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7 节
作者:赖赖      更新:2023-03-10 15:52      字数:4978
  是一种文化压迫,现在如果有人说,假如清朝当时不强迫汉人剃发易服那就是一种更严重的
  文化压迫,因为他们把“自由”强加给汉人,或者说,汉人反抗剃发易服就是一种更严重的
  文化压迫,因为他们想把“自由”强加给满人。那不是胡扯吗?
  清初人民的反剃发斗争是一种捍卫“文化”的斗争,同时更是捍卫权利与尊严的斗争。
  而辜鸿铭在民国初年以蓄辫著称,他并没有受到什么干涉,因此他的行为并不是在捍卫什么
  “文化”。这倒不是说蓄辫与蓄发有什么优劣之分,也并不是否认蓄辫代表一种“文化”。任
  何“捍卫文化”的斗争首先都是捍卫自由的斗争,即捍卫人人有选择“我喜欢如何”之权利
  的斗争。在已存在自由的条件下,人们“喜欢”的东西(如辫子之于辜鸿铭)无须捍卫就已
  经有了,而不喜欢的东西(如辫子之于其他人)又不值得捍卫,宜乎“捍卫文化”之说不知
  何所指矣。只有失去了自由的人们,即不能按自己“喜欢”的那样作出选择的人们,才有“捍
  卫文化”的问题。如喜欢蓄发却被强制剃发,喜欢缠足却被强制隆乳,喜欢吃米饭却被强制
  吃面包,喜欢敬孔子却被强制信耶稣等等。这时人们起来反抗强制,那就是在捍卫文化(同
  时也是在捍卫自由)了。而在已经有了自由的地方,“捍卫文化”却是什么意思呢?比方说
  在信仰自由的时代,如果美国有什么人要强制普及新教而禁止天主教,强制普及西餐而封闭
  一切中餐馆,人们会认为他在“捍卫美国文化”吗?非也,人们会说他在侵犯人权,而且侵
  犯的恰恰是美国人而不是其他人的人权。
  换句话说,捍卫文化,就是要反对强制同化,而不是要强制反同化。恰恰相反,文化的
  捍卫者,必然是强制的反对者,即那些既反对强制同化,也反对强制反同化的人。由此产生
  的一个推论是:如今人们谈论纷纷的所谓“文化霸权”是个真问题吗?“文化霸权”如果真
  的存在,那么它就是指文化强制,包括强制同化与强制反同化。当年西方殖民者强迫印第安
  人信奉基督教,清室入关后强迫汉人剃发易服,那是强制同化,也就是文化霸权。日本锁国
  时代封建主屠杀国民中的基督教徒,东南亚一些国家统治者使用暴力来压制华人在当地的影
  响,那是强制反同化,也是文化霸权。
  但如果在自由的条件下,某种“文化”的“流行”是否也构成一种“霸权”?麦当劳、
  肯德基流行中国,中餐馆风靡欧洲,这叫做文化霸权吗?好来坞、迪斯科、爵士乐的流行呢?
  我以为不能叫。这与好来坞、麦当劳这些东西本身好不好是两回事。
  我本人很讨厌吃麦当劳,但我女儿喜欢吃。我能以抵制文化霸权的勇士自居而指责女儿
  顺从了文化霸权吗?不能。相反,如果我因为自己不喜欢而禁止她去麦当劳,那倒有几分“霸
  权”色彩了。假如我认为好来坞、麦当劳不好而希望别人和我一样拒绝它们,那也只能通过
  努力改进国产电影和国产快餐以便使国人更喜欢这些产品来实现这一点。霸权就是强权,它
  与自由构成对立,反霸权就是反强制、争自由。至于自由竞争中产生的优势如果令人讨厌,
  另起个贬义词斥责一番也不是不可以。要说是“霸权”就会造成逻辑混乱了。这与前面提到
  的缠足和隆乳、米饭与面包之比是一样的道理。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这样的混乱:如今一
  方面大骂好莱坞的“文化霸权”之声不绝于耳,另一方面外国的音像与信息业者却纷纷对国
  人的“盗版侵权”兴师问罪。毕竟商人不同于传教士,(硬把商人捧成传教士,这不知是贬
  低还是高抬了他们)他们对“保护”他们的版权看得比向我们传播“文化”重要得多!
  若不是他们树起这“版权壁垒”,国人对这“文化霸权”的接受程度不知会大上几倍。
  即使他们这样做了,我们一些人对盗版知识产品依然趋之若骛。近日国内出现了一篇被称为
  “民族主义最强音”的文章,名曰《盗版有理》。该文引起国内软件业者的强烈反驳,认为
  该文鼓吹的盗版只会损害“民族软件业”。其实,该文真正的滑稽之处在于它在反对“经济
  霸权”的“最强”音之下掩盖着“文化霸权帮凶”的重大嫌疑;美国人在版权问题上“苛求”
  我们的确是很“霸道” 但如果他们听任潮水般的盗版光盘及其他信息产品充斥我国, “文
  ,                           这
  化霸权”不就更厉害了吗?
  显然,该文主张的盗版自由正是所谓“文化霸权”的集中体现。那么从“文化”的观点
  看,人们是否有理由指责该文的作者是汉奸,而国外厂商倒是咱们的“民族英雄”呢?当然,
  要说西方的文化霸权,的确也不是没有。许多国际会议和国际论坛都规定只能用英文不能用
  中文就是一例。这种行政规定不同于消费者的市场选择结果,是强制人们接受的。虽然这种
  状况短期很难改变,说它是霸权还是有理由。然而如今一些人反的并不是这种意义上的霸权,
  他们甚至在“文化”上,即在“我喜欢什么”上是极端西化的。有些“说不”者公开讲他们
  对西方的衣食住行无一不爱,香车华服皆大欢喜,唯一不能容忍的就是“西方的”自由、人
  权,——当然他们管不了也无意去管西方人,他们的意思是说决不允许中国同胞享有西方公
  民已有的那些权利,换句话说就是一定要让同胞们低人一等!回到本文开头的比喻,这些人
  显然是欣赏隆乳而决不欣赏缠足的,但他们决不允许女同胞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他们与辜老夫子的区别,就在于辜鸿铭要强制(这样说有些勉强,实际上民初的辜鸿铭
  已无可能强制,他的男蓄辫女缠足都只能是一种个人的坚持了)女同胞缠足,而他们则要强
  制女同胞隆乳!那么,如果辜鸿铭可以叫做国粹派,那些想要强制我们的女同胞象西方人那
  样隆乳的人又应该叫什么?叫民族英雄,还是叫汉奸?
  全球伦理普世宣言
  斯威德勒
  美国天普大学教授。本文选自孔汉思·库舍尔
  编《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何光沪
  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
  一、总   则
  我们这些来自不同的伦理和宗教传统的男人和妇女,谨承诺遵行下列“全球伦理普世宣
  言”。我们在此所言者,并非包含十分详尽细节的各项道德标准,而是单一总体的伦理,即
  对待善恶的基本态度,以及将其付诸行动所需的基础原则和中程原则。
  我们做出这一承诺,并非无视我们之间的差别,恰是出于我们各别的观点,因为我们在
  各种各样的伦理和宗教传统中,毕竟看出有共同的信念,这些信念使我们可以宣言,要在我
  们对待自己、对待彼此、对待周围的世界之时,反对一切形式的非人道而赞成人道。我们在
  我们的每种传统中都发现有:
  a)支持普遍人权的理由;
  b)为公正与和平而工作的召唤;
  c)以及对保护地球的关切。
  我们肯定并赞成这些正面的人类价值——自由、平等、民主、对相互依存的承认、对公
  正和人权的承诺,它们在我们的世界上,尽管有时缓慢得令人痛苦,但仍然在越来越多地得
  到接受和拥护。我们还相信,我们的世界上的种种状况在激励我们,甚至在要求我们,超越
  那些使我们分裂的东西,要在对于保存和尊重地球至关紧要的事务方面作为一个整体来说
  话,因此我们支持走向一种反映我们多种多样传统中的最佳价值的全球秩序。
  我们确信,一种公正的全球秩序,只能建立在一种清楚明了普遍承认的规范和原则的全
  球伦理之上,而且,这样一种伦理推定人们有公正行动的准备的意愿——这是心灵的趋势。
  此外,一种全球伦理要求精心表达那些得到支持的原则,以求得到公正的考察和批评——这
  是头脑的趋势。
  我们的传统中的每一种,都坚持一些超出在此所表达的东西的崇奉。但是我们发现,在
  我们的伦理和宗教传统之内,世界共同体正在逐渐揭示出一种基本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方面
  的一致意见之种种成分,这种一致意见对于一切有善良意愿的人,不论是男是女,不论是否
  信教,都是有说服力的,而且它将为我们提供一个道德结构。在其中,我们可以同自己之间、
  同彼此之间、同世界之间相互关联时采取公正和尊重的方式。
  为了确立一种全人类范围的一致意见,我们发现有必要发展并使用一种奠基于全人类的
  语言,尽管每一种宗教和伦理传统都有其自身的语言来表达本宣言的内容。
  除此之外,我们的每一种伦理或宗教传统,都不会满足于最低标准,虽然这些标准至关
  重要;恰恰相反,由于人类总在永不休止地超越自身,我们的诸传统还提供了可供努力争取
  的最高标准。因此,本宣言也提出了最高标准。但是,这些最高标准显然只是可供争取的理
  想,因而不能就它们提出要求,以免一些人的某些基本的自由和权利因而受到侵犯。
  二、前   提
  作为一份我们相信必能巩固对人权之肯定和对地球之尊重的“全球伦理普世宣言”,本
  文件肯定并支持 1948 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所列举的各项权利和相应的责任。与联合
  国的该首次宣言一致,我们认为有五项一般前提是全球伦理不可或缺的:
  a)每一个人均拥有不可剥夺和不可侵犯的尊严;个人、国家和其他社会实体均有责任尊
  重并保护每一个人的尊严。
  每一个人——所有个人和社会组织——
  b)没有一个人或社会实体存在于道德范围之外;
  都应该做好事而避免坏事。
  c)人人具有理性和良知——做人的重大要求是按良知行事;各种社团、国家和其他社会
  组织均有责任保护并培养这种内在能力。
  d)各种有助于人类和世界福利的社团、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权利存在和发展;这种
  权利应该受到一切人的尊重。
  e)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与自然相分离的;伦理上的关切应该超出人类而扩及地球
  的其他部分以至宇宙。简言之,本宣言要反映实在,它不是纯粹人类中心的,而是宇宙人类
  中心的。
  三、基本规则
  我们提议,以数千年来在诸多宗教和伦理传统中一直得到肯定的“金规则”,作为据以
  奠定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
  “你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不该怎样对待别人。”或用正面
  措辞来说,
  “你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这条原则应该不仅对人们自
  己的家庭、朋友、社团和民族有效,而且针对一切其他的个人、家庭、社团、民族、全世界
  以及整个宇宙。
  四、基础原则
  1.因为自由乃属于做人的本质,所以,只要不侵犯他人的权利或表现出对有生物或无
  生物适当的尊重,每一个人都有自由行使和发展每一种能力。此外,行使人的自由的方式应
  该促进一切人的自由,促进对一切生物和无生物的适当的尊重。
  2.因为一切人都具有同等的尊严,所以,一切人都应该被作为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来
  对待。此外,所有的人在同别人的每一种交往中,都应该努力最大限度地增进所有相关的人
  之内在尊严。
  3.虽然人类比非人类具有较大的内在价值,但是所有的事物,生物和无生物,都由于
  它们的存在而确实拥有内在的价值,因此对待它们应该有适当的尊重。此外,所有的人在同
  非人的生物和无生物的每一种交往中,都应该努力最大限度地尊重其内在的价值。
  4.随着人类必然地不断追求更多的知识和真理,人们也要追求使自己认为好的即自己
  所爱的东西同自我相结合;通常,这种自我被扩张或超越,而包含自己的家庭和朋友,人们
  乃为自己的家庭和朋友追求好处。此外,由于有上述“金规则”,这种能爱和被爱的“自我”
  需要继续其自然的扩张或超越,而包括社团、民族、世界和宇宙。
  5.所以,真正的人类之家,乃是本真的自爱和他爱,二者相依相成地以这样一种方式
  相联结,以至最终趋向于成为包容一切的爱。爱的这种扩张与包容性,应该被承认为个人交
  往与全球交往中的一个积极的原则。
  6.?