和继父并不亲厚,倒是同优罗难建立起类似父女般的情谊。然而突然间,他却告诉我缘尽于此,怎不教我骇异。
“傩,缘生缘起,缘灭缘落,人生无不散的筵席。”他斟了一杯清茶,轻轻递给我。“你我不能违背天意……虽然命运无常,可是,傩,一切操之在你。”
“师傅。”我凝视他似能望穿过去未来的眼,将三年来养成的依赖,硬生生压抑下来。他说得对,人生无不散的筵席。我不可能在他的庇护下过一生。
优罗难悠悠微笑,恰似莲花绽放。“傩,所有事,皆有其因果。既然冥冥中你循天命而来,自然有必须要你完成的使命。”
使命?拯救家国天下于水深火热,避免黎民百姓于生灵涂炭么?我自知决没有此等高尚情操,亦决没有这样雄心壮志。我……只想平平淡淡、浑浑噩噩度过寻常的一生。我只是这样简单的女孩子啊。
“为师此去,居无定所,亦无归期。你且留在王府罢。”
“师傅,您一开始就打算要带我来王府了罢?您早就料到会发生这一切,是么?”我脱口问。
优罗难但笑不语,悠然饮尽一杯清茶。
次日起床,梳洗完毕,我照例到优罗难的禅房去请安。叩过门,我推门而入,迎接我的,是一室的幽静岑寂。
我颓然地坐在一旁的椅子里。
优罗难昨夜已同我告别,是我自欺欺人罢了。
“啊……啊……啊!”我猛地扯开喉咙尖叫。这下可好,困囿在这座自然保护区一样大的王府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人生地不熟。又无身份,文不成武不就,相貌亦不出众,没有厕身青楼此等快捷迅速赚钱的本事。我可怎么活啊?第N遍,自怨自怜了起来。
“小、小师傅,用、用早早膳了。”端着早点进来的婢女被我歇斯底里的样子吓得倒退半步,只是职责所在,不能扔下托盘就跑。
我止住尖叫,命令自己冷静。正象我对优罗难说过的,再糟也糟不过蓦然发现自己由二十一世纪的国际大都会一跤跌回古代了。
“谢谢姑娘。叨扰了数日,还未请教姑娘芳名。”感谢话剧社,感谢石头记,感谢现代社会发达的咨讯,这样文绉绉的酸话,我还能应付一句数句。以前不和王府里的人套近乎,是因为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不错之故。现在要拉拢王府里的劳动人民,则是为了摸清形式,以便随机应变。没办法,天仙化人般的优罗难扔下我不管了,我必须自力更生、努力自救。
“奴婢喜云。”小丫鬟轻声回答,大抵被我吓得不轻。“小师傅,请用餐。”
我趁她布置碗筷时打量她,搁在现代,她绝对算是美人。丹凤眼、直鼻檀口,一张素净的脸,穿藕荷色斜襟上衣配一条秋水绿色的裙子,裹着一双小脚穿墨绿色绣花鞋。可见出身不坏,不然不会裹脚。
我对裹小脚这事,没有太大的同情心。裹脚,是社会性悲剧,父系社会用以控制女性的一种残酷手段。数百年后,自然会有人站出来,控诉社会对女性的不公正。即使历史只考六十分如我,也知道决不可以影响历史进程,不可以说出煽动人心的反社会言论。毕竟我只是不慎落入此间的过客。我必须清楚自己的身份。
“小、小师傅。”喜云被我盯得浑身不自在,讷讷地唤我。
我向她微笑。“我乃出家人,不会对你有妄念,喜云姑娘不必害怕。”
离家出走,算不算“出家”?即使是非主观的、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意外?
“在下只想请教姑娘一个问题。”我尽量使自己和颜悦色、表情诚恳、语气谦恭。
“小师傅尽管问。”喜云羞涩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古人虽然懂得保养牙齿,可惜没有牙刷一说,唇红齿白始终是相对来说。我暗暗为她牙釉质的损伤惋惜。
“请问喜云姑娘,贵府的王爷,是何许样人啊?”我很和蔼地问。
喜云原本还红润的脸色,突然变得雪白,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眼象见鬼了一样瞪大。接着,她仓皇地福身。“小、小师傅请、请慢、慢用,奴、奴婢过会来收拾。”
说完,她象女飞人格里菲丝?乔依娜一样,翩然飞出我的视线……即使,她裹着一双三寸小脚。
“……”我默然整整一分钟,才望着她飞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